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9年初级会计师《经济法基础》复习指南【考纲分析+考点精讲+真题演练+强化习题】
- 圣才电子书主编
- 11569字
- 2021-06-04 17:50:12
1.3 民事纠纷的解决途径
【考点一】经济纠纷的概念和解决途径(★)
经济纠纷是指市场经济主体之间因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的矛盾而引起的权益争议,包括平等主体间和不平等主体间两类。
(一)平等主体(横向关系,“民告民”)
平等民事主体之间出现经济纠纷时,属于民事纠纷,可以选择仲裁或民事诉讼。
(二)不平等主体(纵向关系,“民告官”)
不平等主体之间出现纠纷时,属于行政纠纷,可以选择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真题演练】
【例题】甲公司长期拖欠乙公司货款,双方发生纠纷,期间一直未约定纠纷的解决方式,为解决该纠纷,乙公司可采取的法律途径是( )。[2015年真题]
A.提起行政诉讼
B.提请仲裁
C.提起民事诉讼
D.申请行政复议
【答案】C
【解析】本案属于民事纠纷法律纠纷,因此排除AD两项;当事人之间一直未约定纠纷解决方式,说明当事人之间不存在仲裁协议,排除B项。
【考点二】仲裁(★★★)
(一)仲裁的概念和特征
1.仲裁的概念
仲裁是指由经济纠纷的各方当事人共同选定仲裁机构,对纠纷依法定程序作出具有约束力的裁决的活动。
2.仲裁的特征
仲裁具有三个要素或者特征:
(1)仲裁以双方当事人自愿协商为基础。
(2)仲裁由双方当事人自愿选择的中立第三者(仲裁机构)进行裁判。仲裁机构是民间性的组织,不是国家的行政机关或司法机关,对经济纠纷案件没有强制管辖权。
(3)仲裁裁决对双方当事人都具有约束力。
(二)仲裁的适用范围
《仲裁法》适用范围如表1-8所示。
表1-8 仲裁适用范围
(三)仲裁的基本原则
(1)自愿原则: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2)依据事实和法律,公平合理地解决纠纷的原则。
(3)独立仲裁原则:仲裁机构不依附于任何机关而独立存在,仲裁依法独立进行,不受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4)一裁终局制度:仲裁庭作出的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仲裁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即裁后不得再裁或再诉)。
(四)仲裁机构——仲裁委员会
仲裁委员会是有权对当事人提交的经济纠纷进行审理和裁决的机构。
仲裁委员会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仲裁委员会独立于行政机关,与行政机关没有隶属关系,仲裁委员会之间也没有隶属关系。
(五)仲裁协议
1.形式
仲裁的进行以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为条件。口头达成仲裁的意思表示无效。
2.内容
仲裁协议可以在纠纷前达成,也可以在纠纷后达成,其内容应包括:
(1)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
(2)仲裁事项;
(3)选定的仲裁委员会。
3.仲裁协议的效力
仲裁协议一经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
(1)仲裁协议的无效
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或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补充协议;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
(2)有效的仲裁协议
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时未声明有仲裁协议的,人民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在人民法院“首次开庭前”提交仲裁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起诉,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未对人民法院受理该案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
(3)对仲裁协议的效力存在异议
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时,可以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或者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一方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另一方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由“人民法院”裁定。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应当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提出。
4.仲裁协议的独立性
仲裁协议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如买卖合同解除,但双方仍可就违约金等发生的争议事项根据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六)仲裁裁决
1.仲裁管辖
仲裁不实行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由当事人协议选定仲裁委员会。
2.仲裁庭
仲裁庭由3名或者1名仲裁员组成。
当事人约定由3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的,应当各自选定或者各自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1名仲裁员,第3名仲裁员由当事人共同选定或者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第3名仲裁员为首席仲裁员。当事人约定由1名仲裁员成立仲裁庭的,应当由当事人共同选定或者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
3.仲裁员的回避
仲裁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必须回避,当事人也有权提出回避申请:
(1)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
(2)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3)与本案当事人、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仲裁的;
(4)私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当事人、代理人的请客送礼的。
【相关链接】行政诉讼也采取回避制度。
4.开庭
仲裁应当开庭进行;当事人协议不开庭的,仲裁庭可以根据仲裁申请书、答辩书及其他材料作出裁决。
5.不公开
仲裁不公开进行;当事人协议公开的,可以公开进行,但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
6.当事人的和解
申请仲裁后,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庭根据和解协议作出裁决书,也可以撤回仲裁申请。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撤回仲裁申请后又反悔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7.仲裁庭的调解
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可以”(而非必须)先行调解。当事人自愿调解的,仲裁庭应当调解。
调解不成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或者根据协议的结果制作裁决书,调解书与裁决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在调解书“签收前”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8.仲裁裁决
仲裁裁决应当按照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如3:0或者2:1);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如1:1:1),裁决应当按照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
【知识拓展】不能形成多数意见(形成3种不同意见):裁决应当按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
(1)仲裁裁决书的生效时间: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注意: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2)仲裁裁决的强制执行: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仲裁裁决,另一方当事人可以按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真题演练】
【例题1】根据《仲裁法》的规定,下列纠纷中,当事人不能提请仲裁的有( )。[2016年真题]
A.货物运输合同纠纷
B.收养纠纷
C.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D.继承纠纷
【答案】BD
【解析】BD两项属于与人身有关的纠纷,不能提请仲裁。
【例题2】下列纠纷中,当事人可以提请仲裁的有( )。[2018年真题]
A.王某和赵某的继承纠纷
B.张某与丙公司的商品房买卖纠纷
C.甲公司与乙公司的货物保管纠纷
D.孙某和李某的离婚纠纷
【答案】BC
【解析】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下列纠纷不能提请仲裁:①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②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A项属于继承纠纷,D项属于婚姻纠纷,不适用仲裁。
【例题3】根据《仲裁法》的规定,下列关于一裁终局原则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2015、2016年真题]
A.仲裁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B.仲裁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可就同一纠纷向原仲裁委员会申请复议
C.仲裁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可就同一纠纷向司法行政机关申请复议
D.仲裁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答案】AD
【解析】一裁终局原则,即仲裁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即裁后不得再裁或再诉。
【例题4】根据《仲裁法》的规定,下列关于仲裁协议效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2017年真题]
A.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
B.当事人口头达成的仲裁协议有效
C.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或者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当事人又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
D.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答案】ACD
【解析】B项,仲裁协议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口头达成仲裁的意思表示无效。
【例题5】根据《仲裁法》的规定,下列关于仲裁协议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2015年真题]
A.仲裁协议可以书面形式订立,也可以口头形式订立
B.仲裁协议对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当事人又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
C.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只能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
D.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受理
【答案】B
【解析】A项,仲裁协议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口头达成仲裁的意思表示无效。B项,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或者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补充协议;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C项,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或者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一方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另一方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由人民法院裁定。D项,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例题6】根据《仲裁法》的规定,下列关于仲裁协议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2016年真题]
A.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应当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提出
B.当事人双方没有订立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C.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
D.仲裁协议可以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采用口头形式
【答案】ABC
【解析】D项:仲裁协议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口头达成仲裁的意思表示无效。
【例题7】甲、乙因买卖货物发生合同纠纷,甲向法院提起诉讼。开庭审理时,乙提出双方签有仲裁协议,应通过仲裁方式解决。对该案件的下列处理方式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2009年真题]
A.仲裁协议有效,法院驳回甲的起诉
B.仲裁协议无效,法院继续审理
C.由甲、乙协商确定纠纷的解决方式
D.视为甲、乙已放弃仲裁协议,法院继续审理
【答案】D
【解析】作为平等民事主体的当事人之间发生的经济纠纷,只能在仲裁或者民事诉讼两种方式中选择一种解决争议。有效的仲裁协议可排除法院的管辖权,只有在没有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或者当事人放弃仲裁协议的情况下,法院才可以行使管辖权,这在法律上称为或裁或审原则。题中,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法院起诉未声明有仲裁协议,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提交仲裁协议的,法院应当驳回起诉,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
【例题8】根据《仲裁法》的规定,下列关于仲裁协议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2016年真题]
A.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
B.仲裁协议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
C.仲裁协议可以在纠纷发生后达成
D.仲裁协议由当事人自愿达成
【答案】ABCD
【解析】仲裁协议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B项,仲裁协议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口头达成仲裁的意思表示无效;C项,仲裁协议可以在纠纷发生前达成,也可以在纠纷发生后达成;D项,仲裁的自愿原则。
【例题9】下列关于仲裁协议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2014、2016年真题]
A.仲裁协议一经依法成立就具有法律约束力
B.仲裁协议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
C.当事人对仲裁协议效力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
D.当事人对仲裁协议效力有异议的可以请求法院作出裁定
【答案】ABCD
【解析】A项,仲裁协议一经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B项,仲裁协议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CD两项,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或者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例题10】根据《仲裁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仲裁协议必备内容的有( )。[2013年真题]
A.仲裁事项
B.选定的仲裁委员会
C.选定的仲裁员
D.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
【答案】ABD
【例题11】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或者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2018年真题]
【答案】√
【解析】仲裁庭有权确认合同的效力。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或者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一方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另一方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由人民法院裁定。
【例题12】经济纠纷案件当事人只能向纠纷发生地仲裁机构提请仲裁。( )[2018年真题]
【答案】×
【解析】仲裁不实行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仲裁委员会由当事人协议选定。
【例题13】根据《仲裁法》的规定,关于仲裁裁决书生效时间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2013年真题]
A.自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B.自签发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C.自开庭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D.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答案】D
【解析】仲裁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拓展】仲裁调解书自当事人“签收”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例题14】下列关于仲裁审理的表述中,符合仲裁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2011年真题]
A.除当事人协议外,仲裁开庭进行
B.仲裁员不实行回避制度
C.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
D.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可以先行调解
【答案】ACD
【解析】A项,仲裁应当开庭进行,当事人协议不开庭的,仲裁庭可以根据仲裁申请书、答辩书及其他材料作出裁决。B项,仲裁员符合相关情形的,应实行回避制度。C项,申请仲裁后,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D项,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可以先行调解;当事人自愿调解的,仲裁庭应当调解。
【例题15】甲、乙因合同纠纷申请仲裁,仲裁庭对案件裁决未能形成一致意见。关于该案件仲裁裁决的下列表述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有( )。[2010年真题]
A.应当按照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裁决
B.应当由仲裁庭达成一致意见作出裁决
C.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按照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裁决
D.仲裁庭不能形成一致意见时,提请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
【答案】AC
【解析】仲裁裁决应当按照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裁决应当按照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
【例题16】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裁决应当按照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 )[2018年真题]
【答案】√
【解析】裁决应当按照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少数仲裁员的不同意见可以记入笔录。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裁决应当按照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考点三】民事诉讼(★★★)
(一)适用范围
当事人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发生纠纷,可以提起民事诉讼。适用于《民事诉讼法》的案件具体包括5类:
(1)因民法、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等调整的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发生的民事案件,如合同纠纷、房产纠纷、侵害名誉权纠纷等案件。
【相关链接】与人身有关的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不能提请仲裁。
(2)因经济法、劳动法调整的社会关系发生的争议,法律规定适用民事诉讼程序审理的案件,如企业破产案件、劳动合同纠纷案件等。
【相关链接】劳动争议,不能提请仲裁。
(3)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选民资格案件和宣告公民失踪、死亡等非讼案件。
(4)按照督促程序解决的债务案件。
(5)按照公示催告程序解决的宣告票据和有关事项无效的案件。
(二)审判制度
1.合议制度
(1)一审: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除适用简易程序、特别程序(选民资格案件及重大、疑难的案件除外)、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外,一律由审判员、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选民资格案件或者重大、疑难的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
(2)二审:人民法院审理第二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不包括陪审员)组成合议庭。
(3)合议庭的成员,应当是3人以上的单数。
【相关链接】仲裁庭由3名或者1名仲裁员组成。
2.回避制度
参与某案件民事诉讼活动的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是案件的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或者与案件有利害关系,或者与案件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应当自行回避。
3.公开审判制度
(1)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或者行政案件,除涉及国家机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公开审理案件,应当在开庭前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以便群众旁听。)
(2)公开审判包括审判过程公开和审判结果公开两项内容,不论案件是否公开审理,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相关链接】仲裁不公开进行;当事人协议公开的,可以公开进行,但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
4.两审终审制度
(1)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而非作出)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超过上诉期没有上诉的,该第一审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2)二审法院的判决、裁定是终审判决、裁定。对终审判决、裁定,当事人不得上诉。如果发现终审判决确有错误,可以通过审判监督程序予以纠正。
(3)两审终审制度的例外:
①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和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审理的案件,实行一审终审。
②最高人民法院所作的一审判决、裁定,为终审判决、裁定。
【相关链接】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即仲裁庭作出的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仲裁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三)诉讼管辖
实行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
【相关链接】仲裁由当事人选定仲裁委员会,不适用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
1.级别管辖
根据案件性质、案情繁简、影响范围,来确定上、下级法院受理第一审案件的分工和权限。大多数民事案件均归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2.地域管辖
地域管辖又分为一般地域管辖、特殊地域管辖和专属管辖等。管辖的特殊情况:协议管辖、共同管辖和选择管辖。
(1)一般地域管辖(普通管辖)
通常实行“原告就被告”原则,即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但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或者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特殊地域管辖(特别管辖)
以诉讼标的所在地、法律事实所在地为标准确定管辖法院。
(3)专属管辖
法律强制规定某类案件必须由特定的法院管辖,其他法院无权管辖,当事人也不得协议变更。
特殊地域管辖与专属管辖的具体内容如表1-9所示。
表1-9 特殊地域管辖与专属管辖
(4)协议管辖(合意管辖或者约定管辖)
双方当事人在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发生之前或发生之后,以协议的方式选择解决他们之间纠纷的管辖法院。
(5)共同管辖和选择管辖
两个以上法院都有管辖权(共同管辖)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法院起诉(选择管辖);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法院管辖。
(四)调解制度
(1)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坚持不愿调解的,应当及时裁判。
(2)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但不应久调不决。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的案件,婚姻等身份关系确认案件以及其他根据案件性质不能调解的案件,不得调解。
(3)除特别情况外,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五)判决和执行
1.判决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以及依法不准上诉或者超过上诉期没有上诉的判决,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第二审人民法院的判决是终审的判决,也就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
2.执行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文书: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
对于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则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法院执行。
【真题演练】
【例题1】因不动产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有权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017年真题]
【答案】×
【解析】因不动产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例题2】因确认股东资格纠纷引起的民事诉讼,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017年真题]
【答案】√
【解析】因确认股东资格纠纷引起的民事诉讼,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例题3】根据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公开审理制度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2018年真题]
A.涉及商业秘密的民事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B.不论民事案件是否公开审理,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C.涉及国家秘密的民事案件应当不公开审理
D.涉及个人隐私的民事案件应当不公开审理
【答案】ABCD
【解析】公开审判制度是指法院的审判活动依法向社会公开的制度。法律规定,法院审理民事或行政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不论案件是否公开审理,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例题4】根据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公开审判制度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2017年真题]
A.涉及商业秘密的民事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B.不论民事案件是否公开审理,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C.涉及国家秘密的民事案件应当不公开审理
D.涉及个人隐私的民事案件应当不公开审理
【答案】ABCD
【解析】ACD三项,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B项,公开审判包括审判过程公开和审判结果公开两项内容,不论案件是否公开审理,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例题5】下列案件中,适用《民事诉讼法》的有( )。[2011年真题]
A.公民名誉权纠纷案件
B.企业与银行因票据纠纷提起诉讼的案件
C.纳税人与税务机关因税收征纳争议提起诉讼的案件
D.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劳动合同纠纷提起诉讼的案件
【答案】ABD
【解析】适用于《民事诉讼法》的案件具体有5类:①因民法、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等调整的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发生的民事案件;②按照公示催告程序解决的宣告票据和有关事项无效的案件;③因经济法、劳动法调整的社会关系发生的争议,法律规定适用民事诉讼程序审理的案件;④按照督促程序解决的债务案件;⑤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选民资格案件和宣告公民失踪、死亡等非诉讼案件。ABD三项均适用于《民事诉讼法》;C项适用于《行政诉讼法》。
【例题6】根据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法院中,对因票据纠纷提起的民事诉讼享有管辖权的是( )。[2015年真题]
A.出票人住所地法院
B.持票人住所地法院
C.票据出票地法院
D.票据支付地法院
【答案】D
【解析】因票据纠纷提起的民事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例题7】甲企业得知竞争对手乙企业在M地的营销策略将会进行重大调整,于是到乙企业设在N地的分部窃取乙企业内部机密文件,随之采取相应对策,给乙企业在M地的营销造成重大损失,乙企业经过调查掌握了甲企业的侵权证据,拟向法院提起诉讼,其可以选择提起诉讼的法院有( )。[2010年真题]
A.甲住所地法院
B.乙住所地法院
C.M地法院
D.N地法院
【答案】ACD
【解析】根据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题中,侵权行为实施地是N地(N地的分部实施窃取行为),侵权结果发生地是M地(乙企业在M地的营销策略),被告是甲企业。
【例题8】根据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一定期间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该期间是( )。[2013年真题]
A.5日
B.10日
C.15日
D.30日
【答案】C
【解析】当事人不服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例题9】关于民事诉讼与仲裁法律制度相关内容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2012年真题]
A.民事经济纠纷实行或裁或审制度
B.民事诉讼与仲裁均实行回避制度
C.民事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制度,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
D.民事诉讼实行公开审判制度,仲裁不公开进行
【答案】ABCD
【解析】有效的仲裁协议可排除法院的管辖权,只有在没有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或者当事人放弃仲裁协议的情况下,法院才可以行使管辖权,这在法律上称为或裁或审原则。民事诉讼的审判制度包括:①合议制度;②回避制度;③公开审判制度;④两审终审制度。仲裁的基本原则:①自愿原则;②依据事实和法律,公平合理地解决纠纷的原则;③独立仲裁原则;④一裁终局原则。仲裁不公开进行。当事人协议公开的,可以公开进行,但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仲裁员有某些情形的,必须回避,当事人也有权提出回避申请。
【例题10】审理民事案件,不论案件是否公开审理,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2014年真题]
【答案】√
【考点四】诉讼时效(★★★)
(一)诉讼时效的概念
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而失去诉讼保护的制度。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消灭的是胜诉权,即丧失依诉讼程序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的权利;权利人的实体权利并不消灭,即时效届满后,债务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诉讼时效的期间、计算方法以及中止、中断的事由由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无效。人民法院不得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二)诉讼时效期间
(1)普通诉讼时效期间:3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2)最长诉讼时效期间。
诉讼时效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诉讼时效的中止和中断
表1-10
(四)不适用诉讼时效的情形。
(1)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2)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3)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4)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名师点拨】区分诉讼时效中止和中断的方法:诉讼时效中止强调“暂停”,而诉讼时效中断强调“清零”,即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真题演练】
【例题1】2017年11月份甲与乙公司之间发生租赁合同纠纷,甲公司请求保护其民事权利诉讼时效期间不超过( )年。[2018年真题]
A.3
B.4
C.2
D.1
【答案】A
【解析】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例题2】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下列关于诉讼时效期间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2015年真题]
A.诉讼时效期间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B.诉讼时效期间可发生中止或者中断
C.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权利人丧失胜诉权
D.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
【答案】ABC
【解析】D项,按照《民法总则》的规定,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亦属于一般纠纷,适用3年的普通诉讼时效期间。
【例题3】根据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过了诉讼时效期限,权利人丧失( )。[2015年真题]
A.上诉权
B.申诉权
C.胜诉权
D.实体权
【答案】C
【解析】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权利人丧失的是胜诉权,即丧失依诉讼程序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的权利;权利人的实体权利并不消灭,债务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间时效限制。
【例题4】对始终不知道自己权利受侵害的当事人,其最长诉讼时效期间是( )。[2012年真题]
A.2年
B.5年
C.20年
D.30年
【答案】C
【解析】根据民事法律制度对最长诉讼时效期间的规定,诉讼时效期间,均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法院不予保护。
【例题5】根据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诉讼时效期间中止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2015年真题]
A.引起诉讼时效期间中止的原因出现时,诉讼时效期间暂时停止计算
B.引起诉讼时效期间中止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C.引起诉讼时效期间中止的原因是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致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
D.诉讼时效期间中止只能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
【答案】ABCD
【解析】诉讼时效期间的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致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暂时停止计算。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