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 集合的关系和运算

集合的包含概念是集合之间的一种重要相互关系。

定义1.2 设集合AB,若集合A的每个元素都属于集合B,即xAxB,则称AB的子集,记为ABBA,读作“A包含于B中”或“B包含A”。

显然AA,空集∅是任何集合A的子集,即∅⊆A。又若ABBC,则AC

定义1.3 设集合AB,若ABBA,则称集合A与集合B相等,记为A=B

集合的运算主要有交、并、余等。

定义1.4 设ABPX),X是论域,规定:

AB={x|xAxB},称为AB的并集;

AB={x|xAxB},称为AB的交集;

Ac={x|xA},称为A的余集。

集合运算(∪,∩,c)的性质:

定理 设ABCPX),X是论域,则有

幂等律:AA=AAA=A

交换律:AB=BAAB=BA

结合律:(AB)∪C=A∪(BC),(AB)∩C=A∩(BC);

吸收律:A∪(AB)=AA∩(AB)=A

分配律:(AB)∩C=(AC)∪(BC),(AB)∪C=(AC)∩(BC);

0-1律:AU=UAU=AA∪∅=AA∩∅=∅;

还原律:(Acc=A

对偶律:(ABc=AcBc,(ABc=AcBc

排中律:AAc=UAAc=∅。

这些性质均可由并、交及余集的定义直接推出,集合的并、交运算可推广到任意多个集合的并、交运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