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胜的想法

出于对知名度的考虑,建筑师,甚至是知名建筑师经常被要求参加一些建筑设计竞赛。在我看来,这其实就是一场选美比赛。美国第一个建筑竞赛于1792年举办,此次竞赛的主题是设计位于华盛顿特区的总统府。竞赛的评委会大多由建筑师组成,也有可能包括甲方代表或者赞助商代表。因此在此次竞赛中,评委由三个新联邦城市的专员和这栋建筑未来的使用者——乔治·华盛顿总统共同担任。托马斯·杰弗逊是当时建筑界公认的权威人士,凭借类似于圆厅别墅的设计位居第二名。竞赛的获胜者是詹姆斯·霍本(James Hoban),一位爱尔兰的建筑师,他碰巧成为评委会主席的宠儿。

该总统府设计竞赛当时只有九件参赛作品,而近代的建筑设计竞赛都有数以百计的参赛者。这类竞赛的评选过程都遵循一个完整的模式。评委们会先快速浏览所有的参赛作品,着眼于淘汰那些不满足竞赛要求的、未完成的、有明显缺陷的,或者看起来平淡乏味的作品。一旦将长长的名单删减到可控的范围,评委将利用余下的时间仔细研究剩下的设计作品,以便了解它们如何满足竞赛中的各项要求。评选的大部分时间可能都在讨论最后被筛选下来的两三件参赛作品。有些竞赛是分阶段的,在第一阶段被选中的参赛者会进入第二阶段来展示他们的作品。通常情况下,公开竞赛的参赛者都是匿名的。相反,如果是非公开竞赛或者邀请赛,评委都会被告知谁是参赛者。一般被邀请参加竞赛的人都会得到相应的报酬;公开竞赛的参赛者,除了获奖者和入围者以外,通常不会有任何报酬。

参与竞赛的最大挑战不是设计出一个经得起推敲的方案,而是如何在第一关不被淘汰出局。也就是说,赢得竞赛的关键是如何在人群中脱颖而出。最好的策略就是给评委展现一个易于理解,同时具备说服力的解决方案。这也是为什么竞赛的获胜者总是那些简单且具备出众想法的方案。悉尼歌剧院就是近代最著名的案例之一。1956年举办公开竞赛对外征集设计方案,在国际范围内征集了200多个参赛作品。所有入围的作品都在着力于满足两个大演奏厅复杂的功能要求(毕竟除了名字以外,这的确是一个相当复杂的多用途艺术表演综合体),但只有获胜者,丹麦建筑设计师约恩·乌松(Jørn Utzon)针对这个戏剧性的场地给出了一个抒情诗般的解决方案——大地像海浪一样翻腾着进入悉尼港(见图1-7)。38岁的乌松当时没有任何建成的建筑作品,但是他跟随阿尔瓦尔·阿尔托(Alvar Aalto)和弗兰克·劳埃德·赖特系统地学习并掌握了他们的设计方法。大多数入围悉尼歌剧院设计竞赛的作品都采用现代主义的方形体块来处理这两个演奏厅,唯独乌松将它们置于一组如波浪般的混凝土外壳之中。

图1-7 约恩·乌松,悉尼歌剧院,悉尼,1973

悉尼歌剧院竞赛的评委包括当时新南威尔士州公共工程部门的主管,一位当地的建筑学教授,还有两位知名的建筑师:一位是莱斯利·马丁(Leslie Martin)先生,他是当时非常受尊敬的英国建筑师,代表作品是伦敦皇家节日音乐厅;另外一位就是埃罗·沙里宁(Eero Saarinen)。除此之外,评委会还包括几位当时美国年轻一代建筑师的领军人物。沙里宁是在第一轮项目筛选结束之后才到达评选现场的。他在翻阅那些被淘汰的参赛作品时一眼就看到了乌松的方案,并宣布:“先生们,这就是获胜者。”

沙里宁本人对混凝土外壳非常感兴趣,他当时刚刚开始肯尼迪国际机场TWA航站楼的设计,有可能是这个原因使他更倾向于乌松与众不同的设计。尽管悉尼歌剧院在施工过程中有一段劳神的过往:开支严重超出预算、方案被折中修改、建筑师退出,但这些都没有影响这座矗立在基座上的帆船式建筑的落成,并且它还成为20世纪伟大的标志性建筑之一。乌松后来获得了普利兹克建筑奖,悉尼歌剧院被宣布为世界遗产地,都证明了他的设计是最好的,尽管他不曾回到澳大利亚一睹完成后的歌剧院。

沙里宁作为评委在评审过程中强加个人意愿的故事并不是虚构的。在悉尼歌剧院竞赛一年之后,他又被邀请担任多伦多新市政厅国际竞赛的评委。其他评委会成员还包括:意大利著名建筑设计师埃内斯托·罗杰斯(Ernesto Rogers),来自温哥华汤普森、贝里克及普拉特建筑事务所(Thompson, Berwick & Pratt)的内德·普拉特(Ned Pratt),来自伦敦的规划专家威廉·霍尔福德(William Holford),还有出生于英国、生活在多伦多的规划师戈登·斯蒂芬森(Gordon Stephenson)。

然而,沙里宁又一次迟到了。他在第一轮评选结果确定一天半之后才赶到评选现场。在此之前,其他评委已经从520个参赛作品中挑选出8个作品,进入下一轮的评选了。8个被选入第二轮的参赛作品大多是方方正正的低层建筑。与一年前一样,沙里宁再一次要求浏览那些被淘汰的作品,并且又被一个标新立异的设计所吸引:两个弯曲的高层平板建筑,围绕着一个圆形的市政厅会议室。他说服评委会将这个项目加入第二轮的评选中。两位英国规划师依然对此心存疑惑,但是沙里宁最终说服了罗杰斯和普拉特,并宣布该项目就是此次竞赛的获胜作品。事实上,维尔约·雷维尔(Viljo Revell)的这件设计作品在功能上是存在缺陷的:它将政府机构一分为二,削弱了两个体块之间在功能上的联系。然而,这座建筑和建筑前的广场已然成为多伦多独一无二的标志(见图1-8)。

图1-8 维尔约·雷维尔,多伦多市政厅,多伦多,1965

建筑师对竞赛的态度是非常矛盾的。在现实层面上,竞赛是极其昂贵的:参加一个大型的竞赛可能会花费数百万美元。更重要的是,竞赛迫使建筑师在脱离现实的环境下工作。贝聿铭(I. M. Pei)晚年时拒绝参加竞赛,因为他认为最好的建筑只会产生于建筑师和甲方之间的深度对话。竞赛的评委通常喜欢“引人注目”多过“深思熟虑”,喜欢“单纯”多过“周全”,喜欢“吸引眼球”多过“含蓄精妙”。一方面,建筑物如博物馆类建筑,一个简单的想法可以统领整个方案,支撑它们去参加竞赛;另一方面,当功能或场地需要一个细致入微的解决方案时,基于单一想法的建筑通常只是纸上谈兵的空想。基于单一想法设计的建筑物,如万神庙,可以是美好的,但是那些为了引起评委注意的想法被建成时,通常是缺乏立体感的。

尽管如此,公众喜欢竞赛,因为竞赛给青年建筑师提供了在这个领域得到认可的机会。这些机会可以使他们享有与成熟、有经验的建筑师一样的特权。甲方喜欢竞赛,因为竞赛为甲方提供了更多的选择方案,以及选择建筑师的机会,同时赞助商也可以借助项目本身提高自己的知名度。这种情况就好比每个人都喜欢赛马,但大概只有马本身不喜欢赛马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