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区域整体性绩效管理创新研究:以北京市海淀区为例
- 北京市海淀区绩效办 国家行政学院项目组
- 3114字
- 2020-08-29 20:06:27
第一节 全面把握国家治理现代化要求
国家治理现代化是我国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具有系统性、综合性和全面性的要求,对各项工作具有统领和协调的作用。绩效管理工作只有在全面深刻理解与全面贯彻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内涵、目标和实现路径等方面要求的基础上,才能充分发挥重要的管理平台支撑作用。
一、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内涵
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一个国家的制度和制度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两者相辅相成。2014年1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人民日报》发表《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上来》的署名文章,指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一个国家制度和制度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国家治理体系是在党领导下管理国家的制度体系,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等各领域体制机制、法律法规安排,也就是一整套紧密相连、相互协调的国家制度;国家治理能力则是运用国家制度管理社会各方面事务的能力,包括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等各个方面。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一个有机整体,相辅相成,有了好的国家治理体系才能提高治理能力,提高国家治理能力才能充分发挥国家治理体系的效能。”这段话充分阐明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关系,它们是同一政治过程中相辅相成的两个方面。有了良好的国家治理体系,才能提高国家的治理能力;反之,只有提高国家治理能力,才能充分发挥国家治理体系的效能。
国家治理体系主要包含经济治理、政治治理、文化治理、社会治理、生态治理和党的建设六大体系,且这六个体系不是孤立存在或各自为政的,而是有机统一、相互协调、整体联动的运行系统。其中,经济治理体系中的市场治理、政治治理体系中的政府治理和社会治理体系中的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中三个最核心的要素。
国家治理能力是国家治理体系在实践中的绩效彰显,是推动国家治理体系科学合理、有效落实、取得成效的手段和方法。其内容可以概括为:一是治理主体自身能力,包括国家权力的有效配置和运行,以及政府机构、市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民等各治理主体的制度结构安排与彼此分工合作关系的确立;二是规划国家战略并将其转化为现实目标的能力,包括国家发展战略的前瞻性和有效性,以及各治理主体围绕国家发展战略所体现的执行力;三是引导各治理主体有效参与管理国家事务并达成共识的能力。国家治理能力的提升,既有赖于各治理主体治理能力的提升,也有赖于各治理主体之间的相互协作以达成有效“共治”。
因此,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就必须深刻理解加强国家制度建设和提升国家制度执行力的深刻意义。要从战略的、全局的、历史的角度去思考未来国家的发展和各项改革事业。从战略的角度考虑各项事业的发展、人民的幸福安康、社会的和谐稳定、国家的长治久安;从全局的角度谋划顶层设计,促进各领域的改革形成联动和集成,在改革上形成总体效应、取得总体效果;从历史的角度重视吸收我国传统和近代的治国理政经验,充分吸收和借鉴人类文明发展史上的优秀文化与核心价值。
二、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目标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当前我国总体发展目标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公正、生态良好,实现我国和平发展的战略目标。从治理目标来看,就是要实现国家治理体系的现代化。在走向国家治理的进程中,我们要树立与当前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发展水平相适应的价值理念和目标体系,即适应现实的中国国情、中国社会生态条件的价值排序,要把社会公正、公共利益、社会稳定置于与经济效率和发展增长同等重要的地位。[1]这个目标包含了五个内容:一是规范化,无论政府治理、市场治理和社会治理,都应该有完善的制度安排和规范的公共秩序;二是法治化,任何主体的治理行为都必须充分尊重法律的权威,不允许任何组织和个人有超越法律的权力,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三是民主化,即各项政策要从根本上体现人民的意志和人民的主体地位,各项制度安排都应当充分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四是效率化,国家治理体系应当有效维护社会稳定和社会秩序,有利于提高经济效益和行政效率;五是协调性,从中央到地方各个层级,从政府治理到社会治理,各种制度安排作为一个统一的整体相互协调,密不可分。[2]
三、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实现路径
一是通过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更着眼于中国未来各项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从改革开放30多年的历程看,我们采用了渐进式的改革方式,强调“摸着石头过河”。这种方式对改革的稳步推进、改革经验的积累、局部领域的突破无疑起到积极的作用。但在渐进式的改革过程中也出现了“碎片化”现象,也积累了很多矛盾,使得今后的改革越来越难。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把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机联系起来,并作为顶层设计的制度安排。
二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为国家治理现代化提供根本保证。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确保改革沿着法治轨道有序推进,及时巩固、发展改革成果,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全面深化改革,必须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坚持重大改革于法有据;必须坚持依法行政,致力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坚持公正司法,让改革中各种利益关系的调整获得应有的法律保障;增强全民法治观念,使改革在良好的法治氛围中推进。[3]只有依法行政、依法治国才能真正规范政府权力运行,保证每个公民的合法权益,确保每个公民都能合法享有改革成果和权益。
三是转变政府职能是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前提。简政放权,合理定位政府职能,规范政府权力运行。原来政府承担了其他主体的许多职能,现在要通过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处理好中央政府与基层政府之间的关系,放权于基层政府;通过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处理好政府与市场和社会的关系,放权于市场、放权于企业、放权于社会,明确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权力的边界范围。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推动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转变。
四是要通过扩大治理主体来保障治理的民主化。民主是社会主义国家制度的根本特征,人民性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根本属性。国家的制度安排和政策行动必须体现人民的意志,必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必须坚持人民民主的基本理念。从治理主体角度讲,要突出强调社会公共事务的多方合作治理,通过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国家治理过程来充分体现民主化。改变过去政府大包大揽,主导国家管理一切的做法。从国家、社会、市场三者关系来看,就是保证市场机制发挥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政府发挥公共服务供给的作用;从政府与社会关系来看,就是要回归人民本位,让人民群众以主体身份参与社会治理,在国家治理中充分发挥作用。
注释
[1] 参见许耀桐、刘棋:《当代中国国家治理体系分析》,载《政治学研究》,2014(1)。
[2] 参见张燕玲:《如何准确理解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载《理论导报》,2014(4)。
[3] 参见穆虹:《全面深化改革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载《求是》,201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