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的误会:毛骧、绣春刀与飞鱼服
举报蓝玉谋反的锦衣卫指挥使蒋的背景难以考证,可以确定的是,他绝非如某些人所言是大明第一位锦衣卫指挥使。在他出现之前,洪武二十一年(1388年)十月,一位名叫答儿麻失里的锦衣卫指挥使,曾奉旨迎接来降的故元右丞火儿灰、副枢以剌哈、尚书答不歹等人,及其率领的一支三千人的军队,并将白银、彩缎等礼物赐给他们。答儿麻失里可能是蒙古人,他的锦衣卫指挥使之职可能是归降时所授。太祖之所以委任异族担任此职,可能是为了便于与异族及其归降者交流,借此表达其开明的民族政策。
根据《明史》的记载,在答儿麻失里之前,一位名叫毛骧的都督佥事曾执掌锦衣卫,并负责诏狱,“后坐胡惟庸党死”。但这个说法存在疑点。
毛骧的父亲毛骐在元朝末年做过定远县令,后投降朱元璋,深得太祖信任。他去世之后,太祖亲撰悼文,并亲临其葬礼。毛骧受到重用,是顺理成章的事情。《明太祖实录》及《弇山堂别集》等史籍都提到,洪武九年(1376年),羽林左卫指挥使毛骧被擢为都督佥事。因此,他当过都督佥事的记载应属可信。但执掌锦衣卫则不太可能,原因在于:其一,他是胡惟庸党羽,并且“坐胡惟庸党死”,而“胡惟庸案”过了两年有余,锦衣卫才设立;其二,即便锦衣卫设立之时,毛骧未被处死,但是,他是胡惟庸党羽的事一定已为太祖掌握,不可能让他执掌锦衣卫。
下面这条关于毛骧是胡惟庸党羽的记载,见诸《明太祖实录》《明史纪事本末》以及《御批历代通鉴辑览》等史籍,它显然是史官根据胡案狱词整理而成:
(胡惟庸)令都督毛骧取卫士刘遇宝及亡命魏文进等为心膂,曰:“吾有用尔也!”
总而言之,毛骧“尝掌锦衣卫事”的可能性极低。关于他是第一任锦衣卫指挥使的说法同属无稽,因为这个说法成立的前提条件是:太祖发现他是胡党之后,仍然继续信任他,而且在设立锦衣卫时,第一个想到的指挥使人选就是他。根据刑部于洪武二十三(1390年)公布的“逆党”名单,毛骧被列入已故人员名单之中,而他故去时的职务是都督佥事。
后人对锦衣卫的误会,并非毛骧一例。
在现当代文学作品中,尤其是武侠小说以及影视剧本中,提及锦衣卫官校的服饰以及装备时,言必称“飞鱼服”“绣春刀”,以为飞鱼服为锦衣卫官校的日常官服,以为绣春刀是官校必佩的杀伤力极大的武器。例如,我十分喜欢的台湾作家云中岳先生(本名蒋林)在《情剑京华》一书中提到,绣春刀是锦衣卫的军刀,长约三尺。但是,根据生于万历二十一年(1593年)的收藏家、史学家孙承泽的记录,“绣春刀极小,然非上赐则不敢佩也”。
既然“非上赐则不敢佩”,绣春刀定非可以亵玩的寻常器物,佩带它的时间与场合一定极有讲究。综合各种史料,基本可以得出的结论是,可以佩带御赐绣春刀的情况,主要是陪伴圣驾御朝以及祭祀之时。例如,孙承泽提到“锦衣卫堂上官,每驾出,则戎装,带绣春刀扈从”。《大明会典》则记载道:
凡大朝贺,御殿。掌领侍卫官俱凤翅盔、锁子甲,悬金牌,佩绣春刀。一员侍殿内东。一员侍殿内西……凡常朝,御皇极门。掌领侍卫官俱凤翅盔、锁子甲,悬金牌,佩绣春刀,直左右阑干首。
……凡视牲、朝日、夕月、耕耤、祭历代帝王,俱用丹陛驾。本卫堂上官,服大红蟒,衣飞鱼、乌纱帽、鸾带,佩绣春刀。千百户青绿锦绣服。各随侍。
可见,在很大程度上,绣春刀是用于礼仪场合的“礼刀”,而非用于军事场合的“军刀”。有机会得到御赐绣春刀的,也主要是极得皇帝信任的“掌领侍卫官”“锦衣卫堂上官”,也就是锦衣卫掌卫事者,而非一般武官。
根据明制,只有御用监才有资格出品绣春刀。而锦衣卫官校通常使用的佩刀,以及御前带刀侍卫使用的佩刀,则归兵仗局制造。御用监是正四品的内廷机构,凡御前所用围屏、床榻诸木器,及紫檀、象牙、乌木、螺钿诸玩器,都由其监造。兵仗局是正五品的内廷机构,主管军器的制造,下面还设有一个火药司。其他军队使用的一般兵器,诸如戟、槊、节、角、锣、刀、盾、弓、箭、小鼓等,则主要由工部下属的正九品机构军器局制造。
至于飞鱼服,与绣春刀一样,并非所有锦衣卫官校都有资格穿在身上;有资格穿在身上的官员,也并非可以穿着它出入任何场合。例如,上引史料即提到,在伴驾视牲、朝日、夕月、耕藉、祭历代帝王期间,锦衣卫堂上官要穿大红蟒服以及飞鱼服,千户、百户等则只能穿青绿锦绣服。
事实上,关于锦衣卫服制的规定并非一成不变。
例如,根据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确定的服制,锦衣卫指挥使穿的是虎豹图样的官服。到了景泰四年(1453年),官服上的图样变成了麒麟。天顺二年(1458年)下发的一道谕旨则规定,官民衣服上不得有蟒龙、飞鱼、斗牛等图样。换句话说,至迟从这一年开始,飞鱼服成为御赐服饰,非御赐不能穿着。
可能是奏讨飞鱼服的官员太多,以至于到了弘治十三年(1500年),明孝宗不得不下发一道措辞严厉的谕旨:“今后公、侯、伯,及文武大臣,各处镇守守备等官,敢有违例奏讨蟒衣、飞鱼等项衣服者,该科参驳,科道纠劾,该部执奏。治以重罪。”
嘉靖十六年(1537年),明世宗再出禁令,规定从此以后,无论是在京还是在外的文武官员,除了本等品级服色及特赐,不许擅用蟒衣、飞鱼、斗牛等项服色,“锦衣卫指挥侍卫者,得衣麒麟服色。其余带俸及不系侍卫人员,及千百户等官虽系侍卫,俱不许僭用”。
至于普通的校尉,一般只能穿“济逊”。“济逊”,又称“直身”“质孙”“积逊”“只逊”,它是蒙古语的音译,指的是只有一种颜色的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