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教学取舍的依据

课程内容设置是以课程标准(教学大纲)来规范的。但由于课程标准比较简要、原则,将课程标准具体化的教材就成为学科的教学内容。也许是习惯使然,教师往往忽视课程标准,而把教材作为教学的唯一依据,以教材为本,教教材、考教材似乎是理所当然的事。有些严谨的教师为了吃透教材,甚至逐字逐句进行推敲,死抠教材而不知变通。并不是说教材不重要,作为课程标准内容和要求的具体体现,教学中应当给予充分重视,但不能唯教材是从。如果太拘泥于教材,只会钻进去,不能跳出来,就会失去课程、课堂的鲜活性和生命力。我们必须认识到教学内容是课程内容的主观呈现,教学本身是一次再创造的过程,应当根据教学实际对内容(教材)进行大胆取舍。依据是:

第一,这是由政治课程的特殊性决定的。政治课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党的方针政策会经常发生变化,相关理论也在丰富完善,而教材有它的编写程序与周期,难免会有滞后性,需要教师随时调整,才能更好地体现时代性。

第二,这是由政治课的德育功能决定的。育人是一个知情意行的过程,仅有知识的掌握是不够的,需要深入本质的思考,发自内心的认同,甚至触及灵魂的体验,才能有知行转化的自觉。因此,根据育人的需要来取舍教材就殊为必要。

第三,贴近生活、从学生的实际出发始终是教学的出发点。学生有地域特点,有不同的思想困惑和认知经验,这是矛盾的特殊性,普遍性必须与特殊性相结合,才能适应不断变化的实际。

第四,思想政治课以培养“四有”公民为根本目标,如何围绕这一目标来突出公民的基本素质教育,培养现代公民的道德情感和社会参与能力,始终是教学取舍的根本依据。

新课程在强化课程标准权威性的同时,提出教材即范例的观点,并下放权力来促进教材多样化,正是看到了这样做的必要性,为大胆处理教材提供了依据。课程标准在“教科书编写建议”中指出:“教科书的编写要遵循教育部印发的《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和《中小学教材编写审定管理暂行办法》的基本精神,以本《课程标准》为依据,表达课程改革的基本追求,反映高中阶段教育的特点,体现德育课程的基本要求。同时,要考虑城乡差异和地区差异,从学生的兴趣、能力和需要出发,结合学生的生活经验,遵循学生的生理、心理及认知发展规律,尽可能提供多种活动设计。”“教科书素材的选择和运用,既要贴近学生生活,又要反映当代社会进步和科技发展的新成果;既要有利于教师进行创造性的教学,又要有利于促进学生发挥各自的潜能;既要表达教学的基本要求和标准,又应提供自主思考、交流、感悟、活动的机会和空间,从而适应不同层次和类型学生发展的需求。”由此可以看出,在统一的课程标准下,教材可以多样化。教师不仅有使用教材的选择权,也有对教材内容进行取舍的自主权。

如果再进一步,从课程观的角度讲,当课程由封闭走向开放,由专家研制走向教师开发,由学科内容走向学生经验的时候,课程就不只是“文本课程”(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科书等),而更是“体验课程”(教与学过程中师生得到的体验和感悟)。这意味着,课程的内容和意义在本质上并不是对所有人都相同的,在特定的教育情境中,每一位教师和学生对给定的内容都有其自身的理解,从而根据教与学的需要不断进行变革与创新,从而不断转化为“自己的课程”。在此,教师和学生不是外在于课程的,而是课程的有机构成部分,是课程的创造者和主体。教学过程也由此成为课程内容持续生成与转化、课程意义不断建构与提升的过程,课程变成一种动态的、生长性的“生态系统”。在这种背景下,教学改革才能真正进入教育的内核,成为课程改革与发展的能动力量,成为教师与学生追寻主体性、获得解放与自由的过程。因此,在深化新课程背景下,在思想政治课的总体目标下,政治教师要增强自主意识,始终坚持从学生出发,以育人为目标,来思考和选择教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