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 钢管

低压流体输送焊接钢管(摘自GB/T 3091—2008)

表3-1-103

焊接钢管尺寸及单位长度质量(摘自GB/T 21835—2008)

直缝电焊钢管(摘自GB/T 13793—2008)

表3-1-105 钢管的力学性能

注:1.直缝电焊钢管用于一般用途的外径不大于630mm的结构,如机械零部件、带式输送机托辊等。
2.钢管的外径(D)和壁厚(t)符合GB/T 21835(表3-1-104)。外径和壁厚允许偏差分普通精度、较高精度和高精度,分别有其代号,均见本标准规定。钢管通常长度:外径≤30mm时,为4~6m;外径>30~70mm时,为4~8m;外径>70mm时,为4~12m。钢管以焊接状态(不热处)交货。
3.钢的牌号和化学成分,分别符合GB/T 699、GB/T 700和GB/T 1591的规定。
4.带式输送机托辊甲钢管应进行液压试验,外径≤108mm时,试验压力7MPa;外径>108mm时,试验压力5MPa。试验压力下稳压时间5s,钢管不允许渗漏。其他用途钢管可供需双方协商是否液压试验。
5.钢管可用热浸镀锌法对内外表面进行镀锌否交货。

流体输送用不锈钢焊接钢管(摘自GB/T 12771—2008)

结构用和流体输送用不锈钢无缝钢管(摘自GB/T 14975—2012、GB/T 14976—2012)

表3-1-107 牌号和化学成分

注:1.本二标准用于一般结构或机械结构用和流体输送用不锈钢无缝钢管。
2.奥氏体型中部分牌号的P、S含量比GB/T 20878中对应牌号的含量加严了要求。
3.按产品加工分为:热轧(挤、扩)代号为W—H,冷拔(轧)代号为W—C;按尺寸精度分为普通级代号PA、高级代号PC。
4.有“∗”者表示流体输送用不锈钢无缝钢管无此牌号。

冷拔或冷轧精密无缝钢管(摘自GB/T 3639—2009)

表3-1-110 钢管的尺寸和允许偏差

表3-1-111 钢管的力学性能

传动轴用电焊钢管(摘自YB/T 5209—2010)

表3-1-112

注:1.本标准适用于制造汽车传动轴及其他机械动力传动轴用电焊或电焊冷拔钢管。
2.钢牌号的其他化学成分应符合原标准的规定。
3.各牌号的σs值不作交货条件,但应填在质量证明书中。
4.钢管通常长度为3.5~8.5m。
5.钢管应进行水压试验,试验压力为11.8MPa,稳压时间不少于5s,不得漏水和渗水。钢管应能进行压扁试验,压扁试验平板间的距离是:壁厚≤5.0mm时为D/3,壁厚>5.0mm时为D/4(D为钢管外径)。钢管还应经扩口试验。

结构用和输送流体用无缝钢管(摘自GB/T 8162—2008、GB/T 8163—2008、YB/T 5035—2010)

表3-1-113 结构用和输送流体用无缝钢管的尺寸偏差(GB/T 8162—2008、GB/T 8163—2008)

注:1.钢管的外径D和壁厚S应符合GB/T 17395的规定。
2.钢管的通常长度为3~12.5m。
3.热轧(挤压、扩)钢管应以热轧状态或热处理状态交货。冷拔(轧)钢管以热处理状态交货,经注明也可冷拔(轧)状态交货。

表3-1-114 结构用无缝钢管的力学性能(摘自GB/T 8162—2008)

①拉伸试验时,如不能测定屈服强度,可测定规定非比例延伸强度Rp0.2代替ReL
注:1.优质碳素结构钢的牌号和化学成分符合GB/T 699的规定。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的牌号和化学成分符合GB/T 1591的规定。
2.碳素结构钢Q235、Q275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与GB/T 700稍有区别。

表3-1-115 结构用无缝钢管的力学性能(摘自GB/T 8162—2008)

①表中所列热处理温度允许调整范围:淬火±20℃,低温回火±30℃,高温回火±50℃。
②含硼钢在淬火前可先正火,正火温度应不高于其淬火温度。
③按需方指定的一组数据交货;当需方未指定时,可按其中任一组数据交货。
④含铬锰钛钢第一次淬火可用正火代替。
⑤于280~320℃等温淬火。
⑥拉伸试验时,如不能测定屈服强度,可测定规定非比例延伸强度RP0.2代替ReL
注:合金结构钢的牌号和化学成分符合GB/T 3077的规定。

表3-1-116 汽车半轴套管用无缝钢管(摘自YB/T 5035—2010)

注:1.本标准适用于制造汽车半轴套管及驱动桥桥壳管用优质碳素结构钢和合金结构钢无缝钢管。
2.45钢的化学成分应符合GB/T 699的规定,45Mn2、40MnB、40Cr和20CrNi3A的化学成分应符合GB/T 3077的规定。
3.热轧钢管以热轧状态或热处理状态交货,冷拔(轧)钢管应以热处理状态交货。

表3-1-117 流体输送用无缝钢管的力学性能(摘自GB/T 8163—2008)

无缝钢管尺寸、质量(摘自GB/T 17395-2008)

表3-1-118

注:1.本表选自原标准的普通钢管尺寸组(外径分为系列1、系列2、系列3)。未编入本表的尚有精密钢管尺寸组(外径分为系列2、系列3)和不锈钢钢管尺寸组(外径分为系列1、系列2、系列3)另见表3-1-119。第1系列为通用系列,第2系列为非通用系列第3系列为特殊用途系列。
2.钢管的通常长度为3~12.5m。
3.表中括号内尺寸表示相应的ISO 4200的规格,不推荐采用。
4.未编入本表的厚度系列有:25、26、28、30、32、34、36、38、40、42、45、48、50、55、60、65、70、75、80、85、90、95、100、110、120。
厚度大于24mm、外径小于273mm的未编入的钢管规格(外径×壁厚)如下:102×25~28、108×25~30、114×25~30、121×25~32、127×25~32、133×25~36、140×25~36、142×25~36、146×25~40、152×25~40、159×25~45、168×25~45、180×25~50、194×25~50、203×25~55、219×25~55、245×25~65。外径大于245~1016的全部钢管未编入本表。
5.钢管的理论质量按下式计算:W为钢管理论质量,kg/m;π取3.1416;ρ为钢的密度,取7.85kg/dm3D为钢管公称外径,mm;S为钢管公称壁厚,mm)。

不锈钢无缝钢管尺寸系列(摘自GB/T 17395—2008)

冷拔异型方形钢管(D-1)(摘自GB/T 3094—2012)

表3-1-120

冷拔异型矩形钢管(D-2)(摘自GB/T 3094—2012)

表3-1-121

表3-1-122 冷拔异型钢管的力学性能(热处理状态交货时)

注:1.冷拔状态交货的钢管,不作力学性能试验。以热处理状态交货时,钢管的纵向力学性能应符合本表规定。合金结构钢钢管的纵向力学性能应符合GB/T 3077的规定。
2.以热处理状态交货的Q195、Q215、Q235、Q345和Q390钢管,当截面周长不小于240mm,且壁厚不小于10mm时,应进行冲击试验,其夏比V型缺口冲击吸收能量(KV2)应符合本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