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早期道教史(增订本)(汤一介集)
- 汤一介
- 3273字
- 2020-08-29 20:10:45
二、道教发展成一种完整意义的有重大影响的宗教的过程表明了一种完整意义上的宗教团体发展的一般规律
宗教的本质是什么?大家都知道它有各种各样的定义,就是在马克思主义的经典著作中,在不同情况下对宗教也有不同的说法,马克思说“宗教是人民的鸦片”,这是就利用宗教对人民进行欺骗方面说的,而且这样的意思最早不是出自马克思,而是出自费尔巴哈,它的意思是说一些维护宗教的人说宗教可以安慰人是一种欺骗。列宁说“宗教是劳动者的呻吟”,则是就劳动者对自己命运的哀叹方面说的。普列汉诺夫说“什么是宗教?宗教有无数的定义。……把宗教理解为人用以实现其对超人的神秘力量——人认为自己就依赖于这些力量——的关系的形式”,普列汉诺夫这个定义也许比较切合实际。但是我们的问题是,有没有一种超人的神秘力量以及对此超人的神秘力量应如何理解?人们为什么要相信有一种超人的神秘力量?信仰一种超人的神秘力量是否即是迷信?在这里涉及一些有意义的哲学问题,即宗教与迷信同信仰的关系问题。
宗教是否就是迷信?我们是否可以这样说,“迷信”是已经被科学或可以被科学否定的;而信仰则是人为满足人们某种精神和心理上所需要,它不能为科学所否认,也不可能为科学所证实。而宗教是满足人们这种精神和心理上需要的一种形式。当然这样说也不一定能解决问题。因此,这个问题将可能长期争论下去,到什么时候能说这个问题已经解决了,我想是不得而知的。但是我们可以相当肯定地说,虔诚的宗教徒都不可能接受“宗教即迷信”的论断。为什么呢?我认为,某些虔诚的宗教徒往往是用一种理想主义的观点把所谓“超人的神秘力量”看成超越性的“真、善、美”的化身,或者说他们往往把他们关于“真、善、美”的理想看成一种“超人的神秘力量”,他们真诚地相信是如此,并努力致力于把他们这种关于“真、善、美”的理想实现于社会生活中。信仰和依赖这种体现超越性的“真、善、美”的“超人的神秘力量”大概是人们在一定历史条件下的一种心理特性。然而信仰“超人的神秘力量”的虔诚的宗教徒认为,迷信和宗教不同,“迷信”只能是对缺乏科学知识者的愚弄,是没有“理想”的人精神贫乏的表现。虔诚地相信“超人的神秘力量”是“真、善、美”的化身的宗教徒也许可以接受“宗教是一种真诚的信仰”这个观点,而决不愿意接受“宗教即迷信”的论断。照他们看,人们总应该有个信仰,即使是最彻底的怀疑主义者,也信仰自己的“怀疑”。
宗教和信仰当然可以说有着必然的联系。宗教总是一种信仰,但是否信仰都是宗教,是否都属于古典意义上的宗教?那却并非如此。例如,我们可以说“我们信仰科学的无神论”,或者说“我们信仰儒家哲学”,这大概都是可以的。当然科学的无神论不是宗教,而是一种科学;就是儒家学说也最多只能说是带有某种宗教性的哲学思想体系,但它本身并非宗教。因此,我们不仅应把“信仰”和“宗教”区别开来,而且必须把带有某种宗教性的“学说”和“宗教”区别开来,否则几乎任何哲学学说都可以被说成宗教,这样也就等于取消了宗教。
我们是否能假设,就人类的心理特性看,人们确实要求有某种信仰。但问题在于是否要求有一种宗教信仰。如果说可以把信仰分成两大类,一类是理性主义的信仰(或者说是理性的信仰),一类是非理性主义的信仰(或者说是非理性的信仰),那么宗教从总体上说则是属于后一类。紧接着就会有这样的问题:人类的精神生活到底也是否必须从“非理性主义”方面得到某种自我满足,或者说在社会生活中对宗教的信仰也是人们的某种心理需要。这当然是个大问题,在这里我们不可能去讨论它。我们只想说明,非理性主义的信仰要想成为一种完备意义上的宗教信仰,必须用某种理论体系为它作论证,而其理论体系又必须是能反映当时时代精神的。如果没有一套对其宗教教义作论证的理论体系,这种非理性的信仰就不可能是一种完整意义上的宗教。不仅如此,作为一种完整意义上的、特别是对人类社会历史有着长期影响的宗教还必须有固定的教会组织、教规教仪、礼拜的对象和传授的历史等等。
在历史上创立的所谓“宗教教派”何止千百万个,但并不是都可以称得上严格意义上的“宗教团体”,许多这种组织只能称为“迷信组织”。那么一种完整意义上的宗教团体应该是怎样的呢?我们这里将通过分析道教的发展来揭示一种完整意义上的宗教团体发展的一般规律。
完整意义的宗教必须有其宗教教义的理论体系,这个体系要有它的哲学基础,因而它的宗教教义的思想体系决不能是纯粹的胡说白道,而总是有某种对人生理解的深刻思想内容,有成系统的哲学理论。印度佛教之所以成为影响很大的世界性宗教,正因为它有一套相当深刻的对人生理解的理论体系。道教的教义如果只是停留在如《太平经》那样一些杂乱无章的内容上,就很难成为在中国较有影响的宗教团体。因此,从汉末经三国西晋到东晋以后,才有一些道教徒如葛洪、陆修静、寇谦之、陶弘景等,根据时代的需要把道家老子的思想和儒家的某些学说又吸收了佛教的一些内容,结合在一起创造了道教的理论思想体系。
一种完整意义上的、有影响的宗教团体必然有其较为严密的教会组织。秦汉时的神仙家讲“长生不死”、“肉体成仙”的思想尽管为后来的道教所继承,但是神仙家均以个人修炼为目的,而没有建立固定的教会组织,因此也没有成为一种宗教。东汉末年,道教已形成为有教会组织的宗教团体,它有了固定的教徒和神职人员以及教会的领袖。三国和西晋政权对道教采取了取缔的政策,致使道教组织瓦解,至东晋才有杜子恭等把道教逐渐恢复和发展起来。
一种完整意义的宗教还必须有一套较为固定的教规教仪。在东汉末年,道教初创时虽也有一些教规教仪,但不仅简单,而且也不固定。自东晋以后,在佛教的影响下,经过陆修静、寇谦之等人的炮制,道教的教规教仪日趋完善。
一种完整意义的宗教必定有其阐发其宗教教义的经典,以便使信奉者的信仰有所依托。在魏晋以前,虽然已经有若干道教经典,但严格地说,这些书实是为以后的道教徒所推崇才成为道教的经典的,如《老子》、《庄子》等,这些书本来是先秦道家的著作,与道教无关,而道教徒为了从历史上和理论上找他们的根据,而把这类书推尊为经典。又如《太平经》,它本成书于道教正式成立之前,因此也只能说它为道教的建立作了若干思想上的准备。但到东晋南北朝时,由于道教理论体系的建立(葛洪:《抱朴子》)和道教教会组织的发展而出现了大量阐发道教教义的经典。这个时期出现了道教三个系统的经典,即《三皇经》系、《上清经》系、《灵宝经》系。这三个系列的道教经典以后就组成了“道藏”的“洞真”、“洞神”、“洞玄”的所谓“三洞”三大部。
一种完整意义的宗教必定有其固定的崇奉的神灵和其教派的传授史。道教初创时已承继神仙家的故技,说自己是神仙所传授,且多托言老君。至南北朝时,道教徒更根据当时门阀等级观念而创造了“真灵之阶位”。有陶弘景著《真灵位业图》把神仙分为七级,最高一级的三位神仙是居中的“元始天尊”,其左右为“高上道君”和“元皇道君”,自此以后在道观里大都以这三位尊神为最高崇拜对象。一种宗教必然要对其他宗教进行排斥,因而往往要创造自己的宗教历史,来抬高其地位。道教作为中华民族本民族创造的宗教,面对外来的佛教,除了利用“华夷之辨”等来打击外,还提出了所谓“老子化胡”的故事,把自己的教主老子抬高到佛教教主释迦牟尼的老师的地位,从而引起了佛道二教长期的争论。
道教成为一个完整意义上的宗教团体是在东晋南北朝时才最后完成的,它的发展完成过程大体如下:东晋以来,先是对已经涣散和不固定的道教组织进行重建和整顿,建立起了较为固定的教会组织;在此同时,为弥补其缺乏系统的宗教教义以及理论体系之不足,葛洪等创造了道教教义的理论体系;接着为巩固道教的教会组织而制定了一套教规教仪,为阐发其宗教教义而构造了相应的经典;最后为把道教建立成一个完备的宗教团体而编造了固定的神仙谱系和虚构的传授历史。道教这样一个发展过程或者可以说是一种完备意义上的宗教团体发展的一般情形。我们研究宗教史的目的之一就是要把它作为一种社会意识形态来揭示其发生发展的规律,以便我们更深刻地认识它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