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团委工作管理制度

一、团委工作制度
1.接受党的领导,做好党的助手,在上级团委和医院党委的领导下,率领团员、青年投身医院改革发展,为医院的建设和发展贡献力量。
2.抓好共青团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根据《中国共产主义共青团章程》(简称“《团章》”)规定,按时召开共青团员代表大会,总结、布置团的工作,改选共青团委员会。
3.根据上级团委和院党委的工作布置和要求,结合医院共青团的实际情况,制定年度团委工作计划,经院党委批准后组织实施。
4.加强全院共青团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组织建设,组织团员认真学习《团章》,坚持“三会一课”(支委会、支部大会、团小组会和团课)制度,抓好组织生活,推荐优秀团员加入党组织。
5.了解青年的思想情况、正当利益诉求,定期汇总分析,提出建议和措施,向党委汇报,配合党委做好思想教育工作。
6.指导、检查、督促各团支部的工作,总结交流各团支部工作经验;每年开展一次评选“先进团支部”和“优秀团干、团员”的活动,树立先进典型,推广先进经验。
7.根据青年特点,采用生动活泼的方式,大力开展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丰富团员业余生活,帮助团员、青年做好人生事业发展规划,引导团员、青年树立实现中国梦的远大理想。
8.定期向上级团委和医院党委请示汇报工作。
二、团支部工作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各级党组织和医院团委的决议,积极做好团员青年的思想政治工作。
2.坚持“三会一课”制度,组织支部成员和团员、青年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帮助团员树立实现中国梦的远大理想。
3.学习党团基本知识,开展多种形式的理想教育,提高广大团员、青年政治素养,对团委布置的各项活动积极组织实施,按时进行检查,做好记录,做到工作有计划、有总结。
4.坚持密切联系群众,积极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员的发展对象,认真负责向党组织介绍团员的思想、工作、学习情况,为党组织输送新鲜血液,起到党的助手和后备军的作用。
5.定期向团委和同级党支部进行工作汇报,重大问题及时请示汇报,加强党团工作信息的沟通,取得团委和同级党支部对团支部工作的支持、理解和帮助。
6.按照上级团委的部署,组织团员青年积极参与医院组织的青年志愿者活动,努力为医院和社会贡献力量。
三、志愿者服务工作制度
1.志愿者招募条件
(1)本人自愿申请加入;具有志愿服务精神和参与志愿服务的时间,能积极参加服务于社会的公益事业。
(2)认同志愿者的使命及目标,不追求物质、金钱及其他相关个人利益报酬。
(3)能够遵守法律法规及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志愿服务的有关纪律要求,服从组织管理。
(4)富有责任感,道德品质高尚,有良好的沟通能力与团队精神。
(5)具有一定志愿服务经历者优先。
2.志愿者的权利
(1)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的权利。
(2)接受相关的志愿服务培训的权利。
(3)在志愿活动中遇到困难,向院团委请求得到帮助的权利。
(4)对志愿者服务活动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
(5)在志愿服务活动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有受表彰的权利。
3.志愿者的义务
(1)自愿为医院、患者及其他需要帮助的人提供服务。
(2)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遵守志愿者服务的有关规定,遵守医院和所在服务岗位的相关规定;服从组织安排,积极主动地展开工作。
(3)自觉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展现蓬勃向上、开拓进取的精神风貌,自觉维护医院和志愿者形象。
(4)珍惜志愿者的公众形象,上岗时统一佩戴志愿者标识,并保持仪表整洁、举止文明、态度亲和,面对他人,主动微笑示意。
(5)积极传播正能量,志愿服务属于无私奉献行为,不计报酬。
4.志愿者服务时间
志愿者服务活动计划每两个月至少开展一次,服务时间原则上是结合个人情况自愿报名参加,鼓励每位志愿者每年参加志愿者活动不少于24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