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类型

一个在现实中更有用的、偏离纯粹世俗—自由模式的类型为协调体系。类似地,偏离纯粹神圣—集体模式的类型为动员体系。在协调体系中,既有的价值和目的产生合法权威。在努力实现这些价值过程中个人与团体之间的冲突形成了政府政策。政策强化了价值。在动员体系中,新的价值被创造出来。这意味着新的政治领导人努力制定出一套道德权威制度。在这些类型之间还存在着一些有趣的结合体,其中一种是我曾经称为的现代化专制政治,另一种为军人寡头统治,第三种为新重商主义社会。这三种类型由于其基本要素类似,因而往往混淆在一起。每一种都是等级权威和工具价值的变体。接下来对这三种类型的特征具体分析。

现代化专制政治具有一种与代表了国家的君主或国王相关的传统意识形态。权威位于政治的顶端,尽管事实上这一权威可能与其他机构如理事会、议会或政党等进行分享。典型如泰国、摩洛哥、埃塞俄比亚等。

军人寡头统治具有一些类似的特征,它具有等级权威和工具价值,但是军队领导人(或军人集团)取代了国王的地位。它也可能实行分权。军人寡头统治的严重问题是它无力处理政治问题。苏丹就是这一类型失败的证明,越南、缅甸是另外两个例子。

新重商主义社会也具有一些相似的特征,但通常是由一位“总统君主”领导。为了支持权威,它采用了一种私人企业和公共企业混合的形式,经济活动的关键原则是政治性的。从这一角度来看,这种类型符合了埃利·F.赫克舍(Eli F. Heckscher)所描述的重商主义。许多动员体系在实践中转变成重商主义,尤其当它们利用传统的意识形态试图使权威仪式化以及将克里斯玛领导转变为更具制度化形式的时候。23

我们的分析将关注这些次类型的意义,以及揭示它们对政府产生的一些结果。大多数现代化国家是这些类型的结合,并至少采纳了协调体系的一些内容(最多的情况是采纳一种初级的议会形式)。

我们对一个特定国家实现现代化的努力的关注,不仅关注这一国家处于政体连续统一体的什么位置上,而且也关注其在现代化的不同阶段所发生的制度变革。一些国家从一个殖民地官员所建立的旨在尽可能实现自由理想的政府框架下开始现代化,其结果不是实现自由理想,而是建立了一种协调体系,团体多元主义不久就解体而变为某个团体的权力垄断。或者它变成了一种动员体系——典型如具有一个军人领导者的一党制国家。在这一阶段,动员体系要么朝集体主义模式的方向转变,要么转向一些新的混合体如新重商主义社会。

当我们试图分析现代化国家内部的运动模式时,有许多理论可以使用。然而,一个普遍的假设在一开始就应当被解释清楚,因为许多现代化研究的学者持有这样的观点:构成自由主义模式的内在假设和价值在所有其他制度中一直存在,尽管可能以一种隐蔽或伪装的形式。在成功地建立某种政体、在增加社会所需要的物质、在提供一种个人的认同感和价值感之后,即使在集体主义制度下这些假设和价值也可能出现。如果这一假设是正确的,那么从长期来看预知民主的未来是有希望的。24