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工会工作制度

一、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1.职工代表大会是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工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召开和日常工作。
2.职工代表大会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正确处理国家、集体、职工三者利益关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宣传、动员教育职工群众支持和参与医院改革与发展。
3.听取和审议医院工作报告、医院发展战略规划、工会工作报告、工会经费审查报告、财务预决算报告、医院年度审计报告、基本建设、大型设备采购及重大事项决策,行使职工代表权利,为医院发展决策献计献策,促进医院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进程。
4.审议医院人事制度、分配制度改革方案,合同制职工工资,奖金分配及涉及职工福利和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5.每年对医院领导干部进行一次民主评议、民主监督,推动医院党风廉政建设的发展。
6.职工代表大会要支持院长依法行使行政管理职权,保证政令畅通。
7.职工代表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每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职工代表出席,若有重大事项,经医院行政、工会或三分之一以上职工代表提议,可召开临时会议。
8.职工代表大会举行选举和形成的决议,必须经过职工代表半数以上通过。
二、医院工会工作制度
1.医院工会是在院党委领导下的群众组织,要根据医院的工作性质和实际情况,依照工会章程和新时期工会的基本任务,主动地开展工作。
2.传达、贯彻、落实上级工会和医院的各项工作计划、任务和要求,根据医院发展战略规划,围绕医院的中心工作制定工会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认真履行工会“维护、建设、参与、教育”四项职能,在维护国家、集体利益的同时,要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4.深入基层,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及时向医院党委和医院领导班子反映群众的意见和呼声,做到下情上达和上情下达,发挥工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5.充分发挥医院职工的主人翁精神,加强对医院重大问题决策进行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认真听取职工代表的意见和建议,提高职工代表的参政议政意识。
6.协助医院党政部门,做好医院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关心职工的生活和实现职业生涯规划目标,充分调动院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
7.加强工会自身建设,加强职工代表和工会干部的培训教育,对换届新选出的医院职工代表和工会干部,要进行法律法规和民主管理基本知识的教育培训,提高自身素养。
8.抓好工会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弘扬正气,宣传正能量,教育职工树立实现中国梦的远大理想和抱负。组织开展多种有益身心健康的文娱、体育活动。
9.组织参加各种社会公益和慈善活动,组织医院职工开展互助互济关爱活动,对有特殊困难的医院职工给予积极的救助,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10.开展温馨送温暖活动,职工生日送温馨蛋糕,探视患病职工,退休职工送温暖慰问、参加逝世院职工、直系亲属的慰问工作,关心职工生活,热心为职工办实事、办好事。
三、工会走访慰问制度
1.建立健全帮困及送温暖的长效机制,真正把关心职工生活、为职工排忧解难工作落实到实处,坚持“以人为本、温暖入心”的工作理念,用真情感动人,用真心温暖人,激发和调动医院干部职工的积极性。
2.慰问原则
(1)以人为本原则:慰问职工以精神安慰为主,辅以适当的慰问品或慰问金,同时询问家庭有关情况,帮助排忧解难。
(2)及时慰问原则:工会对突然遭遇大病大灾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干部职工给予及时慰问,职工退休时购买纪念品进行慰问。
(3)定期慰问原则:工会每年春节、中秋节等重大节日开展集中慰问活动,对特别困难的职工进行帮扶、慰问。
3.慰问标准
(1)职工过生日送一份生日蛋糕。
(2)在职职工及退休职工在市内各医院住院的,由分管领导及所在科室负责人、工会、院办、党办相关人员共同到医院去探视慰问,在外地生病住院的,所在科室通过电话或委托方式进行慰问,一年一次。
(3)职工丧亡时,由分管领导及所在科室、工会、院办、党办相关人员进行慰问。
(4)春节、中秋节等重大节日,工会对困难的退休及在职职工进行慰问。
(5)职工退休时由工会组织慰问。
(6)离休干部由党委按有关离休政策待遇负责慰问。
4.经费支出渠道
(1)工会经费账户列支。
(2)审批程序依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四、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制度
1.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和工会经费使用管理的有关规定,加强工会经费管理,做到“开支合法、使用合理、职工满意”。
2.工会经费的使用管理原则
(1)严格执行国家财经纪律和工会财务制度,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量入为出、收支平衡、年终略有结余”的原则。
(2)工会经费重点用于维护职工权益,开展职工教育、职工福利和职工的文体活动,坚持以职工利益、工会自身建设服务、医院文化建设服务为目的的原则。
(3)合理安排,勤俭节约,少花钱,多办事,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的原则。
3.工会经费的来源
(1)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
(2)医院财务每月按职工工资总额2%向工会划拨的经费。
(3)医院为支持工会开展工作划拨的经费。
4.工会经费的使用范围
(1)职工福利费:逢年过节向全体会员发放少量节日慰问品,会员本人过生日慰问,对生病住院职工的慰问,职工亡故家属的慰问等。
(2)困难补助费:因病致贫、大病困难或其他原因造成暂时困难的职工的补助费。
(3)竞赛活动费:工会组织和配合医院组织的知识技能竞赛和有关安全、消防等各种专项教育活动所需的开支及奖品。
(4)职工会员表彰费:评选表彰优秀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的奖励,职工教育活动优秀学员的奖励。
(5)工会开展文艺汇演、体育比赛的奖励。
(6)文体活动费:工会组织文体活动所需费用和购置文体活动器材费。
(7)教育参观费:工会组织职工参观、观影及工会干部培训的费用。
5.工会经费的使用管理
(1)工会经费使用必须本着“勤俭节约、量入为出、收支平衡、年终略有结余”的原则,把有限的经费用于加强维护职工权益、民主管理、宣传教育和自身建设等工作的需要,以及文体活动、宣传活动等形式多样的、有益于职工身心健康的群众性活动中。
(2)工会经费的使用,每年必须由工会主席或副主席组织工会委员会委员做出预算,预算应结合工会本年度工作计划并交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核。
(3)医院工会应将会费主要用于组织开展本院工会活动、慰问本院职工等,不得将经费任意发放和用于不相关的支出,工会经费的收、管、用接受同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监督审查。
(4)工会经费要体现自主管理、使用顺畅、办事高效的原则。
(5)收入款项必须由出纳开具发票或收据,一切支出款项必须办理报销手续。
(6)经办人员购物时,必须向供货单位索取税务正式发票。
(7)医院工会必须坚持民主理财,按照工会有关规定严格管理,各项开支的发票、凭证,必须有3人以上经办人签字。
6.工会经费的使用要定期接受医院审计科的内部审计,保证经费使用的合理、合法性。
五、女工委员会工作制度
1.在工会委员会领导下,围绕医院工会的中心工作,结合女职工的特点,在女职工中开展“四自”(自尊、自信、自立、自强)教育和思想政治教育,提高她们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养。
2.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代表女职工说话、办事,及时反映女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尽力为女职工排忧解难。
3.深入调查研究,了解女职工情况,组织女职工积极参与医院的民主管理,参与医院涉及女职工切身利益的政策和制度的制定,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权益。
4.举办适合女职工特点的活动,促进女职工的身心健康。
5.组织女职工开展争当“三八”红旗手,争创“巾帼文明示范岗”等活动,并认真总结、宣传和推广她们的先进事迹和经验。
六、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制度
1.协助工会做好工会经费的收集、运用和管理工作。
2.监督工会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财经纪律和法律法规,以及工会财务工作规章制度,合理使用工会经费。
3.审查工会预算、决算编制是否正确合理,是否按规定认真执行。
4.督促、检查工会按规定报告工会财务收支情况,接受会员代表大会的监督,推动工会的群众化和民主化建设。
5.做好调查研究,对工会经费收支和财产管理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意见或建议。
6.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