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建设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概述

1.1 建设工程招投标概述

1.1.1 招标投标的概念

招标投标是指招标人对工程建设、货物买卖、劳务承担等交易业务,事先公布选择采购的条件和要求,招引他人承接,若干或众多投标人作出愿意参加业务承接竞争的意思表示,招标人按照规定的程序和办法择优选定中标人的活动。

招标投标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进行工程建设、货物买卖、财产出租、中介服务等经济活动的一种竞争形式和交易方式,是引入竞争机制订立合同的一种法律形式。

建设工程招标是指招标人在发包建设项目之前,公开招标或邀请投标人,根据招标人的意图和要求提出报价,择日当场开标,以便从中择优选定中标人的一种经济活动。

建设工程投标是工程招标的对称概念,指具有合法资格和能力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条件,经过初步研究和估算,在指定期限内填写标书,提出报价,并等候开标,决定能否中标的经济活动。

由于建筑产品交易不同于一般产品,招投标的完成仅表示主体之间建立了交易关系,而交易双方权利、义务的明确必须以合同的形式确定,合同履行的过程,包括最后的竣工验收和工程决算的全部完成,才是交易完成的标志。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凡是为特定任务选择实施者均可采用招标投标方式进行,最后通过合同的形式确定实施人。

招标项目合同签订前,必须要经历一个完整的招标投标过程,包括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和中标等环节。招投标过程也是合同条件商洽过程,是招标项目合同签订的必经程序,而招标文件中有绝大部分内容会构成合同的内容,因此,招标投标过程与合同管理密不可分。

1.1.2 合同管理在工程建设中的地位

(1)合同管理贯穿于工程项目建设的整个过程

我国建设工程项目的建设程序一般分为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建设准备、建设实施、生产准备、竣工验收、项目后评价等阶段。在整个建设过程中的每一个阶段都贯穿了合同管理工作,对发包人而言,包括合同签订前的合同策划、招标、评标和定标,合同订立后的履行以及监督管理合同的实施等,对(设计、施工、总承包)承包人而言,包括合同分析、投标和合同订立后的实施合同等。

(2)合同是工程建设过程中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活动的准则

合同是工程建设过程中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活动的准则,合同双方必须按合同办事,全面履行合同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承担所分担风险。合同双方的行为都要受合同约束,一旦违约,要承担法律责任。

(3)合同是工程建设过程中双方纠纷解决的依据

在建设过程中出现纠纷是难免的,如何正确解决这些纠纷,一是要以合同条款作为判定纠纷的依据,即应由谁对纠纷负责以及应负什么样的责任;二是必须按照合同所规定的解决方式和程序进行这一活动。

(4)合同是协调并统一各建设参与者行动的重要手段

一项工程建设参与单位有发包人、勘测设计、施工、咨询监理单位,有设备和物资供应、运输、加工单位,有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单位,还有政府部门等。项目管理者要通过与各单位签订的合同,将各合同和合同规定的活动在内容上、技术上、组织上、时间上协调一致,形成一个完整、周密、有序的体系,以保证工程有序地按计划进行,顺利地实现工程总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