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宣传工作制度
一、宣传科工作制度
1.认真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和医院改革发展状况,做好医院宣传工作,提高医院知名度和社会认知度,塑造医院形象。
2.宣传工作是医院的喉舌,是传播医院正能量的窗口,具有较强的政策性和导向性,必须加强管理,保证宣传质量和宣传口径,做好宣传策划,尽职尽责完成宣传任务,防范宣传失误造成不良影响。
3.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各项规章制度,积极采集具有新闻性、正能量的宣传信息,做好医院各种活动及会议的照相、摄像工作和影像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4.根据不同宣传信息内容和时效性,做好宣传策划,充分利用院内外(网站、微信、院报、宣传栏、展板、电视台、电台、公众平台、报刊)等多种平台做好医院信息的宣传和发布。
5.加强医院宣传队伍和宣传网络建设,做好通讯员的业务知识培训,提高通讯员的新闻意识和新闻信息采集、新闻稿件的撰写水平,依托全院通讯员宣传网络,捕捉新闻素材,不失时机地进行宣传报道。
6.做好科室通讯员稿件投递、审稿、采用工作,根据所撰写稿件的新闻性、时效性对外报送稿件,加强同新闻媒体之间的联系,及时提供新闻信息,通过各新闻媒体加大对医院工作的宣传力度。做好在各级新闻媒体投稿量与发稿量的登记、统计及信息上报工作。
7.做好医院《院报》稿件的审稿、编辑、整理、排版、校对和印发等工作,定期开展稿件质量和医院《院报》版面设计、稿件质量的评价工作,总结经验,找出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医院《院报》的质量和宣传效果。
8.加强医院标识管理,塑造医院形象,按照医院确定的院色及字体,统一设计院内标识、标牌、展板,做好标识、标牌的制作、更新和维修工作,保持标识、标牌的统一协调性。
9.认真做好医院大小会议室音像设备的使用、维护、清洁和保养工作,为各类会议、活动提供音像保障。
10.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对外宣传报道应急管理制度
1.加强突发公共事件的对外宣传和信息发布管理,正确引导舆论,避免因突发公共事件对社会和医院造成各种负面影响。
2.发生医院突发公共事件后,及时组成对外宣传报道组,在医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和指挥下,做好新闻报道和信息发布工作。
3.突发事件发生后,对外宣传报道组成员迅速到达现场,了解事件发生的原因、性质、过程及结果,并拍摄记录事件发生过程,收集真实的新闻资料。
4.根据医院突发性事件掌握的情况,制订对外宣传报道方案,经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予以实施。
5.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进行统一数据、统一口径的沟通,防止发布混乱的信息,禁止任何个人或部门擅自散布与突发公共事件有关的任何信息。
6.在认真分析事件发展态势和舆情信息后确定对外宣传报道内容,经医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在适当时间由医院新闻发言人负责向媒体和社会公众通报事件的相关情况。
7.对外宣传报道组负责统一协调突发公共事件的新闻采访,协助媒体做好突发公共事件文字、图片、音像和影视资料的采写、拍摄和记录工作,对媒体记者的现场采访、拍摄进行正面引导。
8.认真收集和整理院内外有关突发事件的舆情信息,关注网上衍生报道,并及时上报医院和上级主管部门,严把突发公共事件新闻报道各环节。
9.严明突发事件新闻宣传责任,对因沟通不及时或组织不得力等原因造成重大失误的部门和个人,要严肃追究其责任。
三、宣传信息管理制度
1.建立覆盖全院的通讯员网络,各科室确定一名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思维敏捷、乐于奉献,热爱新闻写作,并有一定写作能力的通讯员。
2.科室通讯员对医院或科室开展的新技术、新业务、急危重病抢救、医德医风典型案例、名医名护故事等新闻信息要及时报道,保证新闻的时效性。
3.各临床及医技科室每月要结合科室的实际情况,至少报送一篇新闻稿件,要保证新闻稿件的真实性,防止报道失实造成不良影响。
4.报送的书面新闻稿件要经科室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方可报送,对于时效性强,有重要新闻价值的重要信息、重大事件,必须在第一时间通知宣传科,凡因错过新闻时限,失去新闻价值要追究科室责任。
5.科室报送的新闻稿件和新闻信息由宣传科统一进行修改、编辑,上报院务公开领导小组审核后方可发表、发布。
6.各科室报送的信息、稿件和在年度内被市级、省级、国家级等报刊媒体上采纳的稿件,参与医院对科室的质量考核及各种评选、奖励活动。
四、宣传制品管理制度
1.科室制作、悬挂的宣传制品,应在宣传科办理申报、审批手续,由宣传科提交院务公开领导小组审批后,按指定地点悬挂。
2.宣传制品悬挂、张贴或摆设应与医院和科室的形象统一协调,与营造温馨就医环境的总体规划相适应,做到美观大方、文字准确,色调与院色一致。
3.宣传制品需统一制作,由设计人员进行实地勘察,确定宣传制品的规格、样式后将设计草样反馈科室,经科室校对修改负责人确认签字后方可制作。
4.科室如有特殊情况需自行设计制作的宣传制品,必须与医院整体宣传形象相统一,内容须经宣传科等相关部门审核确认,严禁标注赞助单位。
5.各科室要加强广告制品管理,对不符合规定的各类广告制品不准悬挂,涉及行政职能部门宣传制品的张贴及摆放,由各部门按医院文化建设要求统一规划管理。
6.严禁在医院内非规定区域张贴宣传品和广告,未经审批擅自悬挂、张贴、摆放或在活动结束后未及时清除宣传品的科室,宣传科会同相关部门对其进行清除并对科室予以责任追究。
五、宣传音像设备及音像资料管理制度
1.音像设备的管理
(1)医院音像设备由宣传科专人统一管理。
(2)医院音像设备按规定登记造册,每年清点一次,做到账物相符。
(3)工作人员要正确、熟练操作音像器材。
(4)音像设备做到存放有序,保持干净,防尘、防盗、防虫蛀、防潮、防暴晒等;有内置电源的设备长期不用时,应取下电池,以免损坏器材。
(5)定期对音像设备进行检查、清理、保养。做好维护记录,确保正常使用。
(6)凡有外借设备及物品,必须按程序审批,方可借用。所借物品要妥善保管,如有丢失或损坏者,照价赔偿。
2.音像资料的管理
(1)专人负责音像资料管理。
(2)对音像资料按年度分类整理,科学管理。
(3)每年年底把电子版照片、电子版录影分别刻录光盘,一式两份,一份归档到档案室,另一份由宣传科集中保管,并做好记录。
(4)对保管的音像资料注意日常防尘、防潮、防磁、防火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