插曲之二 舒缓的宴席

西班牙南部的地方饮食,受到阿拉伯文化的很多恩惠:大米最初是由阿拉伯人引进的;杏仁一词,从西班牙语的almendra到英语的almond,皆可看出阿拉伯的遗迹,因为凡是由al-开头的西班牙字词,几乎都来自阿拉伯语。

安达露西亚饮食给我留下印象最深的,是一道据说来自犹太传统的菜肴,哥斯帕楚(gazpacho),一种红色的冷汤。这种汤的做法,是把西红柿、黄瓜、青椒、面包和大蒜放在一起捣成羹,再加上橄榄油使之润滑,加上香醋使之爽口;最后,在喝的时候,可以随自己的口味,放进切成丁的各种菜蔬和克鲁东(crouton,小块烤面包)。

西班牙的火腿,腊肠,血肠,熏肉,都是有名的。最好的西班牙腌火腿,jamón serrano,即来自安达露西亚的山区。serrano是“山”的意思,因为这种火腿是用盐腌制、被山风吹干的。吃的时候,削成纸一样的薄片,下酒,回味无穷。

到达柯尔多巴的那天下午,我们在帕拉朵——柯尔多巴的餐厅里用饭。难怪人们对帕拉朵的烹调津津乐道:这里的自助午餐,是一席从种类到质量都令人惊叹的盛宴。一个国家的饮食文化,和它整体的文化倾向是相关的。十九世纪的狄更斯在写到美国的时候,曾感叹这是一个“繁忙的国度”。正是这种高度工业化社会的繁忙,引出了快餐业。快餐非常制度化与程式化,惟其如此,才可能做到快。快餐的理念,不是以食物本身为主,也不是以用餐的经验本身为主,而是旨在速度:快快填饱肚子,去做“更重要”的事情。然而,具有讽刺性的是,现代人发明了那么多节省时间的工具,还是变得越来越忙,越来越没有时间。快餐的基本原则,就是个性的缺乏:快餐业是食物工厂,流水作业。在这样的环境和氛围里,做饭是“制作食品”而不是烹调。前者是机械化、技术性的工作,任何人受到一定训练都可以掌握;后者是艺术,需要才能和灵感,在其中,可以投入很多个性和激情。

宴饮图(十六世纪波斯册页局部),现藏哈佛大学艺术博物馆。

一位贵公子在宴客。他手持金杯,和旁边一位俊秀青年专注地交谈。客人们都在传杯递盏。在水池另一侧,三位乐师在奏乐,一个身穿鲜艳红袍的舞者跳起手帕舞。画面右下角,一个穿着丁香色洒金长袍的胖大仆人正在送上食物。围墙外,城市生活在继续:一个服饰华美的贵族青年从一个妇女手里捧着的青花盆里买了什么东西,正在从黑丝绒钱袋里掏钱;他身后是一个卖水果的小贩,刚刚秤好一只甜瓜。这些平凡的场景、集市的交易成为画框,镶嵌着室内时间停顿、客人乐而忘返、音乐与诗统治了一切的酒宴。

宴饮图细部

去过欧洲的人,往往觉得欧洲在生活的现代化方面不如美国发达,但这也正是欧洲的魅力所在。在西班牙,可以体会到一种比较安闲自在的节拍,这里的人们似乎也更善于享受生活。西班牙人有相当长的午休时间,他们的午餐也一般在下午一两点才开始,很多商店往往从下午一点到四点之间关门,四点甚至五点之后才又开门营业。西班牙人似乎普遍睡得很晚,因为晚餐可以从九点持续到半夜。事实上,根据我们的旅游指南介绍,在炎热的夏天,很多西班牙家庭都是到了夜半才吃晚饭的。后来,在我们回到马德里以后,去过一家餐馆,的确一直到晚上九点才开门,我们去得“早”了,不得不等待了许久。

在西班牙餐馆用饭,顾客不会有被催促的感觉,可以慢慢地尽情享用和交谈。据说,在欧洲国家里,西班牙常被嘲笑为办事效率最低的(我想起西班牙使馆的那位官员),但是,假如肚子不十分饿(当然,这是一个重要的前提),西班牙餐馆的舒缓节奏并不让人反感,只觉得这是一种十分优雅的生活方式。

“西餐”是一个太笼统模糊的概念,无法反映欧洲各种不同烹调系统的具体特色。“概括”是文化沟通最大的阻碍,一切真正了解的屏障。

好像一棵春天的树

 

好像一棵春天的树,

她纤细的腰肢

在丰满起伏的沙丘上摇摆。

我的心从树枝上

采摘到爱的果实。

 

她的金发披拂,在鬓角

画出柔弯,好像第二十三个字母;lām,第二十三个阿拉伯字母,写如ﻝ。

她的面颊洁白如银。

 

她纤纤玉手中的红酒,

好似旭日初升。

 

酒是日出,

她的唇是日落,

执爵者殷勤的手

有如东方的天空。

 

经由她甜美的唇,

美酒为她的面颊

带来了玫瑰色的黎明。

玛尔文·伊贲·阿布德·阿尔拉曼王子

(Marwan Ibn 'Abd al-Rahman, ?一1009)

酒和女人,是阿拉伯古典诗歌中常见的主题。玛尔文王子的诗篇,用巧妙的文字,把美酒和情人结合为一体:从她手中的红酒,到她的红唇,诗人体验到了从日出到日落的全部过程。而日落之后,就是黑暗:隐秘,不可言说,充满激情。夜幕是沉默的,诗人的笔触随即转向“玫瑰色的黎明”。

我喜爱“春天的树”和“沙丘”的比喻,它们在阿拉伯诗歌中十分常见,是多么生动地描写出女人的细腰丰臀。

也许我们应该稍为知道一些安达露西亚的饮酒习俗。饮酒是《古兰经》所不许可的,但是,安达露西亚的阿拉伯贵族们却留下了大量饮酒诗。据现代学者雷蒙·单德林(Raymond P.Scheindlin)介绍,饮酒一般开始于晚餐之后。如果在室内,则房间里四处散放柔软的靠垫,人们随意而坐,身边设有几案,但夜饮往往在花园里,在庭院里,或者在河边进行。有时,每人各自使用自己的水晶杯;有时,大家用同一只杯子传饮。执爵者称为“萨喀”(saki),往往由俊美的少年担任(这和古希腊风俗相近:在古希腊,执爵者多是出身良好、容貌端正的贵族子弟,女诗人萨福的兄弟,据说就曾承担过这一职责)。这位少年必须训练有素,熟悉礼俗,善于和欢宴者调笑,但不逾越规矩。“假如捧觞的是少女,那么,她们蓄短发,并穿男孩的服装。”雷蒙·单德林著:《美酒,女人和死亡:中世纪希伯来诗歌》(Wine,Women, and Death:Medieval Hebrew Poems on the Good Life,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99),第19—20页。这本书介绍了中世纪西班牙的犹太诗人,这些诗人往往在宫廷里担任显职,精通阿拉伯语,他们的诗歌不仅是用阿拉伯语写作的,而且,也和同时代的阿拉伯诗人共同属于一个诗歌传统,使用相同的诗歌意象和比喻,相同的诗歌语言。

这些酒会,和古代中国的酒宴往往十分相似:人们在宴会上即兴作诗,谈论文学和时事,间有歌舞佐欢。其实,就是在当代中国,又何尝不会遇到这样的情景:在欢宴时即席赋诗,或者,要求在场的诗人即席赋诗?“高级”的诗人们,想必对这种习俗不屑一顾,因为二十世纪的中国诗人深受欧洲浪漫主义传统的影响,诗歌被视为神圣的“烟士披里纯”(inspiration,灵感)的产物,是上天对诗人的特殊恩赐;作为社会生活一部分的诗,在今天的精英诗歌文化中已经不复存在了,这种变化,就和古典音乐曾是人们日常生活的一部分,现在却必须噤若寒蝉地挺坐在音乐会里欣赏,有着相同的性质。

从中世纪的安达露西亚直到现在,西班牙人爱喝的酒往往是掺水的。葡萄酒和粮食酿造的酒不同:它的酸涩,假如得到水、果汁和糖的中和,就会变得格外甘美可口。我所钟爱的西班牙饮料是香格里亚(sangria):它以红葡萄酒、水、柠檬汁混合而成,有时调入少许白糖和碎切的水果。深红的香格里亚,它的颜色是激情的颜色,也是黎明玫瑰颊的颜色。它的甜美滋味非常具有欺骗性,因为它的后劲很厉害。哪怕不会喝酒的人,也往往屈服于它的魅力,甚至可以接连不断地喝下去,正是因此,很容易就喝醉了。

香格里亚是危险的爱情。

宁静的夜晚

 

宁静的夜晚,

我们饮酒消磨。

落日枕在大地上安歇。

 

微风吹起

远山的襟袖。

天空好似河流

的皮肤一般光滑。

 

我们多么幸运,

找到这样一处徜徉之地,

鸽子咕咕叫,

带来更多的欢欣。

 

鸟声婉转,

树木轻叹,

黑暗饮干了

落照酒红。

穆罕默德·伊贲·伽利布·阿儒萨非

(Muhammad Ibn Ghalib al-Rusafi, ?——1177)

光穿过美酒

 

光穿过美酒

染红了执爵者的手

好似刺柏玷染了

羚羊的口

阿部·伊哈桑·阿里·伊贲·哈森

(Abu I-Hasan Ali Ibn Hisn,十一世纪)

我对执爵者说

 

我对执爵者说:

 

把你最好的给我——

我用银子

换来美酒的黃金,

在里面淹没哀愁。

 

杯面的浮沫

好比洁白的指头:

仿佛好酒的人

终生持杯在手。

乌巴达·伊贲·玛阿尔萨玛

('Ubadah Ibn Ma'al-Sama,卒于1030年)

酒杯刚刚拿来的时候

 

酒杯刚刚拿来的时候

是沉甸甸的

 

一旦装满美酒

它们就变得轻盈

 

似乎生出了翅膀

即将腾空飞去

 

恰似我们的身体

在饮酒之后一般

伊得里斯·伊贲·阿尔亚玛尼

(Idris Ibn al-Yamani,十一世纪)

她的顾盼好比羚羊

 

她的顾盼好比羚羊,

颈项仿佛白鹿,

红唇似酒,

牙齿犹如大海的泡沫。

 

酣饮之后,她慵懒无力,

斗篷上的金色刺绣

围绕她旋转。

好似众星捧月。

 

夜深人静时,

我们双双裹在拥抱里,

直到这一领爱情的斗篷,

被黎明的手撕裂。

伊贲·卡法扎

(Ibn Khafaja,1058—1138)

当他饮的酒

 

当他饮的酒

使他醉梦沉酣

连打更人也合上了双眼

 

我胆怯地走到他身边

好比一个人想要靠近

却又假意流连

 

我轻轻接近他

犹如一个梦

那样难以觉察

轻盈好似一声喟叹

 

我亲吻他的咽喉——洁白的珠宝——

饮他湿润的红唇

就这样和他度过一晚

 

甜蜜地

直到黑暗也微笑起来

露出黎明的皓齿

伊贲·舒哈德

(Ibn Shuhayd,992—1034)

在暗淡的晨曦中

 

在暗淡的晨曦中,

欲望围绕我们旋转,

乐趣和调笑的

空间。

 

我们在花园里,

云头佩带着淬利的宝剑,

倾倒出早晨的

饮料:朱红的美酒;

 

长春花的枝条

作为我们的枕头。

在绿色的宝座上,

我们有如王侯。

 

我们好比珍珠,

亲密的言语是珠串,

爱情的手

为我们穿针引线。

 

年轻女子的乳房

好似长矛,刺激我们

开战。为了保护自己,

我们穿着皮大氅,披挂上阵。

精致的容颜

为我们一一露面:

洁白的月亮升起,

梳着黑夜的发辫。

阿卜·伊卡欣·伊贲·阿尔萨喀

(Abu l-Qasim Ibn al-Saqqat,十二世纪)

夜饮常常通宵达旦。欢宴者睡去又醒来,在半睡半醒的状态中失去时间的概念,似乎长夜可以无休无止地延续下去。很多诗歌都是召唤睡去的人们起来继续宴饮的。但是黎明终会来临。饮酒诗往往谈到黎明:黎明标志着酒宴的结束,魔咒的消除。灰白的曙光,不再是希望和光明的象征,而是呼唤人们回到工作和职责的警钟。无怪很多饮酒诗,就和中国古代的宴饮诗一样,都感叹时间的飞逝,生命的短暂,死亡的不可避免,及时享乐的重要。“乐极生悲”的成语,并不一定像一般人想象的那样,带有某种迷信或宿命的色彩,似乎太多的欢乐必定要由悲哀来加以平衡;我怀疑它只是在告诉我们,欢乐的人们突然注意到自己的欢乐,于是,开始希望这份欢乐永远延续下去,其实也就是希望生命永远延续下去,但随即意识到一切都有尽头。

在《当他饮的酒》这首诗里,似乎是为了缓解黎明的破坏性力量,黎明被比作黑夜在微笑时露出的皓齿,虽然当黎明来到的时候,好像“一个梦”那样走近沉睡中的爱人的“我”,也不得不像梦一样消失了。在《她的顾盼好比羚羊》一诗中,黎明则是一双无情的手,分开了拥抱在一起的情侣。作者十分巧妙地把他们的拥抱比作斗篷(这代替了开始时爱人身上披着的绣花斗篷),终被黎明撕裂,裂口泄露的光线,打破了把情侣掩藏在下的黑暗。

单德林似乎对阿拉伯诗歌中的同性恋爱倾向感到非常不安,他在《美酒,女人和死亡》一书中,努力为阿拉伯爱情诗中常见的男性第三人称加以辩解,称当时宫廷文化把情人视为抽象的“美”之化身,因此,诗人在描写情人时,从不涉及个人化特征,就连用阳性代词来指称情人,也不过是为了把情人模糊化和抽象化。可惜,只要我们真正阅读这些诗歌,就会发现单德林的观点完全没有说服力。我们当然可以说,在这些爱情诗里,对情人的膜拜和赞美也就是对“美”的膜拜和赞美,但是,没有人可以忽略这些诗作的感性方面。在这些阿拉伯诗歌里,精神和肉体并不是截然分离的。单德林的论点,只能反映出他个人对于同性恋的焦虑,不能反映安达露西亚之阿拉伯文化的现实。莱特(J. W. Wright Jr.)和罗森(E. K. Rowson)编选的论文集《古典阿拉伯文学中的同性情色》(Homoeroticism in Classical Arabic Literature, New York: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 1997)全面讨论了古典阿拉伯文学中的男子同性爱的主题和意象。特别是蒙罗(J. Monroe)和塞拉诺(R. Serrano)的文章,都探讨了安达露西亚诗歌中的同性爱描写。难道那些担当斟酒职务的“萨喀”,必须善于劝饮、善于和欢宴者调笑的,不大多是容貌端正的少年吗?

在古代阿拉伯文化里,不存在“同性恋”这个词。这说明,我们现代所谓的“同性恋”,以及“同性恋”一词在我们脑海里引起的种种联想,无论是消极的还是中性的,在古代阿拉伯文化里都并不存在。当然,在古代阿拉伯社会的男人中(很遗憾,由于资料缺乏,我们对阿拉伯女性之间的恋爱所知甚少),就像在所有其他文明社会一样——无论是古希腊还是古中国——不仅存在性的吸引,也存在性的行为以及对这些性行为的描写,而伊斯兰教义也和基督教义一样,对这样的性行为大加申斥;不过,伊斯兰教和基督教在这一方面的根本不同在于,伊斯兰教并不把同性恋行为视为病态或违背自然,只是把它和饮酒、偷盗等行为一样视为非法的和违反宗教教义的。阿拉伯诗人描写他们对少年的爱(从精神到肉体),就和他们描写饮酒为欢一样,是一种叛逆的手势,是“清狂”的表现。因此,在古代阿拉伯社会中,“压抑感、罪恶感和对自由的召唤,这些标志了现代欧美社会同性恋爱的特点,不可能也并没有发展起来。”同上,第11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