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新朋友
在刚刚结束的欧洲大巡演中,海滨剧团曾在诸国君王御前献艺。喜剧与悲剧的融合,华美而生动的表演,为他们赢得了来自皇室的掌声与喝彩。如今,这家享誉欧洲的剧团终于来到德鲁里街皇家宫廷剧院。他们将于四月在此举办一场短期演出,剧目包括《我一模一样的兄弟汤姆!》《卖紫罗兰的小女孩》和《古圣降临》[8](一出恢宏壮美的史诗剧);全本大戏!门票现已开始出售!
我相信,它无比巨大,是潜藏于万物之下的庞然大物,是幽深黑暗的梦魇。
这只是我的胡思乱想,形诸文字后便荒唐可笑了。请原谅,我不是个长于文字之人。
那时我在寻找住所,正是这个原因让我遇到了他。我需要找个人来分摊房租,所以一个我们共同的熟人把他介绍给了我。在圣巴特医院的化验室里,我们刚一见面,他就对我说:“看得出来,您在阿富汗待过[9]。”这句话让我目瞪口呆。
“太神奇了。”我说。
“不算什么。”这个穿着实验室白色长袍的怪人说道,他后来成了我的朋友,“从您端着手臂的姿势,我能看出您曾经受过伤,而且是非常特别的伤。另外,您肤色黝黑,又是一副军人做派。考虑到您肩膀的特别伤势和阿富汗穴居人的传统,在帝国的广大领地中,很少有其他什么地方会令一名军人饱受日晒和折磨之苦。”
当然了,这么一说,事情真是简单得出奇。不过,无论什么事,说穿了都非常简单。我当时晒得皮肤黝黑,另外,如他所说,我确实受尽折磨。
在阿富汗,无论是神还是人,都那么残暴野蛮,无意于服从来自伦敦或柏林,哪怕是莫斯科的统治,也不准备接受教化。我被派到那些群山之中,隶属于第____兵团。在山地丘陵的战斗中,我们足以与阿富汗人抗衡。但当战火烧到洞穴和黑暗之中时,我们就发现这个世界已经超出常规,让人不知所措,无力可施。
我永远不会忘记地下湖那镜子般的水面,更不会忘记那从水中钻出的东西。它的眼睛开合不断,低鸣随之响起。这嗡嗡声盘旋而上,仿佛有一大群苍蝇——比整个世界还大。
能幸存下来真是个奇迹,但我确实做到了。之后,我带着支离破碎的神经回到英国;可我的肩膀上被水蛭似的东西叮咬过的地方,却留下了永久的烙印,皮肤萎缩,如雾色般死白。我曾是个神枪手,但如今却一无所有,唯有对地下世界刻骨铭心的恐惧还萦绕不去。这恐惧令人焦躁狂乱,让我宁愿从退伍金中拿出六便士去坐出租马车,也不愿花一便士搭乘地铁。
尽管如此,伦敦的迷雾与黑暗仍旧接纳了我,抚慰着我。因为在夜里尖叫,我被第一家公寓扫地出门。我曾在阿富汗待过,但今生今世再不愿重返斯地。
“我晚上会尖叫。”我告诉他。
“有人说我会打鼾,”他说,“另外我起居没有规律,还经常用壁炉架做打靶练习。我还需要起居室来约见客户。我很自私,注重个人空间,还容易感到无聊。你觉得这成问题吗?”
我微笑着,摇了摇头,伸出手。我们握了一下。
他为我们找的房子在贝克街,对两个单身汉来说绰绰有余。我心中时常被我这个朋友对于隐私的要求所困扰,也尽力避免自己去询问他到底以何为生。但仍有很多事一直刺激着我的好奇心。他有不少客人,来访不分早晚。遇到这种情况,我都会离开客厅回到自己的卧房,心里不断琢磨着他们和我朋友到底有什么共同点:单眼浑浊、面无血色的妇人;像是旅行推销员的矮小男子;穿着天鹅绒上衣、身体健壮的纨绔子弟,等等。有些时常造访,更多的则只来一次,和他谈上一会儿,便离开这里,走时神色困窘或是心满意足。
他对我来说,真是神秘莫测。
一日清晨,我们正在共享房东太太烹制的美妙早餐,我的朋友突然摇铃把她叫了来。“马上会有位绅士造访,大概四分钟后,”他说,“请再布置一套餐具吧。”
“没问题,”她说,“我会在烤炉里多加一些香肠。”
接着,我的朋友又开始读他的晨报。我等待他向我解释,心里逐渐不耐烦起来。最后,我再也忍不住了:“我不明白。你怎么知道四分钟后会有一位客人?我没看到有电报,或是口信之类的东西。”
他微微一笑:“你没听到几分钟前一辆四轮马车驶过时的咔嗒声吗?它经过我们门前时慢了下来——很明显车夫是在查看门牌——接着就加速驶向玛丽莱博恩路。在那里有很多去火车站和蜡像馆的客人,四轮马车和出租车拥挤混乱。这种嘈杂正是任何一个希望不被注意的人所需要的。从那里步行过来需要四分钟……”
他看了看怀表,此时我听到外面的楼梯传来一阵脚步声。
“进来,莱斯特雷德,”他冲外面喊道,“门没上锁,你的香肠马上就可以从烤炉里取出来了。”
这位被称作莱斯特雷德的人推开门走了进来,接着轻轻地把门关在身后。“我不该这么做,”他说,“不过说实话,我今天一早还真没找到机会吃点儿东西。现在我相信自己绝对可以应付那些香肠。”他是个矮小的男人,我曾经见过几次,举止做派像个旅行推销员,做些廉价小玩意儿或者独门偏方的买卖。
我的朋友等房东太太离开房间,便对他说:“很显然,我看这次的案子一定事关国体。”
“我的星辰啊[10],”莱斯特雷德面色苍白地说,“现在肯定还没有流言传出来。快告诉我没这回事吧!”说完,他就开始进攻盘子上堆得满满的香肠、腌鱼片、鸡蛋葱豆饭和烤面包。但我看得出,他的双手在颤抖,微微地,颤抖。
“当然没有,”我的朋友说,“你来过那么多次,我自然记得你那四轮马车的轮子发出的吱嘎声:比高音C还尖的G调颤音。而且,如果苏格兰场[11]的莱斯特雷德警长不能公开造访伦敦唯一的咨询侦探——尽管你还是来了,还没吃早饭——那么我想这不会是什么普通案件。由此可见,它涉及在我们之上的那些人物,必定事关国体。”
莱斯特雷德用手帕从下巴上擦掉蛋黄。我仔细观察着他。这个人和我印象里的警长全然不同,不过话说回来,我的朋友也一点儿不像我印象中的咨询侦探——无论从哪个方面来说。
“也许我们该私下谈谈。”莱斯特雷德扫了我一眼说道。
我的朋友像顽童一样笑了起来。“胡说,”他说道,“一人不及二人智。告诉我们任何一个就等于告诉两个人。”
“如果我妨碍……”我粗声说道,但他立即示意我安静坐好。
莱斯特雷德耸了耸肩。“对我而言,都一样,”他顿了一下继续说,“如果你能解决这个案子,我就能保住饭碗。如果你也不能,那我就只有等着被开除。你只管用你的方法,这就是我要说的。事情不可能更糟了。”
“历史教给我们的知识之一,就是任何事都能变得更糟。”我的朋友说,“我们什么时候去岸沟区?”
莱斯特雷德扔下叉子。“这太可恶了!”他喊着,“你什么都知道了,却还这样消遣我!你应该感到耻……”
“没人对我说过这件事。但如果一名警长走进我的客厅,他靴子和裤腿上沾了些特殊的深黄色泥渍,而且还没有干,那么,我想请您原谅我就此推断,他刚去过岸沟区霍布斯街的那些寓所。在整个伦敦,只有那里能找到这种颜色特殊的黏土。”
莱斯特雷德神色变得尴尬。“听你这么推理,”他说,“这似乎很容易看出。”
我的朋友把餐盘推开。“当然如此。”他略显烦躁地说。
我们坐着一辆出租车驶向伦敦东区。莱斯特雷德警长已经去玛丽莱博恩路找他的马车,所以这时只有我们两人独处。
“所以,你真的是一名咨询侦探?”我问道。
“伦敦唯一的咨询侦探,也可能是世界上唯一的,”我的朋友说,“我不会自己接案子,只是提供咨询。别人带着困扰来找我,他们详细描述案件,而有时,我会解决它们。”
“那些来找你的人……”
“主要是官方警探,也有些人自己就是私家侦探,没错。”
这是个晴朗舒适的早晨,但我们却在圣贾尔斯的贫民窟边缘颠簸行进。这里是凶徒和窃贼的聚集地,它在伦敦的地位,就像是漂亮的卖花姑娘脸上的一颗毒瘤。日光钻进马车车厢,投下了微弱的光晕。
“你确定可以让我同行吗?”
我的朋友目不转睛地盯着我。“我有种感觉,”他说,“觉得我们注定要在一起。我们曾经奋力勇斗,肩并肩,手挽手,在过去或是将来。这种感觉我也说不清。我是个理性的人,但也知道一个好同伴的价值。自与你相识的那一刻起,我就相信你,一如相信我自己。我希望你能一起去。”
我的脸一下子红了,嘟囔着一些不知所云的话。自我从阿富汗回来以后,第一次觉得自己在这个世界上是有价值的。
二 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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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岸沟区的一栋廉价公寓。一名警员站在前门。莱斯特雷德叫了一声他的名字,算是致意,接着便催促我们进去。我正要往里走,却发现我的朋友在阶梯上蹲了下去。他从上衣口袋里拿出放大镜,仔细检查着熟铁刮泥器上的泥土,还用食指戳了戳。等他觉得满意之后才随我们走进房子。
我们上了楼。我很容易就看出是哪个房间发生了罪案,因为那扇门两旁各站着一个魁梧的警员。
莱斯特雷德冲这两人点了点头,他们就退到一边,让我们走了进去。
正如之前所说,我不是个职业作家,所以在描述这个场景时我感到左右为难,深知自己的语言不可能做到客观翔实。但我仍要开始这段叙述,而且恐怕还必须把它写完。这桩命案就发生在这间小小的卧室中。尸体,其实只是身体剩下的部分,就在这里,倒在地板上。我看到了它,但一开始——不知该怎么说——我没能看清它。我所见到的是从死者喉咙和胸口汩汩而出、四处喷溅的血迹:颜色从胆汁色到草绿色。它浸透了破旧的地毯,也溅污了墙纸。那个瞬间,我仿佛看到地狱艺术家创作的一幅绿色的画卷。
犹如百年之久的那一瞬过去后,我低头看着尸体,试图搞清这惨象的意味何在。死者就像屠夫案板上的兔子一样被剖了开来。我摘下帽子,我的朋友也这样做了。
然后,他单膝跪下检视尸体,观察那些割伤和砍伤。接着,他拿出放大镜,走到墙边,检查那一团团干涸的脓水。
“我们已经检查过了。”莱斯特雷德警长说。
“真的?”我的朋友说,“那你对这个有什么见解?我想这是个单词。”
莱斯特雷德走到我朋友站立的地方,抬头看去。他头上不远,有一个单词;在褪色的淡黄壁纸上,用绿色的鲜血写就,都是大写字母。“Rache?”莱斯特雷德把它拼读了出来,“很明显,他想写Rachel——雷切尔,但是没能写完。所以——我们要找的是个女人……”
我的朋友一言不发。他走回尸体旁边,拾起他的手。一只,然后是另一只。所有指尖都没有血水的痕迹。“我想我们已经知道这个单词并非出自这位尊贵的皇室成员……”
“你中了什么邪,竟然说……”
“我亲爱的莱斯特雷德,请把我看作有脑子的人好吗?这尸体显然并非凡人——他血液的颜色,肢体的数量,眼睛,以及脸的位置,这些都是皇室血统的明证。我可以打赌他是某位王位继承人,也许——哦不,应该是第二继承人——在一个日耳曼公国。”
“这真是令人惊讶。”莱斯特雷德犹豫了一下,继续说,“这是波西米亚的弗朗兹·德拉戈王子。他是作为维多利亚女王陛下尊贵的客人来到不列颠的。到这里度假,换换空气……”
“你的意思是,他是冲着戏剧、妓女和赌桌来的。”
“随你怎么说。”莱斯特雷德看起来筋疲力尽,“无论如何,你让我们找到了一条很好的线索,一个叫雷切尔的女人,虽然我肯定靠我们自己也能把她找到。”
“毫无疑问。”我的朋友说。
他继续检视着房间,时不时尖刻地讥讽那些警察几句,责怪他们的靴子把脚印搞得乱七八糟,还随意挪动物品,给任何想要重现昨晚罪案现场的人制造麻烦。
不过,他似乎对门后发现的一小块泥印很感兴趣。
另外,在壁炉旁他还找到一些看上去像是泥垢或灰烬的东西。
“你看到这个了吗?”他问莱斯特雷德。
“女王陛下的警探,”莱斯特雷德回答道,“不会因为壁炉旁的灰就兴奋起来。那就是炉灰该在的地方。”接着他吃吃地笑起来。
我的朋友捏起一点儿灰烬,在手指间搓了搓,接着又闻了一下。最后他把剩下的灰土铲起来,装进一个小玻璃瓶中,塞好,放进上衣内袋。
他站起身问:“这具尸体怎么办?”
莱斯特雷德说:“皇宫会派他们的人来。”
我的朋友冲我点了点头,接着我们三人便走出房门。他叹了口气,说:“莱斯特雷德,你对雷切尔小姐的寻找很可能徒劳无功。Rache是个德文单词,它的意思是复仇。查查你的字典,那里会列出别的意思。”
我们走下楼梯,来到马路上。“今早之前你从没见过皇室成员,对吗?”我摇了摇头,他继续说,“嗯,如果你没有准备的话,那景象会让人惊骇不已。哦,怎么了,我的好伙计——你在颤抖!”
“请原谅,我一会儿就能恢复。”
“你觉得走一走是否更好?”他问道,我对此表示赞同,并清楚地意识到如果不走一走的话,我可能就要开始尖叫了。
“那么,向西。”我的朋友指着宫殿高耸的黑塔说道。我们向那里走了过去。
“那么,”过了一会儿,我的朋友说,“你从未亲眼见过任何欧洲的皇室成员?”
“对。”我说。
“我保证你会见到的,”他对我说,“而且,这次不再是尸体。我是说,马上。”
“我亲爱的朋友,是什么让你确信……?”
他指着一辆马车作为回答——马车涂成黑色,在我们前头五十码远。一个戴黑色高帽、身穿厚大衣的人站在旁边,打开门,安静地等待着。车门上,有一个金漆绘制的徽章,是不列颠每个孩童都异常熟悉的肩徽。
“真是盛情难却啊。”我的朋友说,他把自己的帽子摘下来,递给那个男仆。我相信他肯定是微笑着爬进那盒子一样的车厢,舒适地靠在软皮坐垫上。
在去往皇宫的路上,我试图与他交谈,但他把手指放在唇上,示意安静;接着就闭上眼,仿佛陷入沉思。而我,则开始努力回忆自己所知的日耳曼皇室成员,但除了想起女王的配偶阿尔伯特王子是日耳曼人之外,一无所获。
我把手伸进口袋,拿出一把硬币,有棕色和银色的,也有黑色和铜绿色的。我盯着印在所有硬币上的女王头像,感到骄傲的爱国之心和赤裸裸的恐惧感交织在一起。我对自己说,你曾是一名军人,一个与恐惧无缘的人——我还记得,这曾是事实。有一瞬间,我想起自己过去长于射击——甚至,我愉快地想到,可以算是神枪手——但如今我的右手却如中风般颤抖不已,那些硬币跳动碰撞,叮当作响。我所能感到的,只有悔恨。
三 皇宫
经过长久等待,亨利·哲基尔博士[13]终于宣布将他那世界知名的“哲基尔药粉”投入大众市场。让它不再为少数特权阶级所独享。释放你的内心!保持身心内外的洁净!太多的人,无论男女,饱受灵魂滞塞之苦!只要有“哲基尔药粉”,释放自我将变得快捷廉价!(香草味及原味曼秀雷敦配方均已加入此药)
女王的配偶阿尔伯特王子是个高大强壮的男人,他发线后倾,留着一副令人印象深刻的八字胡,毫无疑问是个凡夫俗子。他在走廊遇见我们,便冲我的朋友和我点了点头,但并没有询问我们的姓名或是准备握手。
“女王非常桑(伤)心。”他说话带着口音。会把S H发成S的音:伤,桑。“弗朗兹是她最钟爱的人之一。她有很多甥侄,但只有弗朗兹能让她那么高兴。你们一定要找到对他犯下如此罪行的人。”
“我将尽我所能。”我的朋友说。
“我读过你的论文,”阿尔伯特王子说,“是我跟他们说应该向你咨询的。希望我做得没错。”
“我也一样。”我的朋友说。
接着,宏伟的大门打开,我们被宣进黑暗中,女王所在之地。
她被称作维多利亚[14],是因为她在七百年前的战争中击败了我们;她也被称作格洛里亚娜,因为她荣耀尊崇;她被称作女王,因为人类的口舌无法呼出她的真名。她身形宏大,比我想象中的还要大,盘踞在黑暗幽影中,凝视我们,一动不动。
则——必须擦(查)——清。黑暗中传出话语。
“确实如此,陛下。”我的朋友说。
一条触手伸展开来指向我。丧(上)——前。
我想要行走,但双腿却不听使唤。
我的朋友解救了我。他挽住我的手臂,扶我走向女王陛下。
汝不必惧怕。有能力。好助手。这就是我听到的。她的声音甜润低沉,夹杂着遥远的嗡鸣声。她的触肢展开伸直,碰触了我的肩膀。一瞬间,前所未有的痛苦席卷了我;但那只是一瞬间。紧接着舒适感取代了痛楚,充盈全身。我能感觉到肩部的肌肉舒展开来。这是自我从阿富汗回来后,第一次远离痛苦。
我的朋友走上前来。维多利亚女王对他讲着什么,但我却无法听到;我猜这大概就是史书中所写的“女王告谕”——直接用思想进行交谈。过了一会儿,他大声回答:“当然,陛下。我可以向您保证,昨晚在岸沟区您侄子的房间里还有两个人。这从脚印可以看出,虽然它们有些模糊,但却不会有错。”过了一会儿,他接着说,“是的,我明白……我相信如此……是的。”
当我们离开宫廷时,他未发一语。坐车回贝克街的路上也保持着沉默。
天色已晚。我不知道在宫廷里到底待了多长时间。
黑沉的雾气拂过街道,遮蔽天空。
等回到贝克街,从卧室的镜子中,我发现肩膀上本如雾色般死白的肌肤已被淡红的嫩肉取代。我希望这不是我的臆想,也不是月光透过窗户留下的幻象。
四 演出
肝脏不适?!胆汁沸涌?!神经失调?!咽喉红肿?!关节发炎?!这许许多多的病症都可以通过专业的“放血疗法”治愈。在我们的办公室里有无数“证书”可供大众随时查看。别把你的健康交到菜鸟手中!!我们从事此业历时久远:V.切帕史[15]——专业放血师。(记住!发音是Qie-Pa-Shi!)罗马尼亚、巴黎、伦敦。你已经试过那么多——现在该试试最好的!!
我早就猜到他乔装打扮的本领必定出众,但还是吃惊不小。在之后的十天里,各色人等在我们贝克街的公寓里进进出出——一个垂老的中国人;一个年轻的浪荡子;一个身材肥胖的红发女人,不难猜出她之前是做什么生意的;一个衣衫褴褛的老头子,脚肿得老高,被绷带裹成一团。他们每个人都径直走进我朋友的房间,接着(杂耍戏院的“快变艺术家”[16]变戏法的时间),我的朋友就会从房中走出来。
这种时候他通常不太说话,而是宁愿放松一下,目视虚空,间或顺手抓起随便什么纸片做些笔记。我曾看过这些笔记,但说实话,完全无法理解。他将全部身心投入此案,我开始担心起他的健康来。直到有一天,在接近傍晚的时候,他穿着正常的衣装回到家里,神色轻松愉悦,并问我是否有兴趣一块儿去剧院。
“谁能拒绝这种邀请?”我回答道。
“那就赶快去拿你看戏用的望远镜,”他对我说,“我们要去德鲁里街。”
我本以为是看一场轻歌剧,或是类似的东西,结果却发现自己置身于一家名叫“皇家宫廷”的剧院门口。虽然它名字冠冕堂皇,但肯定是德鲁里街最糟糕的剧院——说实话,它甚至说不上是在德鲁里街,而是坐落在沙夫茨伯里街尽头,靠近圣贾尔斯贫民窟的地方。在朋友的建议下,我小心收好自己的钱包,并学着他的样子,拿了一根结实的手杖。
等我们到包厢坐好(我从一个向观众贩卖水果的可爱小姑娘那儿买了三便士的橙子,在等待开幕前吃起来),我的朋友悄声说:“你应该感到幸运,不用陪我去那些赌窝、妓院,或是疯人院——根据我的调查,弗朗兹王子也曾莅临过那里——不过那些地方,他都只去过一次。除了……”
这时,乐队开始演奏,舞台的帷幕渐渐升起,我的朋友便止住话头。平心而论,这是一场相当不错的演出:一共包括三部独幕剧。幕间还有滑稽歌手献唱。男主角身材高大,行动慵懒,倒有一副漂亮的嗓音;女主角端庄雅致,声音穿透整个剧院;那个丑角的饶舌歌也很有一套。
第一出是个老套的身份错位的喜剧:男主角一人饰两角儿,扮演两个从未谋面的双生子。他们容貌全无二致,却被一连串的偶然所捉弄,和同一位年轻女子订了婚——她竟以为自己只是和一个男子定下婚约。演员的角色不断变化时,舞台上的假门也开合不息,让观众目不暇接。
第二出戏,是个令人心碎神伤的悲剧,讲述一个卖温室紫罗兰的孤女在雪夜挨饿冻死的故事。最终,她的祖母认出她就是十年前被强盗掳走的婴儿,但为时已晚,这个冻僵的小天使就这样吐出生命的最后一息。我必须承认,自己不止一次用亚麻手绢拭去泪水。
最后的压轴戏是一出激动人心的历史剧:是距今七百年前的故事。整个剧团的演员扮演一个海边渔村的居民。他们看到幻影自远方海面升起。英雄欢欣雀跃地向村民宣布,如预言所示,古圣者已然到来;自利耶之城,自幽暗的卡考萨城,自朗戈之原[17],自这些他们沉睡、等待、度过漫长死亡光阴的地方,回到我们的世界。那个丑角以为其他的村民吃了太多的馅饼,喝了太多淡啤酒,空想出这些幻影。还有一个身材健硕的绅士扮演了罗马诸神的祭司,他对村民说这些海中幻影是怪兽和恶魔,必须被毁灭。
在高潮部分,英雄用他的十字架把那个祭司抽打至死,然后就开始准备迎接“古圣”的降临。女英雄则开始吟唱婉转动人的圣歌。此时,在神奇的灯光特效下,我们仿佛看到“古圣”的身影掠过舞台后面的天空:不列颠女王本人,埃及黑尊者(他的身形和凡人差不多),接着是上古山羊,万众之父,华夏全境之帝,圣权沙皇,总统新大陆者,南极永冻地的白女士,以及其他帝王。每当一个巨影划过或是出现在舞台背景上,剧院里每个人的喉咙中,都情不自禁地吐出一个强音——“啊!”直到连空气都仿佛随之震动起来。月亮开始在背景天空中升起,到最高点时,最后一个神奇的特效出现了:古代传说中苍白泛黄的月亮,变成了今日夜空中舒适宜人的红宝石。
演员们在掌声和欢呼中鞠躬谢幕,最后幕布缓缓落下,演出宣告结束。
“嗯,”我的朋友说,“你觉得如何?”
“精彩,真是非常精彩!”我对他说,同时还在不停拍手,弄得掌心生疼。
“我的好伙计,”他笑着说,“让我们到后台去。”
我们走出剧院,经旁边的一道小巷,来到后台门前。那里有一位瘦小的女子正在织东西,她的脸上长了个粉瘤。看过我朋友递上的名片,她将我们带进房子,上楼到一间窄小的公用换衣间。
油灯和蜡烛熏灼着镜子,一群男女正在屋里卸妆换衣,完全无视男女之别。我把自己的视线移开,但我的朋友似乎不为所动。“我可以和弗尼特先生谈谈吗?”他大声问道。
一个年轻女子指了指房间尽头。她曾在第一出戏中扮演女主角最好的朋友,而在最后的戏里则演一个酒吧老板的漂亮女儿。“雪利!雪利·弗尼特!”她喊道。
一名青年男子站了起来,他身材瘦削,此时看来,倒不如刚才在舞台灯光下那么有古典美。他用探询的目光看着我们,说:“我想我还未能有荣幸……”
“我的名字是亨利·坎伯利,”我的朋友用低沉的喉音说,“你应该听说过我。”
“我必须承认,还未能有此殊荣。”弗尼特说。
我的朋友将一张精致的凸纹名片递给这名演员。
他看着名片,脸上露出掩饰不住的兴奋。“戏剧经纪人?从新大陆来的?天啊,天啊。那这位……?”他看着我问道。
“这是我的一个朋友,赛巴斯蒂安先生。他不是干我们这行的。”
我嘀咕几句“演出非常成功”之类的场面话,并和他握手。
我的朋友问:“你去过新大陆吗?”
“我还没有这个荣幸,”弗尼特承认道,“尽管这一直是我最大的心愿。”
“很好,”我的朋友用新大陆人那种不拘小节的轻快口吻说,“也许你就要实现这个愿望了。你们最后这场戏,非常好。我之前还从没见过这么出色的剧目。这是你写的吗?”
“天啊,当然不是。剧作家是我的一位好朋友。不过是我设计了那些奇妙的光影特效。如今,您不会在舞台上看到比这更好的了。”
“你能告诉我剧作者的名字吗?也许我应该和他直接谈谈,你的这位朋友。”
弗尼特摇了摇头说:“恐怕这不大可能。他是个有高尚职业的人,并不想把自己和舞台剧的牵连公之于众。”
“我明白。”我的朋友从口袋里拿出一支烟斗,叼在嘴里,接着拍了拍衣袋。“很抱歉,”他说,“看来我是忘了拿烟草袋了。”
“我抽烈性粗烟丝,”弗尼特说,“如果您不介意……”
“当然不!”我的朋友热切地叫道,“怎么会呢?我自己也抽一种烈性粗烟丝。”他把弗尼特的烟丝塞到自己的烟斗里,接着两人就开始吞云吐雾起来。我的朋友开始向他描绘演出前景:他需要一个剧目,用来在新大陆的各个城市中巡回上演,从曼哈顿岛直到大陆最南端;第一幕将是我们刚刚看到的最后那场戏,接下来也许应该讲述古圣者统治凡人和那些过去的神祇的故事,也可以讲讲如果人们失去皇室家族的庇荫将会怎样——那会是一个野蛮黑暗的世界。“你那位神秘的朋友将是这出戏的作者,这个故事到底该怎么讲都要由他来决断,”我的朋友继续说,“我们的戏应该由他创作。但我可以向你保证,观众之多将远远超出你的想象,门票收入也会相当丰厚。让我们先算作五五分成吧!”
“这太令人兴奋了!”弗尼特说,“我希望这可别是什么烟熏出来的幻梦啊!”
“不,先生,不会的!”我的朋友吸着自己的烟斗,被他的笑话逗得笑了起来,“明天早餐过后请到我在贝克街的办公室来,就定在十点吧,带上你的作家朋友。我会起草好合同,恭候你们光临。”
这位演员站上他的椅子,拍拍手让众人安静下来。“剧团的各位女士、先生,我要宣布一件事,”他大声说着,洪亮的声音在房间里萦绕共鸣,“这位绅士名叫亨利·坎伯利,是剧团经纪人,他计划带我们越过大西洋,去追寻名誉和财富。”
一阵欢呼响起,那个丑角说:“哦,我们终于要摆脱腌鱼和泡菜了。”整个剧团的人都哄笑起来。
我们在众人的欢笑声中走出剧院,来到雾气笼罩的街道上。
“我的好伙计,”我说,“这到底……”
“别说话,”我的朋友说,“这座城市里耳目众多啊。”
我们招来一辆马车,爬进车厢,沿着查理十字街颠簸而去,两人都没有说话。
紧接着,在开口前,我的朋友将烟斗从嘴里拿出,把烟钵里还未燃尽的烟丝倒进一个小锡罐中。他安好盖子,把它放回自己的衣袋。
“好了,”他说,“我可以用人格保证,我们算是找到那个‘高个儿’了。接下来,就只能期待那个‘瘸医生’的贪婪或好奇心足够强烈,能在明天早上把他带到我们面前。”
“瘸医生?”
我的朋友哼了一声,说:“这是我给他起的诨号。这很明显,从鞋印和其他很多地方都能看出,当我检查王子尸体时,就知道那晚房间里曾有过两个人:一个高个儿——如果没猜错的话,此人我们刚刚见过——另一个身材矮些,还有点瘸,就是他用专业手法解剖王子的,这说明他学过医术。”
“医生?”
“没错。我很遗憾这是真的,根据我的经验,一名医生如果成为罪犯,将比最残暴的凶徒更阴狠,更黑暗。休斯敦、酸浴人,还有坎贝尔——就是他把伊令城放上普洛克鲁斯忒之床[18]……”在我们剩下的旅程中他的心情一直低沉忧郁。
马车在街边停下。“一先令十便士。”车夫说道。我的朋友扔给他一枚弗罗林[19]。车夫接在手里,摘下高帽行了个礼。“很荣幸为您效劳。”他高喊着把马车赶进浓雾之中。
我们向公寓正门走去。在我敲门时,我的朋友说:“奇怪,刚才街角有个人叫车,可那车夫理都不理。”
“他们跑最后一趟时都会这样。”我对他说。
“嗯,没错。”我的朋友说。
那晚,我梦到了幽影,许许多多幽影,遮蔽天日,无可计数。我绝望地向它们呼喊,但它们并没听见。
五 皮与核
今年早春将至,让我们带着跃动的步伐迎接它吧!杰克[20]牌长靴、皮鞋、粗革鞋。省下你的鞋底!穿穿我们的新品!杰克牌。别忘了光顾我们在伦敦东区刚刚开业的衣物鞋帽专卖店——各式夜装一应俱全,高顶帽、特制新品、精致藤杖、藏剑棍杖,应有尽有。皮卡迪利大街杰克专卖店,就在今春!
莱斯特雷德警长很早就来到我们的寓所。
“你已经把人布置在街上了?”我的朋友问。
“是的,”莱斯特雷德说,“都下了死命令,随便谁进来都可以,但都别想出去。”
“那么,你带着手铐吗?”
莱斯特雷德把手伸进衣袋,面色凝重地拿出两副手铐来。
“好了,先生,”他说,“在我们等待的这段时间里,你能不能告诉我到底是要等谁?”
我的朋友拿出他的烟斗,但并没有叼在嘴里,而是把它放在面前的桌上。接着,他拿出昨晚那个小锡盒,以及一个玻璃瓶子——我认出这和那天在岸沟区他所用的瓶子一模一样。
“这个,”他说,“如果我的推理没错,将揭开我们那位弗尼特先生的庐山真面目。”他顿了顿,拿出怀表来,把它轻轻放在桌上。“在他们来之前还有几分钟。”他转头问我,“你听说过复旧党徒吗?”
“绝非善类。”我回答道。
莱斯特雷德咳嗽两声说:“如果你们谈论的这个东西和我听到的是一回事,那我们最好还是别再多说。适可而止吧。”
“已经太迟了,”我的朋友说,“复旧党人认为,古圣降临并非世人皆知的那样是天降福音。他们是些无政府主义者,意图让世界退回旧轨——让人类可以控制自己的命运,按自己的意志行事。”
“我不想听这些背谬的言辞!”莱斯特雷德高声说,“我必须提醒你……”
“我必须提醒你别像傻瓜一样,”我的朋友说,“正是复旧党人杀害了弗朗兹·德拉戈王子。是他们设计,他们下手的。意图是迫使主宰们弃世人而去,将我们独自留在黑暗之中。王子是被一个‘Rache’所杀——这个古老的词汇意思是猎狗,警长先生,如果你已经按我的建议查过字典就会知道。它也有复仇的意思。某个‘猎狗’在凶案现场的墙纸上写下这个字,就像艺术家要在画卷上签名一样。不过此人并非杀害王子的人。”
“是瘸医生!”我叫道。
“完全正确。那天夜里现场有一个高个儿——人总是在视线平齐的地方写字,所以我可以判断他的高度。他抽烟斗——壁炉上留下了烟灰和残余的烟丝——而且他能很轻松地在炉架上磕烟斗,个子矮小的人做不到这一点。另外,那些烟丝是种很特别的混合烟草。屋子里留下的脚印,几乎大部分都被你的警员弄得模糊不堪,不过在门后和窗台上还是留下了几个清晰的印记。有人等在那里,从步距来看是个矮子,而且把体重放到右腿上。在外面的路上我找到了几个清晰的脚印,而门口刮鞋器上那些不同色泽的泥土则给我提供了更多的线索:一个高个儿,陪同王子进了房间,后来又走了出去。在房间里等待他们的就是那个将王子肢解到令人毛骨悚然的医师。”
莱斯特雷德很不舒服地哼了一声,但没说什么。
“我花了好几天时间来追溯王子殿下的行程。我去了地狱般的赌窝,去了妓院,去了小餐馆和疯人院,就为了寻找那位烟斗客和他的朋友。尽管如此,我还是毫无进展,直到我想起应该查看波希米亚的报纸,以便寻找王子最近行踪的线索。终于,我在那上面读到了一则某英国巡回剧团上个月曾在布拉格进行演出的消息,就在弗朗兹·德拉戈王子驾前……”
“上帝保佑,”我说,“所以那个雪利·弗尼特……”
“是个复旧党徒,毫无疑问。”
我叹服地摇了摇头,惊叹于我朋友的才智和观察力。这时,外面响起了敲门声。
“我们的猎物来了!”我的朋友说,“小心行事!”
莱斯特雷德把手伸进衣袋里,我想那里一定是把手枪。他紧张地咽了口唾沫。
门开了。
来的并不是弗尼特,也不是什么瘸医生,而是一个街上跑腿赚钱的小阿拉伯人——“行脚公司,听各位老爷差遣。”就像我小时候人们常说的那样。“请原谅,”他说,“这儿有没有一位亨利·坎伯利先生?有个绅士让我带来一封信。”
“我就是,”我的朋友说,“这里是六便士,可以告诉我们给你这封信的那位绅士长什么样子吗?”
这个自称是威金斯的年轻人咬了下硬币,将它放进口袋。他告诉我们,给他这封信的豪爽老板身量很高,发色黝黑,而且他补充道,此人还抽着烟斗。
我至今保留着这封信,并不揣冒昧,将其转录于此。
亲爱的先生:
我不想称呼您为亨利·坎伯利,因为这个名字并不属于您。我很惊讶您没有吐露真名,那是个好名字,是个给您带来荣誉的名字。我曾读过许多有关您的报纸——所有我能找到的都看了。实际上,两年前看过您发表在《小行星的运动》[21]上的那篇文章后,我还曾有幸就一些超乎常人想象的理论问题和您通信做过探讨。
我很高兴昨晚能遇见您。在此,我想给您几点建议,以便让您在日后的工作中能避免犯同样的错误。首先,一个抽烟斗的人确实有可能会在衣袋里放着一只从未用过的、商标崭新的烟斗,而且还没带烟丝。但这种概率实在太小了——小得就像一个剧团经纪人居然对巡回演出的报酬惯例毫无概念一样。而且,他的同伴还是个沉默寡言的退伍军官(服役于阿富汗,如果我没猜错的话)。顺便提一下,您关于伦敦街道中耳目众多的判断是正确的,所以您日后最好不要上第一辆马车。车夫也有耳朵,如果他们想用的话。
您还有一个猜测也是正确的:确实是我将那个杂种怪物带到岸沟区公寓去的。
希望这段叙述对您有所帮助。我了解到他的一些消遣嗜好,便对他说我可以给他提供一个女孩,是一个刚从康沃尔一所修道院诱拐出来的女孩,从没见过男人。只有这样的女子才会忍受他的碰触,他的容貌,并与他共赴完美的癫狂。
如果这个女孩真的存在,他定会饱食她的疯狂,就像一个人吸吮成熟的桃子那鲜美多汁的果肉一样,最后只剩下皮与核。我曾见过他们做这种事。我曾经看过他们干的别的一些行径,比这还要可怕得多。难道我们要为和平或繁荣付出这样的代价吗?我不这么认为,它太过高昂。
我亲爱的医生朋友也同样有此信念。关于剧本的部分我没有说谎,他是很有些取悦观众的手段的。自然,在屋中等着我们的,也正是他,以及他的刀。
我将这封信寄给您,并不想表达“想抓我就来吧”之类的嘲弄。因为我们——可敬的医生还有我——都已然离去,您不会再找到我们。不过我想告诉您,我感觉很好,虽然这只有短暂的一瞬,但我仿佛找到了一位优秀的对手,远比那些从地狱而来的非人之徒优秀得多。
另外,我恐怕滨岸剧团得去找个新团长了。
我不想以弗尼特作为签名,除非狩猎结束,世界重回旧轨,我都希望您仅将我视作:
Rache
莱斯特雷德警长跑出房间,招呼着他的人马。他们让小威金斯带他们去找这个人,就好像弗尼特会老老实实在那里叼着烟斗等他们似的。我们——我和我的朋友——在窗口看着他们跑远,都摇了摇头。
“他们会让所有驶离伦敦的火车停开,仔细搜查,还有一切准备离开不列颠,开往欧洲和新大陆的船只。”我的朋友说,“他们会寻找一个高个儿男子,还有他的同伴,一个又矮又壮的医师,腿有点儿瘸。他们会关闭码头,封锁出境的所有路线。”
“那么,你觉得他们能逮到他吗?”
我的朋友摇了摇头。“如果我没有搞错,”他说,“我敢打赌他和他的朋友现在就离这儿一英里左右,在圣贾尔斯贫民窟里。那个地方要是没有一队人马,连警方都不敢进入。他们会藏在那儿,直到风声过去,接着又会开始他们的行动。”
“你为什么会这么想?”
“因为,”我的朋友说,“如果我们异地而处,我也会这么做。顺便说一下,你应该把这封信烧了。”
我皱了皱眉。“但这无疑是证物之一。”我说。
“这只是叛乱分子的胡话。”
我本该把它烧掉。事实上,当莱斯特雷德回来时,我就是这么对他说的,他还夸奖我有敏锐的判断力。莱斯特雷德保住了他的工作。阿尔伯特王子写了封信,祝贺我的朋友又一次成功运用了他的演绎推理,并对凶手还逍遥法外表示遗憾。
他们终究没能捉到雪利·弗尼特——无论他的真名到底是什么——也没找到那位同谋者的蛛丝马迹。只是根据一些不确定的证据,认定他名叫约翰(或者詹姆士)·华生,是个退伍军医。有趣的是,根据调查,他也曾在阿富汗服役。我很想知道我们是否曾经相遇。
我的肩膀上被女王碰触的地方又长了肌肉,一切都在逐渐痊愈。不久以后,我又将是一名神枪手。
几个月后的一天晚上,我们独自在家。我问我的朋友是否还记得自称Rache的人在信中提到的那些往来通信。我的朋友说他当然记得,这位“斯哲森”(那演员在信中用这个名字称呼自己,还说自己是冰岛人[22])自称看到我朋友研究出的一个等式,深受启发,进一步提出了一些疯狂的理论:有关质量、能量和理论光速之间的相互关系。“只是疯话,”我的朋友神色严峻地说,“不过,却是些危言耸听但又富含启迪的疯话。”
皇室最终传话过来说,女王对我的朋友在这件案子中取得的成果十分满意,此事终告了结。
但我相信,我的朋友不会这么轻易放手;除非他们两人中有一个倒下,否则此事永远不会结束。
我还保留着那封信。在整个故事的叙述中,我提到了一些不应吐露的事。如果我是个聪明人,就该把这篇文章赶快烧掉,但正像我的朋友所说的那样,就连灰烬都会泄露秘密。所以,我宁愿将这文章锁在银行中我的保险箱里,并留下指示,除非所有当事人都早已逝去,否则不可将其开启。不过,从最近在俄国发生的那些事情[23]来看,我恐怕这一天要比我们所有人敢于设想的,都近得多。
S____M____上士[24](退伍)
贝克街,
伦敦,新不列颠,1881[25]
(马骁 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