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秋夜狩猎

夜。

入秋的夜,凉飕飕的,若是走夜路,需要穿多一件长衫。

明月高挂于苍穹之中,今夜繁星点点。

鸡湖城里大部分人家已熄灯睡觉,只有零星的几处灯火。

能在深夜点灯的人家,家里应该是富裕的。

有人睡得如死猪,有人却是精神抖擞。

入秋的夜,猎人都在等待属于他的猎物。

但是猎人也可能是猛兽的猎物,谁才是猎物呢?

实力决定一切!

......

今晚值守的更夫是陈皮球,人如其名,长得跟皮球一样,中间大两头小,也许是太冷还是身体太虚,陈皮球今晚戴了一顶棉帽。

陈皮球左手提着灯笼和梆子,右手拿着木棍,慢慢地挪动着脚步,速度不快跟骡子相差无几,或许还要慢些。

此刻的陈皮球正位于南争街,慢悠悠地走着,前面不远处便是鸡湖镇首富李嘉诚的家,聚源便是他家的产业,此刻的李府灯火很是明亮。

陈皮球右握着木棍便打起梆子,“哆...哆...哆”,连打三下。

陈皮球身上的肥肉如湖中之水受到外力,荡漾开来,一颤一颤,就见其扯开嗓子喊道:“天干物燥,小心火烛,已是三更,平安无事。”

陈皮球继续往前走,大概走了十几步,突然间响起一阵奇异的声音,像是瓦裂之声,而声音正是从身后传来的。

“咔嚓”一声响起,陈皮球或许是太胖了,回过身来都要比常人多花些时间,就见到他慢慢转过身来,往那发出的响声处望去。

陈皮球虽然胖,但是耳朵还算灵敏。

陈皮球已是老更夫,打了二十年更,也没有碰过鬼马蛇神,他的胆量仅次于他的饭量。

借着明月之光,陈皮球感觉有一黑影从左边的房屋顶忽然闪过,陈皮球眨了眨眼,想看清楚是什么东西,本来眼睛就小,这样眯起眼睛来,就更加小了,眼缝如黄豆般大小。却只看到空旷的屋顶之上毫无异物,只有一片繁星点点和阵阵秋风。

握着木棍的右手挠了挠双眼,喃喃道:“刚才像是有什么东西飘过啊...今晚的风有点大啊!吹得球爷我的眼神都不太好。”

继续往前走,陈皮球来到了李嘉诚的大宅门前,大门紧闭,门口左右两边各挂着一盏大红灯笼。

灯笼下面是两只大石狮子,彰显出李府的底蕴和气派。

陈皮球瞄了一眼大门,酸道:“有钱人家就是豪气,我这辈子怕是住不上这么大的宅子!同人不同命啊!他也是人我也是人,为何人与人之间咋就相差这么大呢?”

陈皮球叹了口气,“哎!都是命,半点不由人。”

陈皮球随之朗声道:“天干物燥,小心火烛,已是三更,平安无事”

“哆...哆...哆...”

又是打了三下梆子。

陈皮球继续往前走,南争街上回荡着陈皮球的梆子声和报更声,直到传来的声音越来越小,人也越走越远。

......

今日里的鸡湖镇传出一道劲爆消息,搞得满城风雨,人心难安,传闻采花大盗“吹箫公子”已经来到了鸡湖镇,而且就在这鸡湖城里落脚,吓得整个镇城里的有妇之夫,有女之父,个个都是提心吊胆。

与其坐以待毙,不如起来反抗。

鸡湖城里的百姓都做出了他们认为可行的防贼措施。

李府也不例外。

今晚的李府里灯火通明,已是半夜三更却无丝毫要熄灯的迹象。

因为李府家里也有女人,更有个美人。

李嘉诚今年五十有八,有三子一女。

女儿名叫李倩,芳龄十八,待嫁闺中,长得很美,究竟有多美呢?

雪肤花貌香娇玉,环肥燕瘦丹凤眼。

能生出这么美的女儿,李嘉诚很是骄傲。

附近的几个镇的富贵人家前来说亲可是络绎不绝,但都让他赶走,李嘉诚认为自己女儿喜欢的才是最好的,穷点都没关系,反正都没他有钱。

在这鸡湖镇里谁有他有钱呢?

女人长得太美,若是没有实力来守护这份美丽,命运多半是凄凉的。

可如今长得太美可不是什么好事,淫贼“吹箫公子”来到鸡湖城,李嘉诚以他多年经商的经验判断,肯定是奔着自己的宝贝女儿来,在这鸡湖城里,谁家的女儿能和他的女儿相比?

美,本是件好事。

如今,却是坏事。

这让李嘉诚很是头疼。

......

李府后院,家丁打着火把分成几队巡逻,重点是围着自家千金小姐住的院子。

李府还养了四名“暗劲”后期的高手做供奉。

此刻他们都埋伏在不为人知的地方。

不但如此,李嘉诚急忙从隔壁镇请来“沉丹”中期的高手来坐镇,以防意外发生,在李嘉诚看来可谓是稳如泰山。

李府的会客厅里,李嘉诚顶着沉重的睡意正在和人聊天。

“潘兄,以你之见,今晚这个‘吹箫公子’会来吗?已经等他这么些时辰,却没见他的踪影。”

李嘉诚的口中的潘兄,此刻正在喝着茶,听到李嘉诚的话,便放下手中的茶杯,缓缓道:“李兄,莫要着急,在我看来,以他的行事轨迹来看,这个‘吹箫公子’今晚他肯定会来。”

潘罗摸着自己那黑白相间的长胡子,继续道:“猎手要学会等待,等待出手的最佳机会,正所谓机不再有,时不再来,我们守了这么长的时间,人员难免会疲惫大意,今晚三更之后,正是他下手的最佳时机。”

听到潘罗如此说法,李嘉诚点了点头,细想之下也觉得颇有道理。

嘉诚笑道:“潘兄所言极是,希望今晚能将此贼抓获,为世间除去这个淫贼,而潘兄在江湖中的名望又会响亮几分。”

“哈哈哈”潘罗轻笑几声,摆了摆手,正声道:“匡扶正义此乃我辈江湖中人应尽的本分,什么名望不名望的,无关紧要,无关紧要。”

江湖中,谁会不要名望?

李嘉诚混迹商场多年,自然知道这是客套话。

李嘉诚陪笑道:“对对对,潘兄言之有理,是我冒昧了,要是江湖中能多几个像潘兄您这样的侠客,哪会有什么妖魔鬼怪啊!就算有,也会倒在潘兄您的青兰剑下。“

好话谁都爱听,潘罗是如此,李嘉诚亦是如此。

没了妖魔鬼怪的江湖,正义的侠客岂不是很无聊。

这个世界是相对平衡的,好与坏也是相对平衡。

潘罗端起茶杯细抿了一口茶,笑道:“李兄,你也算半个江湖人了,山外有山人外有人,这话你应该比我懂啊!“

潘罗显然是一个头脑清醒地人,知道自己有多少本事。

人贵有自知之明。

李嘉诚道:“潘兄,比你这座山还高的人可不多了,哈哈哈...“

潘罗只是轻轻地笑了笑,又端起茶杯喝茶,并不想在这个问题上和李嘉诚多做纠缠。

......

外面秋风依旧很大,繁星与明月望着这片熟悉的大地,这片大地每天都有不同的故事在上演,但他们都不过是这片大地上的过客罢了,想要在这片大地上留下痕迹,不过是绝大多数人的奢望罢了。

说到痕迹,江湖中形容人的轻功了得,常常用“踏雪无痕“来形容。

过雪地而不留痕迹,是上乘轻功才能做到。

但今晚是秋夜,哪来雪呢?

无雪?但有尘埃。

鸡湖镇一个多月无雨,城内的房屋顶上积了厚厚的一层尘埃。

再厉害的轻功,在这毫不起眼的尘埃上都会留下痕迹,只是大小轻薄而已。

黑夜中有一人背着一把阔剑,很大的一把阔剑,身上却没有穿上夜行衣。

不知道是不是太穷了,连标准装备都没有。

行走江湖,深夜穿夜行夜这是标配,就好像牛欢喜欢炒咸酸菜一样,这也是标配。

站在离李府四里地外一间酒馆房顶上,望着瓦上留下的细小鞋印,笑得口水都快流出来,像森林中的老虎见到麋鹿,只要等待一个合适的时机,并可以捕获猎物。

“两千两白银,我来了!”

此人便消失在这秋夜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