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相关概念界定

一、期货市场与现货市场

研究期货市场的发展历史,可以促进人们对这一市场的有效利用。期货市场不是被发明出来的,也不是强加于那些存在着的营销体系的,而是由于当时存在的营销体制不完善,为适应营销功能的行为需要而发展起来的(Thomas, 1971)。托马斯在《期货交易经济学》(托马斯著,王学勤译,2004)中提到,期货市场是基于现货商品经营商和加工商的风险问题、融资问题、库存问题和定价问题而发展起来的。一般而言,期货市场是商品合约的流通市场(陶琲等,1997),是期货交易得以进行的场所。期货市场是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围绕期货合约交易而形成的一种特殊的经济关系,是一种特殊的交易活动(段文斌,2003)。期货交易必须按照特定的规则和程序在特定的场所内集中进行。期货市场最初是从农产品市场发展起来的,20世纪70年代以来金融期货得以迅速发展,现在的期货市场不仅包括商品期货市场,也包括金融期货市场。但由于金融期货是以汇率、利率、股指证券等为标的物,并不需要在确定的地点建立交割库以进行实物交割,所以,本书所称的期货市场,如果没有特别说明,通常指商品期货市场。

综上所述,本书所指的期货市场,是指按一定的规章制度买卖由期货交易所统一制定的、规定在将来某一特定时间和地点,交割一定数量标的物的标准化期货合约的有组织的市场。它包括期货交易所、期货经纪公司、期货投资者和其他期货参与者。其中,标的物主要限于有形的实物商品。

广义的现货市场,是指以实货为交易对象的市场。它既包括钱货两讫的即时现金交易,也包括约定在未来一定时期内交收货物的中远期合同交易。随着大宗商品市场的发展,借助于现代物流和电子商务的最新技术手段,我国部分省市先后建立了一批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市场,它虽然部分采用了期货交易的规则和制度,但更贴近狭义的现货市场。2014年1月由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证监会联合发布施行的《商品现货市场交易特别规定(试行)》,对现货市场的定义为:现货市场是指依法设立的,由买卖双方进行公开的、经常性的或定期性的商品现货交易活动,具有信息、物流等配套服务功能的场所或互联网交易平台。本书在研究中所采用的是广义的现货市场的定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