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稽查政策机制设计:一个实验经济学视角
- 代志新
- 924字
- 2020-08-29 19:33:33
1.3 稽查政策研究的经济学意义
本书写作的主要目的就是希望通过展示实验室实验如何对欺诈行为研究及其效率进行评估,以及评估稽查政策对于欺诈行为的有效性,从而为犯罪经济学提供“技术转移”。[1]需要声明的是,本书所用的实验研究方法和结果并非替代传统经济学犯罪研究方法,而是与之相辅相成。
本书主要讨论在实验室中如何设计稽查[2]政策来遏制欺诈行为(如“搭便车”、逃票、逃税)。[3]聚焦欺诈行为,是因为其在经济生活中诸多领域都被重点关注,例如金融领域、公共交通、体育界、政治界和学术界,而且欺诈给社会造成了巨大损失。例如,美国的总税差超过美国国家税务局(Internal Revenue Service, IRS)估计的实际税负的16%,保险欺诈约占美国所有索赔支出的10%(Mazar et al.,2008)。公司丑闻(如安然公司、兴业银行和大众公司的丑闻)会给股市带来直接影响,并可能在长时间内降低消费者的信任。有关预防和侦查欺诈以及增加合规性(如税收合规性)方面的稽查政策研究,无疑对降低执法成本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若没有稽查和相应的处罚,合规性就无法得到保障(Scotchmer,1987)。根据贝克尔(Becker,1968)开创性论文中所提及的经济学实践方法,当设定较低的稽查概率并施以严厉处罚时,合规性能够以最低廉的成本得到保障。然而,法律或社会公约可能会禁止严厉处罚(Scotchmer,1987)。从现实角度来看,在多数情况下惩罚水平的任何变化都可能意味着必须经历复杂的立法程序(Landsberger and Meilijson,1982)。因此,执法机构不得不将稽查策略作为唯一的选择变量(Scotchmer,1987)。事实上,稽查对于确保政府制定有效的监管计划以及个人和组织能够适当遵守法规发挥着重要作用(Cason et al.,2015)。然而,高昂的稽查费用会消耗本就吃紧的监管预算,因而提高稽查有效性的研究有助于经济高效地提升合规性,这对决策者而言非常重要。这也就是本书将关注重点放在稽查政策研究的原因。
注释
[1]有关税收合规的实验研究有很多,对税收合规实验外部有效性的讨论可参见Alm等(2015)。
[2]此处所对应的英文单词为audit,该词的意思有审计、稽查等。本书中根据不同语境和汉语使用习惯会进行一定的调整,但是总体的意思是通过某种手段,如审计、稽查、督查、暗访等来发现违规违法行为,重在强调一种发现违规行为的机制设计。
[3]稽查政策同样适用于许多与欺诈相关的其他案例,涵盖腐败、保险欺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