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新闻工作的党性原则

1.党性原则是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的根本原则

(1)新闻宣传工作的党性原则是一定政党的政治主张、思想意识和组织原则在新闻活动中的体现。

在思想上,要以马克思主义作为新闻工作的指针,宣传党的理论基础和思想体系;

在政治上,要宣传党的纲领路线、方针政策,使之成为亿万群众的自觉行动;

在组织上,要接受党的领导,遵守党的组织原则和新闻宣传工作的纪律。

(2)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的核心和精髓是党性原则。坚持党性原则,要在思想上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组织上实行民主集中制。

2.党性原则的含义与基本要求

党性原则是一定政党的政治主张、思想意识和组织原则在新闻活动中的体现。坚持新闻工作的党性原则,就要做到以下几点:

(1)必须全面、准确、生动地宣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

(2)必须全面、准确、生动地宣传党的纲领、路线、方针和政策,使之变为广大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

(3)必须坚持党的领导,遵守党的组织原则和宣传纪律;

(4)必须深刻认识社会主义新闻事业的党性与人民利益的一致性;

(5)必须深刻认识社会主义新闻自由与资本主义新闻自由的本质区别,防止滥用新闻传播自由权利的现象。

3.坚持党对新闻工作的领导

坚持党对新闻事业的领导,是无产阶级新闻工作的基本原则。无产阶级新闻事业要始终自觉地把自己作为党手中的舆论工具,党也要自觉加强对新闻工作的领导。在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下,所有的新闻事业都必须接受党的领导。

(1)坚持党对新闻工作的领导,必须坚持民主与集中的统一,内部自由发表意见和公开报道遵守宣传纪律的统一。党报党刊一定要无条件地宣传党的主张。

(2)党对新闻事业的领导,主要是思想上、政治上的领导,是对宣传党的思想观点、方针政策的领导。在实行政治思想领导的同时,要鼓励新闻媒体和新闻工作者充分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3)新闻工作者服从党的领导,不仅指组织上的服从,而且还可以通过自己的创造性工作,使党的思想观点、党的方针政策,迅速、广泛、准确和生动地同群众见面。

4.在新闻实践中做到对党负责和对人民负责的统一

(1)社会主义新闻事业的党性和人民的利益是完全一致的,在社会主义新闻事业的全部工作中,对党负责与对人民负责应当是完全统一的。

(2)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是党得以生存的基础和力量的源泉。

(3)坚持党的正确领导,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政治路线和思想路线,发扬党内民主和社会主义民主,才能保持和加强党和人民群众的联系,才能有效发挥社会主义新闻事业的纽带作用,做到对党负责和对人民负责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