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版序

刚到南昌市检察院任职不到半年,红文就跟我汇报说他2009年出版的《死刑密码——以十个死刑犯为视角》一书要再版了,想请我为再版写个序,我欣然答应了,因为这既是他个人检察生涯的一份业绩,也是南昌市检察院的一份业绩。

《死刑密码——以十个死刑犯为视角》(以下简称《死刑密码》)这本书我看过,确实写得很不错。红文选择他办过的十个死刑案件,以办案札记的形式,娓娓道来,夹叙夹议,阐发了他对死刑问题的深刻认识。死刑题材的书非常多,但大多是理论著作,红文的这本书通过对十个真实死刑犯的刻画描述,透过死刑犯的内心世界,映射出死刑的种种问题,故事性、感染力和说服力都很强,带给读者强烈的心灵感触和思想震撼,潜移默化地影响着读者死刑观的转变,因而是一本非常成功的死刑专著。

死刑问题是刑事法治中一个沉重而略显敏感的问题,死刑的存废也是全世界都在一直讨论争议的话题。刑罚的最终目的是教育改造犯罪人,但死刑却剥夺了犯罪人的生命,教育改造变得无从谈起,这种刑罚也就只是一般预防的手段。人是万物之灵,是一切社会活动的终极目的,人本身是最高价值,人的生命应该是至高无上的,应该得到绝对的保障和尊重,这是人道主义的核心思想,而死刑却以法律的名义杀人,将人的生命作为国家警戒预防犯罪的一种手段和工具,没有把犯罪人当人来看待,因而从这个角度上看,死刑确实具有非人道性。同时,死刑即使作为一般预防的手段,到底是否真的具有震慑潜在犯罪人的功能,以及这种功能到底有多大,也确实是无法用数据来论证体现的,“杀一儆百”或许只是人们对死刑震慑功能的一种想当然。现实中,保留死刑除了为实现一般预防,还有更重要的原因,就是基于我国民众根深蒂固的“杀人偿命”观念,不得不用死刑来抚平被害人家属的愤怒和仇恨。但“杀人偿命”确实是同态复仇的血腥报复理念,与倡导宽容、仁爱、推己及人的现代文明理念是背道而驰的,保留死刑即意味着国家对这种复仇观念的肯定和认同,从而不利于一个国家精神文明的长远发展。总之,死刑问题很值得深入研究和探讨。

从目前看,世界上70%以上的国家已经从法律上或事实上废除了死刑,我国是保留和执行死刑较多的国家之一。但我国一直坚持贯彻“少杀、慎杀”的死刑政策,严格控制死刑的适用,2007年开始,将死刑核准权统一收回最高人民法院,死刑适用数量有明显下降。从立法上,《刑法修正案(八)》废除了13个罪名的死刑,《刑法修正案(九)》废除了11个罪名的死刑,进一步彰显了我国严格控制死刑和力争减少死刑的立场和决心。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方略,全面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朝着建设现代法治文明国家的征程迈进,这其中的一项重要改革举措,就是实现充分保障人权,体现司法人文关怀,推进法治文明建设。从立法和司法上减少死刑,正是建设法治国家、推进法治文明建设的重要体现,也是我国从“法制化”走向“法治化”的重要体现。“法制”强调的是以严厉的刑罚作为统治国家秩序的工具,体现的是高压强制的治国理念,因而死刑成为法制国家的必然选择;而“法治”强调的是通过限制国家公权力滥用,充分保障公民权利行使,通过建立社会综合治理体系,改良滋生犯罪的社会土壤,实现自由、和谐、文明的社会秩序,因而死刑与法治国家特征是不相符的。所以,我相信,在我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文明国家的历史进程中,死刑将逐步淡出我国刑罚体系,最终实现废除死刑。

当然,在相当长一段时期内,对暴力犯罪特别是对暴恐、纵火、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公民生命安全犯罪保留死刑,是符合我国现实国情的,废除死刑还只是一个遥远的法治愿景。没有人能够为这样的历史进程给出时间表,这个进程的推进,需要汇聚法学界和司法界仁人志士的热忱和汗水,共同致力于死刑制度的反思和改革,形成限制乃至最终实现废除死刑的强大力量。每一位关心我国法治文明建设、拥有法治人文情怀的法律界同人,都应当奉献自己的一分力量。

显然,红文就堪称这样一位仁人志士。他身为一名检察官,在勤奋工作、认真履职的同时,刻苦钻研,潜心研究,对死刑问题研究倾注了心血和热忱,以深厚的刑法理论功底和丰富的死刑公诉经验,力图破解死刑的密码,并通过引导我国民众转变“杀人偿命”的报复死刑观,为我国将来废除死刑奠定民意基础。红文这种“为废除死刑而战”、为推进我国法治文明进程而奉献一己之力的拳拳之心,令人感动和钦佩。

红文这本《死刑犯——破解死刑的密码》即将出版,我认为很值得关心我国死刑问题的各界人士特别是法律界同仁一读,我希望红文一直倡导的“人的生命至上”“宽恕以化解仇恨”“痛恨罪恶但不痛恨罪人”“司者仁心”等饱含人文关怀的司法观念,通过这本书能够在全国广泛弘扬传播,为司法人员转变司法理念、提升司法素养及在全社会营造宽容、文明、仁慈、友爱的和谐氛围,作出积极的、更大的贡献!

南昌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刘 炽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