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柏拉图与古典乐教(“经典与解释”第42期)
- 娄林
- 2489字
- 2024-11-01 10:23:57
音乐作为闲暇的探究
从《政治学》卷七开始,亚里士多德展开了一场对如何培育、抚养和教育城邦民以达至最佳城邦的探讨,卷八则是这场讨论延伸下来的一部分。[6]这种对心智和体格最基本的塑造,起始于一套优生学的认识方案,从孩子出生到七岁以前,采用的都是非常狭隘的抚养方式。卷八的关注点转入正式教育阶段,首先确立的是(第一节)教育必须公共化,有着共同的课程设置,旨在保证未来的城邦民都能参与“美德的实践”(,1337a21)。[7]从第二节开始,亚里士多德开始细举教育的科目,在此他遇到的困难是,他既要面对他的时代目标模糊的教育实践(1337a40),又要处理理论上的纷争——教育究竟该着眼于孕育美德(aretē)还是提供能够实现“好生活”的实用技能。[8]他认为学生有必要学习一些实用技能,但又对这种学习相当谨慎,因为这会令身体扭曲、智性愚钝(1137b4-15)。这种对未来城邦民可能会变得卑贱和奴性(,1337b21)的担心,亚里士多德一直十分在意:[9]音乐教育可能产生的庸俗化倾向,他在第五节提出后又在第六节重述,第七节的讨论也再度呈现。那么,可以说,亚里士多德将本卷第二节以后的全部篇幅,用于论述教育如何避免沦为实用的危险。
亚里士多德首先限制了出于实际利益而进行闲暇探究的做法,随后,在第三节又回到他的时代最常教授的课目中,询问它们究竟是属于实用的还是导向美德的。读和写(grammatikē)显然是实用的,绘画(graphikē)也属此类(1338a17-19、1338a41-1339b2);体操明显导向的是勇敢美德(1337b23-7)。然而以这种分类来界定音乐则显得很困难。亚里士多德的看法(1338a9-30)是,尽管大多数人参与音乐,是为了从中获得愉悦,但它在本质上应属于教育(paideia),这种教育引导人的一类自然冲动——人渴望以高尚的方式度过闲暇时光(1337b31-2),即以一种非功利的、符合自由民身份的方式(见第七节,1333a35-6)。这样的看法是在暗示,在学园里研究音乐,应将目标着眼于音乐能服务于“操持高贵的闲暇”。[10]
在亚里士多德看来,理应将音乐列入闲暇的活动,因为闲暇(skholē),而非政治或实用性的活动,才是城邦生活的最终目标(telos)。在《政治学》卷七他已提出,教会城邦民以一种“精致”的方式打发闲暇,是立法者最重要的任务之一,因为闲暇的时光是践行某些基本美德(这其中包含“爱智慧”)的最佳机会。[11]亚里士多德发现,人们把音乐带入闲暇时光,是因为他们想活得更自由,他将这类人唤作“自由(的人)”(diagôgē,1338a22-24)。注重诗教的解经家们通常将“自由”理解为一种特殊的、更高形式的闲暇,即“追寻智慧”。然而亚里士多德心里所想的,可能仅是较为习常的一种“爱学习”的热情,他以餐宴和会饮使用的歌曲作为例子就足以为证。[12]他进而引用“古人的说法”以论证他的想法:荷马诗篇(与今本稍有差异)中说吟游诗人(aoidos)“给所有人带来欢愉()”,他们值得被邀请到宴会中。[13]亚里士多德还援引了奥德修斯的说法,对宴饮中听歌享乐()的人大加赞赏(《奥德赛》,卷九,行7-8),认为这是“自由民的最高境界”(1338a28)。我们回顾自由民听歌作乐的情形,不难发现,这里并没有哲学谈话:作为与自由民身份相配的闲暇活动,唯一必要的只是与划拳掷骰和酩酊大醉划清界限。[14]正如亚里士多德在卷七中所说,“当我们拥有和平与富足,却不能比奴隶更好地享用闲暇,是极其可耻的”(卷七,第十五节,1334a36-40)。
由此,音乐向我们展示,在传统教育中至少存在一个分支,它不属于实用或必需,而是一种自由教育(libeal art,1338a30-2)。亚里士多德在此留下一个开放的问题:是否有其他类似的课目(1338a30-2),尽管他也提到即便像读和写这种实用技能,亦可以一种高于实利的眼光来钻研。[15]带着这个原则,他就可以深入探讨课目设置,首先谈到体育训练(卷八,第四节),因为教育应该先塑造性情(ethos),后培育理智(dianoia,本卷第二节提到过这个基本的问题,1337a38-9)。亚里士多德确信,性格必须通过习惯来养成,且要在开发理智前进行,他分享自柏拉图的这条观念我们要牢记在心,这对我们讨论如何用音乐进行道德训练十分重要。[16]
谈完体育训练后,亚里士多德并没有进一步探讨书写和绘画,便直接在第五节讨论音乐的各种细节,并一直延续到整卷结束。从这里开始,阐述的话题突现急转,变成讨论音乐究竟应该狭义地理解为“关于节奏与和声的事务”(我会将此称作“音乐”),还是应该更宽泛地理解为“缪斯之艺”,将诗涵盖进来。[17]该语词本身的含义就较为含混,而亚里士多德在两种意义上都曾使用过它。亚里士多德的音乐与诗相遇,借助文学,将音乐教育理性化成为一种道德训诫模式。但是,过分执着于这个论证,就会忽略亚里士多德其实也对音乐本身的力量十分着迷和关注。
亚里士多德最初在卷八第三节讨论音乐时,视其为学校教育的四门基础课目之一(1337b23-8)。就此而言,它指的是一门由基特拉琴手(kitharistai)而不是语法教师(grammatistai)教授的课程。这之中包含了我们所说的诗——或用《论诗术》的说法,称其作“用言辞(logoi)表述的道德行动”,以及节奏(rhuthmoi)与和声(harmoniai)。演唱和聆听这种“歌曲”(melē,意为“言辞和音乐”),根据亚里士多德的设想,毫无疑问是应在高贵的闲暇中操持之事(他本人也曾在学园中创作和演唱过一首歌颂美德的、格调高雅的转曲[skolion],[18]842 PMG)。但是,语法教师也会教授这类诗歌。[19]音乐被选作自由教育的例子,并不因为它教授了这些有益的言辞,而在于它明显不是实利性的。相比囊括了读和写的实用技能的语法训练(grammatikē),音乐更能清楚地展示闲暇探究的实质。然而,从卷八第五节至该卷结束,亚里士多德是在较窄的意义上讨论音乐,如他在第七节的定义,“由歌调和节律两者结合而成”(1341b23-4)。由此可见,虽然亚里士多德一开始从传统意义上的社会和教育实践层面讨论音乐,但为了探明它对于城邦的确切作用,他就要将音乐看作一种自然现象,从科学的角度理解音乐。巴克(Andrew Barker)准确地评价亚里士多德是“用科学家的眼睛,如观察生物学和物理学的研究对象那样,处理音乐问题”。[20]在《政治学》中,这意味着去发现节律、和声、曲调(melē更应称作“调”,而不是“歌”)中固有的力量和能力,因为“音乐是天然地让人愉快的事物,节律与和声(和我们的灵魂)有着明显的密切关系”。[21]在纯粹的声音和灵魂之间,存在神秘的但又无可否认的明显共鸣,这非常值得政治科学家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