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章 967案件开庭

原告:听清楚了。

审:被告,听清楚没有。

被告:听清楚了。

审:如双方当事人对本案合议庭人员,书记员,认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提出理由申请回避。

1.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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