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妊娠合并糖尿病妇女的护理

案例6-2
某孕妇,30岁,妊娠38周,G 2P 0,第一次妊娠于孕27周因胎儿脊柱裂而终止妊娠。此次妊娠于孕32周时检查发现羊水过多,未见明显畸形。查体:血压140/80mmHg,宫高36cm,胎心率140次/分,胎儿大于妊娠周数,孕妇肥胖,近期出现多饮、多尿、多食症状。
思考:
1.该病例可能的临床诊断是什么?
2.该病人目前主要的护理问题有哪些?
3.针对以上护理问题应采取哪些护理措施?
妊娠期间的糖尿病有两种情况,一种为妊娠前已有糖尿病的病人妊娠,称糖尿病合并妊娠;另一种为妊娠前糖代谢正常或有潜在糖耐量减退,妊娠期才出现或发现糖尿病,称为妊娠期糖尿病(gestational diabetes mellitus,GDM)。糖尿病孕妇中90%以上为GDM,糖尿病合并妊娠者不足10%。GDM发生率世界各国报道为1%~14%,我国发生率1%~5%,近年有明显增高趋势。GDM病人糖代谢多数于产后能恢复正常,但将来患2型糖尿病概率增加。糖尿病孕妇的临床经过复杂,对母婴均有较大危害,应引起医护人员的重视。
【妊娠、分娩与糖尿病的相互影响】
(一)妊娠、分娩对糖尿病的影响
妊娠可使隐性糖尿病显性化,使既往无糖尿病的孕妇发生GDM,使原有糖尿病病人的病情加重。由于妊娠期糖代谢的复杂变化,若未及时调整胰岛素用量,部分病人可能会出现血糖过低或过高,严重者甚至导致低血糖昏迷及酮症酸中毒。妊娠早期,孕妇空腹血糖低,应用胰岛素治疗时如果未及时调整胰岛素用量,可能会出现低血糖;随妊娠进展,抗胰岛素物质增加,胰岛素用量需要不断增加。分娩过程中体力消耗较大,若不及时减少胰岛素用量,容易发生低血糖。产后胎盘排出体外,胎盘分泌的抗胰岛素物质迅速消失,胰岛素用量应及时减少。
(二)糖尿病对妊娠、分娩的影响
取决于血糖量、血糖控制情况、糖尿病的严重程度及有无并发症。
1.对孕妇的影响
(1)自然流产:
高血糖可使胚胎发育异常甚至死亡,流产发生率达15%~30%。糖尿病病人宜在血糖控制正常后再妊娠。
(2)妊娠期高血压疾病:
发生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可能性较非糖尿病孕妇高2~4倍。糖尿病可以导致广泛血管病变,使小血管内皮细胞增厚,管腔变窄,组织供血不足。糖尿病孕妇一旦发生高血压病情较难控制,对母儿极其不利。
(3)感染:
是糖尿病主要的并发症,尤以泌尿系统感染最常见,也容易发生糖尿病酮症酸中毒,未能很好控制血糖的孕妇易发生感染,感染亦可加重糖尿病代谢紊乱,甚至诱发酮症酸中毒等急性并发症。与妊娠期糖尿病有关的感染有肾盂肾炎、产褥感染、伤口感染、乳腺炎、外阴阴道假丝酵母菌病等。
(4)羊水过多:
发生率较非糖尿病孕妇多10倍,其原因可与胎儿高血糖、高渗性利尿导致胎尿排除增多有关。糖尿病诊断越晚,孕妇血糖水平越高,羊水过多越常见。血糖得到控制,羊水量一般也能逐渐转为正常。
(5)分娩损伤:
因巨大儿发生率明显增高,难产、产道损伤、手术产概率增高,产程延长,易发生产后出血。
(6)易发生糖尿病酮症酸中毒:
糖尿病酮症酸中毒对母儿危害较大,不仅是糖尿病产妇死亡的主要原因,酮症酸中毒发生在孕早期还有致畸作用,发生在妊娠中晚期易导致胎儿窘迫及胎死宫内。
(7)复发:
GDM孕妇再次妊娠时复发率高达33%~69%。远期患糖尿病概率增加,心血管系统疾病的发生率也高。
2.对胎儿的影响
(1)巨大儿:
GDM孕妇过胖或体重指数过大是发生巨大儿的重要危险因素,发生率高达25%~42%。其原因是孕妇血糖高,胎儿长期处于母体高血糖所致的高胰岛素血症环境中,促进蛋白、脂肪合成和抑制脂解作用,导致躯干过度发育。
(2)胎儿生长受限:
发生率为21%。妊娠早期高血糖有抑制胚胎发育的作用,导致孕早期胚胎发育落后。糖尿病合并微血管病变者,胎盘血管出血异常,影响胎儿发育。
(3)流产和早产:
妊娠早期血糖高可使胚胎发育异常,最终导致胚胎死亡而流产。早产发生率为10%~25%,合并羊水过多易发生早产,并发妊娠期高血压、胎儿窘迫时,需提前终止妊娠。
(4)胎儿畸形:
严重畸形发生率为正常妊娠的7~10倍,可能与母体早期高血糖、酮症酸中毒、缺氧或糖尿病药物毒性有关,是造成围生儿死亡的重要原因。合并糖尿病孕妇应在妊娠期加强对胎儿畸形的筛查。
3.对新生儿的影响
(1)新生儿呼吸窘迫综合征:
胎儿长期处在高血糖环境中,刺激其胰岛素分泌增加,形成高胰岛素血症,拮抗糖皮质激素促进肺泡Ⅱ型细胞表面活性物质合成及释放的作用,使胎儿肺表面活性物质产生及分泌减少,胎儿肺成熟延迟,使呼吸窘迫综合征发生率增加。
(2)新生儿低血糖:
新生儿脱离母体高血糖环境后,高胰岛素血症仍存在,若不及时补糖,易发生低血糖,严重时危及生命。
理论与实践
根据本病例中“胎儿大于妊娠周数,孕妇肥胖,近期出现多饮、多尿、多食症状”的临床表现,最可能的临床诊断是妊娠合并糖尿病。
【护理评估】
(一)健康史
询问病人的糖尿病病史及家族史,特别是孕妇有无不明原因的死胎、巨大儿、畸形儿、新生儿死亡等不良孕产史。本次妊娠经过,病情控制及用药情况,评估有无肾脏、心血管系统及视网膜病变。
相关链接

GDM的高危因素

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1.孕妇因素 年龄≥35岁、妊娠前超重或肥胖、糖耐量异常史、多囊卵巢综合征。
2.家族史 糖尿病家族史。
3.妊娠分娩史 不明原因的死胎、死产、流产史、巨大儿分娩史、胎儿畸形和羊水过多史、GDM病史。
4.本次妊娠因素 妊娠发现胎儿大于孕周、羊水过多;反复外阴阴道假丝酵母菌感染。
(二)身体状况
1.症状和体征
主要表现为糖代谢紊乱综合征,即多饮、多食、多尿,或外阴阴道假丝酵母菌感染反复发作,孕妇体重大于90kg,孕妇自感子宫增大快,胎儿大,全身乏力,皮肤瘙痒或外阴阴道瘙痒难忍,但大多数妊娠期糖尿病病人无明显临床表现;病情较重的孕妇可出现视力模糊。确定胎儿宫内发育情况,有无巨大儿或生长受限。分娩期,由于子宫收缩,消耗大量的糖原,加上临产后进食少,休息不好,孕妇易出现盗汗,头晕、心慌、面色苍白、饥饿等低血糖症状;或出现恶心、呕吐、视力模糊、呼吸快,且呼吸带有烂苹果味等酮症酸中毒症状。产后胎盘排出,抗胰岛素的激素迅速下降,血糖波动大,易出现高血糖及低血糖的症状。
2.评估糖尿病的严重程度及预后
根据病人年龄、病程及是否存在血管合并症等进行分期(White分类法),有助于评估糖尿病严重程度及预后。
A级:妊娠期出现或发现的糖尿病,且无血管及其他合并症。
A1级:经控制饮食,空腹血糖< 5.3mmol/L,餐后2小时血糖< 6.7mmol/L。
A2级:经控制饮食,空腹血糖≥5.3mmol/L,餐后2小时血糖≥6.7mmol/L。
B级:显性糖尿病,20岁以后发病,病程< 10年,且无血管及其他合并症。
C级:发病年龄10~19岁,或病程达10~19年,且无血管及其他合并症。
D级:10岁前发病,或病程≥20年,或合并单纯性视网膜病。
F级:糖尿病性肾病。
R级:眼底有增生性视网膜病变或玻璃体积血。
H级: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
T级:有肾移植史。
(三)心理-社会状况
孕产妇及家属对糖尿病的认识程度,是否能积极配合治疗及护理过程。有无紧张、焦虑等心理反应,社会支持系统是否健全。
(四)辅助检查
1.空腹血糖测定
两次或两次以上空腹血糖≥7.0mmol/L者,可诊断为妊娠期糖尿病。
2.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OGTT)
孕妇在24~28周及以后,应对所有尚未诊断为糖尿病的孕妇进行OGTT。目前我国多采用75g糖耐量试验,其正常上限为空腹5.1mmol/L,1小时10.0mmol/L,2小时8.5mmol/L。其中有1项达到或超过正常值,可诊断为妊娠期糖尿病。
OGTT测量方法:应嘱孕妇前1日晚餐后禁食至少8小时至次日晨(最迟不超过上午9时),OGTT试验前连续3日正常体力活动、正常饮食,即每日进食碳水化合物不少于150g,检查期间应静坐、禁烟。检查时,5分钟内口服含75g葡萄糖的液体300ml,分别抽取服糖前、服糖后1小时及2小时的静脉血,时间从饮用葡萄糖水开始计算。
3.胎儿发育异常的检查
在孕中期应用彩色多普勒超声对胎儿进行产前筛查,尤其要注意检查中枢神经系统和心脏的发育。
4.胎儿生长速度的监测
28周后应每4~6周1次B型超声检查,监测胎儿双顶径、股骨长度,了解羊水量以及胎儿血流情况,判断胎儿发育情况。
5.胎儿成熟度检查
测定卵磷脂/鞘磷脂(L/S)、雌三醇(E 3)、雌激素与肌酐比值(E/C)。
6.胎儿电子监护仪检查
做无应激试验(NST)、催产素激惹试验(OCT)等监测胎儿的健康状态。
(五)治疗原则
妊娠合并糖尿病总的治疗原则是严格控制血糖,确保受孕前、妊娠期及分娩血糖在正常范围内,减少母儿并发症。D、F、R级糖尿病病人一旦妊娠,应避孕,不宜妊娠。若已妊娠应尽早终止。器质性病变较轻,血糖控制良好者,可在积极治疗监护下继续妊娠。
【护理诊断/问题】
1.营养失调
低于或高于机体需要量,与血糖代谢异常有关。
2.知识缺乏
缺乏饮食控制的相关知识。
3.潜在并发症
低血糖昏迷、感染、新生儿呼吸窘迫综合征、低血糖。
4.有母亲受伤的危险
与巨大儿难产有关。
理论与实践
目前该病人的护理诊断/问题:
(1)有血糖不稳定的危险:与血糖代谢异常有关。
(2)知识缺乏:缺乏血糖监测及饮食控制的相关知识。
(3)有胎儿受伤的危险:与血糖控制不良导致胎盘功能低下、巨大儿、畸形有关。
【护理目标】
1.病人能够配合糖尿病治疗方案和掌握自我控制饮食方法,血糖得到控制。
2.病人未发生产伤、低血糖、感染。
3.新生儿健康,未发生并发症。
【护理措施】
(一)妊娠期
1.加强母儿监护
孕早期应密切监测血糖,及时调整胰岛素用量,以防止发生低血糖。一般孕20周后需及时增加胰岛素用量。每周产前检查1次至第10周。妊娠中期每2周检查1次,32周以后每周检查1次。每月测定肾功能及糖化血红蛋白含量,同时进行眼底检查。注意血压、水肿、尿蛋白的情况。注意对胎儿的监测,可行B超检查,了解胎儿有无畸形,监测胎头双顶径,胎盘成熟度等;妊娠28周以后,教会孕妇及家属进行自我监护。孕妇自行计数胎动,若每小时< 3次或12小时累积数< 10次,提示胎儿缺氧;一旦胎动减少或胎心率发生变化应立即去医院就诊,及时处理。
2.控制饮食
有资料报道,75%~80%的GDM病人仅需通过控制饮食量及种类即可维持血糖在正常范围。控制饮食是糖尿病治疗及护理的重要手段。理想的饮食控制目标:既能保证和提供妊娠期间热量和营养需要,又能避免餐后高血糖、饥饿性酮症出现,保证胎儿正常生长发育;使血糖维持在5.6mmol/L水平而孕妇又无饥饿感最为理想;控制餐后1小时血糖值在8mmol/L以下。根据体重计算每日需要的热量,体重小于标准体重10%者,每日热量按36~40kcal/kg,标准体重者每日按12~18kcal/kg计算,其中蛋白质20%~25%,碳水化合物50%~60%,脂肪25%~30%。必要时请营养师给予制定营养配膳。鼓励孕妇多吃蔬菜、豆制品、粗谷物、低糖水果,补充维生素、钙及铁等微量元素。睡前适当进食蛋白质及碳水化合物,预防夜间低血糖。
3.预防感染
妊娠期、分娩期和产褥期上呼吸道、泌尿生殖系统、皮肤均易感染,护士需加强对孕妇的卫生宣教,并协助其增强机体抵抗力,以防发生感染。
4.适度运动
孕妇适度的运动可以提高胰岛素的敏感性,改善血糖及脂代谢紊乱,避免体重增长过快,利于糖尿病病情的控制和正常分娩。运动方式以有氧运动为主,如散步、打太极拳等。尽量避免恶劣天气,不在酷热或寒冷天气做室外运动,以不引起心悸、宫缩、胎心率变化为宜。每日餐后1小时开始运动,持续20~40分钟,以免发生低血糖。通过控制饮食和适度运用,孕妇的体重增加控制在10~12kg内较为理想。先兆流产及合并其他严重并发症者不宜运动。
5.合理用药
对通过饮食治疗不能控制的GDM病人可选用胰岛素进行治疗。忌用口服降糖药,以预防对胎儿的危害。胰岛素用量必须精确计算,使血糖控制在标准水平。妊娠期血糖控制满意标准:孕妇无明显饥饿感,空腹血糖控制在3.3~5.3mmol/L,餐前30分钟3.3~5.3mmol/L,餐后2小时4.4~6.7mmol/L,夜间4.4~6.7mmol/L。
6.健康指导
通过健康指导使孕妇及家属懂得控制热量与控制糖尿病的关系,控制血糖与降低胎儿并发症的关系,从而能主动参与和配合治疗;指导孕妇掌握胰岛素注射的种类、剂量、轮换注射的部位、注射时间及药物作用的高峰时间,以减少低血糖等并发症的发生,并能自行监测血糖或尿糖;指导孕妇进行适度孕期瑜伽练习,保持身心愉悦状态;教会孕妇发现高血糖及低血糖的症状及紧急处理措施,鼓励外出携带糖果;与孕妇及家属共同设计食谱,给予心理支持并鼓励其说出内心的感受,以减轻其焦虑程度。
(二)分娩期
1.分娩时机
原则应尽量推迟终止妊娠的时间。血糖控制良好,孕晚期无合并症,胎儿宫内状况良好,应等待至妊娠38~39周终止妊娠。若血糖控制不良,伴有严重的合并症或并发症,如重度子痫前期、酮症酸中毒、胎儿宫内生长受限、胎儿窘迫等情况下,应在促进胎儿肺成熟后立即终止妊娠。
2.分娩方式
妊娠合并糖尿病本身不是剖宫产指征,如有巨大儿、胎盘功能不良、胎位异常或其他产科指征者,应行剖宫产。决定阴道分娩者,应帮助其制定合理的分娩计划,并做好产程中监测与护理。
3.分娩时的护理
注意休息,镇静,给予适当饮食,严密观察血糖、尿糖及酮体变化及时调整胰岛素用量,加强宫缩、胎心监护。严格控制产时血糖水平对母儿均十分重要,根据产程中测得的血糖值,调整静脉输液速度。鼓励产妇采取左侧卧位,以增加胎盘血流。产程时间不超过12小时,如产程大于16小时易增加酮症酸中毒、胎儿缺氧和感染的危险。
4.新生儿护理
应视为高危新生儿,新生儿出生时应留脐血,进行血糖、胰岛素、胆红素、血细胞比容、血红蛋白、钙、磷、镁的测定。同时,应重点预防新生儿发生低血糖,新生儿娩出后早开奶,同时在新生儿娩出30分钟后定时滴服25%葡萄糖液,并加强血糖的监护。多数新生儿在出生后6小时内血糖值可恢复正常。足月新生儿血糖< 2.22mmol/L视为低血糖。
(三)产褥期
1.调整胰岛素用量
胎盘排出后,体内抗胰岛素物质迅速减少,需重新评估胰岛素的需要量,根据血糖调整胰岛素用量。大部分GDM病人在分娩后不再需要使用胰岛素,仅少数病人仍需胰岛素治疗。分娩后24h内胰岛素减少为原用量1/2,48h后减为原用量1/3。多数在产后1~2周胰岛素用量逐渐恢复至孕前水平。
2.预防产褥期感染
保持腹部或外阴伤口清洁,同时注意保持皮肤清洁。鼓励母乳喂养,防止发生乳腺炎。重症不宜哺乳者应及时给予退乳,并指导其进行人工喂养。
3.健康指导
糖尿病病人产后应长期避孕,建议使用安全套或绝育术,不宜使用避孕药及宫内避孕器具。指导产妇接受产科和内科复查,尤其GDM病人应重新确诊,如产后正常也需每3年复查血糖,以减少或推迟患有GDM者发展成为2型糖尿病病人。
理论与实践
护理措施主要包括:心理支持、调整饮食、合理运动,加强母儿监护,提供相应的健康教育。
【护理评价】
1.病人能掌握有关妊娠合并糖尿病的自我保健知识和技能。
2.饮食控制方法得当,血糖控制在正常范围内。
3.母婴平安,产妇能正常护理新生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