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复习指南

第一章 山西省农村信用社招聘考试概述

一、山西省农村信用社简介

(一)发展历史

山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以下简称省联社)是由山西省辖内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县(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商业银行)自愿入股组建的,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在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以发起方式设立,实行民主管理,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地方性金融机构,于2005年8月24日正式挂牌开业。省联社依据山西省人民政府授权,承担对全省各级农村信用社的管理、指导、协调、服务职能。山西省联社以1945年全省第一家农村信用社——长治屯留罗村信用社成立为标志。

(二)特点

1.农村信用社是由农民和农村的其他个人集资联合组成,以互助为主要宗旨的合作金融组织,其业务经营是在民主选举基础上由社员指定人员管理经营,并对社员负责。其最高权力机构是社员代表大会,负责具体事务的管理和业务经营的执行机构是理事会。

2.主要资金来源是合作社成员缴纳的股金、留存的公积金和吸收的存款。其贷款主要用于解决其成员的资金需求,起初主要是发放短期生产生活贷款和消费贷款,后随着经济发展,渐渐扩宽放款渠道,现在和商业银行贷款没有区别。

3.由于业务对象是合作社成员,因此农村信用社的业务手续简便灵活。

二、山西农村信用社招聘考试概述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纪守法,无违规违法等不良记录。

3.身体健康,品行端正,服务意识强,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团队精神。

4.具有信用社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招聘范围为山西省部分全日制普通高校相关专业应届毕业生。

6.报考学生须确保在当年7月底前取得所在学校毕业证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须同时获得学位证书。

7.报名以县级机构为单位进行,本科(含)以下学生按照属地原则,选择生源地或父母户籍所在地的一个县级机构进行报名(省级、国家级贫困县不受此限制);硕士研究生(含)以上毕业生报名不受地域、专业限制。

(三)招聘方式

此次校园定向招聘采取学校推荐和学生自荐相结合的方式,经过信息发布、考生报名、资格审查、综合评定、面试、体检、聘用等7个环节,依据综合评定和面试成绩确定拟招聘人选。

(四)招聘程序

1.信息发布

招聘简章在山西省农村信用社网站和相关院校网站同时发布,并在招聘院校内显著位置张贴招聘公告。

2.考生报名

报名工作由各相关院校负责组织。学生在符合报名条件的前提下,按招聘方案要求选择应聘的县级机构。

3.资格审查

各院校就业管理部门负责统计本校学生报名情况,并对应届毕业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者,取消报名资格。

4.综合评定

各院校依据报名学生在校期间学习成绩(所有课程均分)、现实表现(资格、获奖证书等)对每位学生进行综合评定(见《综合评定成绩计算办法》)。评定结果在校园显著位置公示5日无异意后,由学校加盖公章,连同相关资料复印件交省联社招聘办公室查核认定。

5.面试

面试工作由省联社招聘工作领导组统一组织进行。面试工作方案视报名情况另行制定。

面试工作结束后,省联社招聘办公室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计算考生总成绩(其中:综合评定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报省联社招聘工作领导组研究,依序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当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综合评定成绩、面试成绩的顺序进行比较),并在省联社网站公布。

6.体检

拟聘用人员,由各市组织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且不再进行递补。

7.聘用

体检合格人员,由县级机构人事部门与毕业生签订《山西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办理相关手续。各市组织进行岗前培训,待正式毕业且资格确认后(毕业证、学位证等),按规定由县级用人机构签订三年期劳动合同,其中试用期为6个月,薪酬待遇执行所在县级机构正式员工标准。被聘用人员,原则上在同一县(市、区)服务期应满五年。否则,按规定解除劳动关系。

(五)其他

为确保招聘活动公开、公正、公平,聘请部分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及农信系统职工代表全程进行监督。

本方案由省联社招聘工作领导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51-4886113;0351-4886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