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圣—集体模式

从最宽泛的角度看,神圣—集体模式基本上包括了三个因素:在行为上,它是由其显著特征表现为能力的部分组成。例如,个人被看作只不过是一种能力。在结构上,政治社会被看作是将能力转化为某种现实的手段。因此,社会是人们集体生活的关键。而且,作为主要的社会化工具,政治社会基本上是一种教育组织,其存在目的就是为了改善社会本身。个人仅仅是社会的衍生物,是一种衍生性的个体。在规范上,神圣—集体是一种伦理的或道德的组成,这样,个人的道德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体现在亲属关系、政治理想等方面更高目的的社会的道德。包含在这一基本上属于亚里士多德式政治社会观的标题下的,是那些传统社会、神权统治以及某些现代化社会。其中,我们最感兴趣的是现代化社会,并将予以集中分析。

作为一种现代化力量,神圣—集体模式强调人们的一致性,而不是强调他们的差异。它很少依靠观念的自由流动,而更多地依靠将注意力集中于特定政治目标和经济目标。它宣称比世俗—自由模式具有“更高的”道德,因为社会生活被导向集体的利益而非个人自我的利益。它更有纪律,因为更多的活动集中于政府优先安排的计划。经济领域的平等通常被看作是通过最终消灭私有财产来实现的目标,尽管不是所有的集体制度都是社会主义制度。存在着政治不平等,但那是为了实现最终平等的目的。

与那些世俗—自由模式的运行原则不同的是,神圣—集体模式起源于将社会组织为一个法人团体的观念。在中世纪的法人团体理论中,不平等和地位体现在法人实体(如同业公会)中,个人被归入不同的阶层(例如贵族和牧师)。22今天,这一法人团体就是国家,国家的各个部分就是功能团体如工人、农民。

神圣—集体模式对我们而言是重要的,因为它是世俗—自由模式的替代,如果政府失去社会成员的忠诚和缺乏共识,世俗—自由模式就会解体。例如,经济生活不能正常运行,世俗满足不能平等地分配,这些情况所产生的被异化的人们就会在一种新的道德纪律下寻求革命。这种道德纪律为不平等进行辩护,降低对世俗满足进行不平等分配的意义。我们称这一模式是非理性的,因为它不承认在统治者和被统治者之间信息交换的自由流动。统治者高高在上,为了实现特定目标而要求被统治者予以协作和遵守纪律,这些特定目标往往是漫无边际的、乌托邦的、神圣的。

迄今为止,这一关注在不平等十分突出的商业社会中尤其明显,在这一社会中人们的生活方式从最原始到最奢侈均存在。不经过对社会分层的整体改变,要想将这些不同的生活方式整合到一个体系中是极其困难的。一种方法就是引入社会主义以限制社会差异。目标就是实现道德纪律、社会共识和观点一致。计划、理性和进步与神圣—集体模式联系在一起,个人主义、私人利益、市场不过是自我中心主义和机会主义的代名词,被看作是视野狭隘、目光短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