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阿伽门农》

我无法期待自己在如此短小的篇幅里,能公正地处理一部宏大精妙的戏剧——像《阿伽门农》这样困难和复杂。以下的论证仅仅试图展示,“无辜者的毁灭”在本剧中占据的核心位置,以及宙斯推动它的因果作用力。

正如多比(Bejamin Daube)已经敏锐地指出,主宰这出戏的是关于法律意象。(15)尤其是从一开始,特洛伊战争就被描绘为一场诉讼(针对拐走海伦的行为),在这场诉讼当中,阿特瑞代(Atreidae)(16)就是“讼案中有力的原告”(《阿伽门农》,行41)。这次战争作为一场讼案在法律上的意义超越了《阿伽门农》本身,因为三连剧将会在另一场受宙斯庇护裁定的诉讼中落幕。虽然跟一场普通的诉讼不同,但这场诉讼也只有在强力的协助下才能获胜(《阿伽门农》,行47,[武力的援助]);《和善女神》中的雅典娜,也会起到类似的作用。因此,进而言之,提起这场诉讼的阿特瑞代其实正是宙斯的代理人:

[就像复仇女神……]强大的宙斯,宾客之道的守护者,派遣了阿特柔斯的儿子们去惩罚克珊德洛斯,(17)他为了一个一嫁再嫁的女人将会带来许多累人的搏斗……给那些达那俄斯人和特洛伊人。(行59-67)(18)

把阿特瑞代等同于宙斯正义的代理人,这意味着什么呢?显而易见,是宙斯派阿特瑞代去征讨帕里斯——因为他冒犯了阿特瑞代也违反了宙斯的宾客()之道,但谁是受害者呢?在那个著名的段落中(行110以下)——它涉及一对秃鹰啄食怀孕的野兔的预兆,这个预兆促发了“拿上长矛和武器上路”的征战(行111)(19)那对秃鹰被等同于阿特瑞代——但秃鹰依然是宙斯的鸟儿。这当然也是合理的,因为这对秃鹰正是宙斯惩罚的执行者,但这也意味着,宙斯认可了[秃鹰]啄食野兔及其胎儿的行为(只有原罪能够诋毁胎儿的无辜——有意针对无辜者毁灭的描述,已经显得再清楚不过)。那位先知,卡尔卡斯(Calchas),在给希腊人解释预兆的时候,把摧毁特洛伊的阿特瑞代比作“好战的啄食(野兔)者”(124)。卡尔卡斯继续祈求道:“愿嫉妒不要从神那里降下,使特洛伊戴上结实的嚼铁,这远征的军旅,暗淡无光!”(行131-135),同时他也提到了阿耳忒弥斯(Artemis),(20)正是她阻挠了在奥利斯(Aulis)启程的征伐,因为她“厌恶那对秃鹰的盛宴”(行138)。女神阿耳忒弥斯,不仅保护着幼仔和无助的生命,还同情那对秃鹰往后的受害者(行135),而且还寻求一场让人无法忍受的献祭,以阻止阿特瑞代的脚步。行者]。如果阿伽门农想要继续讨伐,那他自己就要把女儿献祭给贪婪的秃鹰,这样一来,宙斯提出的诉讼,便是在寻求另一位无辜的受害者。阿伽门农非但没有收住脚步,(21)反倒把给特洛伊准备的嚼铁(行134)加在自己女儿(伊菲革涅亚)身上,去封堵她的诅咒(行236-238)。伊菲革涅亚与特洛伊受害者之间的类比,显然是[埃斯库罗斯]有意为之,另外,相同的手法还会用在后面的卡珊德拉身上(行1066)(22)

这场诉讼正是为了“一位失去的女人”而付出的代价(行225,另见行62和448),并且反复强调它的代价,贯穿全剧,这也体现宙斯的正义,而阿特瑞代是这种正义的代理人:

哦!宙斯……您曾把罩网撒在特洛伊城上,使老人,以及任何青年人都跳不出这奴役的大拖网,它一网打尽。我尊敬伟大的宙斯,我敬畏他,他已经完成了此事,之前早就向克珊德洛斯开弓……(行355-365,强调的地方是我注明的)

另外还有:

阿伽门农……他已经用正义神宙斯()的鹤嘴锄把特洛伊挖倒,它的土地被破坏,种子也全毁。(23)这正是我们的君王加在特洛伊头上的轭。(行523-529)

这就是对盗窃行为的“双重惩罚”。(24)帕里斯“不仅吐出了自己的赃物,而且使自己的祖屋也被夷平,连同土地一起彻底被毁”(行534-537)。埃斯库罗斯在行581已经告诉我们,宽厚、仁慈()的履行者宙斯,已经促成了惩罚,而这种措词让我们回到了那段著名的“宙斯颂”(25)——在宙斯的正义论中,它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在那里(行167-183),我们了解到,神圣秩序的基石是暴力、冒犯亲人的罪行以及更高力量的法则,“因为谁热烈地为宙斯高唱凯歌,谁就是聪明人”(行174-175)

正是宙斯“把凡人引向了智慧的道路,立下了有效的法则:智慧来自苦难”(行176-178)。这再次体现了宙斯的宽厚或仁慈,行182),但是它再次通过暴力,行182)来完成,另外,我们已经目睹了这条法则的代价。当评论者提到这条伟大的法则(“智慧来自苦难”)——以某种“道德模式”(26)运用在阿伽门农、克吕泰墨斯特拉以及埃奎斯托斯身上——的时候是不错的。但是,当我们提到伊菲革涅亚、野兔和它的胎儿以及特洛伊妇女及其幼儿的时候,情况又会怎样呢?在宙斯运行这条“宇宙正义”的伟大法则时,这些无辜受害者,又从宙斯的道德秩序里习得了什么呢?(27)

这便是《阿伽门农》中宙斯的正义:强迫、嚼铁、轭套还有笼头,都不加区别地加诸于罪人与无辜者。这就是宙斯的法则,可凡人的秩序依旧映照着神圣的秩序,正如在描绘特洛伊战争的措词中,它把战争描绘为一场法律诉讼,这场诉讼由宙斯和阿特瑞代(宙斯的共诉人)发起(行811-826)。阿伽门农开始了他在剧中的首次演说:

当众神听到……当事人的申述时,便毫不犹豫地把死刑,毁灭伊利翁……的判决票投进那判死刑的血壶里。那被攻陷的城邦凭硝烟还清晰可辨。那毁灭万物的狂风依然在吹,但是余烬正随着城邦一起毁灭,发出强烈的财宝气味。为此我们应当向神谢恩,永志不忘;因为我们已经向那放肆的抢劫者报了仇,为一个女人的缘故,那城邦被踏平……(行813-824)(28)

阿伽门农自己也是这种无法参透的正义的受害者,因为歌队已经说过,当克吕泰墨斯特拉证明自己行为的正当性时,提到了伊菲革涅亚,“此事不易判断。抢人者被抢,杀人者偿命。只要宙斯依然坐在他的宝座上,作恶的人必有恶报,这是不变的法则”(行1561-1564,另见行1480,在这些段落中,它们再次肯定了,所有的事情都是宙斯的意志)。在复仇法则运转中的道德“互利”里,评论者们找到了宽慰,(29)因为至少那些罪人受到了惩罚。(30)但是伊菲革涅亚、卡珊德拉和特洛伊的妇女及其孩子又做过什么呢?他们既没有抢劫,又没有杀人,但却要么被杀害,要么至少被卖身为奴,成为复仇神祇的牺牲品。我们或许会把它理解为宙斯暴力的仁慈(,行82),因为他已经通过凡人的受苦,建立了认识的法则。这也许正是宙斯的法则,但这条法则既不道德也不正义,因为它不只惩罚罪人,也惩罚无辜者。反倒是为人类秩序提供最终基石的那条法则,取代了神圣的法则,成为了更高的力量:“声称宙斯获胜的人”,已经弄懂了宙斯正义的行使方式。而那只野兔和她的孩子又会获得什么不同的教训呢?(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