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何谓“十经”、“十二经”

《南史·周续之传》:续之通五经、五纬,号曰“十经”。《经典释文》谓:六经、六纬为“十二经”。又唐及后蜀《石经》,并于“九经”外,刻《孝经》、《论语》、《尔雅》,亦名“十二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