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言

中国的收入差距(或称为不均等)在2015年之前的十年间一直居高不下。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字,2003年以来,我国的基尼系数一直在0.47以上,最高达到了2009年的0.491。尽管2014年基尼系数首次跌破0.47,降为0.469,但仍然远超国际警戒线0.4的水平。多位学者认为,中国收入差距持续过大是一个焦点问题。然而,中国的收入差距究竟是由人们面临的机会不均等导致,还是机会均等下市场竞争的结果?对于这个问题,已有文献尚没有给出明确答案。

从20世纪80年代以来,很多学者提出,一个国家存在收入差距未必是坏事。如果收入差距是由每个人后天的努力程度不同造成的,那么这样的收入差距是可以接受的,而且这会激励低收入者努力工作。多位学者认为,社会真正不能接受的收入差距是由个人后天无法控制的因素所造成的差距(Dworkin,1981;Sen,1985;Arneson,1989)。把上述观点融入经济学的模型中,Roemer(1998)认为,决定每个人收入的因素可以被归结为两大类:一是环境因素,如家庭背景、性别、出生地等。这类因素是人的后天努力所无法控制的,或者说超出了人们主观控制的范围;二是个人的努力,指受人们后天行为和选择的影响,属于某种程度上个人可以控制的因素。Roemer把环境因素导致的不均等称为机会不均等,并认为机会不均等才是一个社会应该真正关注并解决的问题。世界银行在2006年的发展报告《公平与发展》中正式提出了机会均等的概念,即决定一个人成功与否的因素在于自身的努力程度和付出,而不应该是外在环境因素,如性别、人种、家庭背景、出生地等。庄臣忠和拉维·坎布尔(2013)、Zhuang等(2010)都认为,机会均等是包容性增长理念的核心内容。在过去十几年间,很多文章例如Bourguignon等(2013)、Ferreira和Gignoux(2011)分别研究了美国、欧洲、拉美和阿拉伯国家的机会不均等问题,并提出了较为标准化地测量一个国家机会不均等程度的方法。这些研究表明,发达国家机会不均等程度普遍较低,一般解释总收入差距的20%以下,而发展中国家如拉美国家的机会不均等程度很大,能够解释总收入差距的30%以上。然而,专门研究中国机会不均等程度的文献还非常有限。本章试图填补这个空白。

本章按照国际上通用的定义,把机会不均等定义为由人们无法主观控制的因素引起的不均等。举一个简单的例子,家庭背景通常来说是个人无法控制的因素,比如父母的学历、社会关系等。因此,如果人与人之间的收入差距完全是由家庭背景不同引起的,而不是由相同家庭背景下个人努力程度不同引起的,就说明机会不均等程度非常高。

研究机会不均等问题至少有以下三个重要意义。第一,从规范经济学的分析视角看,多数经济学家和政策决策者都认为机会不均等,而不是结果不均等,才是一个社会应该真正关注的问题。著名发展经济学家Ravallion和Lokshin(2000)提出过“隧道效应”,指出如果每个穷人都能看到变富有的希望,那么这个社会就构造了一种社会阶梯,使得每个人都充满希望进而努力工作,就比如那些在隧道中等火车的人,他们也许没赶上这班列车,但是相信自己能赶上下一班列车。他们提出,只要社会构建了这种社会阶梯,就无须担忧一定程度的收入差距。中国也有很多学者赞同这种强调机会均等的概念。白重恩(2006)指出,收入差距究竟是由机会不均等导致,还是机会均等下市场竞争的结果,这一问题的答案对理解我国收入差距成因及对策至关重要。夏晓华(2013)引用中国南宋时期的例子,也证明了机会均等的重要性。中国南宋时期的贫富差距也相当严重,但是贫富差距本身并没有带来社会的不稳定,这主要归因于南宋的取士制度,南宋的科举登第者多数为平民。只要不是重刑罪犯,即使是商人、僧道、农民,甚至是杀猪宰牛的屠户,都可以应试授官。也就是说,对于每一个底层民众而言,社会都提供了在可预期的将来实现命运转变的机会。

第二,机会不均等不仅是学界和政界较为看重的问题,也是普通民众真正关注的问题。Alesina和Angeletos(2005)、Bénabou和Tirole(2006)的研究表明,普通民众对于一个社会公平与否的认识主要来源于这个社会机会均等的程度,而不是宏观测量贫富差距的指标,如基尼系数等。

第三,机会不均等不仅影响社会公平,而且会对经济增长产生重要影响。只有由机会不均等产生的收入差距才会制约经济增长,而由人们后天努力差异导致的收入差距反而会刺激经济增长。因此,准确测量出中国收入差距中有多少比例是由机会不均等导致的,显得尤为重要。

本章将运用2012年的中国综合社会调查(CGSS)数据,测量中国的机会不均等程度,并计算出由机会不均等所造成的收入差距占总收入差距的比例,进而探究造成中国收入差距过大的本质原因和解决思路。在已有文献的基础上,本章有以下四点主要贡献。

第一,本章增加了机会集合中包含的环境因素内容,进而能够更加准确地度量机会不均等程度。已有研究在测算机会不均等时,只用了少数几个环境因素,如父母的受教育程度、性别。如果机会集合中含有的因素过少,那么会低估机会不均等程度。家庭背景是个人无法决定的因素,同时对收入有重要的影响。鉴于中国综合社会调查数据提供了丰富的家庭背景数据,本章在环境因素中除了包括传统的性别变量,还囊括了众多反映家庭背景的变量,具体包括个人在14岁时的家庭经济地位、父母各自的受教育程度、父母各自的工作性质及职务。由于这些变量都是在个人14岁时的指标,所以不太会受个人努力程度的影响。此外,本章把出生时的户籍类型也作为家庭背景的一部分,加入机会集合中。众所周知,每个人出生时的户籍类型和所在地主要是由父母的户籍类型决定的,而且对个人的收入有重要影响(Fields等,2013)。把出生时的户籍类型加入机会集合在以前的研究中也是没有的。

第二,本章将运用最新测算机会不均等的方法,即泰尔指数来测量机会不均等的绝对程度和相对程度,这是本章在研究方法上的一大创新。已有研究多用基尼系数来测算收入差距和机会不均等。但基尼系数并不具有可加可分解性,因而采用基尼系数不能准确测算出总收入差距中有多大比例是由机会不均等导致的(Shorrocks,1980)。本章将采用Ferreira和Gignoux提出的方法,即通过分解泰尔指数(也就是平均对数偏差)来测算由机会不均等导致的收入差距占总收入差距的比例。Shorrocks(1984)的研究表明,泰尔指数是可加可分解的测量指标,因而能更准确地测量出机会不均等的相对程度,这也是本章在方法上对研究中国机会不均等问题做出的贡献。

第三,本研究不仅要分析中国总体的机会不均等程度,还要对每个年龄组进行分开讨论,特别是测算在年轻人中,有多大比例的收入差距是由机会不均等造成的。年轻人是未来中国发展的中坚力量,社会应该更加重视他们面临的机会不均等问题。如果年轻人之间的收入差距主要是由个人无法控制的因素导致的,即机会不均等程度很大,那么这将使年轻人看不到未来发展的希望,从而影响中国的长远发展和社会进步。

第四,本章还将深入分析机会不均等对收入差距的影响路径,进而提出有针对性的政策建议。实证分析结果可以告诉我们收入差距在多大程度上是由个人不可控的因素导致的(即机会不均等)。然而,为什么这些个人无法控制的因素会引起收入差距?本章认为主要原因有三点:劳动力市场歧视;教育代际固化;家庭背景的影响(即社会上通常讲的“拼爹”现象)。第一,基于性别和户籍性质的劳动力市场歧视使得不同性别、不同户籍的人无法获得相同的劳动力市场回报。第二,教育代际固化指来自低收入家庭的学生群体很难接受优质教育,这使得具有不同家庭背景的人面临的教育机会与教育质量存在差异,这种教育机会的不均等进而导致收入差距(唐连才,2011)。第三,良好的家庭背景不仅可以使子女接受优质教育,而且可以通过社会关系帮助子女获得更好的就业机会和更高的收入。Li等(2012)的研究通过对刚毕业大学生的第一份工作调查分析得出结论:在剔除个人与家庭因素后,干部家庭出身的孩子比非干部家庭出身的孩子第一份工作的工资平均高出15%左右,这就体现了由家庭“关系”的差异造成的收入差距。在测量中国机会不均等的程度之后,本章将深入讨论机会不均等导致收入差距的几种原因,进而为我国减轻机会不均等程度提供更可靠的政策建议。

本章余下内容的结构安排如下:第二部分将对国内外研究机会不均等的文献进行回顾,并比较不同国家的机会不均等程度。第三部分将介绍本章测量机会不均等程度的计量方法与模型。第四部分将提供数据描述并得出计量分析的结果。第五部分将深入探讨中国机会不均等的本质原因,并分别验证以下三个假设:劳动力市场歧视、教育代际固化及家庭背景的影响;第六部分是本章的主要结论与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