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生活要有仪式感

王宿安平静下来后,看着地上的四具尸体,思考起善后的事情。

那少年的威胁言犹在耳,他可不想连累了妻儿。

看那少年杀人的手段,就知道这是个极为凶残的人,封金鹏被他一拳打中面门,已经必死无疑,还要打多几拳,甚至将脑袋拧断来泄愤,可想而知,此人性情有多暴虐。

所以,绝不能让猛虎拳馆的人知道凶手就是这个少年。

可是,封金鹏叔侄死在这里,他无论如何也脱不了干系。

思索片刻后,他心中已经有了想法,没有理会地上的尸体,到内间换了一身黑衣,蒙上脸后,身上噼啪作响,骨架陡然变大了几分,然后,离开了这个练功房。

到了外面后,他飞速到了监控中心,将所有保安打晕,将监控电脑的硬盘拆了下来。

做完这些后,他直接离开了拳馆,就这样消失在这条繁华的商业街里。

一个小时后,王宿安处理掉硬盘和衣服后,开车回到拳馆,装作刚发现尸体的样子。

接着,他给当初在猛虎拳馆的教练打了个电话,“教练,不……不好啦,封……封师兄被……被人……给……给杀了……”

“我……我也不……不知道……”他用哆哆嗦嗦的声音说道,“应该……是宗师干的……”

这是他早想好的对策,这样一来,就没有人会怀疑到那个少年的身上,毕竟,十六七岁的宗师,太过难以想像了。

…………

此时,莫氏武馆的院子里。

馆主还懒洋洋在躺在摇椅上晒着太阳,大师兄站在一旁,时不时看一眼时间。

除了他们外,院子里还有一个绑着马尾的娇小少女,正站在一个木人桩前,袖子捋得老高,露出白生生的手臂,正在砰砰砰地打着木人。

打了一会,她停了下来,脸上有些不耐,开口说道,“老师,一点早过了吧,人怎么还没来,我那边还有一堆事呢。”

馆主没有睁眼,问一旁的大徒弟,“现在什么时候了?”

大师兄答,“一点十五分了。”

“现在的年轻人,行事越来越没规矩了,比武都能迟到。”馆主感慨着人心不古。

“老师,他既然不来,不如咱们打过去吧。那家伙就在极武拳馆落脚,离这里不远。”马尾少女跃跃欲试地说道。

“胡闹,我们接了人家的战帖,能随随便便改地点吗?继续等。“馆主说完,重新闭上了眼睛。

少女嘴巴一撇,小声嘟囔道,“就知道你会这么说。”

然后,她又砰砰砰砰地打起了木人桩,好像将心里的不爽都发泄在它身上。

过了一会,她又停了下来,问道,“老师,听说你收了一个小师弟,什么时候让我见见?”

馆主说,“先别去打扰他,让他专心练功。”

“不见就不见,好稀罕吗?”

少女小声碎碎念,一拳打在木人桩上,只听得啪的一声,木人桩不堪重负,从中裂开。

这时,大师兄的手机响了,他接起来,听了一会,神情变得有些古怪,挂了电话后,说道,“师傅,封金鹏他来不了了。”

馆主一听,睁开眼睛,问道,“为什么?”

大师兄说,“他死了。在极开拳馆内,被人杀掉了,死的还有他的侄子和两个手下。”

“死了?”马尾少女跳了过来,脸上写满了兴趣,问,“是谁杀的?”

大师兄摇头说,“还不清楚。”

“能杀掉练气九重的拳手,是个高手啊。”少女兴致勃勃地说道,“好想找他打一架啊。老师,你觉得会是什么人做的?”

馆主皱起眉头,说,“这个不好猜,卫国,让你五师弟想办法查一下。”

“是,师傅。”

少女一听找不到人,顿时失去了兴趣,又问,“老师,我现在可以走了吧?”

“赶紧走。”馆主没好气地说道。

“老师,再见。”少女笑嘻嘻地离开了。

…………

陈耀东离开极武拳馆的时候,同样是低着头,避免被摄像头拍到。至于那个王宿安怎么解释那几个火族人的死,他就不关心了。

他到路口一家小店,买了几副口罩,离开了小店后,就戴了一副到脸上。并且决定,最近出门,都戴着它了。

顺道去剪了个头发,又忍痛买了几身新衣服,最最重要的,是那双开始掉色的板鞋,上次就是因为这双鞋,才被官琳琳认出来的。

经过这一翻改变,再戴上口罩,就算在大街上碰到,王宿安估计都认不出他来。

万一王宿安慑于猛虎拳馆的淫威,将他杀那几个火族人的事情说了,他也没那么快被找出来。

刚才没有透露姓名,唯一的线索,就是莫氏武馆。反正这次的事情是因武馆而起,就让武馆来扛吧。

陈耀东将换下来的衣服鞋子扔进路边的垃圾桶,跑步回家。打算尽快将九死金身功的第一重练成。能屏蔽痛觉,他玩游戏杀怪就再不用顾忌受伤,练级速度会变得更快。

杀了那几个火族人,就跟猛虎拳馆结仇,这个势力如此强大,他必须变得更强,才能保护自己。

起码,达到可以抗衡宗师的地步。

话说,宗师到底是什么境界?相当于游戏里的几级?

这种事,只有下周日去武馆的时候,问大师兄了。

整个下午,陈耀东都在学校附近那座山上,将不动如山桩和涅槃功练了好几遍。

“还是差了一些。”

他感觉有些累了,知道再练下去也不会有什么收获,见天色已晚,就回家了。

晚上,陈耀东又去上班了,这是这一周的第三天。

这一次,总算没出什么意外,安安稳稳地把班上完了。下了班后,到财务那里领到了第一笔工资。

不得不说,这家会所的老板算得上比较厚道,没有压他半个月的工资。

这是他来到这个世界后,挣的第一笔工资,有着特殊的意义,他拿着这六百块钱,到了一家街边摊,吃了个宵夜,作为庆祝。

这是他前世的习惯,工作已经如此辛苦,日复一日的生活也是平淡乏味,总要有一些仪式感,给生活增加一点色彩。

PS:第三更求推荐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