现代法学是自然而然或迫不得已地具有了综合法学的性质。可以说税法学是一门带有综合法学特点的、能突出表现现代法学特性的法学。
——〔日〕北野弘久
税法学是指以税法及与税法相关的一切社会现象为研究对象的法学学科。绪论部分将通过对税法学的地位与体系、三大理论基础、税法学范畴、税法学与相关学科的关系等基本问题的探讨,重点论证税法学作为一门独立法学学科存在的必要性与合理性,并为本书总论和分论的展开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