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健康状况评价

一、健康状况评价的概念和意义

(一)健康状况评价的概念

1.传统健康状况评价 指以出生、疾病和死亡为主要内容的群体健康评价。它的局限性:评价的是健康的一方面,即健康变坏状态或负向健康,忽略了健康的多维性和复杂性;以二维形式来记录健康,即以疾病或是否死亡来记录,忽略了从健康到死亡是连续变化的过程;健康与否仅凭医生判断。

2.整体健康状况评价 指通过疾病危险性评价模型分析计算,得出按病种的疾病危险性评价报告。它打破了疾病与死亡的概念,视健康状况为一复杂的现象,认为从完全健康到死亡是连续变化的过程,其评价的内容包括正向和负向的因素。

(二)健康状况评价的意义

1.评价个体或群体的健康水平。

2.发现主要的社会卫生问题。

3.发现需重点保护的人群及重点防治的对象。

4.评价疾病干预措施的效果。

5.选择最佳的疾病控制方案。

二、健康状况评价的步骤

(一)明确健康状况评价所依据的健康概念

健康的概念有很多,有世界卫生组织提出的健康概念,还有生物学上的健康概念等。依据不同的健康概念,就会产生不同的健康状况评价框架和评价方法,因此要明确健康状况评价所依据的健康概念。

(二)把所依据的健康概念具体化,形成若干领域或范畴

一个抽象的概念是不能用于测量的,只有变成了具体的领域或范畴,才有可能找到一些有针对性的测量指标。

(三)根据所确定的领域或范畴,寻找适宜的有针对性的指标

健康状况评价指标应具有有效性、可靠性、灵敏性和特异性四个特征。有效性指的是指标能够真实地反映所研究的内容;可靠性指的是测量的可重复性好;灵敏性指的是随着健康状况的微小变化,指标发生改变及反映该变化的程度高;而特异性指的是指标有针对性。

(四)根据所选定的指标,制订相关资料的收集计划,开展收集资料的工作

资料可来源于调查法和文献法。

(五)分析指标,归纳结果,得出评价的结论

将收集的资料加以整理,形成指标;将指标归类,形成结果。通过对结果的综合分析,评价健康状况,得出评价的结论。

三、健康状况评价的指标

个体健康是构成群体健康的基础。群体健康指人群整体的健康水平,通常用人口统计指标、疾病统计指标和身体发育统计指标等来综合评价人群健康状况。

(一)人口统计指标

1.出生率 亦称粗出生率,是指某地某年平均每千人口中活产的人数。活产是指出生时有呼吸、心跳、脉搏、肌肉抽动四种生命现象之一者。该指标受多种因素影响,可粗略反映人口的生育水平,一般发达国家较发展中国家低。出生率受年龄、性别构成的影响,分析时可用标准化率。

2.死亡率 亦称粗死亡率,是指某地某年每千人口的死亡人数,反映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居民死亡水平。该指标受人口年龄构成的影响较大,分析时应注意采用标准化率。

3.婴儿死亡率 指某年不满周岁婴儿的死亡数占同年活产数的千分比。该指标是一个敏感的综合指标,不仅反映影响婴儿健康的卫生问题,而且也反映母亲的健康状况,产前、产后的保健水平以及婴儿保健水平和环境卫生状况等,是评价社会经济发展及文化教育、卫生保健事业发展的最重要指标之一。

4.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指某年5岁以下儿童死亡数与同年活产数之比,以千分率表示。这是近几年来世界卫生组织和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用来评价儿童健康状况的常用指标。该指标主要反映婴幼儿的死亡水平。

5.孕产妇死亡率 指某年每千名孕产妇中死亡人数。该指标用于评价妇女保健工作,也间接反映一个国家的卫生文化水平。

6.年龄别死亡率 指某地某年某年龄(或某年龄组)人群中每千人口的死亡人数。不同年龄组死亡率不同,一般婴儿期高,幼儿期迅速下降,10~15岁最低,青年期平稳,壮年期以后又逐渐升高。由于不受人口年龄构成的影响,所以不同地区同一年龄组的死亡率可直接进行比较。不同年龄组死亡率反映总人群健康的意义不同,低年龄组死亡数占总死亡数的比例越高,群体健康状况越差,人口平均期望寿命越低。

7.死因别死亡率 指某年某地每10万人中因某因素死亡的人数,是死因分析的重要指标,反映各类疾病对人群健康的危害程度,为确定防治工作重点提供依据。人口年龄、性别构成对死因别死亡率有影响,比较时可采用标准化率,或计算年龄、性别、死因别死亡率。

8.死因构成比 指某类死因的死亡数占总死亡数的百分比。该指标反映某人群的主要死亡原因,可明确不同时期卫生保健工作的重点。按各类死因构成比的大小由高到低排列的位次称死因顺位,它可说明各种死因的相对重要性。

9.平均期望寿命 又称预期寿命,指同时出生的一代人,活到某年龄尚能生存的年数。该指标以各年龄别死亡率为依据,运用统计学方法计算而得。因不受人口年龄构成的影响,所以各地区(国家)平均期望寿命可直接比较。出生时(0岁)平均期望寿命是最常用的指标,称为人口平均寿命,是评价人群健康状况以及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质量的最重要指标之一。预期寿命和死亡率是一个事物的两个相反方面,死亡率越低,平均期望寿命越高。

(二)疾病统计指标

1.发病率 指在一定期间内可能发生某病的一定人群中新发生某病的病例数,是反映疾病发生频率的指标,常用于评价防治措施的效果。

式中:K可为100%、1000‰、万/万、10万/10万等。

2.患病率 又称现患率,通常指某特定时点内受检人群中某病现患病例(新、旧病例)所占的比例。观察时间的“时点”,一般不超过1个月。患病率常用来表示病程较长的慢性病的存在或流行情况。

3.病死率 指在观察期(多为1年)内,某病患者中因该病而死亡者的比例。病死率与死因别死亡率的指标意义不同,前者反映疾病预后,后者反映人群中因该病死亡的频度,两者计算的分母是不同的,不要混淆。

4.生存率 指在接受治疗的某病患者或患某病的人群中,经若干年随访(通常为1、3、5年)后,尚存活患者数所占的比例,或患者能活到某时间的生存概率。该指标反映了疾病对生命的危害程度,也用于评价某些病程较长的疾病的疗效。

5.感染率 指某时点内检查人群中感染某病原体的现有人数。该指标用于评价某些治疗方法对传染病或寄生虫病等的人群感染情况,估计防治的效果,尤其常用于对那些隐性感染、病原携带及轻型和不典型病例的调查。

(三)身体发育统计指标

群体身体发育水平与特征是人群健康状况的一个重要侧面,它反映了一个国家的经济水平及文化教育、医疗卫生保健事业的发展状态,常用统计指标包括新生儿低体重百分比,年龄别及性别低体重、低身高百分比等。

1.新生儿出生体重达到2500g及以上的百分比 指新生儿出生体重达到2500g及以上的人数占同期出生活产婴儿总数的百分比。

2.6岁以下儿童体重低于年龄体重标准的百分比 指6岁以下儿童体重低于同年龄儿童体重标准的百分比。常用临界值为平均值减2个标准差。

(四)评价人群健康状况的复合指标

传统健康状况评价的观察终点是死亡,死亡是不健康的一种极端状态。常用的经典指标有平均期望寿命、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现代健康状况评价将观察终点从患病提前到健康。健康状况评价从以疾病为中心,转向以健康为核心。而上述三类指标都只反映单一方面的健康状况。例如,平均期望寿命只能孤立地衡量死亡这一不健康极端状态,只反映生存的时间数量,而忽略了生存的健康质量。目前,新发展了几种复合指标,考虑了早死、残疾、疾病状况对健康状况及生命质量的影响,弥补了传统的单一指标的不足。常见的指标有减寿人年数(PYLL)、无残疾期望寿命(LEFD)、健康期望寿命(ALE)、伤残调整生命年(DALY)等。

1.减寿人年数(PYLL)指某一人群在一定时期内(通常为1年),在目标生存年龄(通常为70岁或出生期望寿命)内死亡所造成的寿命减少的总人年数。PYLL越大,过早死亡的危害性越大。它反映某一死因对一定年龄的某人群寿命损失和危害程度。

2.无残疾期望寿命(LEFD)以残疾作为观察终点,代替普通寿命表中以死亡为观察终点。它运用现实寿命表的计算原理,通过扣除处于残疾状态下所消耗的平均寿命,从而得到无残疾状态下的预期平均生存年数。它综合了死亡率和残疾与活动受限率两个指标。它反映了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质量的综合水平。

3.健康期望寿命(ALE)健康期望寿命又称伤残调整期望寿命(DALE),它以日常生活自理能力的丧失作为观察终点,代替普通寿命表中以死亡为观察终点,是扣除了疾病、残疾、健康低下状态影响之后的“完全健康”的期望寿命。它可以客观反映人群生存质量,有助于卫生政策和卫生规划的制定。

4.伤残调整生命年(DALY)伤残调整生命年是疾病死亡损失健康生命年与疾病伤残损失健康生命年相结合的指标,是生命数量和生活质量以时间为单位的综合性指标。该指标综合反映了各种疾病造成的早死以及残疾对健康寿命的损失,更全面地反映了疾病对健康的危害程度以及疾病负担情况。依据伤残调整生命年可以找出某地区严重危害健康的疾病和主要的卫生问题。

四、健康状况评价指标的获得途径

健康状况评价指标可以通过生命统计资料、人口普查资料、卫生服务常规登记、抽样调查、疾病登记、流行病学监测等途径获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