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云归见那畜牲叼起一人往远处飞去,赶忙去摸马上的弓箭,但是那里摸得到,这时才反应过来自己没有带别的武器,也就身上的佩剑了,于是拔出佩剑,运足内劲,将剑向白鹰抛去,佩剑呼啸着直奔要害而去,那知这白鹰似乎早已经察觉,竟然如人一般,侧身避让,佩剑擦着它的身体而过,白鹰一声鸣啼,如铁钩般的鹰喙后面,一双眼睛怒**光,它突然松开抓着的军士,一声惨叫,那名军士已经没了性命,李云归愤怒的瞪着白鹰,白鹰同样的看着自己,忽然纵身向下,直奔李云归而来,李云归并不避让,一声怒吼,内劲运遍全身,青筋暴起,只待全力一击,眼见白鹰就要到跟前,李云归飞身而起,直迎而上,一掌向着白鹰身上拍去,那知这白鹰异常狡猾,攻击李云归只是虚招,刚到李云归跟前,鹰翅横扫,改变了方向,李云归心知上当,速度极快,变掌为抓,还是抓了个空,只扯下一根白羽,再待李云归抬头,白鹰已经抓起一大袋水袋,腾空而起,将士一片惊呼,白鹰抓着的水袋流出白花花的水来,白鹰似要戏弄他们一般,不停的在人群上空盘旋,水如下雨般落在人群中间,将士们怒火中烧,骂声四起,但是有无可奈何,手中又无兵器,纵使满肚子的怒火无处发泄;白鹰发出雀跃似的鸣叫,在李云归听来,这便是嘲笑声。
白鹰突然身体下坠,又是俯冲而下,李云归吃过刚才的亏,知道不能等它来攻,纵身而起,站在马背之上,这时石老四在远处高叫:
“都尉,接剑!”
石老四将李云归扔出去的剑捡回来,抛给李云归,李云归心中咯噔一下,看向白鹰,果然,白鹰直奔石老四而去,石老四完全没察觉,李云归飞向石老四,同时接过空中飞来的剑,剑一到手,使出巨门剑式中的万马奔腾,剑气如万马奔向白鹰,白鹰感受到了压力,惊叫一声,展开巨大的翅膀,停在半空,说时迟那时快,一支箭呼啸而来,白鹰还想躲过,但是想躲这一冷箭哪有这么容易,侧身避开,但是箭羽如毒蛇般咬住了它的翅膀,白鹰一声哀鸣,没有半点迟疑,飞身而起,消失在了蓝天之中。
李云归扭头一看,只见吴浩峰搭着弓看着天空,原来刚才那一箭正是吴浩峰射出的。李云归见到吴浩峰怒气更甚,纵马过去,压着怒火问道:
“请问吴校尉,现在水更少了,我们还要继续向前吗?”
吴浩峰放下弓箭,扭头不去看李云归,李云归冷哼一声,继续说。
“我将这九百个兄弟的性命拽在你手里,你却当缩头乌龟,你可以不告诉我你在沙漠里藏着多少秘密,我也不想知道,你之前是沙漠里的商人还是这黄金商道上的匪徒我都不在乎,但是此时此刻你是这九百人的长官,今天,就今天!不到一天的时间,我们就丧失了七名弟兄,你要我跟他们的父母兄弟如何交代!”
吴浩峰似乎有所触动,低下了头。
“你不要告诉我,今天这几个兄弟的死和水袋被戳破的事情你不知情,你也别告诉我,刚才那只白鹰只是普通一只老鹰,碰巧袭击了我们,你也别告诉我,数十里外的的暗河说找到就能找到!这些是什么?这就是你心中的恐惧!你到底在害怕什么?害怕那只老鹰?害怕你以前的经历,还是害怕见到那个人?”
吴浩峰看着李云归,眼神有些暗淡,似乎已经泄了气,李云归继续说:
“你知道我害怕什么?”
李云归回过头看着众将士,将士们也看着他。
“我害怕,我害怕,我这九百个兄弟被活活渴死在这无人之地,死并不可怕,我害怕他们这样窝囊的死去,满腔的热血和这黄沙糅合在一起,消失的无影无踪。”
李云归眼中满是泪水
“你们怕死吗?”
“不怕”众将士吼道,声音嘶哑
“你们要死在哪儿?”
“战场上···”
李云归回头看着吴浩峰。
“听到了吗?我想知道沙漠上的那些劫匪到底有多可怕,我这九百铁骑能否与他们一决高下,你吴浩峰也曾经是这沙漠之中的英豪,不管你内心的恐惧是什么,面对它,消灭它,输了又怎么样,总比喝死在找暗河的路上要强,总比不明不白,窝窝囊囊的活着强!军人就要战斗,战斗,战斗,至死方休!”
吴浩峰看着李云归,眼神从迷茫变得坚定,长叹一口气,怒吼一声,拔出箭袋中的箭羽,高声说道:
“今日之错,是我之过,如有再犯,犹如此箭!”
吴浩峰将剑羽一折为二,扔在地上,单膝而跪。
“都尉之言,醍醐灌顶,吴某做事有始有终,就让我们一起将这沙漠搅个底朝天,龙潭虎穴也去闯一闯,至死方休!望都尉批准!”
李云归心中怒气尽消,哈哈大笑,扶起吴浩峰。
“好,我们一起闯闯这龙潭虎穴,大家说好不好?”
“好”将士欢呼。
“痛不痛块?”
“痛快!”将士们哈哈大笑。
就连身边的战马也被这气氛感染,仰天嘶鸣,钱匣子、雀三儿、石老四、陈科、王凯尽皆欢喜,心中也是热血翻滚,恨不得马上到那水源之地,痛痛快快的厮杀一场!
吴浩峰吩咐军需官将剩下的水和为数不多的武器分给将士,将士们分到水后,有的舍不得喝,只是草草喝了几口,把剩下的都给了自己的马匹,看着马儿喝得舒畅,不禁的嘿嘿的傻笑,李云归看到这一幕,想到了父亲的牙军罗校尉临行对自己说的话,暗暗发誓,一定要善待这帮兄弟。
分到武器的兄弟也不过百人,这百人行军时在队伍的两翼,时刻保持警戒,吴浩峰钱匣子依然在队伍最前面,王凯和陈科在队尾压阵,李云归和雀三儿两兄弟走在队伍的中间。九百人浩浩荡荡往水源之地前进,此间雀三儿跟李云归详详细细介绍了他们在沙漠的情况。
原来他们此次前去的地方叫玉河,玉河滋养着沙漠为数不多的居民,同时也滋养着这里的劫匪,而丝绸之路正是劫匪趋之若鹜的原因,在玉河一带劫匪,上可以出沙漠,去疏勒镇和龟兹镇管辖不到的地方劫取商队的货物和黄金,下可以在沙漠之中行凶作恶,一般甘愿冒险横穿沙漠的商队做的都是做的见不得人的勾当,有贩卖昆仑奴的,有走私偷运马匹的,甚至还有贩卖军资武器的,反正利润巨大,被劫了不敢报官,反而下次继续冒险横穿沙漠。
吴浩峰从小就生在玉河,不知道他从何而来,也不知道他是谁家的孩子,就只知道他叫吴浩峰,他被玉河一带的一个小头目收养,从小在土匪窝里长大,看惯了烧杀辱掠,所以十岁便拿起比他短不了多少的大刀,开始他的土匪生涯,小时候不懂自己所做的意味着什么,但是渐渐大了,他看惯土匪杀人抢劫的同时也看到了被杀被抢者的悲凉。一次他竟然在商队里见和他一般大小的小姑娘,才十四五岁,他不知道为什么,他的父母会允许她来到这里,他更不知道为什么,她竟然被商队的领队作为放行的礼物献给了自己的养父,但当他听到山寨里传来撕心裂肺的喊叫和土匪们肆意的淫笑时,他拿刀的的手开始颤抖,脑海里开始浮现一双双曾经祈求他的眼睛,他此刻才读懂,那是临死前的绝望,绝望中透着对生的渴望,而他麻木的挥刀让所有的希望都破灭,自己感觉那双眼睛是那么的熟悉,但是想不起很久的以前在那儿见过。等少年吴浩峰再次见到女孩时,女孩已经不成人样,奄奄一息,女孩求着他杀了自己,但是少年吴浩峰做不到,这是他这辈子第一次见到如此美丽的少女,他不忍心这么做,即使她已经被摧残的不成人样,他依然可以看出她的美。他将女孩带走了,带到了沙漠之中,这一去就是三年,这三年没有一点音信,不知什么时候,沙漠里出现了一个叫吴疯子的人物,专杀不守规矩的劫匪,他在沙漠里立下四杀铁律:越出沙漠行凶截货者,杀!乱杀无辜者,杀!奸辱妇女小孩者,杀!过分贪图货物者,杀!初时,这四条铁律根本没人听,都当做是笑话听,把他当疯子一样看待,但是慢慢的他们发现,吴疯子几乎如阴魂般出现在任何意想不到的地方,凡是不遵守他铁律的人,无一幸免,就连他养父所在的寨子都是如此,一夜之间,那个寨子除了他的养父,其他人无一幸免,听说那天晚上整个寨子都没染成了鲜红色,那场面恐怖至极,后来吴疯子的实力越来越强,钱匣子等人就是这个时候追随了他,此后沙漠里有了规矩,行走沙漠的商人也知道了其中的门道,在出发前都会备一些金银或者货物给这些土匪,一般是货物价格的三层,这成为约定俗成的规矩,有时候商人行走到玉河,甚至会主动留下三层的货物给劫匪,不然心里不踏实,不安心。从此,吴疯子跃然成为了沙漠里的执牛耳者,所有劫匪都听从吴疯子的号令,俨然沙漠里变得一派祥和,不再是血雨腥风了。而他带走的那个女孩没有再出现过,也许早就死在了沙漠之中吧!
李云归听到此处,竟然长吁一口气,默默的看向吴浩峰,没想他竟然有如此经历,少年的吴浩峰该是多么的寂寞。不禁追问雀三儿:
“你大哥在沙漠那三年是怎么过的?”
雀三儿摇摇头。
“我们也不知道,只听他说他一身的本事就是那个时候学的,他遇到个一位老者,这位老者将他毕生所学倾囊相授。”
“哦,那为什么你们放着沙漠里的太平日子不过,跑到安西来当兵?”
“具体的我们也不知道,那段时间沙漠里出现了一个叫暗鹰的人,公然挑衅大哥,说要破尽四杀铁律,血洗我们四峰寨,但是大哥那段时间心不在焉的,根本没把心事放在对付暗鹰上面,暗鹰的名声在沙漠里突起,于是流言传的到处都是,说大哥是怕了暗鹰躲着不出来,反正说什么的都有,但是大哥一天晚上接待了一位老者之后,第二天就决定要走出沙漠,思来想去听说安西在募兵,所以就去了安西,决定报效大唐,而这位老者就是他的师父,我们也是第一次见到他。”
“那暗鹰是不是就是白天的那只白鹰?”
“是的,据说暗鹰本人谁都没见过,所到之处都是那只白鹰,在我们眼里白鹰就是暗鹰,厉害异常。”
李云归暗暗点头。
“原来如此···”
李云归竟然看着天上的那轮明月不禁发起呆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