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我国汽车保险

第一节 汽车交强险

根据保险的责任范围,我国车辆保险分为基本险和附加险,基本险是指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它们各自还有附加险。

1.汽车交强险

978-7-111-40378-4-Chapter02-1.jpg

汽车交强险是汽车交通强制责任保险的简称。

责任保险不设保险金额,只设赔偿限额,即累计赔偿限额、每次事故赔偿限额,其中每次又分为每人最高赔偿限额和财产损失赔偿限额。在这里,累计赔偿限额是计算保险费的依据,保险费=累计赔偿限额×1.5‰。每次事故赔偿限额是理赔的依据。责任保险发生争议主要是责任的确定,有一些责任比较明确,损失金额也容易确定,可有一些责任比较模糊,损失金额也难以确定,诉讼案件也时有发生。随着我国《侵权责任法》的实施,侵权诉讼案件增多也是社会文明的一种表现,就不要在乎上法庭吧。再者,诉讼费用也是由保险公司来承担的。

2.交强险与商业第三者责任险的区别

1)交强险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管理人必须投保,具有强制性;商业第三者责任险则由被保险人自愿选择投保,不具有强制性。

2)交强险实行“无过错责任”赔偿原则,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不论在交通事故中是否有过错,只要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保险人均须在交强险的责任限额内负责赔偿;而现行商业第三者险实行的是“按责论处”的赔偿原则,保险人是根据被保险机动车在事故中的责任比例,在责任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

3)交强险保险责任范围比商业第三者责任险宽泛,交强险除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的个别事项外,其赔偿范围几乎涵盖了所有道路交通责任风险;而商业第三者责任险中,保险人不同程度地规定有免赔额、免赔率或责任免除等事项。

4)交强险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其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分为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以及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而商业第三者责任险只设定综合的责任限额,责任限额又分成不同的档次,由投保人自由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