厥逆病证类第八

通论(4条)

1.血凝于足者为厥。

2.清浊相干,气乱臂胫,则为四厥,乱于头则为厥逆,头重眩仆。

3.厥逆之为病也,足暴冷,胸若将裂,肠若将以刀切之,烦而不能食,脉大小皆涩。暖取足少阴,清取足阳明;清则补之,温则泻之。

4.厥若令人腹满,或令人暴不知人,或至半日,远至一日,乃知人者,阴气盛于上则下虚,下虚则腹胀满;阳气盛于上则下气重上而邪气逆,逆则阳气乱,阳气乱则不知人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