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我国老人的需求特点

一般而言,老年人都是随着年龄的增长逐渐从自理状态向介护老人转变,不同状态的老人有着不同的居住需求。结合我国的具体情况,根据老年人的思想、经历、经济和身体等各方面的差异,以60和70岁为分界点,大致将老人分为高龄老人、低龄老人和准老人三个部分。

一、70岁以上高龄老人的需求特点

由于70岁以上的高龄老人岁数大,身体状况较差,行走较为不便,需要有人陪护。

大多数高龄老人因为年轻时的生活经历,所以习惯了艰苦朴素的生活,珍惜各类生活物品,且不愿丢弃。

中国传统思想观念深深影响着这代老年人,他们子孙众多,且有很强的家庭观念,希望能与后代一起生活。

二、60~70岁低龄老人的需求特点

60~70岁低龄老人身体较为硬朗,生活可以自理,大部分低龄老人选择不与子女同住,老人夫妇一同居住在自己家中或养老社区。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低龄老人的生活水平较高龄老人有所提升,部分享有福利分房等福利,退休后有一定的积蓄,不必完全依靠子女。

低龄老人所育子女较多,且能帮助子女养育孙辈,故孙辈关系较为密切。

三、55~60岁准老人的需求特点

55~60岁准老人多数只有一到两个子女,且与子女异地居住,这部分准老人的子女为接收高等教育或工作等原因离开家乡,前往经济和文化发展较好的大城市生活并定居于该地,与父母长期异地。

准老人经历过我国经济快速发展时期,经济条件尚可,部分准老人有能力协助子女买房。有的老人需要长期往来于家乡与子女所在地。

与子女异地居住的一部分准老人能学会使用互联网、手机等通信设备与子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