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跨行政区域协作共建美丽中国的内涵

“美丽中国”这一概念是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八大报告《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中正式提出来的,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把“美丽中国”纳入“十三五”规划。面对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的严峻形势,报告要求人们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胡锦涛:《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 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人民日报》2012年11月9日第4版。。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要“坚持绿色发展,必须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坚持可持续发展,坚定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推进美丽中国建设,为全球生态安全做出新贡献”《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公报》,http://news.xinhuanet.com/fortune/2015-10/29/c_1116983078.htm。。建设美丽中国是执政党对人民追求美好生活的庄严承诺,是为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提出的郑重宣言。“努力建设美丽中国”不仅仅是亿万人民的美好期待,更是国土区域范围内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全体国民的自觉行动、一致行动。

“美丽中国”是一个集合概念和动态概念,是绿色经济、和谐社会、幸福生活、健康生态的总称,是可持续发展、绿色发展和低碳发展在中国的具体实践和真实体现,是对保护地球生态健康和建设美丽地球的智慧贡献。建设美丽中国是新时期中国发展的重大战略布局,是改善民生、创造幸福生活的时代要求,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选择,是中华民族可持续发展的迫切需要。

“美丽中国”指的是生态文明的自然之美、科学发展的和谐之美、温暖感人的人文之美,旨在实现人与自然、人与环境、人与社会、人与人的和谐发展和科学发展,包含了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包含了促进现代化建设各方面相协调,促进生产关系与生产力、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相协调的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进程和成果。“美丽中国”凸显执政党执政理念更加尊重自然和人们的愿望,更加注重人与自然、人与环境、人与社会、人与人的和谐发展。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美丽中国的基础和保障。生态文明强调人类在处理与自然关系时所达到的文明程度,重点在于协调人与自然的关系,核心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协调发展。建设美丽中国,首先要有良好的生态环境,要有自然之美,这是基础和前提。只有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使公民在一个良好的自然生态环境中和谐相处,人们才能增强对建设美丽中国的认同和信心,才能推动建成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因此,建设美丽中国必须重视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必须把建设生态文明放在突出位置。

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是中国发展的战略选择,是实现美丽中国的必然途径。生态文明建设是一项复杂艰巨的、全新的系统工程和整体性推进工程。以往我国的生态环境治理通常是以行政区划为单位进行治理,着力解决区域范围的生态环境问题,对跨行政区域的生态环境协作治理重视不够,环境治理的整体效果令人担忧。生态文明是生态环境整体意义的文明,生态环境治理不仅需要一定行政区域内的政府、企业和社会公众的共同努力,而且需要跨行政区域、跨流域的一致行动。

一、跨行政区域协作共建美丽中国的背景

可持续发展是世界各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在经济转型过程中必须充分重视和积极应对的课题。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推进,工业化水平的提高特别是交通运输方式的改善,环境污染问题逐步在全球范围内扩展,其危害已经对全球构成威胁。发达国家在工业化过程中,也遭受了工业发展对其生态环境产生的破坏。20世纪80年代以来,以计算机技术和网络信息技术为核心的现代科技革命加速了经济全球化的进程,世界经济、政治、文化、教育等方面的交流日益频繁,人们的生活方式和交往方式发生了巨大变化,生态环境问题成为全球性的公共问题,环境资源问题成为人类面临的共同问题。为推进经济可持续发展、应对全球气候变暖和环境污染,国际组织、主要国家的政府都在进行适应性转变,进行多层次、多领域、多形式的跨国界、跨区域的环境合作治理。解决环境问题需要世界各国人民和政府的通力合作与共同努力,发达国家不可能再通过把环境污染转移到发展中国家的方式来实现自身环境的优化,发展中国家不应该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来实现经济增长。环境污染危害的全球性要求各国政府成为共同责任主体,全人类都有义务为优化地球环境付出努力。

中国自20世纪80年代实行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以来,形成了全方位、多层次和宽领域的对外开放格局,与世界的联系越来越紧密,受世界经济政治形势的影响程度越来越深。同时,伴随国内经济市场化和社会开放化程度的加深,行政区划的区域概念和区域边界越来越模糊,跨行政区域之间的竞争与合作并存。行政区域之间基于经济发展、资源开发、产业投资、交通物流、劳动力转移等要素的共融式发展和基于环境保护、社会安全、公共设施建设等公共治理内容的共享共治建设而形成了紧密的融聚型、融合型跨行政区域的一体化区域,如长三角区域、京津冀一体化区域、珠三角区域,等等。一方面,地区之间相互合作、学习借鉴,以谋求本行政区在经济发展中能够居于优先地位,从而增强了区域发展的动力和活力;另一方面,经济发展中“各显神通”的地方保护主义等恶性竞争行为层出不穷,恶化了区域经济发展环境和生态环境。规范跨行政区域间的经济竞争行为和资源争夺行为,促进跨行政区域间的协作共赢发展,是实现科学发展和可持续发展需要解决的问题。

随着市场化改革进程的不断深化,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作用日益显现,市场主体为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而展开激烈竞争,成为推动市场经济发展的活力和动力源泉。然而,市场经济与生俱来的缺陷使得仅仅依赖市场机制无法解决跨区域的公共性生态环境问题,无法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和为公众提供良好的公共服务,公共性生态环境问题必须充分发挥政府的宏观调控作用,通过区域之间政府的协同治理加以解决。同时,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人民对生态环境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在经济跨区域共融发展的同时,人们越来越重视跨行政区域的生态环境保护治理问题。然而,地方政府在竞争性发展的过程中,为了实现本地区利益的最大化,面对跨行政区域、跨流域的生态环境问题存在着“搭便车”的心理,普遍存在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治理措施不力、不积极、不主动、不作为等现象。更有甚者,为了保护本地区的竞争优势而忽视其他地区的生态环境利益,对公共环境资源进行掠夺性开发,造成跨区域跨流域的生态环境破坏。在公共环境资源的供给和消费中,过度开发利用环境资源,远远超出了环境资源的承载力,导致企业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在生态环境资源分配上的冲突,出现了生态环境保护和资源开发利用的“公地悲剧”。

我国城镇化的迅速发展使得跨行政区域的公共事务越来越多,且日趋复杂。改革开放之前,除大城市之外我国城市规模总体较小,社会人员流动性水平较低,地区事务比较简单,主要以地区“内部性”的公共事务为主,跨行政区域的公共事务主要涉及生产资料调配、水利工程、道路工程等基础设施建设;一些公共事务当需要由不同行政区域的政府进行跨区域处理时,通常由上一级政府出面加以协调,跨区域公共事务的解决方式具有显著的“内部化”特征,不同区域主动的外部合作和参与解决则很少见。随着工业化进程的快速推进和城镇化的迅速发展,新兴城市崛起,城市规模扩大,小城镇日益繁华,物流信息流加快,人口流动频繁,加上跨区域跨流域的环境污染加剧,生态破坏严重,这些变化一方面使得跨区域的公共事务和生态环境保护问题具有复杂性、广泛性和突发性,地方政府处理这些问题的难度加大、成本增加;另一方面,随着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作用的凸显,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使得行政区域的有形边界变得模糊不清,原本为“内部”的公共事务,逐渐扩散出封闭的区域,成为跨区域层面的更复杂的问题。因此,对跨区域生态环境资源开发、跨流域环境治理、突发的公共环境事件等问题,需要跨行政区域政府协同治理加以解决。

在改革过程中形成的财税分权体制和以GDP为中心的经济增长模式,促使地方政府自主发展意识和自主权力增强,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的公共事务治理由计划经济时代的直接行政命令解决转变为通过谈判协作解决,地方政府之间由地区分块治理转向通过利益博弈进行合作解决。“如果说纵向地方政府间关系主要是具有政治与行政意义的话,那么横向的地方政府间关系主要具有经济意义。”林尚立:《国内政府间关系》,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1998年,第24页。地方政府的跨行政区域生态环境合作治理也主要是出于经济利益的目的,尽管这种合作在客观上能够一定程度地修补地方政府之间经济发展竞争的偏差,促进府际生态环境合作治理的体制机制创新,但形成府际横向协同发展的“共赢”模式仍有很长的路需要探索。

二、跨行政区域协作共建美丽中国的动因

1.跨行政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客观需要

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是密切联系的整体,当一个国家经济发展水平较低时,环境污染程度较轻,随着经济增长,环境污染程度加剧;当经济发展达到一定水平时,环境污染的程度逐渐减轻,环境质量逐渐得到改善。经济发展为环境保护提供物质基础,可以促进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实现;环境保护则是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社会生产生活改善的保证。良好的自然生态环境是经济增长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基本保证。

随着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自然资源需求量随之增加,经济进一步发展所面临的资源环境压力和生态安全压力加大,依靠大量消耗资源支撑的经济增长,不仅使资源供需矛盾更加突出,也制约了经济增长质量和经济效益的进一步提高。以牺牲环境和消耗资源为代价的单纯的GDP增长,虽然换取了一定时期的经济高速增长,但为经济的长远发展留下了隐患。盲目追求非绿色GDP的后果,已经威胁到人们的基本生存环境条件,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着严峻的人口、资源和环境的压力。我国人口规模庞大,自然资源人均拥有量低中国的自然资源总量大,种类多,这是优势,也是综合国力的重要体现。中国素以“地大、物博、人众”自豪。就自然资源的赋存总量来说,中国有不少资源居于世界前列,是资源的富国。但由于人口众多,如以人均占有资源量这一指标来衡量,则中国自然资源人均拥有量低。例如:中国人均土地0.7公顷,只有世界人均土地2.4公顷的29%;中国人均耕地面积0.11公顷,只有世界人均0.25公顷的44%;中国人均草地0.34公顷,只有世界人均0.65公顷的53%;中国人均林地0.11公顷,只有世界人均0.71公顷的15%;中国人均淡水资源量只相当世界人均的1/4;人均能源量只相当世界人均的1/3。因而,相对来说,中国又是资源的贫国。随着人口的增长,中国人均资源量这一指标还在不断下降。从矿产资源赋存的总体规模来看,中国是世界上仅次于俄罗斯和美国的矿产大国。其40多种主要矿产的可比探明储量的价值约占世界总价值量的10%,位居世界第3位。但就人均占有矿产储量潜在总值1.51亿美元而论,中国不及世界平均水平的2/3,位居世界第53位(参见云中雪:《自然资源丰富而人均拥有量低》,http://www.dljs.net/dlsk/7676_3.html)。,经济规模体量大,2017年国内生产总值达到827122亿元国家统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http://www.stats.gov.cn/tjsj/zxfb/201802/t20180229_1585631.html。,进一步的经济发展需要消耗更多的资源和能源。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年均增长率高达9.9%,中国经济保持了较长时期持续的高速增长;同时,中国经济增长呈现出高投入、高耗能、高污染和低效率的粗放型特征,高速的经济增长在很大程度上建立在消耗大量资源的基础上,特别是重化工业的加速发展,消耗了大量的资源并导致严重的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资源的支撑力和环境的承载力受到极大的威胁与挑战。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GDP增长了10多倍,但矿产资源消耗却增长了40多倍。单位GDP耗能比发达国家平均高47%,产生的污染是发达国家的几十倍王恒涛:《接连出手勒不住污染缰绳》,《瞭望》2007年第48期。,资源环境问题已经成为制约中国经济可持续增长并且亟须解决的问题。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关键在于构建资源节约与环境友好的生产方式,实现经济“绿色增长”。因此,建设美丽中国,保护生态环境,建立资源节约型与环境友好型生产方式,实现人与自然、人与环境的和谐发展,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选择。为了实现环境资源的可持续发展,要求政府、企业、社会公众等所有环境资源使用者与环境资源管理者之间、同一地区不同部门之间、不同地区行政区域之间在生态环境的保护以及资源的综合利用方面加强协同合作。

“中国经济地理变迁面临着历史上最大的生态环境挑战。”世界银行:《2009年世界发展报告:重塑世界经济地理》,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9年。经过改革开放之后多年的发展,我国已经初步形成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格局,跨行政区域的经济合作日益紧密,经济交往频繁。与此同时,区域经济合作的增强使得跨界污染问题日益加重,跨行政区环境污染影响逐渐凸显,经济发展带来的环境压力已经成为区域经济发展所面临的共同瓶颈。生态环境的整体性和客观上的不可分割,要求加强区域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合作,要求在国家内部不同地区之间重新审视经济利益与生态环境利益的冲突,在区域经济紧密合作的基础上开展生态环境合作治理保护,实现广泛的技术、资金和环境信息交流与合作。因此,跨区域经济合作框架中必须纳入环境合作的内容,使区域经济、产业、交通、服务与跨行政区域的生态环境保护等各领域的合作相互衔接,构成跨行政区域不同地区间的协调发展。以区域经济一体化为契机,加速生态环境管理方式上的升级是经济一体化对生态环境管理的内在要求。自然环境具有区域连接性,受大气污染、河流污染损害的范围不可能完全与某一行政区域重合。此时,生态环境保护往往需要不同行政区域之间的合作,需要上级人民政府在保护跨行政区域生态环境中发挥协调作用。开展与区域经济合作相适应的区域生态环境治理合作,有利于构建环境资源共享的互利格局,提高跨行政区域生态环境治理的水平,有益于推动不同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因此,将跨行政区域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结合起来成为实现跨区域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关键。

2.跨行政区域生态环境整体利益最优化的现实需要

生态环境具有整体性强、关联度高的特点,行政区域的划分无法分割生态环境的整体性。跨行政区域生态环境保护是一个整体,涉及不同行政区域地方政府的合作、同一地区多个政府部门之间的合作,甚至是整个社会的合作。生态环境的系统问题并不是一级地方政府或是一个部门就可以独自解决的,生态环境保护中的跨行政区域之间、跨部门之间的有效协作十分必要。然而,生态环境资源效益的外溢性使得理性的地方政府很难自觉走向协作保护,一个理性的“经济人”只要不被排斥在分享由他人努力所带来的利益之外就有可能产生“搭便车”行为。自然环境是没有明确界定产权的公共资源,不同区域、不同部门的政府都会展开对这些公共资源的争夺。区域自然环境资源的产权在一般情况下难以度量和分割,区域内的企业、社会公众都有权使用,但过度使用的后果却由社会承担。环境问题的实质是私人生产的外部成本由社会承担。对区域内而言,环境问题是经济利益的极端化和偏狭化的结果,是经济利益与环境利益冲突的结果,是在经济利益与环境利益衡平过程中出现的衡平失当。从跨区域来看,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产生的危害后果具有时滞性,环境污染物具有漂移、累积、长期性等特点,因而环境污染影响具有时空差,相邻区域的自然环境资源的开发利用权利与保护义务的分配很少考虑自然环境的跨区域价值。这些因素导致了环境资源的使用者为寻求自身利用自然资源的利益最大化,往往忽略跨区域整体环境利益的协调,导致跨行政区域生态环境的“公地悲剧”。因此,建设美丽中国要求树立跨行政区域的整体性生态环境效益理念。既要重视生态环境的区域内使用价值和经济效益,重视其内在价值和环境效益,也要重视区域内与区域外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实现跨行政区域的整体效益的最大化。既要考虑经济活动的内部效益,也要考虑经济活动的外部效益,扩大经济活动对生态环境保护的正外部效益,减少负外部效益。“公共行政中许多问题不能完全分割成小块分别交给不同的部门去处理,必然涉及跨机构之间的协作。”张紧跟:《当代中国地方政府间横向关系协调研究》,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年,第127页。解决跨行政区环境污染问题需要通过各相关地方协调、协同、整合解决,需要通过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来规范地方政府间的策略性行动,实现跨行政区域的生态环境整体利益最大化。

3.实现跨行政区域生态环境公平的需要

环境公平是指“不同人群之间有关环境风险的分配以及对这些分配的政策反应”Liu Feng, Environmental Justice Analysis:Theories, Methods and Practice, Lewis Publishers,2001, p.11.。国内有学者认为:“环境公平实际上有两层含义,第一层是指所有人都应享受清洁环境而不遭受不利环境伤害的权利,第二层含义是指环境破坏的责任应与环境保护的义务相对称。”洪大用:《环境公平:环境问题的社会学观点》,《浙江学刊》2001年第4期。环境公平强调环境法律和环境政策在实体内容上对环境权益分配的平等,以及实践中的环境使用权利与环境保护义务的对等,它体现在环境利益与环境负担的公平分配,要求“谁污染谁治理”,公平保护公民的环境利益,让每一个公民和群体均能享受到环境保护的成果;体现在环境利用保护中权利与义务的一致,要求“谁受益谁买单”,每个公民和群体均享有平等的环境权并承担一定的环境义务;体现在环境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环境责任的统一,要求“谁使用谁付费”,使环境价值真正体现公正性。以可持续发展为目标的人与自然和谐的环境公平包括了环境的代内公平、代际公平和生存公平。跨行政区域生态环境公平是我国国内一定区域和空间范围的环境公平,强调我国国内当代人之间在自然环境利益分配上的公平,解决我国国内跨行政区域环境不公现象引起的环境恶化、生态危机问题。在当下中国,由于不同区域、不同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不同区域、不同地区、不同群体间有着不同的环境利益需求。在一些区域,环境利益是一项紧迫的需求,而在另一些区域,经济利益可能成为一项紧迫的需求。因此,“要求在环境利益上的绝对公平,可能会违背民主原则和紧迫性需求优先原则”晋海:《城乡环境正义的追求与实现》,北京:中国方正出版社,2008年,第101页。。实现跨行政区域生态环境公平,一方面在环境保护的制度安排和政策设计上要体现不同区域的经济利益与环境利益的公平、环境利益与环境责任的公平、环境保护成果的公平分享,另一方面,要防止各种形式的跨区域“污染转移”,防止“与邻为壑”式的经济发展方式,防止将环境污染后果转嫁给相邻地区和河流湖泊下游地区,防止将城市污染转移到农村地区。

4.实现跨行政区域生态环境安全的需要

“环境安全从本质上看是一种状态,是人们持续稳定地利用生态环境的同时,又使人类发展赖以依存的生态环境基础不遭受毁灭性破坏的状态。”陈德敏:《环境法原理专论》,北京:法律出版社,2008年,第15页。人是影响环境安全的主要因素,人类不正当的处理其与自然环境之间的关系而引起的生态环境失衡是影响环境安全的主要原因。环境安全问题的存在是自工业文明至今人类征服自然活动非理性扩张和恶性膨胀的后果。环境安全在整个国家安全体系中处于举足轻重的地位,社会安全、政治安全和军事安全是国家安全的核心,它们都建立在经济安全和环境安全的基础上。环境安全在一定意义上是经济安全的基础,环境安全透过经济安全对建立于其上的其他安全因素产生作用,并且“与其他安全问题相比,环境安全不仅具有整体性、不可逆性、长期性和全球性特点,而且更具有人类社会与自然界互为依托生存的意义”陈德敏:《环境法原理专论》,北京:法律出版社,2008年,第16页。。因而,保护环境安全要求人类利用自然环境的活动时考虑人类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尊重自然环境价值和其他生命存在。环境安全是人类利益的依靠,但同时人类利益的膨胀存在破坏环境安全的可能性,保护环境安全与满足人类的自然环境利益需求一直处于矛盾的状态。保证生态环境处于良好的和不受不可恢复的破坏的状态、防止生态环境质量恶化和自然资源减少、提升可持续发展的环境支撑能力,是全人类的共同任务。生态系统的整体性使得任何局部性环境破坏都有可能引发全局性的灾难,甚至危及整个国家和民族的存亡。一些小范围、局部性的环境问题如果不能及时解决就有可能逐渐蔓延扩大成为大范围、跨区域甚至全国性的环境问题,如大气环境污染问题。全球性环境安全问题需要世界各国基于广泛的共同利益一起应对,温室效应、臭氧层破坏、全球气候变化等问题需要全球共同治理。在一国之内,一个区域的生态环境灾难有可能会危及相邻地区,生态危机的成本具有外溢性,在生态环境安全上不同行政区域的民众是休戚相关的。因此,共同治理环境污染、确保跨行政区域的生态环境安全是确保经济安全、社会安全乃至整个国家安全的重要基础。

环境保护是政府的重要职能之一,为社会提供清洁、健康的环境是每一层级的政府不可推卸的责任。随着跨行政区环境污染事件增多,社会公共事务治理的跨区域性和跨部门性使得政府间关系变得越来越重要。以行政区划为边界的管理方式捉襟见肘,地方政府间通过怎样的形式和措施组成“环保联盟”共同治理跨区域环境问题,已经成为必须解决的现实问题。在现有行政管理体制下,需要不同行政区划内的地方政府间紧密合作,通过理念、结构、机制和技术等方面的协调促进地方政府间的协作,协同解决跨行政区域的环境问题。

三、跨行政区域协作共建美丽中国的主要内容

“美丽中国”是生态文明建设追求的目标,其基本内容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区域范围内形成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关系,建成具有生活环境之美、生态环境之美、人文环境之美、社会环境之美的中国。在建设美丽中国过程中,转变生产方式、保护生态环境、提升生活质量、优化人文环境是关键内容,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建成美丽中国的基础。

1.发展生态经济

建设美丽中国首先要发展生态经济,实现产业生态化——产业经济发展不以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为代价,在生产过程中提倡资源节约和节能减排,扭转高投入、高产出、高耗能、高污染的发展模式,发展绿色经济、循环经济、低碳经济,形成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的产业结构和发展方式,给消费者提供生态安全的产品。发展生态经济,一方面要淘汰落后产能,淘汰传统高污染高能耗产业,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推动产业转型升级,走绿色发展和循环发展之路,另一方面要在第一产业、第二产业发展的基础上,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同时要积极发展新兴产业,走技术创新与文化创新之路。

2.形成绿色生活方式和消费方式

人们的生活消费活动与生产活动一样,都与自然界紧密相连,生产活动是利用自然资源和各种生产要素来生产物质财富,而生活消费活动则是消耗消费各种资源并向自然界排放废弃物。由于人们的需求无限而满足人们生活消费需求的资源则是有限的,所以倡导文明、节约、绿色、低碳、循环、适度的消费理念,逐步形成与我国国情相适应的绿色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树立环境友好型和资源节约型的生活消费观念是美丽中国建设的基本要求。在全社会遏制摆阔式消费、破坏性消费、奢侈性消费、一次性消费、浪费式消费的习惯,努力养成保护性消费、节约型消费、循环式消费、适度性消费、重复性消费的习惯。倡导绿色生活方式和绿色消费模式要求人们要妥善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逐步形成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生态友好型、气候友好型的消费意识、消费方式和消费习惯;鼓励使用节能节水产品、节能汽车、节能省地住宅,减少一次性用品,限制过度包装,抑制不合理消费,推行政府绿色采购,等等。

3.永续开发利用自然资源

美丽中国建设必须以一定的物质资源为保障、以一定的自然资源为承载。我国虽然幅员辽阔,但由于人口众多,大部分自然资源的人均拥有量低于世界平均水平。2016年,欧美、日本等发达国家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均高于80%,我国的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由50.9%增加到55.1%叶乐峰:《科技部部长谈“四个关键词”》,《光明日报》2016年2月25日第6版。,科技创新为支撑产业转型升级、重大科技项目形成新产能发挥了重大作用,但是,从总体上看,我国经济增长严重依赖投资和自然资源的粗放式投入来实现的局面没有得到根本性改变。2012年,我国GDP占世界11.6%,钢铁消耗占世界45%,水泥消耗占世界54%,能源消耗占世界21.3%,单位GDP能耗约为日本的4.5倍、美国的2.9倍,依然是粗放型经济发展模式,经济增长依赖大量资源的消耗,造成了严重的资源短缺、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钱易:《生态文明:解决世界性难题的中国方案》,《光明日报》2016年3月4日第14版。建设美丽中国必须实现资源的永续开发利用,坚持“两条腿”走路,既要严格控制自然资源的开发和使用数量,提高资源生产率,又要大力开发和使用可再生能源,降低化石能源等不可再生资源的使用比重,提高风能、太阳能、潮汐能、生物智能等可再生资源的使用比重。

4.保护生态环境,建设舒适人居环境

人口众多的基本国情决定了我国生态承载能力的脆弱和环境容量的局限,全国生态环境呈现局部好转、总体恶化的严峻形势,生态系统面临严重危机:盲目城市化使耕地面积快速减少,且耕地质量下降;森林面积减少,生态调节功能减弱;生物多样性减少,濒危动植物种类增多;水资源污染严重,对生物的生存产生威胁;大气污染严重,大气的氧化性和酸性指标升高,雾霾频发且覆盖区域大,持续时间长;不可再生资源分布不均且消耗速度过快,造成资源严重制约经济社会的发展,等等。因此,严峻的生态环境形势要求我们必须坚持绿色发展,必须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坚持可持续发展,要以对人民负责、对子孙负责的态度来建设美丽中国。基于我国目前的环境形势和发展阶段,必须实施最严格的生态保护制度,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实施最严格的污染控制制度,做到污染排放的逐年递减;实施最严格的温室气体控制制度,尽快完成温室气体从强度减排转向总量减排。注重优化配置环境资源,实现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赢格局。通过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让人民群众充分享受到山川之美、大地之美、蓝天之美。同时,城市和农村规划设计与基础设施建设,都应当以生态文明理念为指导。为了让城市生活变得更美好,要保护城市的自然生态系统,如树木、绿地、河流、湖泊和湿地等。合理控制城市规模,合理规划城市空间布局,居民居住区建设规划须融入生态、低碳、绿色、环保等理念,真正体现人居之美、建筑之美、自然之美和生活之美;要坚持以人为本,注重实效,完善民生设施,把改善居民人居生态环境质量摆在首要位置,提升公共生活环境品质,打造生态环境优美、人居条件良好、基础设施完备、管理机制健全的绿色公共生活空间。

四、跨行政区域协作共建美丽中国的基本特征

跨行政区域的协作共建功能一般是通过三种渠道实现的。一是政府政策,通过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政策手段缩小区域间不断扩大的差距,在不平衡发展中寻求相对平衡的状态。二是市场,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由市场主导、利益引领,将不同区域内的产业分工和利益关系通过统筹规划不断协调,从而建立合理的经济分工。三是协调,通过合理的分工,发挥各行政区域内组成部分的优势,促进不同行政区域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生态的整体发展,把不同行政区域内组成部分的差距控制在适度范围,以推进经济社会在整体上实现协调。

从协作共建过程来看,跨行政区域协作共建美丽中国有以下六个方面的特征。

1.协调性

协调是跨行政区域协作共建美丽中国的最重要特征。协作共建美丽中国涉及不同的行政区域,每个行政区域内部的具体政策规定不尽相同,地区生态环境、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差异很大,因而,跨行政区域协作共建美丽中国首先需要不同行政区域协调推进。跨行政区域的协调主要取决于不同行政区域之间各种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地区之间和城乡之间的相互交流,以及生态环境资源各影响因素的综合作用。行政区域通过对内部各组成要素和各组成部分相互间的联系和资源配置不断调整,以适应跨行政区域间共同协作的需要,使不同行政区域之间产生相互促进和优化效果,推动跨区域协作发展。跨行政区域之间协调发展的动因,一是其行政区域自身发展的需要,二是各种资源生态环境因素对本区域产生的影响作用。协调不是绝对的平衡,更不是绝对的平均,协调的目的是逐步推进和实现不同区域之间的经济社会平衡发展,在新的更高水平上实现协调发展。

2.整体性

整体性是跨行政区域协作共建美丽中国的基本要求和基本特征,跨行政区域建设美丽中国首先要从整体上全面提升生态环境质量,把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文化社会发展同步推进,把区域内与区域外的生态环境保护建设全盘考虑,整体推进。十八大提出的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的发展战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包括了经济、政治、文化、社会方面的进步和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体现了经济、政治、社会、文化和生态环境整体发展的战略思维。

3.系统性

跨行政区域协作共建美丽中国是一项系统工程,要求人们要用系统思维和系统方法解决生态系统自身问题,处理资源环境与社会系统、经济系统和人文系统的关系,要系统解决生态环境保护与开发利用问题,系统处理经济结构调整、产业布局升级与生态环境之间的关系,要把不同区域的生态环境问题通盘考虑并系统地加以解决。

4.协同性

跨行政区域协作共建美丽中国要求不同区域在政策上和行动上要协同一致,跨流域、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治理的思想认识、理念要统一,保护治理的政策、奖惩措施要一致。跨流域的生态环境保护治理要求流域内的上中下游各地区、各部门要通力配合,相互支持,共同行动。跨行政区域的要求每个行政区域都要自觉承担保护生态环境、治理环境污染的主体责任,要协同一致保护青山绿水,不能与邻为壑,不能嫁祸四邻,更不能奢望让其他地区为其环境污染买单。

5.全方位

跨行政区域协作共建美丽中国是全方位的生态环境保护治理活动,涉及人类生存发展所依赖的自然生态环境和人类生产活动影响所形成的生产环境、人类日常生活行为影响所形成的生活生态环境;从保护和治理的客体来看,包括水、大气、土壤、森林、草场等;从保护和治理的范围来看,包括我国的山川、河流、湖泊、耕地、草原牧场、城乡居民生活场所等,我国所属的海域、岛礁、滩涂等,以及跨国界的生态环境保护和全球气候与生态环境问题。因而,跨行政区域协作共建美丽中国涉及人们生产生活和自然生态保护治理的各个方面,是生态环境保护治理与开发利用一体的全方位活动。

6.过程性

跨行政区域协作共建美丽中国具有过程性,是不同行政区域在整体利益目标一致的前提下协作行动的过程,是缩小不同地区生态环境保护差距、实现全中国城乡生态环境美化优化的过程。由于不同区域的资源要素禀赋差异和经济基础条件的差异,区域间形成了区域差别和区域发展不平衡状况。这种状况一方面要求不同区域之间实现协调发展,要求发达地区带动和支持欠发达地区的发展,通过优化区域间产业布局、缩小经济发展水平差距以提高人们生活水平,实现共同富裕,实现社会文明程度的提升和生态环境的有效保护治理。另一方面,跨区域协作共建美丽中国要求不能以牺牲某些区域的利益为代价来换取其他区域的经济增长,要实现每个区域的经济利益的共同增长。美丽中国建设是一个整体性工程,每个行政区域都是其组成部分,只有各个区域在协作中实现共赢,才能从整体上提升美丽中国建设的质量。在美丽中国建设过程中,任何一个地区如果以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为代价来换取经济增长,美丽中国都无法建成。因此,要实现跨区域协作共建美丽中国的目标需要在地区经济均衡发展、缩小区域之间经济发展差距的基础上,解决区域之间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