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可以,我希望上将能平安一生,无病无灾,长命百岁。
1.
头顶悬着的灯光闪来闪去有些晃眼,舞池里摇摆着一对对男女,他们随着音乐慢悠悠贴近,耳畔脖间弥漫着的尽是暧昧。李风辞坐在沙发上环着手臂往那儿看,彩光映在他的轮廓上,将那原本深邃利落的线条染得柔和了些。
“先生一个人吗?”
裙摆摇曳的小姐烫了最时兴的大波浪头,她踩着细跟的高跟鞋,手上端了一杯酒,在凑近李风辞的时候留下好闻的味道。
李风辞挑眉,接酒的时候小指划过她的手背:“是。”
喧闹的乐声盖住他的声音,小姐只能看见他一个口型以及他上挑的眼尾里蕴含的笑意。饶是她混惯了风月场,在看见他时,心跳也还是漏了几拍。
这实在是个好看的男人,她得邀他跳一曲。
可惜她还没来得及说话,就看见一个穿着军装的男人从另一边过来。军装男人避开她凑近李风辞耳边,也不知是说了什么,几乎是一瞬间,李风辞的脸上便没了笑意,取而代之的是冷冷的杀伐气,单是看着都叫人心惊。
略略沉默了会儿,李风辞轻勾嘴角挥手,军装男人见状,低了低头离开。
“酒很好喝。”正当小姐不晓得该怎么办的时候,李风辞站了起来。
他一饮而尽,牵了那小姐的手,笑了笑直视她的眼睛:“遇见你很高兴。”
李风辞有过很多情人,他也是个很懂风情的人。他从不会拒绝任何一位美丽女士的示好,毕竟欢乐是大部分男人都无法抵抗的。
只可惜今晚没时间。
那小姐懂事,笑吟吟地应了他。随后,李风辞收获了脸颊上的一个亲吻。他用食指碰了碰颊边,望一眼手指,又有意无意用它划过自己的嘴唇。
这是个轻佻的动作,像是登徒子吸引女人惯用的手段,由他做来却不然,不仅不下作,还平白多了几分危险的勾人味道。
李风辞凑近小姐的耳边:“希望我们还有再见的机会。”
欲望这种东西,从黑暗里生出,然后扎根,让人心甘情愿沉沦。小姐的耳朵有些红了,眼前人的言语举止都是恰到好处,不止不让人觉得逾越,还亲近得勾着人心里痒痒的,恨不得就这么跟他走了才好。
然而大多数懂得留情的男人都是无情的。
李风辞说完之后,再没管那小姐,径自走了出去。等小姐按下羞怯再抬头,眼前早就没了他的影子。
推开大都会的大门,李风辞驾车离开。
转了几个圈儿之后,他将车停在河道边,点了一根烟。
他一只手打开车窗,另一只手扯了扯衣领,夏日闷热,只有晚上的河畔还有些许凉意。
李风辞把手搭在车窗框上,都说月黑风高夜是最佳的杀人放火天,可今夜星月明亮,怎么看怎么清爽,那些人怎么就这么沉不住气呢?居然选今天。若再晚几天,可能他还会放松些警惕,也不至于叫他手上多添了这么多条人命。
他打量了一番四周。
现在刚过晚饭时间,街上的人还多得很,着旗袍和洋装的女人交错走着,戴着礼帽的男人看一眼手表,似乎是时间来不及,于是打了黄包车。歌舞厅的乐声放得很大,伴着行人的笑语传来,听在耳朵里很热闹。李风辞收回目光,掸了一下烟灰。
乱世里,家国如浮萍一样飘荡摇摆,上海却依旧灯红酒绿,目之所及到处都是欣欣向荣的景象。难怪那么多人都想迁来上海,这里的确比绝大多数地方都好,即便好得泛假,那也是好。
可即便是好,他也不想死在这儿,更不想死在那些小人手里。
2.
“今夕何夕,云淡星稀……”
这歌声来得突然,弄得李风辞一愣。
唱歌的是个姑娘,听声音应该年纪不大,每个字里都透着快活和恣意。她唱得实在不好,连她自己都听不下去,唱几句笑几句。偏生就是这样,听得李风辞嘴角一弯,竟是在这不成调的歌里放松了下来。
“今夕何夕,溪水流,夜风急,只有我和你,我和你患难相依……”
李风辞近日受邀来上海,虽说知道是鸿门宴,但明面上对方的情谊道理都摆得端正,他实在找不到推拒的借口。在他来到这儿的第一天,对方便请他去看了一部刚上映的电影权当娱乐。
若他没记错,这姑娘哼的歌儿便是那电影的插曲。
正想到这儿,对方唱破了个音。
李风辞没忍住笑了出来。
那姑娘似乎并不在意,顺着破掉的音还拖起了尾音,直把原本就不成样的曲子拉得更是无法入耳。
李风辞往外看去,可惜歌声传来的地方和他的目光中间隔了矮树枝叶,他什么都看不见。也就是在这时,歌声停了。
李风辞顿了顿,屈起手指在方向盘上敲了几下。不多时,那边再次传来声音,依旧是这首歌,调子却和先前那版不一样了。
他无声地笑了笑。
这姑娘竟是一次比一次唱得难听。
“我和你才逃出了黑暗,黑暗又紧紧地跟着你……”
在听到第三遍不一样的《今夕何夕》时,李风辞打开车门下去了。
他绕过矮树往声源处走,也不知是好奇还是一时兴起。他踩着疏淡的月光,肩上凉凉洒着的是星点孤影。河堤对岸有黑树几排,映在水里却泛起了光。姑娘唱得不好,偏生嗓子甜亮,情绪也感染人。这感觉他讲不清楚,只觉得听在耳朵里既矛盾又好笑,交错在一起还莫名生出了点吸引力,倒是特别。
李风辞一边走,一边跟着她唱起来。
姑娘听见这附和略显意外,她回头,衣袖挽在肘上,半湿的乌发垂在胸前,脚边放着一盆衣服,嫩生生的手里还拿着几个刚弄碎的皂角。
白露收残月,男人踩着天阶夜色走到她的面前。
他故意不看她,反而蹲在一旁同路边开得最好的那朵杜鹃花搭讪:“小杜鹃,洗衣服怎么不用肥皂?”
姑娘的眼睛水灵,惊诧时尤其瞪得大:“肥皂?”
“嗯。”李风辞这才转过脸,“那个不比皂角方便?”
她也不怕人,见李风辞不过来,自己把凳子往后拖了些:“肥皂最便宜的都要两角钱,太贵了,还没香味。”她指一指杜鹃,“你瞧,它只有花瓣上的一点红,叶片上的一点绿,这小红小绿哪里值两角钱?”
指着杜鹃的那只手柔嫩细白,李风辞顺着手指看上去,先是看到一条纤瘦小臂,再往上便是对他笑着的一张脸。那脸颊上生着两个酒窝,左边的深一些,右边的稍浅,说话时一动一动,让人想戳一戳。
“不过呀,它们也不用自己洗衣服,真好。”
说完,她用手盛水往那儿浇,在扬手的过程中,有几滴溅在了李风辞的皮鞋上。小姑娘没注意,李风辞也没注意,他的注意力全放在了她干净大方的笑容上,他细细看她,觉得这脸实在难得,穿一身破衣裳也能这么艳。
李风辞下意识道:“你穿水红色的旗袍一定很好看。”
姑娘一愣:“什么?”
“没什么。”李风辞笑了笑,“你叫什么名字?”
姑娘在围裙上擦擦手:“我叫莺儿,你呢?”
“我叫李风辞。”
“李风辞?这个名字好熟,好像在哪儿听过。”莺儿想了半天,最终摇摇头,“算了,想不起来。”
“唔,这么说起来,莺儿这个名字,我也觉得在哪儿听过。”李风辞学着她的样子,最后却点点脑袋,“啊,想起来了。”
莺儿明显被他吸引了:“什么?你听过,在哪儿?”
“在书上和戏文里。”
地面在莺儿拂水时被弄湿了一点儿,李风辞却毫不在意,径自坐了下来:“在宝钗念出宝玉的玉石上那句‘莫失莫忘,仙寿永昌’时,是她身边的莺儿提到,说她看二爷玉石上的话与她家姑娘项圈上的话是一对儿……”
“不离不弃,芳龄永继。”莺儿笑了笑,“你也看《红楼梦》?”
“小时候读的。”
莺儿有些羡慕,她拿湿乎乎的手撑脸:“你读了书哪,真棒。我不识字,只听过戏,还没听全。”
李风辞掏出手帕递给她:“你也想看书?”
“不用了,你这帕子一看就很贵。”莺儿把他的手推回去,拿衣袖往脸上擦了擦,“想看,可我看不懂,便算了。我呀,更想去把戏给听全。台上的角儿们演起来更好看,适合我这样没读过书却想看故事的人。”
李风辞把帕子塞在她手里:“有机会的。”
莺儿见推不掉,道完谢就拿帕子擦了脸。
清水粼粼,她擦完之后,拿起皂角开始洗帕子。
“对啊,我也觉得有机会,等我给钱太太洗完这盆衣服,我就能攒到一块了。”说话间,她的酒窝渐深,“我连一块钱都能攒到,以后也一定能攒出余钱去买一张戏票。我也得坐在有靠背的椅子上嗑着瓜子看一回戏。我还想吃糕点,想喝茶,我得是个客人。”
她盘腿坐在青石阶上,两条裤腿都被弄湿了,却也没管一管,只顾做着梦小声嘟囔:“躲躲藏藏在角落里,总能被找到赶出去,就算侥幸没被赶走,也要提心吊胆的,从开戏到落幕都在担心,连叫好都不敢,根本不能专心,也没法儿好好看戏。”
莺儿边洗手帕边碎碎念着,是心无城府的少女模样,说话时带着一堆小表情,藏不住半分心事。她的话很多,叽叽喳喳,小麻雀儿似的,只顾着自己讲得痛快,也不在乎有没有人回应。
“你一看就是富贵人家的少爷,这种感觉你不晓得的吧?”
一阵香味钻入鼻端。
他正看她看得出神,没料到她会忽然回头。
李风辞一个不备就望进了女孩清亮的眼眸。
看惯了纷杂繁复,再来看眼前的人,他不由得便想到一汪清泉。也是这时候,蹚过风沙的旅人才觉得渴,才觉得自己是该休息了。
莺儿见他出神,伸手朝他挥了挥手帕:“喏,洗好了,还给你。”
“谢谢。”
李风辞顺手接了过来,没有刻意去触碰她,只是自然地将手帕接过来。
他甩了甩帕子:“拧得挺干。”
“那当然,我力气很大的!”莺儿骄傲地扬起脸,鼻尖上落了点小水珠,她一抹就抹去了,“哎呀,时间不早啦,我也洗完了,再拖下去阿姐会担心的。我先回家了。”
她动作麻利地收拾了那一盆子衣服。
“李风辞,我记住你了!以后有机会再见呀。”
“你要去哪儿,我送你。”
“不用,不用。”莺儿单手抱着盆子,另一只手连连摆着,“我就住在那边,很近的。”
李风辞顺着她手指的方向望一眼,那是一条小巷,又深又黑,既老且旧,路灯都没有。
她年纪这么小,一个人走进去,不害怕吗?
他还没来得及问,莺儿便穿好了鞋。她走得很快,边走边回头和他挥手。
“真的不用我送你?”
“不了,谢谢你。我们这么有缘,一定会再见的,你要记得我呀!”
李风辞也不再纠结,只笑着挥手回应她:“好,我一定记得你!”
接着,他就这样看她小跑着消失在自己的视线里。等回到住处,他再想起这句话,才发现自己有多幼稚。
李风辞按着额角笑,偌大一个上海,连个联系方式都没有,她留给他的也只是个不知真假的名字,说什么他们有缘能再见,缘分这种东西哪那么靠得住?这样没依据的话,分开时他怎么还真相信了她。
不过能如何?分都分开了,他姑且信着吧。
那姑娘可爱又好看,若以后真再见不着,该有多可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