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冠肺炎防治精要
- 瞿介明 曹彬 陈荣昌主编
- 1363字
- 2021-04-02 00:20:58
4.什么是疑似病例?
蒋荣猛(2月1日)
有流行病学史中的任何一条,符合临床表现中任意2条;无明确流行病学史的,符合临床表现中的3条。即便没有明确的流行病学史,也要按照疑似病例进行对待。自从新冠肺炎诊疗方案第四版改版之后,就放宽了疑似病例的标准。大家可以回想一下2003年控制SARS的时候,为了早期把传染源隔离起来,就要把疑似病例的诊断标准放宽,但与此同时,防控的压力加大,没有足够的床位,没有足够的单人房间去隔离这些疑似病例,这是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施毅(2月11日)
从国家卫健委发布《新冠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一版至今,已经是第六版。尤其是近期更新频繁,如第四版(1月27日)、第五版(2月4日)、第五版修正版(2月8日)、第六版(2月18日)。国家诊疗方案的不断更新提示,诊断需要随着疫情的变化根据临床经验不断总结修正,如图3-3所示。其中流行病学史定义的不断变迁很好地体现了这一点。目前的流行病学史是这样写的:①发病前14天内有武汉市及周边地区,或其他有病例报告社区的旅行史或居住史;②发病14天内与新冠病毒感染者(核酸检测阳性者)有接触史;③发病前14天内曾接触过来自武汉市及周边地区,或其他有病例报告社区的发热伴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④聚集性发病。第一、二版,只是说有过武汉市华南海鲜市场暴露者,那时的病例数少,患者群主要集中在40~60岁,没有发现儿童患者。第三版就有所改变了,把武汉市作为疫情主要发生地,同时提出所有的人群都是易感人群,包括儿童。第四版,已经不止武汉地区,而且人群普遍易感,儿童也不例外。到了第五、六版,除了武汉,有更多的其他地区成为有持续病例报告的社区,在这里,只要与患者有接触,就是符合流行病学史了。
图3-3 诊疗方案中流行病学标准的演变
由此可见,流行病学史最大的变化是改为武汉市及周边地区,或其他有病例报告的社区:①旅行史或居住史;②“接触发热伴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的规定变得越来越模糊。强调与新冠病毒感染者有接触史。新冠病毒感染者是指有病原核酸检测阳性者,无论来自哪里。提示:来自非武汉和湖北者也可能是,只要是患者。总体而言,流行病学史放宽了诊断标准。
与此同时,临床表现的定义也在不断变化。例如,第五版方案中临床表现最大的变化是把湖北以外省份和湖北进行了区分,湖北省疑似病例的诊断标准是大大放宽的。疑似病例(湖北省)的诊断标准中,临床表现中改为:发热和(或)呼吸道症状;发病早期白细胞总数正常或降低,或淋巴细胞计数减少。与以往的临床表现相比,增加了“和(或)呼吸道症状”,没有肺炎的要求。有流行病学史中的任何一条,或无明确流行病学史的,且同时符合临床表现中的2条者即为疑似病例。而湖北以外省份的疑似病例定义中,临床表现改为:发热和(或)呼吸道症状;具有上述肺炎影像学特征;发病早期白细胞总数正常或降低,或淋巴细胞计数减少。有流行病学史中的任何一条,符合临床表现中任意2条,对应“无肺炎表现”患者,即湖北以外不一定要有肺炎表现,防止漏诊。无明确流行病学史的,符合临床表现中的3条。
瞿介明(2月28日)
疑似病例:一是有流行病学史中的任何一条,且符合临床表现中任意2条;二是无明确流行病学史的,且符合临床表现中的3条。临床表现包括发热和(或)呼吸道症状;具有新冠肺炎影像学特征;发病早期白细胞总数正常或降低,淋巴细胞计数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