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典型题(含历年真题)详解

1.在某地块招标过程中,张某游说作为国土局长的父亲利用职权影响使其友王某中标,后来背着父亲收受王某100万元。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黑龙江2015年真题]

A.张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B.张父的行为构成受贿罪

C.张某与张父构成受贿罪的共同犯罪

D.张某的行为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答案】D

【解析】A项,此行为属于犯罪行为。B项,张父不知王某收受王某100万元,故不符合受贿罪的犯罪构成要件。C项,《刑法修正案七》第三百八十八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通过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或者利用该国家工作人员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构成犯罪。其中“通过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表明成立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要求国家工作人员至少许诺了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但是不要求国家工作人员对行为主体的内容知情,如果国家工作人员知情并许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国家工作人员成立受贿罪,其近亲属或者其他与国家机关人员关系密切的人,同时触犯受贿罪与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张父不知情,不构成共同犯罪。D项,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通过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或者利用该国家工作人员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行为。

2.甲乙丙三人合伙开一饭店,店名为“客来香”,依法登记。甲全权负责饭店对外事务。顾客丁来店中用餐时,被服务员戊不小心烫伤。丁欲向法院起诉,则(  )。[黑龙江2015年真题]

A.被告应为“客来香”饭店

B.甲乙丙为共同被告,并注明“客来香”字号

C.被告应为甲

D.甲和戊为共同被告

【答案】B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七条规定,个人合伙的全体合伙人在诉讼中为共同诉讼人。个人合伙有依法核准登记的字号的,应在法律文书中注明登记的字号。全体合伙人可以推选代表人;被推选的代表人,应由全体合伙人出具推选书。本题应以甲乙丙三人为共同被告,并注明“客来香”字号。

3.张某是某服装公司的法人代表,与担任出纳职务的妹夫合谋将100万元公司资金挪用到股市炒股,并将盈利的20万元平分。张某的行为构成(  )。[黑龙江2014年真题]

A.挪用公款罪

B.挪用资金罪

C.职务侵占罪

D.贪污罪

【答案】B

【解析】根据我国《刑法》和有关司法解释规定,挪用资金罪,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3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AD两项,挪用公款罪与贪污罪的犯罪主体都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C项,职务侵占罪以非法占为己有为目的,挪用资金罪的行为人主观上只是暂时借用本单位的资金,没有永久占有的故意。B项,本题中张某属于普通主体,将资金挪用进行炒股,且数额较大,其行为符合挪用资金罪的构成要件。

4.下列关于民事纠纷诉讼的说法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黑龙江2013年真题]

A.我国民事诉讼实行两审终身制

B.二审案件由审判员组成的合议庭进行审理,合议庭成员为单数

C.起诉时,必须以书面形式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

D.简易程序只适用于基层人民法院及其派出法庭

【答案】C

【解析】《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C项,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时,在某些情形下可以口头起诉。

5.某小区内业主共有的道路被物业公司划出停车位对外出租,其收益应该归谁所有?(  )[黑龙江2013年真题]

A.房地产开发商

B.物业公司

C.小区业主共有

D.小区所在地居委会

【答案】C

【解析】《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业主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物业公共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故题中收上来的停车费收入,为小区业主共有,应当列入专项维修资金,作为小区维修基金的补充。因此答案选C。

6.下列请求应依法予以支持的是(  )。[黑龙江2012年真题]

A.某男擅自按市价出售双方共有住房,其妻要求追回

B.某女起诉请求离婚,要求分割其丈夫的工伤补助金

C.按父母遗嘱某女继承全部家产,其兄要求平分家产

D.某夫妻已育有一个健康男孩,现申请收养一名孤儿

【答案】D

【解析】A项,《物权法》第一百零六条规定,无处分权人将财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共同共有关系中,每一个共有人对共有财产都享有完整的处分权。丈夫一方为共同共有人,享有该房产的完整的所有权,因此不属于“无处分权人”。另外,在该案中,没有说明购买者是否为恶意取得,在实践中即默认为善意取得,一般而言,“恶意”的认定必须由主张者提出证据来证明。因此不能依法予以支持;B项,《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二项规定,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由于离婚时财产的分配只涉及夫妻共同财产,工伤补助金是丈夫的个人财产,妻子无权要求分配;C项,《继承法》第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办理,所以应依照合法遗嘱进行继承,不支持平分家产的要求;D项,《收养法》第八条规定,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因为收养的对象为“孤儿”,不受收养人无子女的要求限制。

7.某村民委员会下列做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黑龙江2012年真题]

A.村委会规定村里的荒山不得以招标、拍卖等形式实行承包经营

B.村民乙外出经商,村委会不同意乙在承包期内放弃承包权

C.村民丙全家转为城市户口,村委会取消丙承包期内的承包权

D.村委会规定凡是嫁往外地的本村妇女,承包地应一律归还村委会

【答案】C

【解析】A项,《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所以村委会无权禁止家庭承包经营以外的其他方式的承包;B项,《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承包期内,承包方可以自愿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所以乙有权在承包期内放弃承包权;D项,《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条规定,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所以选项中一律收回承包地的做法不合法;C项,《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规定,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8.行政机关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可以委托下列哪一机关或者单位实施行政许可?(  )[黑龙江2011年真题]

A.所属事业单位

B.其他行政机关

C.其他国家机关

D.其他行政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

【答案】B

【解析】B项,《行政许可法》第二十四条规定,行政机关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可以委托其他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委托机关应当将受委托行政机关和受委托实施行政许可的内容予以公告。委托行政机关对受委托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行为应当负责监督,并对该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受委托行政机关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名义实施行政许可;不得再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许可。因此,行政许可只能委托行政机关实施。

9.根据我国的法律效力层次,下列法律中效力最高的是(  )。[黑龙江2011年真题]

A.行政法规

B.地方性法规

C.政府规章

D.自治条例

  【答案】A

【解析】根据我国《立法法》规定,法的效力层次为:最高层次,宪法;第一层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基本法律;第二层次,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法律;第三层次,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第四层次,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规章。因此答案选A。

10.下列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A.某区人大常委会接受区长辞职

B.某县人民法院受理起诉县教育局的案件

C.某省人民政府制定《行政程序暂行规定》

D.某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市长的述职报告并进行评议

【答案】C

【解析】C项,《立法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制定地方政府规章。即某省人民政府只能制定《某省行政程序暂行规定》,全国性的有关行政程序的行政法规只能由国务院制定。

11.下列关于设定行政许可与行政处罚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行政许可与行政处罚的设定机关均应对其设定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进行评价

B.部门规章可以依法设定一定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

C.尚未制定法律的,行政法规可以依法设定一定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

D.法律、法规、规章以外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一律不得设定任何行政许可、行政处罚

【答案】C

【解析】A项错误,《行政许可法》第二十条规定,行政许可的设定机关应当定期对其设定的行政许可进行评价,但《行政处罚法》没有相关规定。B项错误,《行政许可法》第十六条和《行政处罚法》第十二条规定,部门规章只能对已经设定的行政许可作出实施的具体规定,但可以在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情况下设定一定的行政处罚。D项错误,《行政许可法》第十四条规定,必要时,国务院可以采用发布决定的方式设定行政许可。C项正确,《行政许可法》第十四条规定,尚未制定法律的,行政法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法》第十一条规定,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

12.萧某对李某作出承诺:只要李某把邻居家的小狗偷来,就付给酬金200元。该行为属于(  )。

A.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B.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

C.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

D.犯罪行为

【答案】B

【解析】《民通意见》第七十五条规定,附条件的民事行为,如果所附的条件是违背法律规定或者不可能发生的,应当认定该民事行为无效。萧某要求李某偷小狗的行为明显违背法律相关规定,因此萧某的承诺行为无效。

13.根据我国现行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下列选项中构成违宪或违法行为的是(  )。

A.国家主席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接见外国使节

B.国务院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授权决定,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减征个人所得税

C.国务院某部发布《关于认真学习贯彻(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通知》

D.某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本自治区的自治条例

【答案】D

【解析】《立法法》第六十六条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即有权制定自治条例的是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而非“自治地方的人大常委会”。

14.国家对超标准排放污水的单位收取排污费,属于(  )。

A.行政征购

B.行政处罚

C.行政征用

D.行政征收

【答案】D

【解析】行政征收是指行政机关或者法定授权的组织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无偿收取一定财物的行政行为。“收取排污费”不具有惩罚性质,是行政征收行为。

15.《行政许可法》规定,对于有数量限制的行政许可,两个以上申请人的申请均符合法定要求的,行政机关应当(  )。

A.根据发出申请的先后顺序作出许可决定

B.根据受理申请的先后顺序作出许可决定

C.均不给予行政许可

D.抽签决定许可决定

【答案】B

【解析】《行政许可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有数量限制的行政许可,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申请人的申请均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行政机关应当根据受理行政许可申请的先后顺序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16.某首饰店误将一枚银戒指当作铂金戒指卖给李某。首饰店的这一行为属于(  )。

A.犯罪行为

B.无效民事行为

C.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D.有效民事行为

【答案】C

【解析】《民法通则》第五十九条规定,下列民事行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者撤销: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显失公平的。首饰店误将一枚银戒指当做铂金戒指卖给李某的行为对于李某是显失公平,且李某实际想购买一枚铂金戒指,但是因为对其不了解而误购了银戒指,李某可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变更或者撤销。

17.张某为了要男孩,将妻子刚生下的生重病的女婴扔进小河里淹死。张某应被定为犯有(  )。

A.过失杀人罪

B.故意杀人罪

C.遗弃罪

D.虐待罪

【答案】B

【解析】故意杀人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张某明知把婴儿扔进河里必然会导致婴儿死亡,还将该女婴扔入小河淹死,剥夺了该女婴的生命,符合故意杀人罪的犯罪构成要件。

18.甲、乙、丙为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后该合伙企业经营亏损,财产不足以清偿到期债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甲、乙、丙对该债务应承担(  )。

A.无限责任

B.按份责任

C.无限连带责任

D.有限连带责任

【答案】C

【解析】《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