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四川省A级旅游景区发展建议

(一)加快景区规划建设,优化景区空间格局

1.推进精品旅游景区建设升级

加大力度推进实施旅游景区“千A工程”,加快把四川国际级、国家级、省级及以下各类旅游资源因地制宜建成不同级别的A级旅游景区。全面提升3A级以上景区建设和管理水平,加快基础设施、配套设施升级改造。进一步提升九寨沟等现有5A级旅游景区,培育海螺沟、平乐古镇—天台山、碧峰峡、稻城亚丁、安仁古镇、光雾山、四姑娘山、兴文石海、蜀南竹海、嘉阳—桫椤湖景区、巴山大峡谷、泸沽湖、蒙顶山等多个旅游景区创建5A级旅游景区。按照国家A级旅游景区标准,加快贫困地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水利风景区等多类型旅游区改造,提升旅游接待服务功能。

2.推进重点区域旅游景区建设

加大全省各区域旅游景区建设力度,引导旅游景区集群化、全域化、休闲化、产业化发展,优化全省A级旅游景区空间布局。尤其是要集中力量加快川西北生态示范区和攀西经济区的A级旅游景区建设,充分依托其旅游资源的优势,在资金、人才和政策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有效带动两个经济区的景区建设和发展。另外,以秦巴山区、乌蒙山区、大小凉山彝区、高原藏区四大片区为重点,采取“打造景区带动型、发展乡村旅游型、开发旅游商品型”三种旅游扶贫模式,将旅游扶贫重点村打造成特色旅游景区或产品,通过旅游景区的建设发展来促进周边贫困地区基础设施优化、生活环境改善和贫困人口就业脱贫。

3.推动产业融合旅游景区建设

加强资源整合,以产业融合为载体,推动旅游景区发展与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相结合,大力发展新型A级旅游景区。以山地旅游产品打造为抓手,重点在民族地区建设国家4A级以上的特种旅游景区;以乡村旅游类A级景区和旅游扶贫类景区建设为抓手,重点在四大城镇群周边、G5高速、国道318/317沿线和长江、嘉陵江等沿岸乡村旅游带新建特色A级旅游景区;完善旅游城市、城镇和乡村的主客共享旅游功能,力争打造特色旅游镇建成3A级以上景区;加快打造一批文化旅游景区,大力发展文化旅游、影视制作、文化会展、动漫旅游等重点产业;加快发展一批生态旅游景区,以标准化引导全省生态旅游资源建设生态旅游景区和创建生态旅游示范区;加快培育一批特色新型景区,依托中医药资源培育医疗保健景区,依托户外休闲、康体活动等建设休闲运动类景区,依托特色工业企业打造工业旅游景区等。

(二)丰富景区产品业态,提升景区有效供给

1.丰富景区旅游产品体系

推进以景区为核心的旅游产品体系建设,加强游览设施建设,合理优化景区布局,营造景区休闲度假空间,形成一批复合型旅游景区。依托峨眉山、龙门山、贡嘎山、雪宝顶、九鼎山等大力发展自然观光、避暑休闲、健康养生、山地运动等旅游产品;依托邛海、嘉陵江、向家坝等,大力开发邮轮游艇、湿地观鸟、水上运动、水上演艺、湖泊度假等旅游产品;依托花水湾、罗浮山、峨眉山、海螺沟、红格、古尔沟、周公山等打造温泉旅游产业集聚区;在攀西、川南等地区发展冬季阳光康养、户外运动、生态休闲、民族文化旅游、落地自驾游等阳光旅游产品;充实完善红色旅游经典景区,强化宣传“长征丰碑”“将帅故里”和“川陕苏区”三大红色旅游品牌,大力发展红色旅游。以特色民宿、乡村旅游景区、农业休闲观光园等建设为抓手,开展乡村度假、深山探险、溪水漂流、森林氧吧、采摘尝鲜等特色乡村休闲旅游活动,引导乡村旅游品质化、品牌化、特色化和景区化发展。

2.提升景区餐饮住宿功能

推进旅游餐饮特色化,充分发挥川菜的品牌优势,大力挖掘四川传统菜系和地方特色餐饮,与巴蜀文化、三国文化、熊猫文化、茶文化、民族民俗文化、宗教文化等融合,丰富和提升景区餐饮文化内涵,创新菜式、环境、服务,发展一批具有鲜明地方特色的风味菜系;鼓励旅游景区(点)建设一批具有文化内涵、整洁美观、特色鲜明的美食文化街(区)。推动旅游住宿业态多元化,以市场为导向,坚持高端化、大众化相结合,在景区内外重点建设一批自然风光酒店、历史文化酒店、时尚精品酒店、艺术特色酒店等主题酒店,积极发展客栈、民宿、公寓、度假别墅、小木屋、帐篷、房车等非标准住宿,加快发展会展酒店、温泉酒店、度假酒店、商务型酒店、汽车旅馆、汽车营地等多形式住宿设施,形成多样化、多层次的旅游住宿设施体系。

3.完善景区购物娱乐功能

推进旅游商品购物特色化,实施四川旅游商品品牌提升工程和乡村旅游后备厢行动,加大对老字号商品、民族旅游商品和乡土绿色商品的宣传,推出四川旅游商品推荐名录;鼓励景区开发富有四川特色的民族工艺品、旅游纪念品和其他旅游商品,不断丰富旅游商品特色、类型和品种;合理布局景区的旅游购物经营点,鼓励规模景区的出入口处建设个性鲜明的旅游购物商业场所,实行统一管理、集中经营、诚信服务,提高旅游购物整体形象。推进娱乐业态多样化,完善景区休闲配套服务项目,推广“景区+游乐”“景区+剧场”“景区+演艺”等植入式娱乐模式,深度融合文化创意,运用高新技术,打造观赏性强、艺术水平高、文化体验深的文化演艺精品和文化节庆活动。

(三)完善景区公共服务,提升景区服务品质

1.推进景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以游客更加满意为导向,加快推进景区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深入实施旅游“厕所革命”,启动实施旅游厕所革命新三年(2018-2020)行动计划,实现全省A级旅游景区的厕所达到国家旅游厕所质量等级标准。推进旅游景区游客中心、标识标牌等设施提升改造,进一步推进景区(点)无障碍坡道、无障碍厕位等无障碍设施的建设和改造,为游客提供人性化的服务。合理配套旅游停车场,建设与游客承载量相适应、分布合理、配套完善、管理科学的生态停车场。完善旅游交通和集散服务,构建多层级旅游集散网络,推进干线公路与景区公路连接线以及相邻区域景区间公路建设,提高通往景区道路的建设标准,优化旅游交通网络。

2.加强景区智慧旅游建设

提升旅游景区互联网设施水平,重点建设景区宽带互联网络、免费wifi及景区基础数据库,实现景区在线预订、网上支付和主要旅游区的智能导游、电子讲解、实时信息推送等功能。推动旅游信息终端体系建设,在景区景点的游客集散场所提供PC、平板、触控屏幕、SOS电话等旅游信息互动终端。完善旅游景区物联网基础设施建设,在5A和4A级旅游景区率先推广电子门票,建立景区电子门票系统。推进景区的电子商务,加强与在线旅游交易平台的合作,建立景区在线分销系统和旅游电子商务线下支撑设施,大力开展旅游网络营销,提升景区市场营销的信息化水平。利用卫星遥感技术对全省旅游景区进行影像数据采集,建设景区流量监控、旅游车辆统计分析、景区防火、防灾及环保监测为重点的景区监管设施,建立健全重点景区流量实时监控、数据实时发布、网上预售门票和预售高峰期分时门票等制度。

3.提升景区卫生环境质量

全面提升景区内外部卫生环境质量,按照零违章建筑、零水体污染、零卫生死角的目标,全面开展景区内外环境“洁化、绿化、美化”提升改造,不断优化旅游景区综合环境质量。加强通景公路沿线、景区主要出入口可视范围及景区内部环境整治,对路面边坡、设备设施、建筑立面、水体环境、垃圾卫生进行全面整治,拆除或改建景区内外的违法建(构)筑物、破旧建筑,规范各类标识标牌。扎实开展景区绿化,实施景区通景公路沿线绿化改造工程,通景公路沿线宜林地段绿化率达到90%以上,对景区内山体、水域、道路、公共场所周边进行绿化改造,提升景区的整体生态环境。精心开展景区美化,加强景区建筑物外立面提升改造,确保各单体建筑风格与景区整体环境协调一致、和谐相融。

(四)强化景区营销推广,拓展景区入境市场

1.推进境外客源地市场营销

将“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以及欧美、日韩、东南亚、港澳台作为主要入境旅游客源地市场,加大对景区品牌形象策划和整体包装力度,加强在境内外市场的宣传推广工作。支持景区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境内外宣传促销活动、展览和境外媒体广告宣传。扶持扩大国际航线覆盖面,积极开辟新航线并在航线营销等方面给予重点扶持。加大直航城市、国际友好城市的落地营销力度,每年选择3—5个国际友好城市或境外直航城市,搭建好“熊猫走世界·美丽中国”全球旅游营销活动和“全球川菜名馆与四川美食之旅营销活动”等平台,持续开展系列重点旅游营销活动。加大与国际知名旅行商的战略合作,推动将四川景区纳入其在海外的销售网络和营销平台。

2.强化国内客源地市场营销

着力针对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以及周边省市的国内客源市场,联合四川驻外办事机构,组织市(州)和旅游企业参加国内主要客源地的旅游会展和营销活动。设立旅游营销专项资金,采用申报立项制度,通过共管资金划拨,支持和鼓励市(州)以及旅游企业在客源地举办多种形式的旅游节会和营销活动。依托四川旅游资讯网以及借助其他OTA电商平台,集中展示旅游景区和旅游产品,增加一站式信息查询和产品预订功能,充分发挥综合营销平台和其他线上渠道的引流作用,通过平台信息质量、在线支付便利性、产品优惠政策、会员奖励政策等提高用户黏性,努力提高旅游产品和服务的线下体验水平。创新市场调查和营销绩效评估模式,采用“传统+社交+大数据”模式开展全方位市场调研,获得游客动机、态度和体验等信息,利用大数据进行市场分析,开展营销绩效评估。

3.完善景区营销推广体系

开展媒体营销,在中央电视台、省市卫视频道、报刊、广播等媒介投放旅游广告,加强旅游景区宣传。开展网络营销,与大型门户网站、旅游网站、搜索引擎合作,利用微博、微信、论坛、社区等网络平台开展宣传营销。开展节事营销,加大对四川国际文化旅游节、四川国际旅游投资大会、四川乡村文化旅游节、四川国际旅游交易博览会、全球旅游网络营运商合作交流会和四川国际自驾游交易博览会等旅游节庆活动的宣传力度,升级打造马拉松比赛等体育赛事。开展公关营销,加强与联合国世界旅游组织等国际旅游机构的合作,邀请客源国著名影视明星和媒体考察访问,利用名人和媒体效应扩大国际影响。开展联合营销,坚持政企联动、区域联合和省市联手,促进景区、旅行社、饭店等旅游产业要素一体化营销。

(五)改革景区管理体制,优化景区运营管理

1.改革景区管理体制

加快推进景区管理体制改革,推进国有景区所有权、管理权和经营权三权分离,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引进各类社会资本参与国有景区营运,引导、支持、鼓励民间资本开发、经营、托管国有或集体经营的旅游景区。对全省旅游景区实行分类管理,对于新兴非传统型景区如主题公园、度假休闲类等景区以政策引导与市场监管为主,世界遗产、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等资源型景区的建设可采用国家公园管理体制,以资源保护和社会公益性为管理重点。稳妥推进景区门票价格改革,规范景区门票价格行为,对景区票价情况进行常态化监管,推进重点国有景区降低门票价格,逐步引导景区摆脱门票经济。强化A级旅游景区退出机制,加大对A级旅游景区的年度复核和日常监管,对复核不达标、整改不到位的景区予以降级或摘牌。

2.优化景区运营管理

建立健全更加完善的监管长效机制,加强游客咨询、投诉处理等服务,坚决依法查处和整治行业中出现的各种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强化景区日常监管和综合协调能力,不断优化旅游服务环境,力争景区实现零投诉。加强人才的培养和使用,重点对景区讲解员、管理人员、一线员工定期开展培训,有效提升景区服务人员的整体素质。加强游客满意度监测,每年公布各市(州)游客满意度调查报告,将游客满意度调查结果与全省A级旅游景区的等级评定与复核挂钩,全面实施《四川省旅游景区质量等级提升标准》(A+标准)和《游客高峰时段旅游景区应对标准》(A++标准)等地方标准和行业规范,实现2020年全省游客满意度达到80%以上,4A级(含)以上景区的游客满意度达到90%以上。

3.拓展景区融资渠道

完善旅游业资金支持政策,加大产业引导基金、风险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基金对旅游景区的支持。创新发展投融资机制,加强政府和金融机构联动,大力推动旅游资源整合,引导金融机构加大项目贷款、银团贷款、并购贷款等中长期资金投入。鼓励金融机构发展适应旅游业的信贷产品,推广景区经营权、门票收入权质押业务,盘活企业资产。支持旅游资源富集地区,由政府组织或参股形式设立旅游专业担保公司。支持引导小微企业、经营户互助设立担保基金,创新中小微旅游企业股权交易、托管模式。加大债券市场对旅游景区的支持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旅游项目和企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拓宽融资渠道。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鼓励以特许经营的方式开展旅游公共服务领域PPP试点。

(六)加强景区调控监管,规范景区市场秩序

1.加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

建立健全旅游综合协调、旅游案件联合查办、旅游投诉统一受理等综合监管机制,统筹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以专项整治与综合督查相结合,以严厉打击与长效机制相结合,积极推进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开展旅游综合执法试点,公安、旅游、工商、交通运输等职能部门实行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打击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无照经营、强迫交易、假冒伪劣、价格欺诈以及商业贿赂、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强化景区日常监管和综合协调能力,不断优化旅游服务环境,力争景区实现零投诉。加强A级旅游景区年度复核工作,组织旅游景区质量互查和暗访,及时处理一批不合格景区。

2.完善旅游景区安全保障体系

建立景区游客流量监测系统,建立健全景区突发事件、高峰期大客流应对处置机制和旅游安全预警信息发布等制度。以景区交通、景区消防、景区环保、景区设施建设、景区餐饮安全等为重点完善安全设施,强化对景区客运索道、观光电梯、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以及漂流、蹦极、潜水等高风险游乐项目的安全监管,加强对景区地质灾害的监测预警。加强对景区游览设施及部分景点危险点监控系统的设置,力争实现对景区及游览设施全方位、全天候的信息化安全监控。完善政府救助与商业救援相结合的应急救援机制,鼓励有条件的旅游景区建立专兼职紧急救援队伍。提升旅游者安全危机防范意识,强化旅游工作人员应急预防演练培训工作。加强景区游客最大承载量控制,加快建立景区门票预约制度,实时发布景区游客容量情况,做到提前预警、疏导分流。

3.大力加强文明景区建设

开展景区旅游行为文明教育和宣传活动,根据《旅游法》和《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结合景区行业特点和管理职能,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景区文明教育实施细则、保障措施和工作计划,利用电视、网络等媒体持之以恒地开展公民旅游文明素质教育。旅游景区通过制作发布公益广告,设立文明监督岗、评选文明游客等形式教育和引导游客文明旅游。另外,要进一步规范景区管理制度与服务行为制度与标准,加强景区从业人员的文明素质培训,倡导景区从业人员文明言行,提高景区管理水平,着力提升从业人文明素质和景区文明程度。

(七)保护景区资源环境,推进景区绿色发展

1.构筑景区绿色旅游空间

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实施绿色发展规划,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明确旅游控制开发和严格生态保护的区域范围。省级(含)以上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水利风景区、地质公园、湿地公园将生态环境保护内容纳入旅游开发管理工作制度。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对绿色空间旅游项目实施类型限制、空间规制和强度管制,推出一批绿色旅游示范区。鼓励自然环境优良的山岳、湖泊、河流和湿地申报世界生物圈保护区、国际重要湿地、世界地质公园和国家自然保护区、国家湿地公园、国家城市湿地公园、国家地质公园、国家森林公园、国家水利风景区等,塑造生态旅游品牌。

2.加强景区资源与环境保护

完善旅游资源、旅游环境保护与管理制度,强化对自然生态、田园风光、传统村落、历史文化、民族文化等资源的保护,对不同类型的旅游资源开发活动进行分类指导。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严格遵守生态保护红线,全面执行旅游规划和旅游项目开发环境影响评价。在旅游景区规划、建设和管理中,要以改善和提升环境质量为核心,严格落实环境综合治理、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等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严格遵守旅游景区总体规划,合理设置景区最大承载量,并积极开展门票预约工作,制定游客流量控制方案,有效控制节假日游客数量。建立生态环境和旅游资源保护制度,从经营收入中提取固定比例用于旅游资源与环境的保护工作。加强旅游环境动态监测,对资源消耗和环境容量达到最大承载力的旅游景区实行预警提醒和限制性措施。

3.加强景区绿色旅游开发

推动绿色旅游产品体系建设,鼓励创建生态文明旅游景区。实施旅游能效提升计划,降低资源消耗,推广资源循环利用、生态修复、无害化处理等生态技术。推动景区内部交通运输采用新能源汽车,减少煤炭、石油消耗量,推广使用电力、可燃性气体,所有新修游步道和旅游厕所实现生态化。支持景区景点利用新能源环保材料,推广高效节水技术和产品,建设节水节能型、绿色低碳型景区。鼓励装配式建筑、充电桩等设施在旅游景区的推广使用,加强旅游景区垃圾分类、回收和处理。加强绿色旅游观念教育,开展旅游从业人员的教育和培训。

(八)实施景区优惠政策,推进景区均衡发展

1.实施景区季节性门票优惠活动

鼓励A级旅游景区实行“非假日旅游”惠民政策,根据季节性客流量变化,在非国家法定节假日、旅游淡季制定惠民政策,针对不同旅游群体,在景区门票、景区住宿、景区交通和娱乐项目等方面推行价格优惠活动,实现“非假日旅游”票价减免及旅游消费优惠的常态化。实施旅游景区门票减免等优惠政策,落实对未成年人、高校学生、教师、老年人、现役军人、残疾人等群体实行减免门票等优惠政策。

2.推进公共资源型景区免费开放

开发更多的公益性景区,推进文博场馆、红色旅游景区、城市公园等公益景区免费向游客开放。设立全省公共资源型景区免费开放日,探索设立免费开放周或免费开放月制度,大力支持公共资源型景区实行全年免费开放,支持具备条件的市(州)、县(市、区)实行公共资源型景区全域免费开放。丰富景区旅游淡季的旅游活动和服务项目,引导民众错峰出游,从而缓解假日景区过度拥挤,旅游淡旺季波动过大的问题。

3.鼓励错峰休假和弹性休假

推动机关、企事业单位切实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鼓励企业将安排职工旅游休闲作为奖励和福利措施。鼓励错峰休假,有条件的地区和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探索弹性作息制度,为职工周五下午与周末结合休闲度假创造条件。在教学时间总量不变的情况下,高等学校可结合实际调整寒暑假时间,中小学可按有关规定安排放春假。鼓励通过灵活休假形式,引导市民出游,提高旅游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