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写到这里我有点不知道怎么继续,我的文风有点拖沓。
事实上这是我第二次完整的写一个故事,我不太愿意虚构故事。可是我又想把这个故事写出来,关于我的故事。
我觉得我的生活算的上很有意义的。
可能比起小说是差了点惊心动魄,但是也算的上有趣生动。
开始的时候我跟姜斯达说我决定虚构以后的故事,就当做是对我们之后生活的一种美好幻想。但是写到一半我改变主意了。
我以后肯定会慢慢填满这个故事,无论它是美好的还是更美好的。
我想不出除了姜斯达,还能有谁更适合我。
在感情中里面我们都不可避免的想要对方能够比自己多爱一些,为自己多付出一些,多妥协一些。这是人人都会有的通病。
所以我努力的想要多做一些,多爱一些。
不是因为我有多伟大,我只是希望有一天,我也能够得到同等的回报。
罗志祥和周扬青的事发生之后的有天,我在抖音里无意翻到了罗志祥的抖音账号,他唯一的那个关注还是周扬青。
怎么说呢,对于他们的故事我没怎么了解过。因为我之前是特别喜欢罗志祥的,所以现在我不愿意指责他。
我相信在他们在一起的九年里,罗志祥是有真的喜欢过周扬青的。只是在这么多的诱惑里,他选择了沉沦。
我们没办法保证在诱惑到来之前我们能做的比他更好,我也不是在为他开脱。我只是突然想起来姜斯达之前对我说过的话。
我以后一定会遇到很多比你优秀的人,但是我都会视而不见。
人生那么长,我们一定能遇到很多人,可能在当下你会觉得别人比你身边这个人更加温柔,对你更体贴入微。长得更帅,身材更好,或者是更有钱。但再优秀的人也不一定真的适合。
上天安排两个人相遇一定是有意义的。
我很感谢自己能在12岁时认识姜斯达。
我们在一起的那个晚上,我兴奋了一整夜没有睡着。我迫不及待的想要告诉所有人我们终于在一起了。
我和姜斯达就是真正的天作之合。
哪有人能够分开那么多次还能继续重逢的。
我希望早上的花我能早上就捡起来,不必等到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我和姜斯达一起见过早上七点的朝阳。
也一起见过傍晚六点的夕阳。
更见过晚上十一点的月亮。
我确定他非常爱我。
而我也非常爱他。
我知道我无论说多少句我爱你都是不够的,爱意已经满的溢出来了。
我们会一起穿行在大街小巷,我们会旁若无人的亲吻,我们会每天不间断的去找对方,哪怕只有一个小时也要见面。
我会为了见到他不顾风雪的回来,他会为了陪我多待一会发着烧陪我走路。
我和姜斯达是彼此心里最爱的人!
我们是九年多的朋友,是114天的恋人,是我唯一想嫁的人!
我知道我们一定会在一起。
故事没有结束,我们的生活才刚刚开始!
还是很感谢看到了这里的你。看完我这个讲的很烂的故事,我是一个很孤独的人,我知道其实我们都是孤独的灵魂,可能有天误入人间,觉得一切都是这么陌生,想要逃离。
还是等一等吧,人生来孤独,不过是为了遇见另一个人。
希望看完这些的你能过得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