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题六

【2009年考题】某建筑工程施工进度计划网络图如图2-1所示。

图2-1 施工进度计划网络图(单位:d)

施工中发生了以下事件:

事件1:A工作因设计变更停工10d。

事件2:B工作因施工质量问题返工,延长工期7d。

事件3:E工作因建设单位供料延期,推迟3d施工。

事件4:在设备管道安装气焊作业时,火星溅落到正在施工的地下室设备用房的聚氨酯防水涂膜层上,引起火灾。

在施工进展到第120天后,施工项目部对第110天前的部分工作进行了统计检查。统计数据见表2-2。

表2-2 统计数据

问题

1.本工程计划总工期和实际总工期各为多少天?

2.施工总承包单位可否就事件1~事件3获得工期索赔?分别说明理由。

3.施工现场焊、割作业的防火要求有哪些?

4.计算截止到第110天的合计BCWP值。

5.计算第110天的成本偏差CV值,并做CV值结论分析。

6.计算第110天的进度偏差SV值,并做SV值结论分析。

参考答案

1.本工程计划总工期=(28+35+35+21+21)d=140d,实际总工期=(140+10+7)d=157d。

2.施工总承包单位可否就事件1~事件3获得工期索赔的判定及其理由如下:

(1)事件1可以获得工期索赔。

理由:A工作是因设计变更而停工,应由建设单位承担责任,且A工作属于关键工作。

(2)事件2不可以获得工期索赔。

理由:B工作是因施工质量问题返工,应由施工总承包单位承担责任。

(3)事件3不可以获得工期索赔。

理由:E工作虽然是因建设单位供料延期而推迟施工,但E工作不是关键工作,且推迟3d未超过其总时差,不影响工期。

3.施工现场焊、割作业的防火要求:

(1)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无证者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2)属一、二、三级动火范围的焊、割作业,未经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3)焊工不了解焊、割现场的周围情况,不得进行焊、割作业。

(4)焊工不了解焊件内部是否有易燃、易爆物时,不得进行焊、割作业。

(5)各种装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和有毒物质的容器,未经彻底清洗或未排除危险之前,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6)用可燃材料对设备做保温层、冷却层、隔声、隔热的,或火星能飞溅到的地方,在未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7)有压力或密闭的管道、容器,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8)焊、割部位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作清理或未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前,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9)附近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工种在作业时,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10)与外单位相连的部位,在没有弄清有无险情或明知存在危险而未采取有效的措施之前,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4.计算截止到第110天的合计BCWP值,见表2-3。

表2-3 第110天的合计BCWP值计算表

截止到第110天的合计BCWP值为2900万元。

5.第110天的成本偏差CV=BCWP-ACWP=(2900-2510)万元=390万元。

CV值结论分析:由于成本偏差为正,说明成本节约390万元。

6.第110天的进度偏差SV=BCWP-BCWS=(2900-3710)万元=-810万元。

SV值结论分析:由于进度偏差为负,说明进度延误了,落后于计划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