叙录

护左都水使者光禄大夫臣向言

所校中书《说苑杂事》,及臣向书、民间书,诬校雠,其事类众多,章句相溷,或上下谬乱,难分别次序。除去与《新序》复重者,其余浅薄不中义理,别集以为《百家》。复令以类相从,一一条别篇目,更以造新书十万言以上。凡二十篇,七百八十四章,号曰《新苑》,皆可观。

臣向昧死谨上

【注释】

①此叙录原列于国家图书馆藏宋咸淳元年镇江府学刻元明递修本(即宋本)曾巩序言之后、目录之前,无标题。现据姚振宗《七略佚文》题名为《说苑叙录》。向宗鲁《说苑校证》所加标题为《说苑奏序》,其按语云:“自何良俊本以下,倶脱此奏。明钞本、经厂本有。”

②左都水使者:官名。西汉治水之官,原分散在太常、少府、水衡都尉、三辅(指京城附近地区)各部门,官名都叫都水长、丞。汉武帝始设左右都水使者,总领水官。光禄大夫:官名。大夫为皇帝近臣,分为中大夫、太中大夫、谏大夫,无固定员数,亦无固定职务,依皇帝诏命行事。汉武帝太初元年(前104)改中大夫为光禄大夫,秩比二千石,为掌议论之官,大夫中以光禄大夫最显要。

③中书:皇宫中的藏书,又作中秘书。《汉书·儒林传·孔安国》:“成帝时求其古文者,(张)霸以能为《百两》征,以中书校之,非是。”颜师古注:“中书,天子所藏之书也。”《说苑杂事》:此为汉朝宫中收藏书名。一说为中秘所藏文献资料,此说不确。

④诬校雠:卢文弨校曰:“案《论语》:‘焉可诬也。’《汉书·薛宣传》作‘可怃’。苏林曰:‘怃,同也,兼也。’晋灼曰:‘怃,音诬。’疑此‘诬’亦与‘怃’同。”严灵峰《刘向<说苑叙录>研究》说:“‘诬校雠’,《说文》:‘诬,加也。’按《礼记·曾子问》:‘故诬于祭也。’郑玄注:‘诬,犹妄也。’乃‘妄加校雠’之意,犹云不自量力,忝为校雠也。”天海按,据上下文意而言,此“诬校雠”即“怃校雠”,兼校雠,即同时相互校雠。当以卢文弨之说为确。

⑤相溷(hùn):即相混。溷,混乱,混杂。

⑥《新序》:书名,西汉刘向撰。原本三十卷,至北宋初仅存十卷。后经曾巩搜辑整理,厘为十卷。内《杂事》五卷,《刺奢》一卷,《节士》一卷,《义勇》一卷,《善谋》二卷。采集舜、禹时代至汉代史事和传说,分类编纂,所记史事与《左传》《战国策》《史记》等颇有出入。《新序》成书在《说苑》之前,据蒋刻宋本《新序》题为:“《新序》,阳朔元年二月癸卯上。”而《说苑》宋本题为:“鸿嘉四年三月己亥上”。阳朔元年为汉成帝九年,即公元前24年,鸿嘉四年为汉成帝十七年,即公元前17年。《说苑》完成后进上,当在《新序》进上之后七年。

⑦其余浅薄不中义理:原文“余”下有“者”字。卢文弨校曰:“疑衍。”此说可从,译文从之,据删。

⑧《百家》:小说类书名。《汉书·艺文志》小说家类亦有《百家》书名。

⑨复令以类相从:原文“复”作“后”。卢文弨校曰:“‘后’下当有脱文。”孙诒让《札迻》曰:“以文义校之,‘后’当为‘复’字之讹,下无脱文。”天海按,“后”字繁体为“後”,“复”字繁体为“復”,二字形近,故译文从孙说径改。

⑩新书:原文作“新事”。孙诒让《札迻》曰:“‘新事’当作‘新书’。凡向所奏书,校订可缮写者为‘新书’。《荀子》目录载向奏题‘新书’,是其证也。”天海按,孙说可从,径改。译文并从此说。

⑪七百八十四章:此为刘向原本《说苑》所分,后世校印本则颇有不同。如严可均《书<说苑>后》认为今本《说苑》“凡六百三十九章”,加上《群书拾补》佚文二十四章,“都计六百六十三章,视向叙少一百二十一章,非完书也”。而向宗鲁《说苑校证》则分为740章,辑有佚文44章,合计正足784章之数。赵善诒《说苑疏证》依卢文弨所校,则分为844章,辑有佚文33章。左松超《说苑集证》分为684章,辑有佚文63章。本书则析为723则,辑有佚文72则。

⑫《新苑》:此应为《说苑》本名,自《汉书·艺文志》著录为《说苑》后,历代著录相沿成习,已经替代《新苑》之名而通行。

⑬昧死:冒死,不避死罪。谨上:此二字原文无,卢文弨校曰:“当有‘谨上’二字。”依刘向校群书叙录体例,此二字当有,否则句意欠安,此据补。

【译文】

护左都水使者光禄大夫臣刘向上奏:

所校宫中藏书《说苑杂事》,并及臣刘向藏书、民间藏书,同时相互校雠,其载事类别众多,文章词句相互混淆,有的上下错乱,难以分别次序。除去与《新序》复重的内容,其余内容浅薄不合儒家道义伦理的,别集以为《百家》。再按其类别各相归属,一一分列篇目,重新撰写新书十万言以上。共计二十篇,七百八十四章,取名为《新苑》,皆可观览。

臣刘向冒死敬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