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德国的华人移民:历史进程中的群体变迁
- 刘悦
- 3029字
- 2024-11-02 11:46:09
第三节 被遗忘的历史:纳粹时期的德国华人
自纳粹党在1933年在德国上台执政后,一直到1945年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少数因为种种原因留在德国的华人经历了悲惨而屈辱的特殊年月。其中不少人留在德国的原因是与德国女子已经结婚生子,而这一点正是最为纳粹种族主义者所不能容忍的所谓“混血婚姻”。这一时期的德国华人遭到了纳粹的何种对待?德国的华人社群在同时期经历了怎样的变化?这段历史在战后很长一段时间内鲜有人知晓,成了一段几乎被遗忘的历史。近年来经过一些德国研究者的发掘,这段历史才得以重新出现在我们的眼前。
从1936年起,以寻找不合法的“货币”和“其他东西”为由,纳粹在汉堡开始了针对外来族群的有组织的搜查和逮捕行动。1938年10月13日,16名盖世太保联合数名海关人员搜查了华人聚集的圣保利施穆克街,搜查重点为华人经营的餐馆和商店,逮捕了69名华人,并将其带回了盖世太保大本营。1944年5月13日,盖世太保在柏林发动了所谓的“逮捕中国人行动”(Chinesenaktion),将圣保利区中国人聚集地点和街上的所有中国人共计129人全部逮捕,并投入盖世太保位于富尔施布特(Fuhlsbüttel)的监狱。同年有少部分中国人被释放,其余数量在60至80人之间的中国人被投放至威廉斯堡(Wilhelmsburg)的集中营。被关押的中国人在这里遭受了非人的折磨。一位名为Chin Kuei Hsien的华人被关押在集中营里长达17周,他曾这样形容集中营里的生活:“我们5点就必须起床,喝完咖啡后随时待命。我们必须在广场上站大约一个小时。大概7点钟开始干活。我们在威廉斯堡的一家工厂干活,那是一家曾发生爆炸的炼油厂,我们必须清理废墟。”集中营里的拳打脚踢是家常便饭,被关押者甚至在冰天雪地中被罚裸体站在户外。根据战后英国的一份研究显示,集中营里一共有17位中国人失去了性命。在战争结束前夕从集中营被释放的中国人中,多人在战后经过法律途径要求国家赔偿,他们在诉讼书中表达了自己的愤怒和失望之情。“我在德国生活多年,在这里从未触犯过法律。我做了所有政府要求我做的事。……当我在1944年5月被捕的时候,除了种族主义根本不可能有别的原因。”“我从1937年就住在德国,一直以来从未犯过任何差错。……我在1944年5月13日和许多同胞还有其他种族的人们一起在圣保利的塔尔街(Talstraße)被捕。在富尔施布特监狱被审问的时候,我们被以间谍和党派成员的理由提审。为什么?我从未和这些打过任何交道。为什么人们对我殴打、虐待、侮辱?为什么人们在我被关押的时候掠去了我的物品和我的财产?”但由于前纳粹当事人否认逮捕与种族主义相关和种种其他原因,在纳粹集中营受尽侮辱的中国同胞的国家赔偿要求遭到了德国政府的拒绝。由于当时新中国刚刚成立,百废待兴,还未建立与德意志联邦共和国的外交关系,因此当事华人没有祖国作后援,只能单打独斗,结果令人痛惜。这段历史也在中德交往历史上一度被研究者遗忘。
1941年,随着轴心国同盟的形成,希特勒政府中断和南京国民政府的外交关系,转而承认汪精卫成立的日伪政权。大批公派留学生不得不返回中国,即使是自费留学生的处境也由于社会大环境的恶化、资金和信件传递通道的阻隔变得困难重重。与留学生相比,华人移民中的小商贩因为进货通道已经几乎全部中断,处境更为艰难。从同年起,开始有中国人被送进纳粹的集中营。纳粹的另一打击对象为走街串巷售卖小商品的华人商贩,这一群体主要以浙江青田人为主,他们的社会关系极为封闭,也几乎不与圣保利聚居区的以广东籍水手为主的华人群体有往来,被德国人称为“带行李的中国人”(Kofferchinesen)。针对这一小商贩群体,纳粹“帝国内政部”于1938年签署命令,要求采取“特别严厉”的措施以阻止他们从海路或者陆路进入德国。
战争年月中的中德联姻是纳粹时期华人移民在德国处境的一个缩影。近现代华人在德国娶外籍妻子的例子并不少见,最早到达德国的冯氏二人均在德国与当地女子结婚生子,现代著名画家林风眠于1923年在柏林留学期间遇到了奥地利籍的妻子并与之结合。但在种族主义横行的纳粹时期,中德婚姻成为不受欢迎的行为,无法办理合法的婚姻手续。1938年“帝国内政部”的一项公告就明确指出,与德国妇女处于伴侣关系或者生出非婚生子女的中国男性必须在被“没收居留许可”后驱逐出境。1941年位于柏林的中国驻德领事馆在给要求与中国男性结合的德国妇女回信时称:“根据经验,秘密警察会反对这样的结合。还要指出的是,秘密警察在德国妇女和中国人之间存在亲密关系的情况下会插手。”尽管纳粹政权在法律上没有正式明文禁止“混血婚姻”,但在实际中对中德婚姻一直予以拒绝,理由是“德国妇女一般会丧失德国国籍,到最后还会丧失她的民族属性”。1945年战争结束之时,留在柏林的200多名中国人中,约40人是留学生,其余为商贩。他们中很大一部分都有德国伴侣,并在她们的帮助下在战争时期幸存下来。期间诞生的中德家庭的子女有部分“秘密出生”,他们往往有着在童年隐瞒身世、东躲西藏的经历。直到二战结束之时,在德国的华人仅余500人左右,其中近半在柏林。到1950年为止,共有80位中国人携带德国妻子回到了中国,他们多为以留学生身份来德者。
近年来积极研究中国人在德历史的德国学者余德美(Dagmar Yu-Dembski)的父亲也是20世纪三四十年代在德留学的中国学生之一。她在培养过著名桥梁学家李国豪等工程学家的达姆施塔特工业大学(TU Darmstadt),也是其父亲的母校的档案馆里,发现了一段纳粹时期令人唏嘘的中国留学生往事。从1920年至1945年,共有73名中国学生在该校注册就读工程专业。在纳粹统治德国期间,该校的中国学生大批返回中国,仅剩少数几名学生仍留在大学继续学业。1941年3月10日,中国学生杨思危(Yang Hsi-Hwei,音译)在上交了自己的博士论文后,当天晚上就被其朋友彼得(Peter G.)连开两枪夺去了生命。根据档案,杨思危1914年出生在当时的平壤,为人非常勤奋,无论是朋友、同事还是房东都对其“正直、敏感、内敛、进取和聪敏”的人品赞誉有加。1939年年底,他认识了一位年仅16岁的德国少女丽萝(Lilo G.)。1940年1月,杨取得了达姆施塔特工业大学化学专业硕士学位,同年开始与丽萝的父母熟络,并时常在一起打牌。尽管从杨的朋友和丽萝家庭的朋友处都证实了二人当时确实互生情愫,但根据当时州法院的判词,杨和丽萝始终维持着“体面而礼貌的友谊”,关系“从未越界”。当时他们很快就被风言风语笼罩,除了丽萝还未成年外,杨的中国人身份也给了流言最大的生存空间,外间甚至谣传丽萝未婚怀上了中国人的孩子。在纳粹时期的种族论大环境下,不仅日耳曼民族与犹太民族之间的通婚被视为破坏“德国血统”和“德国骄傲”的不法行为,中国人与德国人之间的婚姻也为纳粹政府所不容。不仅杨思危的处境变得艰难,丽萝的父母也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压力。1940年9月,丽萝和母亲因为与杨的关系被盖世太保问话。在这样的压力下,丽萝的父亲渐渐变得越来越敏感,最终与女儿起了严重的争执并禁止她再与杨来往。丽萝在痛苦中于1941年2月服用安眠药自杀身亡。丽萝的父亲彼得最后在暴怒下将杨叫到家中,二人大吵一架后,他用手枪将杨杀死。这一案件在达姆施塔特这个小城中轰动一时,凶手彼得的律师在当时的辩词中认为,杨对于自己的死是负有一定责任的,因为“以他的聪明、教育水平和年龄来看,他本该考虑到种族的不同,自己与丽萝之间如果存在婚姻关系是不好的,并且这样的婚姻中诞生的孩子必须长期承受两种完全不同的遗传关系的痛苦”。尽管凶手彼得要求判处自己死刑,法庭最后仅判他有期徒刑7年。彼得2年后在狱中自杀身亡。纳粹统治期间,少数如杨思危这样因各种原因留在德国的华人犹如乱世飘萍,在恶劣的社会环境下无法左右自己的命运,令人扼腕痛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