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落差:经受摄影的考验
- (法)于贝尔·达弥施
- 2591字
- 2024-11-02 20:16:37
前言:关于摄影图像现象学的五点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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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它的古典定义来看,摄影仅仅是一种记录手段。是一种通过以卤化银为基质的感光乳剂,将一个由光产生的稳定图像记录下来的技术。我们可以看到,在这一定义中,并没有提到,中间需要使用一个机器,也没有明确说,所获得的图像究竟是一个物体,还是在外部世界中发生的事件。历史上还留下了一些通过直接由一种光源感光的胶片而获得的相片。类似尝试的第一意义就在于,促使我们对摄影图像的性质与功能进行思考,因为它们从实验层面上,通过对摄影这一概念本身的组成部分之一(也就是说暗箱、照相机)的实际取消,成为某种与现象学分析相似的行为:旨在将它所观照的现象通过一系列想象中的变体而达到其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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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试图将类似的图像定义为“摄影”时所遇到的困难是非常能说明问题的,它证明了一种运用到一个文化客体、一种由历史组成的本质上的现象学思考的困难性。我们用的是“现象学”一词的狭义,即一种本相的经验、一种对本质的阅读。很明显,任何一个摄影资料的目的,都涵盖着一定数量的“论点”,它们虽然不是超验性的,但也构成了照原样去理解摄影图像的条件:假如把这样一个资料仅仅看作是普通图像,并试图取消一切与它的产生与实际功能有关的知识——甚至一切偏见,正如我们后面要提到的——那么,我们就会失却了一切意义。但是,这一点意味着这样一种处境:我们可能无法先验地定义摄影,无法从绝对的角度区分它的根本性组成部分和它的一些次要层面。
摄影图像并不属于自然世界:它是人类工业的一个产品,是一种假象。其本质,从现象学的意义来讲,不能与它的历史意义区分开来,也不能区分于决定了它的产生的那种规划与意图,而这些规划与意图肯定是受到时间局限的。然而,这一图像的特点就是让人觉得它好像是一种自然程序的产物:光束印在图板或感光胶片上的形象(抑或应当说:符号),总是显得好像是现实世界中一个物体或事件的同一痕迹,图像在没有任何人为参与的情况下,直接记录在了覆盖于载体之上的胶状物质上。所以在定义摄影的处境时,会首先出现“现实”的概念:摄影是这样一种悖论式的图像,它没有厚度,没有物质,甚至可以说是完全“非真实的”,但人们无法不认为,它通过它的物理—化学组成部分,以某种方式,留住了现实中的某种事物,而它就属于这一现实。这就是摄影图像本质上的欺骗性。当然,任何图像,正如萨特在《论想象》一书中已经证明了的,从本质上来说都是一种欺骗。但是,在摄影这一特例中,这种本体论上的欺骗性又增添了一种要微妙得多、隐蔽得多的历史欺骗性。这就使得我们必须回到我们可能过早地摆脱了的物体:暗箱、照相机。
3
事实上,尼埃普斯和在他之后达盖尔摄影术的追随者们,以及使得摄影成了我们今天这个样子的无数创新者的初衷,并非是要创造一种新类型的图像和一种前所未有的表现手段,而是要将在暗箱的底上“自动地”构成的图像固定下来:从人类开始试图将他很早就学会构成的一个图像留存下来起,摄影的历程就开始了(据说阿拉伯的天文学家们从11世纪起就运用了暗箱,以观察日食)。这一与由此而获得的图像长期的亲密性,以及记录过程完全客观的一面,甚至自动的、一部分完全机械的一面,解释了为什么摄影一般会显得是十分自然的,没有人注意到它随机的特点,以及极为精密的一面。以至于人们在说到电影的时候,使用“发明”一词,而摄影史更多地表现为一个“发现”的历史。其实,在这样说的时候,人们忘记了,最早的摄影师们声称自己抓住了的图像,以及后来他们显示并洗印出来的潜在图像本身,都没有任何自然的一面:因为构造一架照相机的原理——首先是制造一个暗箱的原理——是与一个空间和客观的契约性概念相关的,而这一概念先于摄影的发明,而且绝大部分摄影师都仅仅是认同了这一概念而已。镜头本身——人们渐渐地矫正了它的“误差”,改变了“谬误”之处——也根本没有它显得的那样客观:我们只能说,它以它的结构,并通过它所能获得的世界的有序图像,与一种构建人们特别熟悉的空间的体系相吻合,但这一体系本身是非常古老的,摄影只是在后来又使之获得了一种新生。
(摄影师的艺术——或者窍门——之一,是否就是让我们忘记暗箱并非“中性的”,而且它的结构并非惰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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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像的保留、图像的洗印,以及图像的增多:这一道道程序有规则的延续性,从整体上构成了摄影行为。但是,历史表明,摄影的终结在于复制,有点像电影一下子被历史变成了一种演出(我们知道,最初的摄影发明者的努力,在于既想固定住图像,又找到将它们大量传播的技术条件:正是出于这一原因,达盖尔的技术从一开始就被摒弃了,因为它只能提供一个唯一的图像)。所以,我们也许可以借用一些传统经济学家的说法,说摄影的贡献并非处于产品的“制造层面”,而是更多地处于“消费层面”:摄影并不创造什么“有用性”(除非通过它的一些特殊运用,如在科学上的运用),而是提供了一种对有用性的疯狂毁灭的条件。摄影行为尽管在大多数情况下是以手工业形式出现的,但在其本质上仍然不失为一种工业行为。它使得摄影图像在所有图像中(除去它资料性的一面),是最快就被用坏的图像。但我们也必须看到,哪怕当它通过报刊、出版物、广告等渠道只向我们提供已经被消费过一半或“事先消化过”的图像时,这一工业也还是满足了摄影的最初规划:将一个受到无法挽留的威胁的图像攫取、还原,而这一图像由于其物理性质,并不适于大众的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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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当摄影在实践中质疑自身的本质和历史功能,并显示、昭示其随机的特点,同时要求我们不再成为图像的消费者,而是图像的制造者的时候,摄影就自称为艺术。所以,迄今为止最美丽的摄影作品之一是《格拉斯的景点》,这是尼埃普斯于1827年通过日光摄影术固定在锡上面的照片。它是一个脆弱的、受到威胁的图像,无论是在布局上、在肌理上,还是在成像刹那的状态,都非常接近于一些修拉的小画作;它又是一个无与伦比的图像,让我们产生梦想,可以存在一种摄影的物质,与构成它“客体”或“主体”的物质都不同,同时又让我们产生幻想,可以存在那样一种艺术:光线可以产生出它自己的隐喻。
以上的文字写于1963年。也就是说在数码技术革命改变对摄影的胶片的、传统的定义之前好几年:这又是新的一面,我们现在还只能隐约地见到这一面,而本书就停留在这一门槛之前。这本身也意味着一种落差,本书就借用了它来作为题目。从这一前言就可以看出,“落差”指的是:摄影闯入了实践和理论讨论的场域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