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马拉松,你参加了吗?:基于深度休闲的视角
- 邱亚君
- 7字
- 2021-03-30 14:56:31
第二章 文献综述
第一节 关于休闲及其分类的概述
一、休闲的定义
休闲一词,既时尚又古老。从词源学的角度上讲,“leisure”(休闲)源于拉丁语“licere”(意为“被允许”),后从该词演变出法语“loisir”(意为“自由时间”)和英语“license”(意为“许可、放纵”)和“liberty”(意为“自由”)。综观这些词的意思,都蕴含自由选择的无强迫之意。牛津英语字典认为休闲一词有以下四个方面的含义:(1)做某种具体事情的自由之机会;(2)职业以外所提供的机会;(3)个人自由时间的一种状态;(4)深思熟虑。
在人类社会中,人们对休闲的认识有着悠久的历史。早在2000多年前,古希腊的亚里士多德认为休闲与思考密不可分,因为人在休闲时是沉思者、思想家。他有时间思考最高尚的真理,那将给他带来极大的快乐。这种快乐不是短暂的肉体愉悦,不是现世财富的累积,不是在政治或运动事件中得到的瞬间恭维,而是在思考中接触永恒的真理,提升人接触神的境界。同时,亚里士多德认为快乐与休闲密不可分,只有享受其中,才能体验到快乐,而要享受其中,一个人就必须没有紧急的压力和日常事务在身。
在目前的文献中,休闲一词的定义也是芸芸种种,学者们以不同的视角对休闲进行界定,以下是有关休闲定义的不同分类。
(一)休闲的时间观
Ken(1974)提出:“……休闲被普遍认为是没有责任、义务的时间,一切由自己安排。”Kelly(1975)认为把休闲看作可自由支配时间是指个体可以自由选择休闲的方式,不被工作和日常生活琐事牵绊。Best(1985)把人的时间分为工作时间、为满足身体需要而花费的时间、自由的无社会责任的时间。休闲就是这段自由的、无社会责任的时间,是可以根据自己的选择和判断来使用的时间。托马斯·古德尔和杰弗瑞·戈比认为:休闲一般是指除了工作和其他责任之外的时间。Parry(2005)认为休闲的时间观是在工业革命之后产生的,人们的生活被分为工作时间和自由时间,人们在自由时间里可以休闲,或者从事一些有助于恢复体力和精神压力的事以重返工作。
《社会学词典》的解释是:“休闲是参与必要的生活实践后的空闲时间……休闲是从24小时减去工作、睡觉和其他必需时间的算术结果(剩余时间)。”马惠娣(2004)认为:休闲是指已完成社会必要劳动之外的时间,它以缩短劳动工时为前提,劳动工时的缩短会使劳动时间更紧凑,劳动条件更好,休闲活动更丰富,从而对劳动产生更有益的影响。
国内外学者从时间的角度对休闲进行定义,主要是把工作时间和其他时间分开,认为休闲是除了工作以外,可以自由支配,用来休息、娱乐、放松的时间。但是,这种定义的方法没有把休闲与空闲分开,只是从表层对休闲进行界定。
(二)休闲的活动观
国际休闲研究小组和社会科学的界定是:“休闲由许多业余活动组成,在这里,每个人都可以尽情于自己自由的意愿——既可以休息,也可以自我娱乐、增加知识和提高个人技能,在放开职业、家庭和社会责任后,增加在社会生活中的自由参与。”Dumazedoer等这样阐释休闲:“休闲是从工作、家庭、社会的职责中分离出来的活动——人们以自己的意愿参与休闲,既可以是为了放松、消遣,也可以是为了知识的丰富、自发的社会参与、自由地实现自己的创造力。”美国马里兰州大学的教授Iso-Ahola和Allen(1982)认为:“具有高度的自由选择和很强的内在动机的活动,才是休闲活动。”张广瑞和宋瑞(2001)认为:休闲是人们在自由支配时间里,可以自由选择从事某些个人偏好性活动,并从这些活动中享受惯常生活事务不能享受到的身心愉悦、精神满足和自我实现与发展,等等。
国内外学者从活动的角度来理解休闲,是指人们在空闲时间必定会以某种行为方式的状态存在,但因为人类的活动多种多样,难以准确分类。
(三)休闲的体验观
这种观点认为休闲是一种主观态度,是在个人认知、感觉价值观和过去生活经历基础上的体验。心理学家Kelly(1974)认为:“休闲感,有且只有一个判断,那就是心之自由感(perceived freedom)。只要一种行为是自由的,无拘无束的,不受压抑的,那它就是休闲。”Kelly还指出:“休闲不是通过它的形式或即时的场所而被识别,从体验的角度来说,休闲是一种处于人们意识之中的精神状态。”马惠娣(2004)认为休闲是以欣然之态,做心爱之事,她认为个人感受很重要。
(四)休闲的存在观
Grazia(1962)认为:“休闲是一种虽然短暂但却现实的个人存在状态。”Neulinger(1982)认为:“参与休闲意味着以休闲自身的理由参加一种活动,去做能给人带来快乐和满足的事情,这使人达到了个人存在的最核心部分。”这是一种整体观的观点,这一观点认为休闲无处不在,甚至工作也可以成为休闲。对这一观点大为鼓吹的音乐家Kaplan(1975)曾说:“自愿性与愉悦就是休闲的要求。”
(五)其他观点
2000年在由云南人民出版社出版的一套“休闲研究译丛”中,各书作者也从不同角度提出了自己的观点。Kelly(2000)认为:“休闲应被理解为一种‘成为人’的过程,是一个完成个人与社会发展任务的主要存在空间,是人的一生中一个持久的、重要的发展舞台。”Goodell和Godbey(2000)认为:“休闲是从文化和物质环境的外在压力下解脱出来的一种相对自由的生活,它使个体能以自己所喜爱的,本能地感到有价值的方式,在内心之爱的驱动下行动,并为信仰提供一个基础。”美国休闲学者Henderson(2000)认为:“应把休闲视作在一定的时间内,以一定的活动为背景而产生的一种体验。”
本书综合以上观点,把休闲界定为:在一定的闲暇时间内,具有某种内在动机,并追求一种心灵体验的活动。在此概念中,一定的闲暇时间是指相对工作时间和生理必需时间以外的空闲时间,一定的活动是指符合社会规范的活动,而且建立在一定的内在动机和心灵体验之上。
二、休闲的分类
所有的休闲可被分为随兴休闲、主题计划休闲和深度休闲。
随兴休闲是即时的、固有的回馈,并且是相对短暂的、令人愉悦的活动。它几乎不需要专门的训练。因此,从根本上说它是享乐的,它追求纯粹的享受与乐趣。随兴休闲主要包括:(1)玩耍(如白日梦、戏水、消磨时间); (2)放松(如小憩、闲逛、晒太阳); (3)被动消遣(如看电视、阅读、听音乐); (4)主动消遣(如冒险游戏、参加聚会游戏); (5)社交谈话(如闲聊、开玩笑、谈论天气);(6)感官刺激(如性交、吃东西、饮酒、观光); (7)非正式的志愿活动(如发传单、填充信封、挨家挨户筹集资金); (8)愉悦的运动(如健身活动)。
主题计划休闲是休闲活动之一,是短期的,相对复杂的,一次性或偶然的活动,尽管不频发,却在自由时间或非义务(职责)时间里从事的创造性的活动,包括一次性参与的主题计划休闲,以及偶然参与的主题计划休闲。在一次性参与的主题计划休闲中,通常参与的目的就是成功地完成一次性参与,并且有时需要一定的背景准备工作。如(1)会议中的志愿者;(2)体育竞赛中的志愿者;(3)在博物馆举办的专门展览或艺术节上的志愿者;(4)帮助恢复人类生活或由于自然、人为灾害后的野外动植物的志愿者(如飓风、地震、原油泄漏、工业事件); (5)娱乐戏剧;(6)公开演讲;(7)回忆录。偶然参与主题看起来更可能源于或以愉悦的义务为动机,而不是一次性参与部分。“偶然的”一词描述的是有一定间隔从事的常规场合,如宗教节日、某人的生日或是国庆假日。偶然性参与的例子包括烹饪的、装饰的或者其他一些所从事的有创造性的活动的总和。“创造性的”强调的是通过展示想象力和常规的技能知识而导致一些新奇和不同的东西。比如,国庆节和类似的庆祝活动有时也鼓舞人们设计一些有创意的服饰活动。
深度休闲是一项对于业余爱好者、嗜好者或志愿者有系统的追求的活动,参与者会发现活动是充实的、有趣的,从而将会持续参加此活动,并在活动当中获得及展现该活动的一些技巧与技能、知识与经验。下一节会详细介绍关于深度休闲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