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特殊人群的治疗

10.1 HBV合并感染

● 同HCV单独感染一样采取同样的治疗方案,遵循一样的治疗原则。

● 如在HCV清除之前、中或后HBV显著复制,同时给予HBV核苷/核苷酸类药物治疗。

10.2 免疫复合物介导的CHC的合并症

● 治疗丙型肝炎病毒相关淋巴瘤应采用新的适当的无干扰素方案,但SVR对总体预后的影响尚不清楚。新的抗病毒治疗与B细胞耗竭的影响需要进一步研究。一个跨学科与肝功能密切监测的方法是必需的。

● 对于混合性冷球蛋白血症和HCV慢性感染相关的肾病患者应考虑给予适当的抗病毒治疗。利妥昔单抗在HCV相关肾病中的作用尚需评估。HCV复制的更快速的抑制和高SVR需与肾损害和冷球蛋白血症应答反应相关。必须对不良反应进行严密监测。

10.3 有合并症的患者

10.3.1 血液透析患者

● 血液透析患者尤其是那些适合肾移植的患者应考虑给予抗病毒治疗。

● 血液透析患者应接受无干扰素、如有可能也无利巴韦林的方案,无肝硬化的患者治疗12周,伴有肝硬化的患者治疗24周。

● 已经清楚SMV、DCV和3D经过肝代谢,可以用于严重肾病患者。

● 直至更多数据能够得到,SOF不能用于eGFR <30ml(min•1.73m2)或末期肾病患者。

● 血液透析患者中已被批准的HCV DAAs药物剂量调整的必要性尚不清楚,此类患者尚无安全剂量和疗效的数据。因此对严重肾疾病的患者使用这些药物应特别谨慎,只有在血液透析患者有生命威胁的情况下才考虑使用。

10.3.2 非肝实体器官移植的受者

● 肾移植前给予抗HCV治疗可以避免移植后肝相关的病死率,并可以预防HCV特异性原因导致的移植肾的功能障碍。

● 非肝实体器官移植的受者中,有抗HCV治疗适应证的患者应遵循上述治疗建议接受无干扰素方案治疗,并及时做好与环孢素和他克莫司药物间相互作用的管理工作。

10.3.3 活动性药物成瘾和稳定的维持替代者

● 注射吸毒者(PWIDs)应常规自愿接受HCV抗体检测,如果阴性,每6~12个月检测一次。

● 应给PWIDs提供清洁的注射用具,并且作为广泛的综合性伤害削减项目的一部分,可以获得的阿片类替代治疗,包括监狱内。

● 治疗前教育包括HCV传播的讨论、肝纤维化进展的危险因素、治疗、再感染的风险以及降低伤害的策略。

● 建议PWIDs适量饮酒,如为末期肝病则应戒酒。

● 建议PWIDs适量使用大麻,如为末期肝病则应戒除。

● 应在个性化的基础上对PWIDs进行HCV治疗,并在多学科团队内进行。

● 治疗前评估包括对住房、教育、文化背景、社会功能与支持、经济、营养以及毒品和饮酒的评估,如有可能,应将PWIDs介绍到社会支持服务和同伴支持系统。

● 静脉吸毒史和治疗开始近期吸毒与SVR降低无相关性,治疗的决定必须建立在个性化的基础上。

● 吸毒和饮酒者或其他有社会问题的患者以及和(或)有精神病史,以及那些在治疗过程中频发吸毒的患者具有依从性低和获得SVR可能性降低的风险,治疗过程中他们需要更密切的监测,也需要更强化的多学科支持。

● 有必要对接受新的含干扰素方案和无干扰素方案治疗的安全性和疗效进行评估。

● 使用阿片类药物替代的PWIDs应接受无干扰素方案。

● PWIDs的抗HCV治疗方案与非PWIDs患者一样,不需要对美沙酮和丁丙诺啡的剂量进行特别的调整,但应注意监测阿片的毒性和阶段反应的症状,更多的DCV相关数据是必要的。

● 阿片类替代治疗并非肝移植的禁忌证,而且不应建议阿片替代的个体减量或停止治疗。

10.3.4 血红蛋白病

● 有无血红蛋白病的患者,HCV治疗适应证是一样的。

● 有血红蛋白病的患者应接受无干扰素、无利巴韦林的方案治疗。

● 抗HCV治疗方案可同样用于有无血红蛋白病患者。

● 如利巴韦林必须使用,则需更为严密的监测。

10.3.5 出血性疾病

● 有无出血性疾病,抗HCV治疗适应证是一样的。

● 正在接受抗反转录病毒药物的HCV-HIV合并感染的患者应注意现在的药物之间的相互作用,更需谨慎选择药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