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我决定活得有趣

手杖的收藏(一)

向往十八、十九世纪的绅士拿着手杖的日子,那时候的人已不提剑,用手杖当时尚,做出种种不同的道具。这是优雅的生活方式。

手杖(walking stick),中国人常称之“拐杖”,要身体残缺时才用。这和我想象的差个十万八千里,故从不喜“拐杖”这个字眼。“龙杖”倒可以接受的,像寿星公或龙太君用的那根,《魔戒》中甘道夫的也很好看,但都不是我要谈的。

寻求

自从倪匡兄因为过胖,行动要靠手杖支撑,我就每到一处,都想找一支来送他。走遍古董店,不断地寻求。他用的,怎可以是那种廉价的伸缩型手杖呢?

最初在东京帝国酒店的精品部看到一根,杖身用漆涂着,玫瑰淌血般的鲜红,表面光滑,美不胜收。爱不释手,即刻买下。

送给他之后,他也喜欢得不得了,但是少用,是因为怕弄坏了或丢了,所以我得不断地寻求。终于有一天,在北京的琉璃厂看到一根花椒木的。中国人做手杖自古以来都用花椒木,说摩擦了对身体好;而我买下,是因为看到它的形状。

这根花椒木枝干四处发展,开叉处刚好托手,做成的手杖杖头有角,像梅花鹿,真是有形有款。拿着它,从古董店走出来,乘人力车经过的洋汉看到,跷起拇指,大叫:“Wow!Cool man,cool!”[1]

从此,引发起我收藏手杖的兴趣,尤其是我自己也要用上。在做白内障手术前,我有一只眼睛看不清楚,感觉不到阶梯,像把3D看成了2D,是平面的,走路得靠手杖,大叫过瘾,终于可以一天换一支来用了!

手杖的分类

发掘手杖,先从分类开始。有城市用的和乡村用的,前者又可分两类:Crooks(曲柄杖),是把弯柄手杖,像雨伞那种;杖头前短后长,接连到其杖身的叫derby(德比),让人带到赛马场去。乡村用的多数手把呈圆形或分杈,种类多得不得了。

Derby手杖的手柄,银制的居多,做成种种动物的形状,有鱼、鸭、狗、狐狸或狮子这些动物形象的纯银的头,看银子的重量,有些卖得极贵。

当然也有一拉开就变成一张小椅,杖尖可以插在草地上的手杖,那有特别的用处,不值得收藏,还是带有趣味性的好。一谈起趣味性,当然想到杖里藏剑的。我买过一支,剑锋呈三角形,一拔出来冷光四射,奈何不能拿上飞机。

有趣的还有扭开杖头,就是一根清除烟斗的器具的;还有一根是开瓶器,另外可以掏出五粒骰子来玩。神探Poirot(波罗)用的那把,手柄可当望远镜,上网一查就能买到复制品。我买的那支杖身挖空了,可以放进三四个吸管形的玻璃瓶,一个装白兰地,一个装威士忌,另一个装伏特加。

最好的手杖店

到哪里去买手杖呢?世上最好的手杖店应该是伦敦的New Oxford st(新牛津街)五十三号的James Smith&Sons(詹姆士·史密斯伞店)了,它从一八三〇年开始营业,卖的是雨伞,当然也附带生产手杖,最为齐全,也负责替客人保养一世。

我的手杖

当今我常用的手杖,好几支都是一位网上好友送的。她知道我喜欢,从欧洲替我寄来。有一支是用黄花梨木做的,杖身很细,但坚硬无比,杖头用鹿角雕出,和黄花梨的接口联结得天衣无缝,非常之优雅。

另一支杖头呈圆形,是用银打的,花纹极有品位;杖身的木头用snake wood(蛇木),是极罕见的木头,多产于中美洲和南美洲,特征是分枝对称地长出,做出来的手杖有凸出来的粗粒,坚硬无比,又不很重。

最近寄来的那根,用包薄皮的长方形木箱装着,打开一看,手杖是用非洲的Makassar(望加锡)黑紫檀做的,杖头纯金打造,有六十二点八克重,刻有法国贵族的家纹,是一九二五年由当时的巴黎名家Gustave Keller(古斯塔夫·凯勒)设计的。

但并非每一支手杖都是名贵的。在雅典的古董铺中随便捡到一支样子最普通的弯柄手杖,长度刚好,就用二十欧元买下,陪我走遍欧洲大陆,不见了又找回来,很有缘分。同行的朋友都在打赌这手杖是用什么东西做的,有的说是藤,有的说是橄榄的树枝,争辩不休,说回中国香港后找植物学家证实一下,至今尚未分晓。

值得一提的是,游俄罗斯时适逢冬天,我有先见之明,在大阪的大丸百货买到一个铁打的道具,它像捕兽器一样可以咬住杖身,下面有尖齿,这样在雪地上行走也不会滑倒。

上次去首尔,找到一位当地著名的铜匠,我极喜他的作品,杯杯碗碗都是铜制的,用铜匙敲打一下,响脆声绵绵不绝。我介绍了许多团友光顾他的生意。出于感激,他问能为我做些什么。我当然要求他用铜替我做根手杖,不过他回答铜太重,还是不适宜,即刻跑去找他做木匠的朋友替我特制了一把。用的是白桦木,已经削皮磨白,中间那段还留着原木痕迹;手把做成一只鸭头,有两只眼睛,甚是可爱。

最后一根手杖还没到手。刚从北海道的阿寒湖回来,那里有一位我最喜欢的木刻家,叫泷口政满,他的作品布满“鹤雅”集团的各家高级旅馆。我也买过他刻的一只猫头鹰,也曾经写过一篇关于他的叫《木人》的文章。这次又见面了,他高兴得很,又问能为我做什么。我当然又回答要手杖了,请他把杖头设计成他刻过的“风与马”中那少女飘起了长发的样子。他答应了。下个农历新年我还会带团去阿寒湖,到时就能得到一根独一无二的手杖了。

手杖的收藏(二)

北海道——泷口政满

去年又去了一趟北海道阿寒湖,继续我的手杖收藏之旅。第一件事当然是先去拜访木刻家泷口政满。他来到店后,找出我订购的手杖。

一看,有点失望,并不是我想要的。

“怎么不是长发少女的造型呢?”我问。

“没木头呀。”他在纸上写着。

泷口是一位有语言障碍的艺术家,我们的沟通方式是书写。他接着写:“你知道我雕刻作品,从来不肯伐木,用的都是湖上漂来的朽木,今年没有木头漂过来。”

“这一根是樱花木吧?”我问。

他点头:“是我家后院种的樱花树,因枝头积了大雪,折断了,拿来替你做手杖,刚好。”

樱桃树分两种,一种只是观赏花朵,另一种可以长出樱桃。长花的树,枝干光滑,有一点一点的横斑,外表像长着一层油,深棕色中发出亮光。

仔细一看,在弯折处,泷口替我雕刻了一个少女的面容,微笑着。如果用它来打人,凹进去的伤痕还有一个人脸呢,愈看愈是喜欢。

鞠躬道谢,即刻使用。拿在手上,看到的人都问是否是樱花木,还看出头像,惊叹出来。这根手杖之后一直陪伴着我,变成我最爱用的手杖之一。

当然,我不会放弃泷口的其他作品的,不停地打电话去问什么时候才有,他答应如果有合适的木料会通知我。

东京——Takagen

飞回东京之后,第一件事就是去银座,找到了手杖专门店,叫“Takagen”(高桥商店)。

每一个大都市都有一间古老的手杖店,伦敦有James Smith&Sons,东京有Takagen。

Takagen在明治十五年(一八八二年)设立,最初是经营刀剑的,“废刀令”施行之后改为卖手杖和洋伞。明治初期,日本人受外国影响极深,绅士们都学英国人拿手杖当饰物。像中国古代的文人相遇时拿出扇子来互相比较,当年日本绅士是欣赏对方的手杖,流行一时。

Takagen

地址:东京千代田区丸之内3-1-1

电话:+81-3-6212-0202

店中商品令人眼花缭乱,我竟然选不出自己喜欢的。有一支颇古朴,造型并不突出,但一见就喜欢。想起我给倪匡兄那支花椒木的,形状虽美,可是脆弱,就即刻买下这支送他。

到底是这位老兄见闻广阔,一看就知这是根叫“赤藜”的木头,提起轻巧,但极为坚硬。几千年前的商朝已有文字记载,说用此木做杖,是为上品,比用花椒木还早。

手杖的收藏,最初以外形为主,渐渐地,便进入欣赏木头的阶段。我一次又一次地造访Takagen这家店铺,从外形买起,至今进入木质阶段。这次又去买了一根不起眼的,黑漆漆,但卖得很贵,原来是金丝楠木,店家说这是上百年的木头了。

有次我拿了那根蛇木的手杖上门,说杖上还留下了对称的横枝模样。店里的人说这是后来故意刻上去的,我有点不信。哪知他笑嘻嘻,请我到后面的工场去,从架子上拿下一条木头,直径有二英寸[2]之大,说所有用蛇木做的手杖,都从这种大木头削起,到最后才磨成又细又长的手杖来。

“那么定制一根要多少钱呢?”我问。

“三百五十万日元。”对方回答。

怎么看出是蛇木呢?它有独特的花纹,有的还现出一个个罗马字母“P”,所以英文名中有“字母木”的别称。

另外看到一根,把手柄扭下来,再转开盖子,就是一根烟斗,也买了下来。天气已冷,可以开始抽烟斗了。近来香烟已不碰,只抽雪茄,偶尔转抽烟斗,亦是乐事。

Takagen的玻璃橱窗中,摆着一根镇店之宝,它有个银制手柄,是一只鸽子的造型。店里的人说许多日本文化,都是从中国传来的,他用的itadaki这个字眼,是“赐”的意思,表示很尊敬中国文化传统。

中国周朝有“优老赐杖”之理:五十岁是家里人送,六十岁是乡里送,七十岁是国家送,到了八十岁,是宫中送。这在《礼记》卷四中有记载。

八十岁的这根手杖,有个鸽子的手柄造型,汉朝时叫“鸠杖”,也叫“玉杖”。店里这根是复制品,我问有没有得卖,他们说没有,但很好奇地问:“如果有的话,你用来赐给谁?”

我笑着:“当然是赐给自己啰!”

京都——Tsueya

从东京的Takagen一转,手杖收藏的追求来到了京都,在这里找到了“Tsueya”(手杖屋)。

这家店的老板,名叫坂野宽,五十多岁,人长得略胖,整天笑嘻嘻的,但一讲到身世,眼泪就掉个不停。原来他在十年前发现自己视力愈来愈弱,几乎有失明的可能性,后来得知经电脑可以放大报纸和杂志,才渐渐对人生有了希望。从此,他决心开一间手杖店,帮助有视力障碍的人。

手杖这种助步道具不好玩吧?也不是,他把各种设计、色彩及功能带进了灰色的世界,把手杖变成了一种时尚,一种令人不觉老的东西。

他从世界各地收集了近十万支的手杖,其中当然包括手里剑,像盲侠座头市用的那把,当然是不锋利的,杀不死人的。

将手柄一拉开,里面藏着三粒骰子,能在无聊时和朋友把玩起来。消磨时间罢了,不必认真。

我到店里,买了一支藏酒的手杖,是Fayet(法耶)厂的产品,法国人的东西。里面有一个小玻璃杯,再转,另一个杯子冒出来,又转,取出一支很长很长的玻璃管,至少可以装一小瓶白兰地或威士忌。

另一支,杖内没有藏玻璃杯,只是一管更长更大的瓶子,原来是装茶或咖啡用的。

好玩,但不一定会买的是一支吹筒,暗格中藏了三支带羽毛的箭,放进管子一吹,箭飞出,可刺人。

最普通的是雨伞了,但是做得那么精细,怎么看也看不出能够藏在杖里。

开木塞用的开瓶器很普通,但是忽然要找时很好用,是酒徒的爱物。

我在店里又买了一根全黑的手杖,黑得发亮,但头部是一朵鲜红的玫瑰花,刚好用来衬托我的“蔡澜的花花世界”卖的玫瑰花系列食品。

最实用的是拉开就是一张小凳子的;最原始的附着一个手摇的铃,像旧时脚踏车用的那种,叫人让路的。

在店里还看到一支刻着《心经》的手杖,只是不喜欢所用的字体,所以没有买下。

老板坂野宽一心一意造福人群,自己发明了一种手摇的电筒,用LED(发光二极管)照明前路,后面有闪红灯的设备,防止黑暗中有车子撞来。

当今他已被封为“人间国宝”,他的店已有七八家,每年卖十万支以上的手杖。客人行动不便,他就把一辆卡车改装成流动贩卖店,有需要的老人一打电话,他即刻上门服务。他说自己最大的愿望是赚到了钱拿去捐给失明人士。

我的手杖收藏

我的手杖收藏不停地增加,目前只是一个开始,总之每到一处,第一件事就是找古董店,看看可不可以买到一些稀有的制品。

在摩洛哥的市集中,找到一根铁做的,镶着各种宝石和牛骨、鹿角,手柄一转,里面藏着一把锋利的小刀,大概是用来割羊肉用的。但是我嫌它重,又有杀伤力,所以只用了一次就摆在墙角了。

也不是每一支都很贵,中国台湾人用强化塑胶做了一支非常轻的手杖,上面印着美丽的蓝色花纹,我在穿蓝色衣服时用来衬一衬,也好玩。

另一支是全红的漆器手杖,买来过新年的,但没有我送给倪匡兄的那支美丽。我一定要不停地去找,直到找到一支和他那支一模一样的为止。

有时手杖买了,查不出是哪里做的,像那支印着Ahlat(阿赫拉特)字样的,手柄从来没见过,是个圆圈,拿在手上,不知哪一头是头,用左手拿还是右手拿也不知。最近看到一档电视饮食节目,老板也是手杖收藏家,他也有一支,改天有机会上他的餐厅,问问看是哪里造的。

自从得到一支左手用的手杖,才知道手杖分左右手。这一根有个木头的垫子,走起路来才知好用,但不能换手。我又不是左撇子,买来只是因为好玩而已。

最得意的是最近买的一支羊角柄的,羊角大到不得了,但又不是很重,见到的人都说“有型”,喜欢得很。

有一本专门讲手杖收藏的书,是日本人坂崎重盛写的,书名叫《我的奇怪奇怪手杖生活》,“求龙堂”出版。在书中,他说收藏者是一个猎人,到处狩猎,而猎物是手杖,看了颇有同感。

手杖除了手柄、杖身之外,还有尾端的那块垫子,一般收藏家不去注意,买了一支名贵的手杖,但垫子内的是一大块样子很丑的胶垫,看得倒胃。

好在Takagen有种服务,可以替客人把杖端削尖,用一块很尖细的垫子套上去,这才好看。

更细心的是“手杖袜子”,那是一块厚棉,到日本人家里的榻榻米客厅或房间里时,往手杖尖一套,既好看又有礼貌,真好!

如何成为专栏作家(上)

记者来做访问,最多人提出:“你吃过那么多东西,哪一种最好吃?”

已回答了数百回,对这些问题感觉烦闷,唯有敷衍地说:“妈妈做的最好吃。”

其实,这也是事实呀。

更讨厌的是:“什么味道?为什么说最好?吃时有什么趣事?”

味道事,岂可用文字形容?为什么说最好?当然是比较出来的。有什么趣事?哪有那么多趣事?

我已开始微笑不答了。

今天,又有一个访问,记者劈头就来一句:“你写专栏已有三十多年,请你讲讲写专栏的心得好吗?”

这个问题从来没有人问过,我很感谢这位记者。回答了她之后,在这个深夜,我要做一个较为详细的结论。

香港独有的文化

专栏,是香港独有的文化,也许不是香港始创,但绝对是香港发扬光大的。每一家报纸,必有一至三版的专栏,这能决定这家报社的方向和趣味,虽然有很多人写,但总能集合成代表这张报纸的主张。

我认识很多报社的老板和老总,他们都是一览新闻标题之后,就即刻看专栏版的,可见多重视专栏。

专栏版做得最好的报纸,远至二十世纪六十年代的《新生晚报》,近到查先生主掌时期的《明报》和七八十年代的《东方日报》。

专栏版虽然有专门负责的编辑,但最终还是由报社老板本身,或者交给全权主理的总编辑去决定由谁来写。

《新生晚报》的专栏,有位明星,叫“十三妹”,她从一九六〇年开始写,一直写到一九七〇年逝世,整整十年,红得发紫。她每个星期收到的读者来信,都是一大扎一大扎的。当年没什么传真或电邮,读者只有用这个方式与作者沟通。

十三妹的特色,在于她对外国文化的了解。那个年代,出国的人不多,读者都渴望从她身上得到知识,而且她的文字也相当泼辣,看得大快人心。

《明报》和《东方》的全盛时期,倪匡、亦舒、黄霑、林燕妮、王亭之、陈韵文等,百花齐放,更是报纸畅销的主要因素之一。

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报纸没有专栏,他们不靠专栏版吗?

那也不是,只是影响力没那么大罢了。他们的专栏一个星期一次,插在休闲版面中,没有特别的一版,也没那么多人写。成为明星的也有,包可华的专栏是代表性的,自从他出现以后,看不到有哪个人可以代替他。

全球华文报纸

说回香港,专栏版的形成,被很多所谓“严肃文学”的作者批评为因编辑懒惰,把文章分为方块,作者来稿塞了进去就是,故也以“豆腐块”或“方块文字”来讥讽专栏。

但不可忽视的是,中国香港的这种风气,影响到了全球华文报纸,当今几乎每一家都刊有此版。最初是新、马一带,多数报纸把中国香港报纸的专栏东剪一块、西切一块来填满自家的专栏版,也不付作者稿费。

有一回我去追稿费,到了槟城,找到报馆。原来这家报馆是在一座三层楼的小建筑里面,楼下运输发行,二楼印刷,三楼编辑和排版。因受当地政治因素的影响,读者不多,刻苦经营。我看了心酸,跑上三楼,紧紧握着总编辑的手,道谢一声算数。

那个年代,到了泰国和越南一游,总能遇同样刻苦经营的华文报纸,它们很多要靠连载小说的专栏,才能维持下去。这些连载小说大多是盗版而来的,当然是金庸、梁羽生、古龙和倪匡的作品,亦舒的小说也不少。

当今,这些报馆已发展得甚有规模,有些还被大财团收购,实力相当雄厚,再不追稿费就不行了。虽然只是微小的数字,但至少到当地一游时,可以拿稿费吃几碗云吞面。

除了东南亚,欧美的华文报纸,也都纷纷推出专栏版。当今他们懂得什么叫本土化,转载中国香港的专栏的已少,多数是当地作者执笔,发掘了不少有志于文化工作的年轻人,亦是好事。

大家庭

说到连载小说,昔日的专栏版,是占重要位置的,但因香港生活节奏快,读者看连载小说的耐性已逐渐减少,金庸先生又封笔了,所以连载小说也逐渐在专栏版中消失。

至于中国台湾地区,报纸上的专栏版也相当重要,他们有专人负责,文章长短、每日排版均不同,并非以“豆腐块”来填满。

这种灵活的编排十分可取,也适合台湾地区那种生活节奏较慢的社会,读者可以坐下来静静地看一长篇大论的文章,但这种方式一搬到香港来就失去了意义,而且作者不是天天见报,没有了亲切感。

香港的“豆腐块”,像一个大家庭,晚上坐下来吃饭,你一句,我一句,众人都有不同意见,有时聊的也只是家常,但重要的是一直坐在旁边讲给读者听。有一日不见,读者就若有所失。

有一次在某报写专栏,一个新编辑上任,向我说:“不如换个方式来写。”

我懒洋洋地回答:“写了那么久,如果是在饭桌上,我已经是一个父亲,你要把你的父亲改掉吗?”

如何成为专栏作家(下)

“你写了那么多年专栏,为什么不被淘汰?”记者说。

这个问题问得也好。

长久写了下来,不疲倦吗?我也常问自己。我也希望有更多、更年轻的专栏作者出现,把我这个老头赶走。

“当今的稿费好不好?不写是不是少了收入?”

香港文坛,专栏作家的收入,到了今天,算好的了。但我们这群所谓的“老作者”,都已有其他事业,停笔也不愁生计。

专业写作的当然有,像李碧华,但她也有写小说和剧本的丰收。亦舒的专栏很少,她还要每天坐下来写长篇小说,是倪匡以外的少数以笔为生的一位人物。

专栏的精神

我从不以为一代不如一代,相信青出于蓝,新的专栏作者一定会产生,但是要写专栏的话,必须要从知道什么是“专栏的精神”开始。

这种精神,主要是耐看。举一个例子,文章要像一幅古代的山水画,很平淡,但愈看愈有滋味。岭南派的作画,非常逼真,即刻吸引人家看,但始终不是清茶一盏,倒像浓咖啡和烈酒,喝多了令人生厌。

作者必须有丰富的人生经验,一样样拿出来,比较容易被接受。有几分小聪明,一鸣惊人,但所认识的事物不多的,也不是理想的专栏作者。有次报纸上出现了一个,写得十分好看,但金庸先生很了解这个人,说:“看他能写多久。”

果然,几个月下来,十八般武艺已用光,自动出局。

作者需要不断地吸收,才能付出。旅行、交友、阅读、戏剧、电影、绘画、音乐等广泛涉猎,是基本的条件。专栏作者和小说家完全是两码子事,后者可以把自己藏起来,编写出动人的故事,但是前者赤裸裸地每天把生活点滴奉献给读者。他想过什么、做过什么,都在每天的专栏看得清清楚楚,是假装不出来的。

为什么好作者难以出现?这和生活范围有关。有些人写来写去,都谈些电视节目,那么这个人一定是宅男或宅女,不讲连续剧,也只剩下电子游戏了。

有些人以饮食专家现身,一接触某某分子料理,惊为天人,大赞特赞,也即刻露出马脚。

更糟糕的是写自己的父母、兄弟姊妹、子女、亲戚,甚至于家中的猫猫狗狗,但一点友人的事迹也不提到。这个作者一定很孤独。孤独并非不好,但必须有丰富的幻想力,不然也会遭读者摒弃。

真——专栏作者的本钱

我们这些写作人,多多少少都有发表欲,既然有了,不必要扮清高。迎合读者,不是大罪。

“作者可以领导读者。”有人说。

那是重任,并非文章被歧视为“非纯文学作品”的人应该做的事,让那些曲高和寡的大作家去负担好了。专栏,像倪匡兄所说,只有两种,好看的和不好看的,道理非常简单,也很真。

真,是专栏作者的本钱,一假便被看穿。我们把真诚的感情放在文字上,读者一开始也许不喜欢,可是一旦爱上,就是终生的了。

这种快乐,就是好看

“如果你籍籍无名,又没有地盘,如何成为一个专栏作家?”这也是很多人的问题。

我想我会这么做的:首先,我会写好五百字的文章,一共十篇,涉及各种题材,然后寄到香港所有报纸的副刊编辑部去,并注明不计酬劳。

写得不好,那没话说了;一旦写得精彩,编辑求也求不得,哪有拒绝你的道理?很多副刊的预算有限,更欢迎你这种廉价劳工。

一被采用,持不持久,那就要看你的功力了。投稿时,最忌把稿纸填得满满的,一点空格也没有。这等于是下围棋,需要呼吸,画画也得留白呀!一篇专栏,也可以当成一幅漂亮的构图来欣赏,如果你写久了,就能掌握。

或者,换一方式,十篇全写同一题材。以专家姿态出现,像谈摄影、相机,谈计算机,分析市场趋向、全球大势、今后的发展,等等,也是一种明显的主题。

既然要写专栏,记得多看专栏,仔细研究其他作者的可读性因素何在。我开始写专栏时,先拜十三妹为师。她是专栏作家的老祖宗,本人未见,先读遍她的文字,知道她除了谈论国际关系、文学、音乐、戏剧之外,也多涉及生活点滴,连看医生、向人借钱,也可以娓娓道来,这才能与读者融合在一起。

我每次下笔,都想起九龙城“新三阳”的老先生,他每天做完账,必看我的专栏,对我的行踪了如指掌。当我写外国小说、电影和新科技时,我会考虑到老先生对这些是否有兴趣。所以,这些题材我偶尔涉及,还是谈吃喝玩乐为妙,到底这才是生活。像和经常光顾的肉贩交谈,他说:“我昨晚看了你监制的三级片,和老婆不知多快乐!”

这种快乐,就是好看了。

抄经

《心经》

诵读《心经》是接触佛教最简捷的一条大道。《心经》全卷只有二百六十个字,却为六百卷《大般若经》的精髓,它字数最少,含义最深,流传最广,诵习最多,影响最大,是佛教最基础、也是最核心的一部经文。

人的一生,能与《心经》邂逅与否,全看缘分,得之便知是福,识之便得安详。那二百六十个字,这么多年来有无数人试译,甚至写成洋洋数万字的书来诠释,都是画蛇添足之举。

不了解吗?不必了解,总之读了心安理得、烦恼消除,你能找到更好的经文吗?

念经最好,抄经更佳。

怎么抄?文具店里有许多工具,最简单的是,你可以将已印好的经文,用一薄纸盖在上面,用毛笔照抄;更简单的是把字体空了出来,我们蘸墨填上去即可。在日本,更是有很多寺院设有抄经班,由和尚指导,参加抄经班可得一两个小时的宁静。

如果对书法有兴趣,用抄经来进入书法的学习和研究,那心灵上就更上一层楼了。

行书

我老师冯康侯先生教我,书法有许多字体,最通用的是行书,学习后可以脱胎换骨。写一封信给家人或朋友,比所有的表达感情的方法更为高级。

行书怎么入门?莫过于学“书圣”王羲之,而经典中之经典,是王羲之的《集字圣教序》。随处都可以买到这本帖来临摹,而这本帖中,就可以找到王羲之写的《心经》。

楷书

后人抄经,都有王羲之的影子,他的书法影响了中国人近两千年。临他的字,不会出错。但有些人说王的《心经》是用行书写的,抄经应该焚香沐浴,正坐,一字一字书之,才能表达敬意。

真正了解佛教的,便知道一切不必拘泥。如果你认为楷书才好,就用楷书吧。但楷书应该临哪一个人的帖呢?

抄经之后,你便会发现原来这世上不只你一个在抄,我们的先人,抄《心经》的可真多。

从唐朝的欧阳询,到宋朝的苏东坡、元朝的赵孟、明朝的傅山,再到近代的傅濡,都规规矩矩地用楷书写过《心经》,而其中最正经的,莫过于清朝的乾隆帝。皇帝写字不可不端庄,但当然写出来的,逃不过刻板。

不刻意的变化

如果你想用楷书写《心经》,那么这些人的字都要一个个去学,为什么呢?我们写字写得多了,就要求变化,而《心经》之中出现了不少相同的字,像这个“不”字就有九次,“空”字出现七次,而“无”更厉害,出现了二十一次之多。重复那么多次的字,我们当然想求变化,不要写来写去都是同一形状、同一字体。那么在求变化之中,你读到其他人写的《心经》,就可以从中学习了。

抄经就是刻板,抄经就是不必要有变化,有些人说。弘一法师写的《心经》,在字体上有很多是相同的,那是他不刻意变化,但是其中也有变化,都是不刻意的变化,这又是另一层次的书法了。

临弘一法师的《心经》,临得产生兴趣,那么就可以从他的李叔同年代临起。他最初写的是魏碑,出家后发现魏碑棱角过多,才慢慢研究出毫无火气的和尚字来。这一过程十分之有趣,临多了,味道就出来了。

除了楷书,就是行书了。临完王羲之的,便可以临赵孟的、文征明的、董其昌的和刘墉的,各人的行书都有变化,皆有自己的风格。

用篆书写《心经》的例子并不多,众家的代表作有吴昌硕和郑石如的。我自己临摹众书体之中,发现最有兴趣且最好玩的,还是草书《心经》。

草书

草书已像金文、甲骨文一样,是逐渐消失的字体,当今看得懂草书的人没几个。其实,草书的架构,临多了便能摸出道理,并非那么难学的。看懂了草书,进入古人世界的那种行云流水境界,真是飘逸得像个活神仙,舒服得说不出话来。

但是我还是介意太多人不能欣赏草书,所以我学草书时多选些家喻户晓的诗句来写,另外就是用草书来写《心经》。凡是学过的人,一看就知道那个句子是什么、写的是什么字,然后感叹“啊,原来字可以那么写的”,就愈看愈有味道。

以草书写《心经》的,历年来有唐朝的张旭和孙过庭,近代的于右任也写过。写得最好、最美的是元朝的吴镇,他的草书《心经》虽说是书法,但简直是一幅山水画。

辑录

从前要找出那么多人写的《心经》难如登天,当今已有很多出版社搜集出来。初学者可以买河南美术出版社的《中国历代书法名家写心经》(放大本)。但临帖时想看笔画的始终和重叠,就得买愈精美的版本愈好。当今有线装书局出版的《心经大系》,用原本复制高清图印刷,一共收集了十六件,值得购买,可惜少了八大山人的行书、皇象的章草、米芾的行书和孙过庭的草书。广西美术出版社的《历代心经书法作品集》中多录了明朝张瑞图的行草和沈度的楷书,邓石如的篆书和傅濡的楷书。江西美术出版社的一系列《心经》,也印刷精美,在网上随时买得到,别犹豫了。

养猫

大街小巷,宠物店开了一家又一家,中国香港人何时变得那么有爱心?自己家人不顾,却养宠物去!

兽医

友人要送孩子到外国念书,问我意见:学什么好?哪一门最有出路?当医生吗?诊所开到中环,大家排队,当然不错,但有没有看到拍乌蝇[3]的?离市中心远一点的,连诊金也不敢收得太高,怕流失病人。

我说,还是去学当兽医吧。第一,医死患病的不会被告;第二,它们吃了药无效,亦不会投诉。对了,当兽医好,当今就算你把诊所开到长洲,也有人抱着猫狗前来。

陪伴

动物寿命相对较短,死了伤主人心,那为什么还有那么多人养?第一,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在逐渐消失,还是猫狗好,不会出卖或背叛你。子女一长大就离开父母,宠物可以养完一只又一只,至少它们并不像人类那么无情,家中有它们在,乐趣无穷。

人口的老化,是养宠物的根源。看日本就知道,年轻人都不肯生儿育女,也不肯照顾父母。这些年轻人一旦老了,只有宠物陪伴。

我的日本朋友,有一个当和尚兼写漫画剧本的,他靠替别人做法事维生。但人类愈来愈长命,这门生意不好做。他脑筋动得快,明白猫狗死亡率高,他就替它们念经,在寺庙后院建立一个坟地,埋葬之前又赚什么“头七”“尾七”的钱,之后每年忌辰,主人也跑不了。

不如连火葬钱也赚了!他叫人建了一个大焚化炉。我看到了问他:“动物那么小,要那么大的一个干什么?”

和尚阴阴地笑:“万一老婆不听话……嘿嘿嘿嘿。”

当然,大家都知道日本和尚是可以结婚的。

中国香港人口也在老化,宠物愈养愈多,但土地也愈来愈少,不如开个劏房[4]坟墓,做成袖珍格子,一间三十七八平方米的可以安放几千、几万只,也是生意经。

另一个养宠物的原因是女人没有男朋友。当今她们学识渐高,看不起周围的男的——那么蠢,怎么嫁?嫁不出去,只有养猫狗做伴。一有感情,生了病,便抱到宠物医院,担忧个半死。

见有生意做,宠物店让各种猫狗生完又生,生得骨质稀松,罪过,罪过。但还是要逼它们交配,一只可卖到几千、数万元,可不是小宗买卖呀。

爱猫

说了那么多的负面话,其实我还是爱猫的。记得丰子恺先生有只白猫,坐在他的肩膀上看他画画,是多么令人羡慕!丰先生爱动物,有如爱子女,这才有资格养。

养猫或养狗,令人分化,谈起来又得打架。我是讨厌狗的,因为它们有奴才相,伸出舌头来,哭丧着眼睛看主人,一摸它们,又来亲,口水横流,完全是一副脏相。

但也了解主人的心态,养一只像小熊的狗,简直是一个活动的洋娃娃。不过它们终归会死,死了怎么办?再养一只呀,样子相同的很多,还是有乐趣的。这我相信,就是不了解宠物死去时的悲哀,如何忍受。

狗小的时候最可爱,它们的眼睛总是那么大,样子总是那么天真无邪,但一长大后,凶相就露了出来。这也难怪它们,一定是受了痛苦和刺激养成了自我保护性格。最可怜的,是它们已经失去了好奇感,不再好玩了。

猫小时候更是令人爱不释手。我喜欢的是大脸的猫,猫脸一尖就有残忍相,无毛的猫更是不能接受,但也有人爱。我又不喜长毛的,那些扁脸的富贵猫,更有“猫眼看人低”的表情,没资格当猫。

当今的猫,和人一样,有些愈长愈肥,主人要帮它们节食,为什么不早一点控制它们的饮食?最近在社交平台上,有很多人把猫的短片放上去,很多猫连洞也钻不进去,笨得厉害。

我爱看的短片是猫欺负狗的,猫时常出拳打狗的头,但也有猫狗拥抱在一起的,看得令人温暖。人一不开心,就应该看猫猫狗狗的短片。我还看到,有几只猫还会像人一样用双脚走起路来。

日本人叫猫为neko,这个ne也可以作“睡”的意思。猫爱睡是天性,我们误会它们懒惰,故粤人常说“懒猫”。有些猫是过分了一点,睡起来怎么叫都叫不醒。我在福井县的街市上看到一只睡猫,抓起来摇它也照睡。刚好是去拍电视节目,请摄影师拍了下来,剪辑过后放在视频媒体上,有好几十万人点击。

养猫

友人说你那么爱猫,为什么不养一只?我当然也想过,只是我有洁癖,受不了猫脱下来的毛,也很怕它们排泄物的味道。但最不能忍受的,是它们短命。

还有很重要的一点,是居住的环境。养起猫来,要对得起它们。我小时候的家很大,有个广阔的花园,养的猫很聪明,生了病来会去找花草来吃,吃完呕吐了就没事。内急了起来,猫会在花园里挖个洞,事后仔细地用沙子埋起来。闷了,猫会找你玩,不然就跳上树去找鸟儿,这样的环境才是理想的。

不过,要忍受的是猫叫春,那种撕裂天地的哀鸣,双手捂住耳朵也避不了。最好的是,当猫知道是时候了,会走得无影无踪。它们的子女和它们长得相像,以为还是那只老猫,长伴在你身边,这才叫养猫。

领带的乐趣

打开箱子,翻出一大堆的领带,至少有几百条。

黑领带

我对领带的爱好,是受家父影响的。当年他在邵氏的新加坡公司上班,也常打领带,最喜爱的是一条全黑的。别人迷信,说有哀事才打黑领带,爸爸才不管,一直打着,在公司也有“黑领带”的外号。

我的箱中也有无数条黑领带,颜色一样,但暗纹不同,而且有窄有宽,跟着时代流行转换。穿蓝色衬衫、黑西装,打黑领带,看到的人都说大方好看。

其中有些黑领带是双面的,由名厂Mila Schon(米拉斯卡欧)制造,一面是黑的,一面是红的,或者有五颜六色的斜纹。这家厂的制品最好,完全手工制作,料子织得上稀下密,打完后挂起来,翌日仍然笔挺,不像什么利来牌劣货,打完皱得像一条“油炸鬼”,久久不能恢复原状。

选领带

当年领带也要上千块港币一条吧,我买起来绝不吝啬。在外国旅游,一看到喜欢的即买。选领带有一套学问,你走进一家领带店,那么多的货物,买哪一条?很容易,像鹤立鸡群一样突出的,一定是条好领带。

在做《今夜不设防》那个节目时,更需要每次打不同的领带,我的收藏逐渐丰富。但买来买去,最吸引我的如果不是色彩缤纷的,就是纯黄、纯红或全黑的。领带能和搭配的衬衫及西装撞色,并不一定要一个系统的颜色才顺眼,比方说浅咖啡色西装、蓝色衬衫,配上一条黄色的领带,也很好看。

丁雄泉

但说到耀眼,不得不提丁雄泉先生。丁先生对色彩的掌控非常了得,什么大紫大绿、粉红等俗气的颜色,一到他手上,立刻变为艺术品。

丁先生的西装,有的也是他自己的画印在布料上才做出来的。他的花花世界中有无穷的变化,就算是黑白,也被他画出色彩来。

举一个例子,有一回他来港住在半岛酒店,我接他去参加一个酒会。那次他的行李丢失了,他独特的领带也不见了。他就叫我陪他到尖沙咀的后街,从一家印度人开的商店买了一条很便宜的黄色的丝质领带。回房间后,他用黑色的大头笔,在领带上画了一群好似在游动的小鱼,穿上黑西装、黑衬衫后,那条全黄领带简直色彩缤纷。酒会中不断地有美女前来,问领带是在哪里买的。

后来我就跟丁先生学画,也没举行过什么拜师礼。总之,我们之间的友谊,像兄弟,像父子,像师徒。他一年来香港两次,我也尽量去他阿姆斯特丹的画室学习两次。

“我能教你的,不是怎么画画,而是对颜色的感觉。”他说。

画领带

从此,我买了大量的白色丝绸领带——每条二三十元港币,当成白纸或油画布,不停地涂鸦。当我系了领带到米兰或巴黎的街头时,很多人都会转头来看。欧洲人的个性就是那样,他们不会遮掩对美好事物的赞美。

“噢,是LEONARD(李奥纳德)?”男男女女都那么问。

LEONARD这家厂的衣服或领带的颜色非常缤纷和独特,每条领带一千多至数千元,我也买过很多,后来自己会画了,就省了不少钱。

丁先生用的颜料,由一家叫FLASHE的法国厂商制造,属丙烯,说得直白一点,就是乳胶漆,可以溶于水,但是干后又不褪色,可水洗。FLASHE的产品比其他英国名厂的还要鲜艳,有的还加了荧光材料,打上用这样的颜料画的领带,去舞厅跳舞,紫光一照,领带在黑暗中还能发亮,晃来晃去,舞伴和周围的人看了也欢呼。

这些自己画的领带用了好久,近年来我喜欢穿Blanc de Chine(源)设计的中式衬衫,圆领,不必打领带,就逐渐少画了。

剩下的不停地送人,也不够用,索者还是不断前来。曾经有家在机场卖领带和围巾的公司向我提议,要把我那些图案印在丝带上出售,但没有结果。

最近我在计划,在淘宝网上开一个网店,同事们都说领带会好卖,已经谈好厂家专做一批。小生意而已,有兴趣的可以买来玩玩。

优雅年代的产物

自硅谷人的不修边幅开始引领潮流,打领带的人愈来愈少。领带就会从此消失吗?我想也未必,到了隆重场合,始终要打上一条。

领带是优雅年代的产物。为什么发明它?传说纷纷,最讨女人欢喜的说法是:为了要牵住男人。显然,打领带不必像牵牛一样地由鼻孔穿过去,绑在颈上就是。这当然是笑话。男人穿西装,打起领带来,还是好看,因为好看,所以一代传一代地保留下来。

在领带的全盛时期,出现过不少的花样。在我的童年时期,还看过“方便领带”:已经打好了结,绑在一个三角形的塑料模子上,还有一个钩,男士们只要把衬衫领子结好,扣上就是。

打领带又有很多花样。起初去派对跳舞,还要叫同学们教,打了一个最复杂的温莎结。耳鬓厮磨之后,女友急了,撕开我的衬衫,又想帮我解领带,手忙脚乱,差点没把我勒死。这是很多年前的事了。

替男人选西装

从前名牌西装一万多块就可买一套,到二〇一五年已涨到四五万了。

为什么要买这些名牌的,而不在附近找裁缝做?道理很简单,人家的高科技机器,把领子熨平了怎么弄都不会皱;我们找裁缝做的,脱了下来搭在臂上,一下子就变成“油炸鬼”了。所以西装这回事,不得省也。

年轻人买不起这么贵的西装,不要紧,当今很多牌子卖得都便宜,像M&S(玛莎)、Zara(飒拉)、UNIQLO(优衣库)等都卖西装,他们也有熨领子的机器。买一件卡其料的,简简单单,穿起来也够体面,不一定非要跑到欧洲名牌店去找。

不会落伍的投资

有了多余的钱,就去投资一套好西装吧!二〇一五年流行的都是窄衣窄裤的,有些裤脚还要短得露一大截袜子,这些西装,再过一年半载,看起来会十分滑稽,而你的投资,就泡汤了。

做长线投资的话,一年买一套夏天穿的薄的、一套冬天穿的厚的,加起来,十年你就有二十套西装,二十年就有四十套。你可以不断地更换西装,而你的衣柜,已是个宝藏。

不会被嘲笑过时吗?中庸的西装,我可以保证,至少可以穿个二十年。不是大关刀领,也非太窄的裤子,那种两粒至三粒纽子的西装,我亲眼看到,是这二十年,甚至于三十年内,穿到欧洲去,都会被尊重的。

上衣不会改变太多,裤子的流行变化才大。当今只要多买几条裤管没那么宽大的,便不会落伍。

西装的料子应注重

料子才是应该注重的。对方要是识货之人,一眼便会看出是好料子,自己穿在身上也更增加自信。春天买Marine Blue Mirco-Nailhead(布料名),夏天买Cream Pupioni Silk(布料名),秋天买Oxford Gray Sharkskin(牛津灰鲨鱼皮),冬天买Cambridge Gray Worsted Flannel(剑桥灰色精纺法兰绒);或者简单一点,天热时来件又薄又轻的没有里子的麻质浅色的西装,天冷时来件开司米的深色的,已够应付。

西装还有一种四季皆宜的丝质料,通常是卖得最贵的。穿这种料子的人大多待在夏天有冷气、冬天有暖气的室内,外出有车子接送,不必穿太薄或太厚的西装。

求变化,穿什么?

求变化时第一件要买的就是blazer(夹克)了,它可以既隆重又轻松,适合出席户外活动。颜色只限黑色或深蓝,特点在铜纽扣,多为三排六粒,上两粒是装饰,右边的两粒实用。纽扣代表了西装的牌子,也有深蓝色的纽扣,像带着一个D字的dunhill blazer(登喜路夹克)就是一个例子。

如果有需要的话,再买一件“踢死兔”[5]好了,会穿衣服的人不太用这个名词,都叫为“晚餐装”。要穿的话别太马虎,得来一整套:丝领的上装,左右带丝条纹的裤子,结领花的衬衫,黑纽扣,配袖纽、丝质束腰带和光溜的皮鞋。背心穿不穿随你,但上述的基本搭配,缺一不可。一生之中买个一两套,当玩玩好了,穿不穿不要紧。

值得推荐的西装品牌

穿西装的最大忌讳是袖子太长,露不出半点的衬衫袖口;颈背不合身,肿起了一圈,更是不可饶恕的。当今要找到好裁缝,只有去伦敦的Savile Row(萨维尔街),他们做的西装十几二十万元一件很普通,有没有这种必要看你自己的要求。你要明确地知道自己要一件什么样子的,看现成的。

一般来说,去名牌店看见有什么你喜欢的样子,就叫店里的裁缝替你改好了,都有这种服务。

值得推荐的是意大利的Loro Piana(诺悠翩雅),他们以名贵料子见称,可以选择的多不胜数。特别一点的,冬天有他们独家的vicuna(骆马毛)料,夏天有莲茎抽丝料。他们的手工更是一流的,什么身形都能做到最好。

其他西装店如Armani(阿玛尼),十多年前在一部电视剧中被捧红后,变成美国人最爱穿的西装品牌,但在我看来,他们的西装已经一件不如一件,变成一块死牌子。

Hugo Boss(雨果博斯)在美国大花广告费,也为人所知了。但爱好时装的意大利人和英国人都把这家德国厂当成笑话,尤其是它的名字叫“Boss”,不俗也变俗了。

稳重的是Brioni(布里奥尼)和Ermenegildo Zegna(杰尼亚)。这两家店的料子和剪裁一向是最好的,定做当然更无问题。如果想拥有一套四季皆宜的西装,最好在这两家店选料后请他们的裁缝做,不太会过时。

想穿得潇洒、飘逸,又不入老套,也不跟时髦的话,那么Yves Saint Laurent(圣罗兰)是首选。他们的西装外面漂亮,连里子也进行了特别设计,脱下后翻折在臂弯,也相当有派头。可惜此厂只注意女性产品,男人的西装每季只设计十几套,选择很少。

Hermes(爱马仕)和Louis Vuitton(路易威登)也出男人西装,样子看起来永恒不变,但都有少许的变化,每年如此,每季如此,懂的人都看得出已经是去年的货。除非你跟得很贴,又不在乎每套西装只穿一季,否则还是别买。

生意经

带了一架照相机,准备在拍戏过程中拍些花絮,以供日后宣传用,或者做个工作记录。

每次替演职员拍照时,他们一发觉,总做个样板状,各人神韵都是公式化的,欠缺他们独有的个性。

这种照片实在没有味道,于是决定在他们没有防备之时,摄取一些比较活生生的、有趣的镜头。

平日忙碌的道具人员,偶尔在饭余,嘴上含着一根没有点着的烟,已经假寐。“咔嚓”一声将之拍下。

女演员因滴眼药水当眼泪,不舒服时的怪状;武术指导雄赳赳,也摔一个跟头……这些生活写真,我冲印出来后,扬扬得意地拿给他们看。岂知都被对方认为有损他们形象,或是嫌显得他们偷懒、出洋相。

不拿去做宣传吧,可惜;留做记录吧,大概一生中再难去多看一遍。于是决定五块钱一张出售。交出照片,他们放心;袋进银纸[6],自己开心:实在是生意经。

开店

碌命作祟,总要找点事做。我也知道优哉游哉的乐趣,但是一面作乐,一面赚钱,满足感更胜一筹。

有风险的投资,已不是我这个人生阶段应该付出的担忧。干点小生意,安安稳稳地得到一点点的回报,才是一条大道。但能做些什么呢?

想了又想,不如开个网店吧!

开网店的好处在于不必付高昂的租金,对香港人来说,是一大喜事也。

怎么开?很容易,有个地方,叫“淘宝”。事前先做好功课,飞到杭州,参观“淘宝”的总部。“淘宝”总部奇大无比,简直是一个王国。截至二〇一三年,淘宝网拥有五亿的注册用户数,每天有六千万人次的固定访客,在线商品超过八亿件,单日交易额达四十三亿八千万人民币,而且每天还在增加。

在与“淘宝”高层的会议中,我得知:一、商品必须要有独特的个性,方能突围。二、如果商品的背后有个故事,更能引起访客的兴趣。三、尽量在各个电子传媒中发布宣传攻势,以引起访客注意。

回来一想,这些条件,我是具备的。

但说起来容易,怎么实行呢?一件商品,卖得好的话,就得趁热打铁,囤很多货发售;但潮流一过,如果没卖出去,那怎么办才好?银行界的友人常告诉我,很多人生意愈做愈大,资金不够就来银行借钱,而结果生意失败,都是因为存货太多,还不了银行的借款。

做任何一件事,都得学习,吸取前人失败的教训,尽量避免。这么一来,就会发现失败的例子比成功的多,愈来愈多的顾虑,只会令人裹足不前。

我老是说:做,成功的机会是五十对五十;不做,机会是零。会教别人,自己呢?

做呀!就大着胆子开了一家网店,最先想请设计师做个标志,最后还是用了苏美璐的插图,做了一个叫“蔡澜的花花世界”的网店来。

最初尝试卖茶、卖酱,符合了第一个要求:商品必须要有独特的个性。我把我怎么研发出这些产品的经历娓娓道来,算是符合了第二个要求:要有故事性。至于商品推广,我在微博多年来的努力——回答各位网友问题,每天刊登我一篇散文,等等,令我至今累积了八百五十八万六千八百三十个粉丝,比香港的总人口还多,可以借这个渠道,积极地推广。

客人来自五湖四海,我必须要有一个团队,在运输时若产生什么问题,就能一一解答及安抚顾客。好在发货方面,有一家很有信用的公司,叫“顺丰”,他们的规模已经做到像DHL(中外运敦豪快递)或FEDEX(联邦快递)那么完善,甚少出差错。

团队的组织和基地的租金等,都得靠经济支持。这时,在我举办的旅行团中我认识了一位很热心又能信得过的好朋友刘先生,他也是我的“知己会”会长。他本身做高级印刷,在内地有工厂,对我的小生意方案有兴趣,愿意协助,也就水到渠成地成为我的合作伙伴了。

童年记忆的美食

本名为“暴暴茶”的茶叶,我一向认为名字太过强烈,当今改为“抱抱茶”,加上“蔡澜咸鱼酱”和其他酱料,店中商品即做即卖光,是种小尝试。今后的产品,必须是有季节性和长期性的,我决定从三方面着手——端午的粽子、中秋的月饼和过年的年糕,命名为“童年记忆的美食”系列。

产品都得事前预售,否则会有卖不完的风险。虽说现在还早,但当今急务,是该筹划怎么做年糕了。

在十几年前,我收到中山三乡的年糕,一打开盒子,看到年糕竟然有人头那么大!这个年糕,的确让人震撼,也唤起我小时候吃年糕的记忆。那时的年糕,就是那么大的。

我即刻赶往中山市,寻找为我制作年糕的忠师傅。忠师傅与我结交多年,对食物的制作态度严谨,有一份很顽固的执着,又坚持做原汁原味的东西,和我的理念是一致的。

广东省中山市三乡镇种满了香蕉,到了那里我首先看到的是一望无际的香蕉园。香蕉叶是包裹年糕的最原始材料。摘取大片的香蕉叶,先洗净并经高温处理,排除一切杂质、杀菌后,方能使用。

再下来是选最好的糯米,磨成粉后晒干,成为糯米粉。再加最原始的蔗糖,在高温下淋在糯米粉中,反复搓揉后,以新鲜的香蕉叶包裹,最后才放进巨大的蒸炉中蒸出来。这时的年糕呈浅褐色,是砂糖的原色,不加任何人工色素。

制成品采用真空包装,再装入坚硬的纸盒内,在运输过程中就不会被撞坏。香蕉叶本身有防腐作用,年糕送到客人手中,不必放进冰箱,也能存放十几二十天不会变坏。存放过程中即使年糕表面长出霉菌,也只需用湿纸抹去,即可放心食用。这时的年糕可以切片,就那么煎来吃。再不放心,可以把表面那层切掉,一定没有问题。

依照妈妈的做法,裹了蛋浆再煎,味道更香更妙。加一点油也可,不加无妨。年糕本身有油,不会黐[7]底。年糕带着真空包装放进冰柜,更可以保存至几个月以上,肚子一饿就煎一片来吃,好过方便面。

每份年糕的重量是三千二百五十克。

事前功课做好,客户下了订单,我方才制作。一方面是保证新鲜,再来,我不希望因为囤货而亏了老本。一切资料都放在“蔡澜的花花世界”淘宝店上,各位若有兴趣,多多帮衬,谢谢大家。

网红

《一五五会客室》

随着科技的日新月异,好玩的事愈来愈多。近来联合倪匡兄,一同做了一个叫《一五五会客室》的直播节目。第一集有一百六十九万人看,第二集有一百四十万人看,已有共三百零九万人看过。

直播其实就是外国人的“真人秀”,主持人在真实时间内与广大的观众一起度过。很多年前金·凯瑞已经有一部电影讲这件事了。

出现在这些节目中的,内地人有个名字叫“网红”,很多年轻女子都开着手机做直播。倪匡和我算是最老的“网红”,节目名中的“一五五”,是我们两个人加起来的岁数,自嘲好过被别人笑话。

任何人都可以当“网红”,问题是有没有人看,怎么叫人知道有自己的存在。

当今有无数的直播网站,我选了新浪的“一直播”,是因为从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十三日开始,我在新浪微博默默耕耘,回答诸位网友的问题。这些日子以来,我一共发了九万三千条微博,粉丝一个个赚回来,已有九百三十八万人。通过这群网友发放消息,我的直播节目才会有人观看。

干什么?

我们俩七老八十,做这些直播节目干什么,求名求利?人家说:“你看,观众的打赏实在厉害,播放时间内不断把金币一个个投了过来。不只金币,还有钻石!哇,你们俩,已经有十四万三千颗钻石了,不得了,不得了!你们赚老了!”

是不得了,那么老了,又不露胸,也有十几万颗钻石。但是,这一切都是虚数,几十万个金币,也换不了几百块人民币,新浪还要抽佣金,更是所剩无几。也很可怜那些整天在镜头前等待人家打赏的女孩子,不如去麦当劳打份工吧,一定赚得更多。到了第二次做节目,遇到有人说得好:与其别人送我金币,不如我送几个字给观众,至少可以卖几个钱。

为名吗?这个岁数,不必要吧?

但我们直播到底是干什么?不是完全无利可图的,等到人家看见你的成绩,就会花钱来让你为他们宣传,但在他们看不到你有实力之前,一个子也不会给你。

我一向鼓励年轻人:别问收获,先耕耘!看来,实在有代沟,我们比他们年轻。

急智倪匡

微博推出了《一直播》这个App(应用程序),由“面痴”友人卢健生推荐,我一听就知道可行,搭档倪匡兄,观众还以为我们会做像《今夜不设防》一样的内容。那是几十年前的事了,我们也不会重复,而且当今请美女嘉宾,她们会很轻易答应,但她们的经纪人很难缠,我们没那么多时间去周旋,还是只有我们两老比较轻松。

做节目之前,我找到倪匡爱喝的蓝带白兰地。他说现在卖的简直是难以下咽,我们喝的是数十年前的老酒,而且要半瓶装的。

有酒了,就要有下酒菜。直播现场不能煮食,我只有买倪匡兄喜欢的鸭肾,再开罐墨西哥鲍鱼给他吃。有酒有菜,话就多了。

认真地说,倪匡兄的急智高我十万八千里,面对众多网友提出来的问题,他回答得又准又精。

问:遇到了八婆怎么办?

答:一笑置之好了。你跟她认真,你不就成了八公了吗?哪有这么笨的人?

问:你的男女关系写得很成功,是因为你很有经验吗?

答:我写强盗也很成功,难道我是强盗吗?

问:钱重要吗?

答:钱不是万能的,可是没有钱是万万不能的。等到生病,你选择住高级病房还是普通病房时,就知道钱的好处了。

节目中还有很多精彩的对答,如果各位有兴趣,打开《一直播》,马上就可以看到重播,真是方便得不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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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目已经做了两集了,第三集时我要出国,一早已经答应了一群好友带他们去马来西亚吃榴梿,不能改期。一想,有了,就去马来西亚直播好了。

只要有部手机就行了。抵达马来西亚之后买一张4G的卡,随时可以连上Wi-Fi,一按键,就能直播了。我吃什么榴梿,虽然大家只能看到,但是马来西亚很近,机票又便宜,大家随时可以跟着我的足迹去吃。

我也会介绍网友经营的燕窝,她开发的是“屋燕”,非常环保,又干净,所以可以大力推荐。另外,衣服、土产等也能一一介绍。

最让大家喜欢的是我准备了马来西亚的各种美食,什么忘不了鱼、大头虾、大螃蟹,应有尽有。当然最精彩的还是榴梿,除了“猫山王”之外,还有“黑刺”,那是冠军品种。

当然,我更会在节目中推荐我自己的新产品“冷泡罗汉果茶”,热冲固然好喝,但是冷泡亦有意想不到的效果。罗汉果是新鲜真空抽干的,与从前烟熏的那种有股怪味的不同,又清热去火。一瓶没有味的蒸馏水,如果加入一袋罗汉果茶包,味道即刻丰富。一下子喝完,带甜,又没有糖的坏处。有好东西,还是想和大家分享的。

听书者

青岛出版社刚刚为我出了两本书——《忘不了,是因为你不想忘》和《爱是一种好得不得了的“病毒”》,编辑贺林十分用心,请了第一流的人才设计封面,用了最好的纸,十分感谢。

受他邀请,出席了上海书展,位于上海展览馆。这座大厦建于一九五五年,是所谓的“俄罗斯古典主义”建筑风格,丑到不得了,像蛋糕多过像建筑物。但是看到年轻人在雨中一圈圈地排队,还要买门票入场,非常之感动。不管电子书将会多发达,纸质图书永远不会被替代,爱书者将一代代地传下去。只要接触过一次书香,人们便会永远地忘怀不了。

最爱侦探小说

会场挤满了人,所展书籍多不胜数。我走了一圈,就是没有看到录音书的摊位,要是在英美的话,它们会占据书展的一个位置。二〇一六年,录音书总销量是六十四亿美元。畅销书一出版,必有相应的录音书跟着这个市场,绝对不容忽略。

谁会买录音书呢?绝大部分是一班花时间在交通上的人,与其听那些没有用处的咿咿哎哎的流行曲,还是听录音书有益。

我在多年前已经上了听书的瘾,它已成为我旅行时不可缺少的伴侣。在车上看书会头晕,听书最为舒适。当今我临睡之前也一定听的,像孩子听妈妈说故事一样,听呀听呀,就入睡了,这是多么美妙的一种感觉。

最初是买CD(光盘)听,经过外国书店必进去找,大型书店必有一专柜出售各种各样的录音书。从小说到传记,还有各类的幽默小品,我都能轻轻松松听完。美国有一个网站叫Audible(亚马逊有声读物),各位不妨去试听。

偶尔也听一些经典的文学著作,像《堂·吉诃德》和《罪与罚》等。但始终喜欢侦探小说,由福尔摩斯听起,到老太太克里斯蒂,重听又重听,百听不厌。发现最近写得好的有Jo Nesbo(尤·奈斯博),他的《雪人》也快被拍成电影了。另外层次没那么高的有Daniel Silva(丹尼尔·席尔瓦),写了一连串的杀手故事。这位作者还没有受到好莱坞的重视,但今后他的作品也一定会像“007”一样一集集拍下去。

《罪与罚》和Daniel Silva的作品都是同一个人读的,此君叫George Guidall(乔治·吉多尔),已被誉为“录音书帝王”。他一共读了一千三百本书,都令人听得着迷。有些听众还会不顾书的作者是谁,走进书店或图书馆说:“给我一本George Guidall读的书!”

Guidall也相当会自嘲,他说有人告诉他:“我老婆认为你的声音很性感,现在看到了你,就不必担心了。”

在二〇一七年已经七十九岁的他,平均要花三至四天才可以录完一本书。他说最好是不必见到作者,否则会被他进行种种限制。选什么作品来读呢?他有原则的,太注重色情与暴力的不适合他的胃口,他有绝对的选择权。

“我不过是一个演绎者,但在读一本书时,我就变成了这个作家,尽量把书和听者的距离拉近,但我也知道我自己的地位,我不过是一只寄居蟹,躲在人家的幻想里面。”他说。

“读一本书不是大声念出来就行,各种人物要有各种声音。有时一本书里有几十个人物,声音有时要变男的,有时要变女的。最近我听说有一间诊所,专门教那些男的变性人,怎么说话像一个女人,我真想去上几堂课呢。”他幽默地说,“在我的录音间里,我放着一双红色的女人鞋,录音时穿上去,看看会不会女性化一点。”

最新听的,是一连串的《警察厅长布诺》,由一个叫Martin Walker(马丁·沃克)的英国人写的以法国乡村为背景的侦探小说,结合了悬疑和美食,人物十分可爱,一听就不能罢休。

肯试,才有可能成功

我们在香港曾努力推广录音书,但都不成气候。在内地,出版商的第一个反应是:“投资了那么多钱,会不会给人一下子盗版?”

当今,防盗版的技术已愈来愈进步,做得最有规模的是《金庸听书》,可以一本本买,或者一整套买,我早已购入,重温各部金庸小说。可惜听起来没有外国的录音书那么顺畅,但这只是小瑕疵,大毛病是临睡前一听,就不想睡觉了。

趁着这次书展,又与青岛出版社聊起出录音书的事。青岛出版社是一个很年轻且很努力的机构,曾经请人念一些我的书给我试听,但选的声音都很苍老,与我的轻松内容有点距离,这次他们说要重新组织一下。

怎么出呢?我建议外表和原著一样,打开了就是一张CD和一本书,读者要看要听都行。如果读者对录音书没有兴趣,也可以当成买一本书送一张录音CD当赠品,不妨尝试。我一直说:“肯试,成功的机会是五十对五十;不试,成功的机会是零。”

目前,录音书有兴起的迹象,内地一个叫“喜马拉雅”的网站已有很多人听。肯开始,就已经是踏出第一步了。希望这个市场能日渐成熟,也是爱书人的另外一个读书途径,好事一桩。

电子麻将游戏

不喜欢,或不懂得麻将乐趣的读者,请别继续看下去。

大同小异的麻将玩法

大家以为麻将是个古老的发明,其实它的历史很短。据专家们研究,麻将应该始于一八七五年。直到一九一四年,才有第一本麻将牌谱《绘图麻雀牌谱》,作者为沈一帆。

十九世纪,麻将流行到美国去,至今还有很多老人家会玩。现在麻将已在全中国通行,成为“国技”之一,各地方有各地方的玩法与规矩,规则则大同小异。

香港人玩的,是所谓的“老张”,十三张牌。和牌分两类——抢食和的和三番起码的,前者一赢,三家都要给钱,后者只是打出给人和的牌的输,叫为“全冲”,其他人不会无辜被拖累,这是受了台湾牌的影响。

当今在香港打牌,大多数人都玩台湾牌了,认为最公平不过,而没有“拉庄”,就是“连庄”的话,就会越赢越多,而且之前虽然输光,但在最后一圈的最后一铺,也有机会全部赢回来,故深受香港人喜爱。

台湾牌,又叫“十六张”,比广东牌多出三张,原理相同,花样和番数各异,有的人平和算三番,有的算五番。什么准则呢?网上有台湾牌的番数,可以下载,依照它打,大家便没话说。

花样百出的电子麻将游戏

台湾牌可以令人上瘾,但上了瘾,找不到脚[8]打,就非常痛苦。解决办法,唯有靠电子麻将游戏了。

以手机打,头昏眼花,最好是用iPad。只要在App Store上找,便能发现有众多的App可以免费下载,包括了《游戏麻将》《欢乐麻将》《QQ麻将》《麻将大满贯》等,其中设计得最精美的,有《神来也》《博雅》《明星三缺一》。

前几年,科技不如现在的发达,游戏商不能解决多人同时上线的问题,玩家只能和电脑做对手。电脑出牌的牌章与常人不同,就算是老手,也会被它杀得一败涂地,但打久了,摸出它们的套路,就能百战百胜!

电子麻将游戏带给我不少的乐趣,尤其在伤风感冒的那段时期,吃了药晕晕酡酡,电子麻将游戏最能消磨时间,打完几圈后便能安眠。

游戏花样百出,若对手的图片是美女,就会说汉语方言,比如闽南话,或者日语的对白:“我等到花儿都谢了。”“Hayaku shinasai。”[9]

遇到的对手图片上是俊男,打一张牌给他吃,就会说:“大家真客气哪。”或和了一次:“见好就收。”“和牌的感觉真好。”

这都是较有教养的,有的美女发言,非常之贱,也不去谈它了。

科技发展下来,游戏已可以选对手,《明星三缺一》的玩友之中,美女有小S等,丑男则有猪哥亮等人。

道高一尺,魔高一丈

如今的电子麻将游戏,已可以做到数千人同时上线,由游戏商自动分配对手,每次只打一圈,玩起来节奏更快、更刺激。来自世界各地的对手,章法个个不同,每一场游戏都有新鲜感,更容易令人着迷。

这些游戏都是免费下载的,游戏商如何赚钱呢?他们有几种方法:

第一,靠卖广告。越多人登入游戏,便有越多的广告商。但经常在游戏中叫你买什么,总会令玩家厌烦,久而久之,这个游戏便被抛弃。

第二,加强功能,玩家可付款购买,例如看穿对方的牌、起手配好牌、与对手换牌等,但这些功能对不付款的人不公平,迟早也会被唾弃。

第三,也就是最赚钱的,就是卖筹码了。最初上线,商家会免费给你若干筹码,也会让你赢到很有自信,觉得自己已是高手。接着,你就不停地输,输到筹码清光,便不能再玩了。

上瘾的玩家,如何等待?唯一的方法就是购买筹码:金币八千,价格二十三美元;金币二十六万,价格六百一十八美元。先从便宜的买起,一点一点付款,累积起来,便是一个大数目,那么多人玩,对于商家,更是一个天文数字。

技术好的玩家,有自信不停地赢下去,但商家已经设计好了一套程序,等你赢到某个数字,电脑系统便会让你摸到出冲的牌,就算你以为摸清了路数,守着不出生张,对方却自摸了,让你防不胜防,最后又以输光为结束。要玩下去吗?买筹码呀!

虽然魔高一丈,也有驱魔人。来自世界各地的黑客,已能破解苹果公司付款的系统,让玩家可以骗过游戏商,免费取得筹码,继续玩下去。这时商家发现了漏洞,便想办法来修补。到了最后,玩家与玩家之间的游戏,就变成黑客与商家的竞技了。

从前打麻将,算是赌博,被大家反对。当今,医生也劝老人家打打小牌,防止记忆衰退,找不到脚的话,玩电子麻将游戏去吧。

电子麻将游戏打久了,有空虚的感觉,但不要紧,一旦和真人打,就高兴得要命,一定能打赢。

真枪实弹

今天翻出了一张小时候的黑白照片,手执玩具牛仔手枪的。像我这么一介书生,本应对武器一点兴趣也没有,偏偏从小就喜欢手枪,上课时也偷偷画之。为什么那么喜欢?看西部片之故吧。

仿真枪

长大了这个兴趣也不变。在日本留学时,可以买到各款仿真的玩具枪,也一一收购。小小的一间公寓中,至少有几十把。

到了晚上,和几个同学拿了玩具枪,装上子弹,到附近公园中砰砰嘭嘭玩个不停。结果被邻居告发,一个便衣探员找上门来,但好在他也是个手枪迷,我们俩交谈了起来,没完没了,总算没把我抓到警署去。

读心理学书籍,得知这在潜意识中与男性性器官有关,应该是这方面短缺,才更喜欢枪。我自认不比人强,但也没什么大毛病,只是好学的一部分而已。

工作与电影有关,拍动作片,当然接触枪械。记得早年的电影,所用的手枪颇为失真,有点像匣子枪,从来没看过这种型号的,原来是电影公司道具部的产品。当年日本对枪械的管制也颇严,真枪当然禁止,逼着道具部造出一把手柄上装着小电池的手枪,扳机一扣,接触到小包的火药,枪口就砰的一声发出浓烟及火光来。

回到中国香港,张彻拍的动作片,也需用到手枪,就向日本的电影公司购买了一批。记得那些仿真枪时常坏,派人修理了又修理,修出了一个火药专家,之后的爆炸场面完全由他负责。

用真枪拍电影

一九七四年,威马公司(Hammer Production)来港与邵氏合作,拍一部叫Call Him Mr.Shatter(《夺命刺客》)的动作片,Stuart Whitman(斯图尔特·惠特曼)当主角,鼎鼎大名的John Huston(约翰·休斯顿)当反派。戏里就需要一把私家侦探常用的短管手枪,结果让我们在中环的一家猎枪专卖店找到了,经警察局的督察特别批准,买了一把点38 Colt Cobra(柯尔特眼镜蛇左轮手枪)。子弹是没有弹头的,还叫道具部在枪管中镶了铁,这样一来,就算是装了真的子弹,也只会打爆枪管,发射不出弹头来。

抚摸真枪实在有一种奇妙的感觉,它一点也不像杀人的武器,倒似少女的肌肤,光滑无比。那种乌黑的颜色,可以说黑得发亮,像水上漂着的那层油,有绿、有蓝、有紫,名副其实的五颜六色,尽在那把黑枪中。

再次接触真枪,是数年后的亚洲影展,在马尼拉举行的。在菲律宾这个“无法无天”的国度中,真枪不是什么稀奇之物。友人来接机,就掏出身上那把Walther PPK(瓦尔特PPK手枪)给我把玩。对了,就是詹姆斯·邦德用的那一把。他说,这是在德国旅行时买的,回到菲律宾,买通了海关,偷运入境的。

有时候,一把手枪就像一辆名车,会成为经典。PPK具备了这个条件,它是一件美不胜收的艺术品。虽说它只能装小口径的点38 ACP(柯尔特自动手枪弹)子弹,杀伤力是不够的。手枪子弹有种级数,叫“人生阻止者”。“肮脏的哈里”用的点44马格南增火力,或者“沙漠之鹰”用的点50 Action Express(一种大口径手枪子弹)子弹,都属于此类必杀火力。有鉴于此,后期的詹姆斯·邦德戏像一九九七年的Tomorrow Never Dies(《明日帝国》),或二〇〇八年的Quantum of Solace(《大破量子危机》)都改用Walther P99(瓦尔特P99,一种半自动手枪),它可以装十六颗9mm×19mm或点40 S&W(史密斯威森)的大口径子弹,足够灭杀对手。但其后的詹姆斯·邦德戏强调智能和优越感,又重新使用PPK!

靶场经验

PPK实在好用,我在靶场试射时,一点后坐力也感觉不到,像在打更小口径的点22。话说回来,警方的许多调查显示,凶手们还是爱用点22的最小口径子弹,它胜在准确,不会因大口径子弹的后坐力而失去准度,在近距离行凶的话,小口径子弹照样致命。

后来,我也到过拉斯维加斯的靶场,以及中国内地的,还有韩国的。比较起来,美国靶场的枪械选择最多,而且也最注重安全性,它强调拿起手枪时,第一件事就是先检查一下有没有子弹留在枪管中。这种情形在曲尺手枪上最容易发生,人们以为取掉了子弹匣就安全了,哪知枪管内还有一颗看不见的子弹。

另外,就是不开枪的话,永远不要把手指按在扳机上,不然的话,一滑倒即走火。这些,我们去惯靶场的人都永远记得遵守。另外就是一定要戴耳塞,否则开枪开得过瘾,耳膜会震出血来,自己还不知道呢!更必须注意的是要戴透明护眼罩,曲尺的子弹壳弹出来时很容易伤到自己或别人的眼睛。

还有一种情形亲自经历过,我在开左轮手枪时,忽然发现一只手血淋淋的,那是因为拇指没有抓紧枪柄,在后坐力作用之下摩擦到了锋利的安全掣。

在用真枪实弹拍电影时,也发生过不少意外,一名武师没听我警告,未事先查明枪管中是否还存在着子弹,于是不慎走火,把自己穿着的运动鞋射穿了,好在没伤及别人,但他自己已吓得脸青。

靶场中最难忘的经历是在泰国,那里可轻易地买到各类进口手枪。“富二代”什么枪都玩,且都是最新型号。只见在我的旁边站着一位漂亮的少妇,她拿了最可靠、最轻盈、最细小、后坐力最轻,又可以装上十颗子弹的Glock 26 Generation 4(格洛克26式手枪第4代),把标靶拉到最近,向着红心,一颗颗射出子弹。枪枪中的之后,她露出满意的笑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