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海洋资源资产领导干部离任审计的相关概念

(一)海洋资源资产的概念和独特性

海洋资源资产是一种重要的自然资源。它指的是存在于海洋中或者海水中的各类资源,其中包括海洋生物、海水中的化学元素、矿产资源,以及波涛、潮汐所产生的能量,还包括贮存的热能、海水的浓度差、压力差等。广义的海洋资源,具体还包括海洋对于人类生活生产、娱乐等提供帮助的空间和资源。

海洋资源无形却又无所不在,是一种与生物的繁殖和人类生活密切相关的自然资源。因此构建海洋资源资产领导干部离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不仅能提高全社会保护海洋资源的意识,树立海洋资源新理念,还能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人类当代和后代赖以生存的海洋资源,实现可持续发展。

(二)海洋资源资产领导干部离任审计的概念

按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中的条例来看,经济责任审计的含义是,审计机关按照法律法规,对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经济责任实施情况进行勘察和评估的行为。按照具体分类来说,有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和任中经济责任审计这两类。

海洋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是对当地党委、政府机关首要领导干部在任时实行海洋资源资产鉴定、保护等职责情况的监督管理。通过海洋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能够准确地评价当地政府的领导干部在海洋资源资产监督和维护等方面的合规情况,查明相应问题,与此同时落实相关惩罚措施。

(三)海洋资源资产领导干部离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的概念

林忠华(2014)在他的文章中说明了领导干部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双重效果:一是事前预警,二是事后追责。董贤磊(2014)则表示,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不但能明确领导干部的相关责任,而且能减少资源浪费。蔡春、毕铭悦(2014)发表观点:对自然资源资产实施离任审计,可以融合发展环境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以利于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制度的发展和完善,推进建设生态文明,不断增强国家统治效果,把国家向现代化程度推进。本文作者则深刻地认识到,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是非常有必要的,具体表现在:一是延伸和扩大了我国经济责任审计的范围,二是组成了重要的环境审计;这样一来,很有效地防止各级领导干部为了达到政绩要求,不断破坏自然环境;与此同时也为领导干部的选举提供有力证据;加快建设生态文明,有效地让自然资源的社会效益达到完美统一。

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评价体系构建方面,杨斌(2014)指出,建立科学、完善的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评价体系,并非无任何经验可借鉴,国家审计机关可以比照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将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对自然资源资产的利用结果显示在报告中,为日后领导干部的升迁提供依据。张宏亮(2014)等人认为建立评价指标体系最能体现领导干部的受托管理责任,然而由于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并未完全向社会披露自然资源资产信息,考虑到数据的可获得性,因此建立了16个评价指标。陈波(2015)从产权保护的视角对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展开探究,并提出将自然资源资产绩效评价应用于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中的新方法,针对此方法,将自然资源资产分为草原、野生动植物等8类,并分别建立具体的评价指标。

(四)海洋资源资产的特殊性和重要性

海洋资源资产具有明显的资产属性。在会计学科中,我们把资产定义为,由企业之前经营或交易等各类事项所产生的,由企业本身控制的,预期会在未来给企业带来经济或相关利益的资源。所以,我们可以说,海洋资源资产的特点是稀缺性、权属性和收益性。按照以上特点,某些海洋资源不属于海洋资源资产,比如不能被利用的、稀缺性不足的海水资源就不在海洋资源资产的范围之内。在王淼、贺义雄编著的《关于我国海洋资源资产产权界定问题的探讨》中,他们提出,海洋资源资产按照性质来分类:①物质资产,包括生物资产、矿产油气资产、海岛资产和滩涂资产等;②环境资产,包括旅游资产、空间资产等;③无形资产,包括海洋生物多样性,以及非常有学术价值的基因保存等。但是,无形资产比如海洋生物多样性、基因保存等,价值难以估量,所以对海洋资源资产的认定,我们可以将其最后确定为海洋物质资产、环境资产和无形资产这三者中的自然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