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少数民族地区扶贫进展报告(2017)
- 张丽君
- 2748字
- 2020-06-24 23:24:54
三、2016年内蒙古自治区脱贫情况
自“十二五”以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战略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决策部署,切实加大脱贫攻坚推进力度,脱贫攻坚政策框架基本形成,扶贫投入明显加大,扶贫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扶贫措施有效性明显提高,脱贫攻坚取得新进展、新成效。但随着扶贫攻坚的深入推进,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和困难逐渐显露,脱贫攻坚越往后难度越大。
(一)2014—2016年内蒙古脱贫人口数量及分布
从2014—2016年的3年中,内蒙古自治区共实现脱贫376221户,总计973408人,其中2014年脱贫333737人,2015年脱贫398082人,2016年脱贫241589人,3年内基本实现稳定脱贫。脱贫人口数量排在前四位的也是贫困人口最集中的兴安盟、通辽市、赤峰市和乌兰察布市。2016年,呼伦贝尔市脱贫人数超过兴安盟,排在了第四位。(见表2-8)
表2-8 2014—2016年内蒙古自治区各盟市脱贫人口数量
资料来源:内蒙古扶贫开发建档立卡数据统计(2016)。
(二)2016年内蒙古脱贫工作成效
内蒙古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因人、因地施策,提高扶贫工作效率,取得了很好的脱贫效果,贫困人口数量大幅减少,人民生活状况得到很大改善,基础设施不断完善,“三到村三到户”以及各类专项扶贫工作深入推进。
1. 贫困人口逐年下降,生活水平明显改善
“十一五”期间,内蒙古结合地区实际,自主制定了扶贫标准。2009年划定的贫困人口标准为农区人均年收入低于1560元、牧区低于1800元,比国家标准分别高出360元和604元。完成了5000个重点贫困嘎查村整村扶贫推进任务,实施了六期移民扶贫项目,搬迁贫困农牧民13550户、5.42万人,基本实现了搬得出、稳得住、逐步能致富,贫困地区发展差距明显缩小,贫困人口生活质量明显提高。
“十二五”时期,全自治区大力实施扶贫开发、百姓安居和创业就业工程,178万农牧民摆脱了贫困,为220万户城乡困难家庭改善了居住条件,累计新增城镇就业134万人。“三个一”民生实事惠及336.7万农牧户、4.15万名贫困家庭大学生和4800个零就业家庭。
截至2016年底,内蒙古超额完成全年减少21万以上贫困人口的任务,12个区贫旗县摘帽,31个国家贫困旗县农牧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8900元以上。随着收入的增加,农牧民衣食住行都有了明显的变化。落实了“五个一批”分类扶持措施,通过扶持生产和转移就业脱贫8.7万人,易地扶贫搬迁脱贫5万人,生态补偿脱贫0.7万人,通过教育脱贫2.5万人,政策兜底4.3万人。
2. 农牧区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完善
近年来,内蒙古建设和改善农牧业基础设施,扭转了贫困地区农牧业“靠天吃饭和养畜”的被动局面。在农区,针对许多贫困地区降水相对偏少且空间分布不均、十年九旱的状况,重点建设了小型农田水利设施,人均水浇地达到了2亩左右;在牧区,考虑草原畜牧业以放养为主,由于受气候、超载过牧、人为等因素影响,草原“三化”现象严重,天然草原产草量下降,冬春季牧草短缺问题突出,重点建设灌溉饲草料基地以及越冬暖棚、青贮窖,增加了抗御黑白灾等自然灾害的能力。
同时,从2014年起,内蒙古在农村牧区启动实施了“美丽乡村建设”工程,主要包括危房改造、安全饮水、街巷硬化、村村通电和电网改造、村村通广播电视、校舍建设和安全改造、标准化卫生室、标准化文化室、便民连锁超市和养老医疗低保。“美丽乡村建设”工程的全面实施,迅速改变了农村牧区的落后面貌,拉动了经济增长,促进了农牧民增收,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为广大农村牧区脱贫致富奔小康带来了“热气”、恢复了“元气”。
3. “三到村三到户”工程深入推进
2014年,为深入推进扶贫攻坚工程,内蒙古自治区制定了《深入推进扶贫攻坚工程“三到村三到户”工作方案》,决定从2014年到2017年,在全自治区确定的2834个贫困村及确认的贫困户中,开展规划到村到户、项目到村到户、干部到村到户工作,进一步完善“三到村三到户”精准扶贫机制,为每个贫困嘎查村落实1个帮扶单位、选派1支驻村工作队,为每个贫困户确定1名帮扶责任人。
截至2016年底,全自治区落实帮扶单位3463个,驻村干部1.1万名,第一书记8195名,15.2万帮扶责任人帮扶35.7万建档立卡贫困户。2016年先后两批下达“三到村三到户”财政扶贫引导资金10.87亿元,已有853个嘎查村开工建设项目,项目覆盖农牧户5.63万户、15.48万人,其中贫困户3.95万户、9.50万人。采取自建直补、杠杆撬动、先建后补等模式精准使用项目资金,贫困户积极性更高,效益明显提高。
4. 专项扶贫工作稳步进行
(1)教育扶贫
2016年,内蒙古面向全自治区30万户贫困家庭,深入开展有针对性的技能培训。根据贫困家庭意愿,实施按需培训扶贫,着力提升贫困家庭成员的就业创业能力,带动家庭脱贫,实现“职教一人、就业一个、脱贫一家”。对不在低保范围内的、就读中高等职业院校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子女实施“雨露计划”,补助13000人。完成扶贫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等14期,共786人,提高就业创业能力。举办精准扶贫、驻村第一书记、电商扶贫等各类扶贫干部培训班7期,培训688人次。
(2)光伏扶贫
全自治区“十三五”期间计划建设总规模140万千瓦,投资105亿元,持续20年。2016年上半年重点对扶持对象进行识别,目前在建档立卡系统中识别出“十三五”光伏扶贫扶持对象5.6万户,其中国贫县4.5万户,自治区贫县1.1万户。每户对应建设集中式电站规模25千瓦,每年每户增收3000元。
(3)电商扶贫
按照财政部、商务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的通知》要求,评选出2016年度20个电商进农村综合示范旗县(其中国贫县10个),每个旗县投资2000万元,积极开展示范县建设工作。
(4)旅游扶贫
2016年,对2834个重点贫困嘎查村的旅游资源进行摸底调查,启动了65个嘎查村的旅游扶贫试点,带动近6000贫困人口脱贫。
(5)金融扶贫
近几年,内蒙古加强与金融机构合作,提高贫困户贷款比例。2016年,参与扶贫的金融机构由1家扩大到9家,实施项目的旗县由57个贫困旗县扩大到81个农牧业旗县。在这81个农牧业旗县开展小额贷款扶贫工作,贷款余额累计达到385亿元,新增150亿元,贫困旗县平均贷款投放额度达到4.3亿元,19万户贫困农牧民直接获得3万~5万元的扶贫小额贷款支持,贷款使用1年以上的贫困户人均增收1500元;同时实施扶贫再贷款、中和农信小额扶贫贷款、互助资金等项目,发放扶贫再贷款49.02亿元。其中,60个中和农信小额信贷扶贫项目旗县放贷11.3亿元;83个旗县、1130个嘎查村实施互助资金项目,发放借款2.5亿元。金融扶贫成为内蒙古增加扶贫投入的主要举措。
5. “精准扶贫”力度逐年加大
2016年,内蒙古在9852个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嘎查村全面推行“453”挂图作战法,推进精准扶贫大数据平台建设,做到了“扶持谁底数清、谁来扶责任清、怎么扶办法清、如何退要求清”。为确保精准扶贫工作落到实处、扶贫监督问责体系逐渐成形,内蒙古制定了《脱贫攻坚督查巡查办法》,开展联合督查、专项督查、随机抽查、明察暗访300多次,实现了12个盟市、57个贫困旗县督查检查全覆盖。扶持对象更精准,精准扶贫基础更牢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